澎湃新闻特约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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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日,河南商丘市民李先生的父亲在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做了肝移植手术。6月上旬,李先生说,父亲治疗已花费130多万,他们发现医院存在乱收费等问题。针对李先生举报的“同样的人工鼻不同科室收费不同、每天收取褥疮护理费护士却没做、莫名多扣4000元投诉后被退回、营养液竟然一天输46小时”等问题,郑大一附院医患办负责人回应称,经调查,不存在乱收费,有时候计费会出错,但一日清单就是一种纠错机制。(6月16日澎湃新闻)
旁观这个医疗机构乱收费事件,我认为,患者开始监督医疗机构,这是一种正常现象,但这个过程中,也有一些规范和常识是需要厘清的。
首先,不要认为患者质疑医院的工作就是添乱,就是医闹行为,这是我们可以理性讨论这个问题的前提。
一者,医疗既涉及到生命健康利益,也涉及到巨额金钱的使用花费。当结果非常不好时,患方提出疑问,这是人之常情。二者,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患方的正当权益,需要予以尊重,哪怕医方认为他们的质疑和问题是很幼稚和错误的。三者,医疗机构的进步和规范,需要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任何权力不受监督,最后都会走向问题丛生。关于医疗机构乱收费问题,之前有媒体曝光过类似现象,所以存在一些质疑是不奇怪的。
回归到这个具体个案的讨论上,有两个基本原则是需要捍卫的。
第一,先有公信力结论再有批评,理应成为常识。在乱收费和诊疗处理方面,郑大一附院有没有存在问题?存在的问题多严重?如何给予定性?在这个调查结论没有产生之前,网络舆论不可以越过这个程序,直接把质疑当成结论,对这个医疗机构进行道德审判,给予过度的批评,避免误伤。
毁一个医疗机构的清誉易,但要想重建一个医疗机构的口碑和公信力,需要花好几倍的力气和成本。
第二,一个有公信力的调查结论如何产生?要遵循一个基本常识,任何人都不可以做自己的法官,对自己进行审判定罪。这个事件,既然涉及到金额巨大,而且问题不少,还被媒体报道,俨然已经成为一个公众关注的事件。况且,新闻称,当事人已向河南省卫健委、郑州大学纪委等部门举报。
在这个基础事实面前,由郑大一附院自证清白,恐怕已经不合时宜。建议主管的卫健委部门及物价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甚至建议邀请媒体参与,组建成专门的事件调查组,进行调查,为公众提供一个值得信任的调查结论。
这既是对患者负责,也是对郑大一附院负责,更是对公共利益负责之举。
在医疗争议的公共事件上,没有公信力和高质量的专业论断,只停留在情绪和道德层面的互斗互殴,最终只会无情地伤害到医疗行业的公信力,撕裂医患信任。
在这种敏感和重要的事情上,作为裁判角色的政府职能机构,要承担起这种管理和引导的责任,屁股坐在公共利益的位置上,公正公平地处理好这种争议和纠纷,这个程序保障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相反,如果这个程序严重缺失和发力不足。医患纠纷和矛盾,很可能就会变成一个灾难区域,没有人愿意认为自己是错误的,这是天性也是利益驱动。甚至包括医疗机构也会具有这种天然属性,尤其是在一个垄断和保守色彩很浓重的中国医疗体制下。
裁判不给力的话,这种矛盾很容易因为利益的对立,而走向激化。
想要维权的患方只有提出医方更多的过错,才有利自身利益。医方只有提出和证明自己过错更少,才能避免承担责任和增加赔偿。
因为这种天然的利益冲突,在矛盾激化的时候,相关职能部门扮演好这裁判的角色,就显得相当重要了。媒体也有责任,把这个桌子底下的真相还原给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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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医界名笔,曾为《人民日报》、《健康时报》等主流媒体特约行业评论员,国内外专业媒体发表医疗评论百万字。写作理念:用医者的冷静和理性解读世相,扫码右上角关注本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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