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神学评论》第一章:一九一九年前后
一九一九年前后
现代神学,事实上讲来,约于一九一九年产生于瑞士教会的一个牧师的书房之中,这个教会座落在德国边界的南边,约有四十哩路。使近代神学时代开始的人,是在该教会做牧师的巴特(Karl Barth,1886-1968),其时,他才不过廿五岁的青年。巴特的“罗马人书注译”的发行,可以说是近代神学的序言,一个新的神学时期已于此时(一九一九年)临到。有一个作者曾说:巴特将一卷第一世纪中用希拉文写成的书信,以限时特快信件方式传递络近代廿世纪的人。一个天主教的神学家,认为巴特的著作,在基督教的神学界中有如哥白尼式的革命,使普遍风行的宽大派神学立刻结束了。另一人说:巴特的罗马人书注译的出版犹如“将一颗炸弹投入了神学家的游戏场。”
或许巴待所修正的,于一九二一年再版的注释,比第一版的注释更会有革命性。无论如何,当一九一九年“罗马人书注释”出版时,近代神学就有了一个出发点;这不得不使我们重视巴特的著作。
巴特的影响真是非常巨大。从某一方面看来,巴特的神学,使廿世纪的神学被称为“危机神学”(the theology of crisis) 自一九一九年起,巴特是神学思想的领导人,是神学问题的发言人,也是一切神学争辩的中心人物。一个苏格兰的神学家称巴特为“诗莱而马赫Schieiermacher以来最伟大的神学家。”最近过世的美国神学家及社会学家尼泊(Reinhold Niebubr)认为巴特“是一个天才,比任何一个活著的神学家更有想象力。”一个卫理公会的神学教授也是这样说:“无疑地,巴特对于基督教神学所赋予的影晌,比廿世中任何一个神学家更深。无论你赞成或反对他的思想,你却不能否认他对于神学广大的影晌;如果一个人不了解巴特的神学,就莫想对近代神学的情境有所认识。”
罗马人书注释中有些什么特出的思想,震憾了当时以及今天的神学思想界?巴特所著重的新的原则是什么,以致成为神学新时代的遗产呢?
(一)反抗宽大派(Liberalism)的新正派(Neo-orthodoxy)神学思想,为早期巴特的最显著特色。巴特自己曾受教于当时最著名的宽大派神学家,即哈纳克与赫曼(Harnack and Herrmann),在巴特发表他的注释之前,这两人是当时宽大派神学的中流砥柱。对于巴特的老师哈纳克来说,耶稣并不是一位独一的,超然的神的儿子,只不过是爱与人性理想的化身;对于巴特的另一位老师赫曼,圣经并不是一本无误的神的启示,却是一本平常的书,很多错误的地方,因之我们必须以激烈的批判法以勘正其谬误,并找到其中真理;勘正圣经经文的标准乃是人的经验与感觉。这两人的神学(也包括且特)是唯理主义,他们最显著的表示乃是敬虔主义,同时也深深地关心到基督徒实际的经验。
从一九一九年起(尤其是一九二一年的修订本)巴特激烈地反驳这一类所谓“古典式”的宽大主义。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恐怖,粉碎了宽大派神学的幻梦中的世界。文化高尚的德国,有自由思想的英国,文明的法国之间的大战,有如疯狂的野兽。世界大战刚开始不久,巴特的两位老师立刻表示他们支持德国。因之,可见他们自谓神学教授的面具已被揭去了,他们所谓宽大派的神学不过是文化的产物,是离不开文化背景的。
巴特在他的罗马人书注释中反驳以前两位老师的思想。宽大派的神是内含的,是蕴含在世界之中的。巴特反驳说:神是“完全的另一位”("the Wholly Other")。十九世纪宽大派的主观主义把人放在神的地位上。巴特却指出:“不要把神当作人,让神作神。”(“Let God be God and not man”)一宽大派将宗教当作文化的一面;巴特却认为这样的宗教乃是最大的罪。宽大派在伦理的基础上建立神学.,巴特却要在神学的基础上建立伦理。
(二)巴特在他的一九二一年修订本注释中外提出了一种至今仍是普遍的新的启示 观。巴特与宽大派相反,特别指出人类需要启示。因之,巴特自己喜欢称他自己的神学为“神的圣道的神学”(“the theology of the Word of God ”。然而,巴特为特别重视启示,故很详细地将圣经与神的圣道分开,他认为我们不能把圣经看作神的绝对启示。
巴特说:可能有人读圣经时,听不到神的话语。圣经是一种“表征”,然而至少我们乃是藉着这个表征而认识圣道。神与圣经之间的关系是实在的,但是也是“间接的”。巴特说:“圣经在神藉之说话时就是神的圣道……因之在这一方面看来,圣经成了神的圣道。”圣经若没有对我们变为实在,若没有在我们生命中发生极大的力量,若没有在实存的情态上(existential situation) 向我们说话,就不能算是神的圣道。因此,巴特说:圣经是以往的启示之记录,也是未来的启示之应许。
(三)巴特的注释也开始了一个解释神学的方法——辩证方法。虽然巴特所用的辩证方法是从实存主义哲学家祈克杲(Kierkegaard)的著作中所袭用的,但辩证神学很快地成为巴特的思想的产品。祈克果说:所有神学的主张都是有“似非而是”( paradoxical)的特性的,决不能综合起来。我们必须要保持“似非而是”的反正两面的质素,我们怎样能在看来似乎是“非”,而又接受之为“是”的呢?怎样使反正两面和谐呢?我们就必须有信仰的行动(祈克果称“信仰”为人类最高之情绪)。我们接受似非而是的真理,就可以被称为有了“信仰的跃进”(“leap of faith”)。
当巴特修订他的罗马人书注释时,受了以上所提祈克果的观念之影晌极大。巴特曾如此说:“我们如果尚在世间,除了此种以‘正论’与‘反论’所讨论的神学方法之外,就没有其他方法; 我们不敢宣告最后绝对之结论。基督教神学中似非而是的真理不是偶然而来的。在所有的基督教教义思想中均有此种方法。”巴特认为启示的本质也是以似非而是之法开始的——神是隐藏的,但又是显示的;我们对于神的知识,我们对于罪的知识…每一个人都蒙拣选,又都是受咒诅的;耶稣是神的“不”,又是神的“是”(the Yes and No of God);人被神称为义,而又是罪人。有一个注释家说得好: 按照巴特的辩证神学,启示是人上而来,与人的罪相对;然而启示在人类“有限性”的范围之内,不过看来有如一连串的“似非而是的”教义。
(四)巴特的注释也重新提出神的完全超越性(the utter transcendence of God)。巴特的辩证方法似乎是与他所讨论的神永远是主体(subject),决不能是客体(Object)的观念有连带关系。对于巴特,神并不是所有客观世界中的一个单位:祂是无限的,是至尊的,是“完全的另一位”;只有在祂亲自向我们说话(启示)时,我们才能认识祂。“我们决不把祂当作客体的观念那样来解释祂;我们只能向祂祈祷或与祂对谈……为了这个理由,神学决不能以直接的,或单一直线(unilnear)的思想来衡量祂。”我们讨论神,我们只能对神说话。按照巴特,因为神的本性是如此,祂要我们在同祂讲话时,必须穿上似乎是矛盾的化装。
巴特最大的主题,怡与宽大派相反,他认水恒与时间,天与地,神与人“在性质上有无限的区别”(the "inhnite qualitative distinction")。我们不能将神与世间任何一事一物认为同一,甚至于圣经上的真道也不能。神临到人时有如一条切线触及圆圈,但事实上讲来,并不触及。神向人说话时正如炸弹爆开的情形;爆炸过了之后,只见地面上留下了一个大坑。所留下的巨坑就是今天的教会。
(五)巴特的注释在神学界中也首创了一种新的“忽视历史”的看法。十九世纪的神学乃是想在圣经中所谓“超然之耶稣”的背后找到“历史性的耶稣”。所谓“古典派”的宽大主义者,如巴特之师哈纳克,曾经想在他们判定为不可靠的福音中,寻找出关于耶稣的历史事实之最扼要之点。巴特抨击此种看法,因他认为此“研究”是无足轻重的。启示并非进入历史。启示仅只触及历史。如同切线触及圆圈那样。按照巴特(鲍得曼——Bultmann也曾用到此种观念),我们的信心并不是基于历史任何一件事态,因为信心有真空,并不是从历史事件上得以填满,信心乃是从上面来的启示得以填满。
巴特对历史的看法深深地受到祈克果和欧否柏(franz Overbeck)的历史观所影响;他将历史分成两个境界——历史与超历史(Historie and Geschichte) 。历史乃是过去历史上所发生过的全部事件,是可以客观地证实的。超历史只是有关于在实存上与我有关的事件,因之为对我发生某种要求,而且我也应该决志委身于此种要求。巴特认为,耶稣的复活是属于超历史境界的,并不属于历史。事实上讲来,历史对于任何基督徒是毫无价值的;我们必须在超历史的境界中才能与耶稣邂逅。
巴特在罗马人书的著作中所提出的以上数点要旨,为此书以后的神学界作者们时常引用。某些人只抓住一点而加以引申;又有些人可能利用另一点。然而巴特对于廿世纪前半的神学界之影响非常广泛,因之我们称之为巴特的时期也不为过甚其辞。巴特在他后来的著作中,会将早期所提出的各要点加以净炼过,从某一程度看来,也可能加以修正过,但他却一直在这些要旨的范围之内发表以后的著作。巴特虽被称为“新正派”的倡始人,然而在某些思想方面,仍是有“宽大派”的遗迹。
(一)虽然巴特的观点,人某一方面看来,是代表一种向古典的宽大派的反抗;然而从更深一层看来,范泰尔(Van til美国费城威敏斯德神学院教授)称巴特为“新新派”(New Modernism)的看法是正确的。巴特仍然保持着宽大派对圣经的批判态度。他不接受圣经“无误性”或“绝对无谬性”。不但如此,他曾说:全部圣经是有错谬的,出于人的记录、如果有人想从其中寻找出无谬的部份,就表示此人不过是出于“自我的意志”也即“不肯顺服”。如果“圣经无谬”为基督教与宽大主义之间所必争的要点;那么巴特很显然地是站在宽大派的立场上的。
(二)巴特的启示观,分析到最后,不过是主观看法、人对于圣经的反应是基于他对圣经的看法;认为圣经不过是一部出于人的书籍,或认圣经是神的圣道,有极大的分别。不但如此,就是人真的籍着“信心的跃进”,而听到神藉“表征”向人说话的声音,人仍然不能知道这位神是谁。按照巴特,我们只能藉着似非而是的辩证法而认知神。这一位神并不一定是圣经所启示的神。
(三)巴特辩证方法的最后结果乃是毁灭真理。假如,好像巴特说:一切逻辑的和解,“所有历史性的交往(Communication),任何对于神的直接经验,都只能说是适于异教徒的神观,却不适合基督徒的神观”;那么,我们怎能在时间方面或外形上接近真理或拥有真理呢?辩证的方法只能概述真理,决不能传递真理。
(四)巴特称神为“完全的另一位”与他的辩证方法一样,严格地讲来,使神变作一位不可能被描述的神。神既然不是时间与空间的对象,神既是“那位不可知者”(the unknown祈克果语)神的本性是“被称为深不可测的,是隐藏的”;因之,人不能直接认识祂。如果真是如此,人怎样能认识神呢?
(五)巴特对于历史的看法,影响了一般近代的神学。他认为耶稣的复活若是在“历史一方面所发生的事态,有如报纸或电视上所报导的每日新闻,就对于我们是毫无价值的。然而复活在‘超历史’的境界就有了极大的意义,在超历史的境界中,人自己在今世面对着实存的真际,也就因此发生了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潘恩波(Pannenberg)以及其他作者都曾指出此种历史的谬误。这种历史观以有问题的事件宫作基督救赎工作的真实史实,也将有疑问的超历史当作基督教的主要根基。这种历史观与尼采及欧否柏的观点如出一辙,也就捣毁了基督教的主要根基。巴特本来的目的,乃是要革黜宽大派所用历史法为研究新约的惟一方法;岂不知巴特自因这样行而将基督教在历史上的地位也给革黜了。
近代神学史不断地重蹈巴特的覆辙;巴特自己并没有改正他自己错谬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