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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央视主播为全额罚息死磕银行败诉”:信用卡就是用来违约的

2017-09-23 吴小白 产业人网

关于“央视主播为全额罚息死磕银行败诉”的乱弹三篇

之二:信用卡就是用来违约的

文中的解决方案,纯属玩笑,仅供娱乐

这场官司,分类的话,是一件民事诉讼案件,属于违约之诉。

不过呢,不论这官司打不打,违约的永远是持卡人。

先从权利义务方面讲一讲

随着法治的深入,大家对权利义务都不再陌生了。权利义务是相对的,也是相伴的。不履行义务导致违约,而行使权利嘛,与违约不相干。

从持卡人角度来说,一旦领到了信用卡,权利基本上就是可以刷卡消费啊。不过呢,这个权利真是可以忽略不计呢,一般情况下,银行核发出去的信用卡都可以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银行系统问题的卡,实在少之又少。所以持卡人基本上就只剩下义务了——还款。

虽然仅此一项义务,但违约是相当的容易。要足额,差一分钱也是违约;要及时,晚一分钟也是违约。

虽说持卡人大部分都是穷人(在下一篇中论述),可大部分都不差钱。但毕竟是穷人嘛,为了挣钱忙碌终日,忘记了还款时间,忘记了余额还差几元钱,这是人之常情。但无论如何,还是违约。

从银行角度来说,银行核发信用卡之后,只需要保证持卡人能正常刷卡消费即可,没有多的义务。而且,在当下的科学技术支撑下,做出几亿张正常的信用卡,成本几乎为零;同时,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虽然有一定成本,但做起来也不是难事。剩下的就是权利了——向持卡人催讨。

既然银行主要是享有权力。所以,银行基本不会违约。

再讲讲具体的《领用合约》

格式方面

作为持卡人,我估计全国也没有几个人会仔细研究合约条款之后再去申领信用卡。估计也没有几个人记得是否见过领用合约。说起来,似乎是持卡人对自己不负责任,那么重要的权利义务的约定,都不认真看待。自己违约了,可能都茫然不知。打官司也会输。

但是,站在人之常情的角度来看,银行也应该有一定的责任吧。领用合约确实有,不过很多时候是这些模样:

在一张A4纸上,正反两面密密麻麻打印满了小字,也有的银行把领用合约打印在发卡时的信封里面。

我不认为会有几个人会在申领信用卡的当场,仔细地研读一遍,有疑问再详细的咨询一遍。我不认为会有几个人会在拆开信用卡的信函后,把信封展开,仔细阅读领用合约的条款。

银行如此设计领用合约的格式,使得仔细研读不太现实,相反,很容易让人放弃阅读。不仅如此,也没有哪家银行的业务员郑重提醒顾客去阅读领用合约的内容。

因为格式设计的不够方便人们阅读,进而放弃阅读,导致持卡人很容易就违约了。相反,银行制定合约,对条约的规定绝对非常清楚,一定不容易违约。

内容方面

就只说全额罚息吧。据媒体报道,银行方面表示设立此条款(全额罚息条款)有苦衷:

对上述“苦衷”,我们表示不敢苟同。

“信用卡违约现象很严重”,请问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具体是哪一方违约严重?

“小额违约情况多”,请问具体数量有多少?占所有违约的百分比是多少?

“处理时很头疼”,请问头到底有多疼?因为自己头疼,所以就强行给别人戴上紧箍咒?多收钱就会治好头疼?

“强加进合同条款之中”,注意,“强”字。通篇也就这句话最诚实!

当然,在众多媒体报道中,有不少砖家教授称“这是国际惯例”。国际惯例怎么了?国际的一定高于国内的吗?惯例就一定合理吗?国际惯例难道可以作为理由?

虽然上面银行那段话漏洞百出,强词夺理,虽然“国际惯例”的说辞难以服众,但已经明确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全额罚息条款就是用于减轻银行的责任、加重持卡人责任,把最容易违约的行为设计成条款,并且强行加入领用合约。

有了这样的条款,持卡人想不违约都难啊。

其实,持卡人遇到这件情况还是有解决之道的,虽然剑走偏锋(sun zhao),但值得尝试。

一种是事前。

如果这次还款资金上有点勉强,比如余额不足啊,或者资金周转还需要一点儿时间啊等等,在还款日前一天晚上,主动打电话联系发卡银行,注意语气一定要硬,口气一定要粗,一定要理直气壮,得理不饶人,可以这么说:

我刚才想起来还信用卡,但是还不进去,CDM上试过了,拉卡拉也试过了,都不行。怎么回事啊,是不是你们系统在升级,还是系统有故障?我也是你们的老客户了,这样会影响我的信用的。你们说怎么办吧?(如果对方问网银、手机银行是否试过?回答说:这两个没有安装。现在安装恐怕来不及了。或者一概说不行。)

反正揪住一点:银行的系统问题,导致我还款不成。

另一种是事后。

就说说央视主播这种情况吧,事后发现自己没有足额还款,而且欠款又不太多,索性不管了,该刷卡还是照常,等欠款金额累积到一定金额了(不过这个金额,需要认真计算一下。总欠款要超过刑事追诉标准,而纯本金要低于这个追诉标准),就等着银行主动来催收吧,在电话里可以表现出放任的态度,比如可以说:那去告我算了,让法律来解决吧。接几次银行的电话后,可能就会收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电话了。别紧张,申冤的机会到了。司法机关一定会根据刑事司法的规定,只强制你还本金,而不强制你还利息和其他费用的。如此一来,罚息也不用还了,免掉不少费用,甚至还划算了。

其实第一种所谓的解决之道,我是听一个朋友这么说过,实际上是她当天来不及还款,第二天再操作就迟延了,要交滞纳金的。她这么一来,结果是银行客服连连道歉,表示让她次日再试一试,如果还是有问题,只能麻烦她去柜台一趟。

大家看出来了吗,虽然大家都是普普通通的持卡穷人,但当你看起来像是“羊群里的骆驼”,银行就对你就是另一种待遇了。

我多次提到“人之常情”这个词。事实证明,我说的人之常情,是“穷人”之常情,而银行顾及的是“富人”之常情。

只要你是有钱人,违约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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