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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位格》第九章 耶稣的生平成就了神的计划

2016-09-13 真理与自由

《基督的位格》


伯特纳 著

赵中辉 译



基督教改革宗翻译社



第九章 耶稣的生平成就了神的计划





当我们在四福音书中研究耶稣的生平时,从祂的教训中就给我们一个印象,那就是祂来到世上有一个特别的使命,并且祂的生活和祂的救赎工作,都是按照神预定的计划完成的。至少从祂的公开传道工作的伊始,可以看出在祂的思想中有一个救恩计划明细的大纲。祂未曾浪费过时间,向来也不匆忙。祂未曾被环境所支配,经常是环境的控制者。未被反对祂的人所动摇,祂坚守岗位,毫不畏缩地向着那在永远的计划中,为祂所定的工作目标勇往前进。祂的整个生平是被神的“必定”或“必须”所控制,在祂传道工作的初期,祂说,“我也必须在别城传神国的福音,因为我奉差原是为此”(路4:43),马可也告诉我们,“从此他教训他们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可8:31)。并且在复活的早上,天使提醒妇女们耶稣公开传道时所说的这些事。在我们讨论祂的先在性时,我们曾引证了那些章节,说到祂“来”或“被差遣”是要完成祂的特殊工作。特别是关于祂的离世,也是神所命定的事,祂的最后上耶路撒冷,被大祭司和长老拒绝,犹大出卖祂,祂的被捉拿,受苦,钉死在十字架,和祂在第三天复活,不仅是预定的,而且是成就祂的使命所必须发生的事,在复活以后祂对门徒说:“这就是我从前与你们同在之时,所告诉你们的话,说,摩西的律法,先知的书,和诗篇上所记的,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于是耶稣开他们心窍,使他们明白圣经,又对他们说,照经上所写的,基督必须受害,第三日从死里复活,并且人要奉祂的名传悔改赦罪的道,从耶路撒冷起直到万邦”(路24:44—67)。

以一位神的位格来承当这种工作,在各方面都含有降卑的意义,不仅在祂所忍受的贫穷、软弱和饥饿方面降卑,而且也在祂的反对者不断的坚决反对,和被国家教会的统治者公开的反对,以及在祂最后的受苦,受死和埋葬方面降卑。第一,这位神的位格竟降卑祂自己出生为人,成为一个无助的婴孩,并有三十三年之久祂经历人性所经受的一切限制和软弱。然而祂自愿地按照步骤完成了祂的使命。凡令祂使用超自然的能力去满足个人的欲望,或逃避与减少祂的痛苦的任何建议,祂都认为是从魔鬼来的试探。祂来到世界的目的就是要藉着受苦和受死来完成赎罪的工作;达至最高潮的那些事件,乃是由祂在其所确定的秩序和时间所决定,并非为祂所决定的。

瓦费德博士说,“祂决定万事,没有任何事是由别人决定的,祂的实际生活,直到祂实际的死,在福音书作者看来这正是祂在起初所要生活的方式,祂的死也正是祂在起初所决定的方式,祂预定这样的生命结局,是从祂在起始的时候,祂自己所决定的,虽然祂已充分的预见和准备所要临到祂的那些转机和变化,祂还是丝毫没有偏离祂原定的正路,在耶稣的生平中,不仅没有意外的事和被迫的事,也没有什么‘影响’,就象我们所说的,在人生过程中的‘影响’。这种生命的标帜,就如福音书作者所描述的,是很安静的超越于所有的环境和情况,也超越足以摇动其他生命的各种势力;它的最主要的特性是自动和独立。既不是祂的母亲,也不是祂的弟兄,或祂的门徒,或祂所要服事的百姓,或是要想杀灭祂的仇敌,或是撒但本身及其试探,能够使祂从所选择的道路上转移一步。当人以为是胜过了祂的时候,其实他们是成就了祂的旨意;‘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10:18),这是说明祂的伟大的超自然行动原则,控制着祂所有的行动。祂自己所选择的道路,始终明显的摆在祂的脚前;祂的脚步静静踏在祂的道路上,他们发现在这条路上并无阻碍。凡祂所作的,就是祂所要作的;祂以百折不挠的决心和毫无差错的确信来完成祂的计划”(圣经教义74页)。

确实地,福音书作者提到基督的受苦与受死,并不是当作一种偶发事件或不幸,而是当作一种工作的完成,一种成就。耶稣在登山变像的时候,摩西和以利亚显现和耶稣说话,“谈论耶稣离世的事,就是祂在耶路撒冷将要成的事”(路9:31)“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路12:50),祂是说到在祂面前所要受的苦刑。时候到了,祂要喝神为祂斟满的苦杯,忍受祂所应受的痛苦。是祂自己决定祂的死期,并非是祂的仇敌所决定的。虽然祂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似乎使门徒感到稀奇和不能相信,但那是按照计划,使其成为赦免人的基础,和进入并住在一个新的公义国度和生命的门路。

在使徒行传中,同样强调神的主权和统治一切的护理,因这与耶稣生平的事件有很清楚而显明的关系。钉十字架这件事,无疑是世界历史上罪大恶极的事件,然而这件事也是预先注定的。“希律和本丢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这城里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圣仆耶稣,成就你手和你旨意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7,28)。又说“祂既按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你们就藉着无法之人的手,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杀了”(徒2:23);“神曾藉众先知的口,预言基督将要受害,就这样应验了”(徒3:18);“耶路撒冷居住的人,和他们的官长,因为不认识基督,也不明白每安息日所读先知的书,就把基督定了死罪,正应验了先知的预言。虽然查不出祂有当死的罪来,还是求彼拉多杀祂,既成就了经上指着祂所写的一切话,就把祂从木头上取下来,放在坟墓里。”(13:27—29)。

这些事虽然是预先注定的,但他们这样作是按照他们的自由选择,因为他们要为他们所作的负完全责任。那些凌辱耶稣的人,不知道他们加在祂身上的痛苦重担,正是预定基督要承担的。从这些事上我们看见神的主权奇妙地藉着基督仇敌的手显明出来了,他们所作的是罪恶的,因为他们的动机是邪恶的,这些事也是受救赎世界的计划所控制。

新神学派说耶稣最初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地上的国度,只因百姓不能应合祂,于是只好放弃这种观念,当然这是毫无根据的。事实是,第一,在祂最初开始传道的时候,祂在受洗之后立刻所受的试探中曾拒绝使用属世的权力;第二,在祂早期的传道,特别是在登山宝训中,祂曾宣布进入祂的国度的条件是属灵的,即悔改与相信。

尤其是,最重要的是耶稣在与此有关的事上讲话带有权柄。在以色列人中,有许多先知在他们说话开始时就说“耶和华如此说,”然后才继续对百姓严肃地,不妥协地宣讲神的话,但是耶稣作的更彻底,祂不能在祂以外再提什么权威,而把祂自己放在神和百姓的关系上,以祂自己的名作为最后权威来讲话,在登山宝训中祂以赐律法者的口吻讲话,把旧约神的话详细的加以解释。重复地说,祂的话是与神的律法同等的:“你们听见有话说……然而我告诉你们……”那些为祂的缘故受逼迫的人,也和先知们为神的话受逼迫一样(太5:11,12)。祂执掌最后审判的权柄,应许人可以进入天国或拒绝人进入:“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的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太7:21—23)。我们看见在登山宝训结尾的时候“众人都希奇祂的教训,因为祂教训他们,正象有权柄的人,不象他们的文士”(太7:28,29)。祂宣称祂的权柄超越以色列神圣的宗教条例,不但比律法更大,也比圣殿和安息日都大;“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太12:6—8)。祂对门徒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太24:35)。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要在审判时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祂比向尼尼微传道的约拿更大,比所罗门吸引示巴女王的荣耀更大,祂已经临在他们中间,给他们悔改的机会比任何世代都大。因为我们已习惯于按照新约教训的亮光去思想律法,圣殿和安息日,并看耶稣为我们的神,我们的主,然而对一个正统的犹太人来说,这完全是革命性的言论,他们很难了解。

圣经虽然告诉我们,“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但我们注意在祂早期生活的行为态度上,明显地并不象一个仆人。祂要求人服从并接受人的尊敬,凡跟从祂的人都承认祂是一位师尊和恩主。我们已经提过祂使用最高的称号称呼自己,也接受别人对祂的最高称呼。就在用“人子”这个称号和坚称祂是“来”完成特殊工作的,也是把祂自己分别出来为一位超越者,那不是指祂在地上生活的态度,而事实上是指祂就是属天的那一位,成为了肉身。并使祂自己受属地的限制,因此才需要解释祂是谁。在这一节中祂作了这种解释,就是说祂对祂的百姓提供一个特别的服事,把他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

无疑的在耶稣的教训里,祂表明祂自己不需要拯救,祂乃是救主,祂并不是教会的会众之一,祂乃是教会的元首,祂并非是信仰的模范,而是信仰的对象,祂不仅是向父神祈求的人,祂也是听祷告者,祂不仅是人的夫子,祂也是人的主宰,假如耶稣仅仅是人,在实质上跟我们没有什么两样,那么当然,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祂所说的而使我们的良心受束缚了。假如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应该把祂与苏格拉底、柏拉图、孔子等人同列,认为祂是世界上最有智慧,最有影响力的教师之一。但如果祂是祂所宣称的,道成肉身的那一位神,祂有充分的权力以权威的语势向我们说话,我们只有表示出正当的态度听祂的话,就象听神的声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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