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一男一女一夫一妻 | 小约翰
婚姻
婚姻必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心一意,一生一世)
——信条(摘录)
现在世界潮流可以认同一男一男,也可以认同一女一女,或者也可以认同变性,这一切都和《圣经》不合,因为上帝当初造男也造女,所有同性恋最本质的错误就在于他抗议上帝造了男人或者造了女人,因此《圣经》用“逆性”来说,所以我们基督徒不承认天生的同性恋,所谓天生的同性恋就意味着上帝造的不合理,那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我们相信说上帝造人的时候没有打瞌睡,上帝也不可能打瞌睡,因为他不睡觉也不打盹,所以他造男人就是男人,造女人就是女人,而且让亚当和夏娃相配,所以不可能造了一个男人让他有女人的倾向,或者造了一个女人有男人倾向,那么为什么有同性恋这种现象呢?很简单,后天的习惯、文化的制约,还有心理的潜移默化。比如说,一个男孩在成长的过程中他对自己的男性的魅力有自卑感,他就觉得他没办法和一个女性建立一个深度的关系,因此这种自卑感就会慢慢地影响到他,他就会觉得他没办法进入那样一个关系,但是他可以和一个同性在这个方面来进入或者是让他合乎自己,那这样的一种错位是跟他的心理的暗示有密切的关联,或者说是一个家庭的环境来不断地强化他这个性别错乱的意识,或者文化说这个同性恋就很时髦、很边缘、很有个性,这些潜移默化的影响,人就会慢慢的以这个东西为他内心深处的一个指导的力量,就慢慢的可能会走向同性恋这样的事情。但是我们从《圣经》里看到这个是不合神的心意的,在神的眼中是叫“逆性”。当然在我们的心里中你知道了这个原则然后你在成长中你跟这个文化、跟你的心理、跟家庭的制约来搏斗的时候,也许会非常艰难,但是尽管非常艰难,你也要来相信神的应许和原则是没有错的,因此仍然还是要靠着神,来面对处理我们的任何一种不合神倾向的争战。从《圣经》来看,自我中心也是一种“逆性”,就是上帝造你就是必须要为上帝而活的。就像一条河它必须流到海里去,这是你的本性,但是这个世界他慢慢地制约你、塑造你,让你觉得为自己活就是天经地义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因此慢慢地你就觉得为自己活是非常恰当,非常合理的。所以你要与这个自我搏斗来爱神也是很难的,所有你不要只是觉得同性恋是罪,然后自我中心就不是罪,其实自我中心也是逆性的,也是我们要更正的。所以我们总是要处理各种我们内心深处的挣扎、困境和软弱,我们要靠着神给我们的力量去处理和面对。
同时,《圣经》也是一夫一妻,就是一个亚当和一个夏娃两个人相配合,《圣经》反对一夫多妻,或者一妻多夫,反对这个文化中的一些观念。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也说有群婚,有母系、有父系,然后才慢慢产生一夫多妻,但是我们从《圣经》里看到不是这样的。《圣经》里讲的是非常清晰的,《圣经》的标准并不是高于文化标准,而是说它本来就是符合人性的标准的,而文化其实是堕落了。所以这个文化的标准,它不一定合乎《圣经》的标准,那我们从《圣经》来看时就看的出神的心意是什么,然后一心一意,两个人不能只是维持一段婚姻关系,你必须从心里面有爱,如果没有爱不能同心的话,就不能同行,你不能为了孩子结婚,也不能说我年龄大了就要结婚,而是要有一心一意的内在深处的感情,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心猿意马,然后,一生一世,就是两个人在神面前立约,这个立约要持守一生一世,因此基督徒不可以离婚。
这是我们的威斯敏斯特信条所提到的,很简单但很宝贵。这么简单的原则,这个世界都已经完全混乱了,他们并不认同《圣经》,但是我们知道《圣经》的原则是合乎我们本性的。我们按照这个本性去生活的时候,我们就一定得到最大的满足和喜乐,所以文化的错乱是从性别的错乱开始的,当人类失落了在神面前清晰的性别定位的时候,人就渴望用另一个关系来代替他的性别给他带来的满足,因此他一定会失落,一定不满足,在婚恋上一定会存在很多的乱象。所以我说中国目前最大的危机是婚恋的危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色情私欲大国,和索多玛蛾摩拉差不多。在这样一种非常混乱的状况中基督徒有责任打一场婚恋保卫战,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战场就是我们的人心,所以我们要回到上帝面前来好好地与神同心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