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基督的位格》第二章 基督自己论有关他神性的见证

2016-09-05 真理与自由


《基督的位格》


伯特纳 著

赵中辉 译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第二章 基督自己论有关他神性的见证




对基督神性最重要的见证,当然就是基督本身,在新约圣经中有许多清楚的记载,祂不仅具有与神毫无间隔的交通,并且很清楚指出祂自己就是神。当祂十二岁那年,祂回答祂母亲的问题时说,“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该以我父的事为念吗?”这种意义的表现,后来成为祂权柄之记号的教义。祂明确的宣称与父神是同等的。“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14:9)“叫人都尊敬子如同尊敬父一样。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约5:23)“信我的,不是信我,乃是信那差我来的,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12:44—45)。祂也是神对人的启示者。“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太11:27)。在恶园户的比喻中,耶稣指出祂自己就是那位子和葡萄园的继承人,是占有比先知更高的地位,祂被拒绝与杀害,但终于成为“房角的头块石头”(太21:33,45)。祂的作为是与父同样广阔的:“父所作的事,子也照样作”(约5:19),从别处我们可以看出这种共同的作为扩展到复活和审判。


耶稣宣称子的身份与父同为一,犹太人一听就清楚知道这是指祂是神说的。祂说这话的时候,犹太人拿石头要打祂,祂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他们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约10:32—33)。并且当他们在彼拉多面前控告耶稣时,他们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为他以自己为神的儿子。”(约19:7)。


约翰福音14—16章所记载的,耶稣对祂的门徒最后的教训,就是神对人所说的话,因为如果耶稣仅仅是一个人,若对别人说这种话,就亵渎神。在开始的时候祂劝戒门徒说,“你们信神也当信我。”祂宣称祂要到天上去,为门徒预备地方,并且祂还要来接他们,祂说,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认识祂,就是认识父,并且看见祂就是看见父,因为祂与父原为一。祂到父那里去,并且应许所有奉祂名祷告的人,都会得到应允。祂应许差遣圣灵给他们,就是神的另一个位格,圣灵要代替祂作他们的保惠师、朋友和教师,圣灵也要做主向门徒所做的事,作他们的教师使他们不至于错误,对所有信祂的人给以属灵的光照,祂也声明祂是教会生命的真正源头,每一个信徒必须与祂联合,就好象枝子必须与葡萄树联合一样。不是他们拣选祂,乃是祂拣选他们,因此在门徒与“世人”之间就有一道极大的深渊,世人不再承认他们是同类,所以要恨他们。那些恨祂的人也恨父。父所有的一切都是祂的,凡是奉祂的名所祈求的,都会得到应允。祂是从父那里来到世界,现在祂要离开世界,回到父那里去。


在替门徒代祷中祂祈求父荣耀子,为了使子能够荣耀父。祂宣称祂有权柄把永远的生命赏赐给那些父所赐给祂的人,这种生命包括了认识神和祂自己 51 29262 51 15092 0 0 2219 0 0:00:13 0:00:06 0:00:07 3389祂求父以父自己的荣耀来荣耀祂,这荣耀就是祂在创世以前与父所同享的荣耀。


在公会前受审的时候,耶稣公开而明确地宣称祂是神,因此以为祂说了“亵渎”的话而被定了死刑。大祭司问祂,“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马太说,“神的儿子”),耶稣回答说“我是,你们必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圣经告诉我们,“大祭司就撕开衣服,说:我们何必再用见证人呢?你们已经听见他这僭妄的话了。你们的意见如何?他们都定祂该死的罪。”(可14:61—64)。


在差遣门徒的时候,耶稣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8—20)。在这里祂把祂的名字放在三位一体神的名字中间,命令凡信祂的人必须要奉这个名字受洗,并且应许永远与他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关于此点瓦费德(Dr.Benjamin B.Warfield)博士说:“宣称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属于祂,是指祂有无所不能的权柄,而应许与信祂的人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这是表明祂是无所不在和无所不知的,祂命令门徒给悔改归正的人施洗“要奉父子圣灵的名。”这种正式的仪式必须要谨慎的遵守。那并不是奉“三个名”(多数的)就象有三个人,每一个人有祂不同的名字那样。而是奉父子(重复称呼)圣灵(重复称呼)的名(单数的),虽然是三个不同的位格,然而还是合一的成为一个名字,犹太人称神的名字为耶和华,并且他们用耶和华这个名字来称呼神,是表明他们是属祂的。耶稣在这最大的命令中,指示祂的门徒给相信的人施洗,向他们宣布神的名称是要三重的枚举出“父”“子”和“圣灵”。无疑的祂是以“子”指祂自己,并且祂在这里把祂自己与父和圣灵放在一起,共同合成一位神。祂当然是在说明三位一体,同时祂也宣布了祂自己是三位一体中的一个位格(圣经教义204页)。


以耶稣的教训为基础,可以看出祂曾自称祂是神。没有一个开朗的读者会从圣经找到别的结论。这是大多数读过新约圣经之人的意见。因此斯特朗博士(Dr.A.H.Strong)看出“假如祂不是神,祂就是一个骗子,或自欺的人,不管是哪种情形,基督若不是神,祂就不是善良的。”马林博士(Dr.E.Y.Mullins)也曾指出,如果我们拒绝祂的神性,那么“我们必须结论说,耶稣虽具有一切道德的优美与高超,但如果祂不能保守祂的信息免于腐化,以教师的身分来说,祂就是一个可怜的失败者;因在这信息中高抬自己为神,并且在过去十八个世纪中,祂是这偶像崇拜的中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