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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狂喜 | 小约翰

2016-06-17 小约翰 真理与自由

神圣的狂喜


文/小约翰



      犹大书23节下半节说:“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这里说得很清楚,就是跟放纵情欲有关的一切,都当从心底厌恶。


      有时候,一个人是可以与放纵情欲的罪恶有分别,但这种分别也常常因着在“五十步笑百步”中慢慢挪移堕落的标准和地界而模糊。一个再放纵的人,也总可以找到比他/她更为堕落的人和事,于是也就心安理得而安之若素,直至更为放纵的下一次。没有最放纵和最败坏,只有更放纵和更败坏。一位参加海天盛宴的女孩说,她玩那种集体的,我只玩一个一个的,她那种淫乱,我做不来,我一晚上只接了四个。


       但此处的经文本身要求的是一种强烈的厌恶的情感。也就是以神厌恶的心为心。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造的,活得应该像神,而不是一条发情的畜生。但多少人赤裸裸地展示自己的放荡,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个世界已经败坏到没有了自己的任何耻辱感。一个民族乃至国家的衰亡,往往是从情欲的放荡和泛滥开始的,中国的殷商就是这样灭亡的,罗马帝国就是这样灭亡的。


       基督徒的悲哀就在于,他们遇到情欲的事会有骨子里的兴奋感,跟所有世人一样,但面对圣洁和贞洁却失去了更该有的激情。经文提醒我们相反的方面,有没有被一种更大的爱和圣洁充满到满有喜悦和甜美?!


     一个出入教会的高中女生说:“我知道耶稣爱我,可那个男生连一眼也不看我,耶稣的爱还有什么用?”她说得多诚实啊。她真正的兴奋点并不在耶稣这里,而是在她心仪的男生那里。说白了,她的价值感和尊严感并不从耶稣这里来,并不从真理这里来,而是从那个男孩子的垂青而来。


     我们多少人向心中的和世界的偶像抛着媚眼啊,可怜的是人家还常常不搭理我们。而对于这位真理之主的爱,我们看得太轻贱了。


     那种来自真理的爱真就这么轻贱吗?真不值得为之癫狂和兴奋吗?


      一个人离开了妻子,跟另一个女人同居,后来又回到家,卖了房子,继续到那个女人身边过着放荡的生活。再后来,他没钱后,那个女人抛弃了他。他回到自己原来的房子,只为了看最后一眼,然后准备就跳到附近的河里。快到河边的时候,他忽然听到了教堂的钟声,他不觉间来到教堂里,刚好听到一位牧师祷告说:“主啊,你是一位在绝望中给人盼望,对后退和冷淡的人有怜悯的神。”他泪流满面,被一种神圣的爱抓住和折服。从此,他知道了什么是真正的爱,因为这种爱比他的命还宝贵。没有这种爱,他活不下去。后来,他成了一位教会的长老。


      还有一个喜欢奢华宴乐的酒鬼,有天晚上听了福音,兴奋莫名,回到家,把所有房间的灯都打开,把所有他珍藏的酒都搬出来,搬到了厕所里,开始打开盖子往马桶里倒。他妻子被惊醒了,跑来看,大声问他说:“你知道你倒的酒多贵吗?”他头也不抬,说:“你知道我得到的福音多贵吗?!”他戒了酒,成了一个新人。


      陷入爱河的人,别人会从这个人的眼睛看出来。一个深深被那份圣爱折服和吸引的人,怎么别人就看不出来呢?宁静地品尝着那神圣的喜悦,那应该是更大的喜悦才对。


      你知道你得到的爱多珍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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