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基督无罪 | 赵忠辉
基督无罪
Sinlessness
新约坚持耶稣是完全无罪的(约八46;林后五21;来四15,七26;彼前二22;约壹三5)。这不仅是说祂从来没有违背过祂的父,而是说祂爱神的律法,专心乐意遵守。堕落的人类总是不马上遵守神的律法,有时甚至憎嫌神律法,恨恶神在我们身上的要求(罗八7)。但耶稣的道德性是没有堕落的,就像亚当没有犯罪之前一样,在耶稣里没有远离神先在倾向,以致可以叫撒但来试探,正如在我们里面的一样。耶稣爱祂的父和祂父的旨意,并且尽心、尽意、尽力地去爱神。
来四15说耶稣「在凡事上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没有犯罪。这意思是说,我们面临的各种试探,包括放纵身心的情欲,逃避道德与属灵的问题,走道德上的捷径,逍遥于道德约束之外,不真心爱并同情别人,自私与自怜等等。这些耶稣都经历过,但祂并未向任何试探投降。重大的压倒性的抗拒没有压倒祂,经由客西马尼园的忧伤与十字架的痛苦,祂抗拒试探并抵抗罪到流血的地步。基督徒也必须从主学习这样做(来十二3-13;路十四25-33)。
为了拯救我们,耶稣的无罪是必须的。如果祂不是「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祂的血就不是「宝贵的」(彼前一19)。那么祂本身就需要一位救主了,祂的血也不能救我们。祂自动的顺服,使祂有资格作我们的救主,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耶稣的顺服使那些对祂有信心的人得到罪的赦免,蒙神悦纳(罗五18-19;林后五18-21;腓二8;来十5-10)。祂自动的顺服就是一生完全服从为人类所定的律法,并祂为弥赛亚的旨意。被动的顺服,就是忍受破坏神律法的刑罚,成为我们无罪的替身。
(摘自赵中辉《神学名词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