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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类居住于地面上的预备 | 魏司道创世记查经连载3

2016-10-22 真理与自由



为人类居住于地面上的预备

1:2-15


「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二节)。现在我们一定要考虑一项很通俗的圣经解释,这些人主张本节圣经应当译为「地变成空虚混沌……」。旧版的英文司可福串珠圣经在第一节与第二节间,放上一个标题「因审判大地荒芜空虚」。这种谬论是说在一次所提原始创造之后,这世界为天使的居所,当撒但与其它天使堕落罪中时,神在祂义怒之下就毁坏了这个世界,结果,地「变为」空虚混沌。

这倒是一种很有兴趣的学说,但它是纯属思测的。没有实在的根据让我们相信它是真实的,论到此谬说,我们可以在爱利斯博士(Dr.  O. T. Allis)所着「预言与教会」一书中,见到一段颇有份量的评论。爱利斯博士说『没有充份的理由把创世记一章二节头一个「是」字改为「变成」。他接着又说『我们相信这节经文最自然的解释,就是当神开始用八句创造的命令(创世记1327)来形成宇宙的时候,说到被创造与尚未加以组织的物质情况。』

我们相信爱利斯博士对第二节的解释是正确的,第一节是说到宇宙是从无中而造出有来的;第二节是描写到被造世界的原始情形,无秩序而又混杂,这乃是在本章其余部份所描写的神的作为之前存在的一种情况。

地就是空虚混纯,渊面黑暗——这乃是被造世界的原始情形。但是这种情形被以后神大能的作为所改变。「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不但是物质的创造者与来源,也是秩序的来源。特别地,圣灵乃是在宇宙中存在的律法、秩序与形式的来源。这里所说的圣灵在宇宙中的活动,也就是在自然界中的活动。这与圣灵在道德与属灵界的活动有所区别。神藉着这些活动,使人知罪,使人重生,使人成圣。在自然界如同在道德与属灵界一样,圣灵是形式、秩序与美的来源。在以下几节中,提到圣灵运行在水面上的结果。

现在我们讨论神继续的作为,藉此作为大地被形成作为人类的居所。「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135)。

上帝的工作在六日的头一天是造光,从前这件事受到许多的讥诮,他们的见解是根据太阳被造是第四日的事实(1419)。但这不能构成任何实际上的困难,这可能有很多解释。司特朗博士以下的解说:「神在物质界作为的开始,是藉着光的产生而表明出来的,因为光乃是分子活动的结果。这就与第三节所说的相符合……在这里我们有一天是没有太阳……」。司特朗说来到第四日「笼罩植物的雾气现在消散了,于是开始高等动物的创造。后来出现宇宙光(太阳系光)这是在十六节与十七节所描写的,太阳、月亮与星宿的创造,这些光照耀着大地。比较创世记九章十三节——「我把弓安置在云中。」因为虹以前就在自然中存在,但现在有了特别的用途,在创造太阳、月亮与星宿的记录中,是被指定为地上可见之光,是在以前存在的,——为了这个理由,地球不是一个发光体,是太阳的光线穿过包围地球的云层,而达于地球,使高等形式的生命宜于生存」(系统神学A. H. Strong 著)。

伯克富博士指出十四节到十六节所翻译的「光」并不是普通希伯来文的「光」字,乃是(maor)其适当的意义并不是「光」,乃是「光的持有者」:Iight-bearers”他接着又说:「由光是诸生命所依赖的事实看来,光应该是首先被造的,此乃自然之理。神也立刻创造了与光相反的黑暗,祂称光为昼,称暗为夜。可是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此种更替是如何实现的。」(系统神学)L. Berkhof著)那意思就是说,太阳在第四日以前已经存在,但并不是光的持有者直等到第四日。头一日所造的光,并非是太阳光,乃是从别的来源而来的。不需要我们再去推测这原始光(Primeval Linght)的来源与性质,也不必去解释原始是如何把光与暗分开的奥秘。

「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应当注意「日子的计算不是从晚上到晚上,乃是从早晨到早晨。在十二个小时以后有晚上,再过十二小时后有早晨」(伯克富博士著系统神学)。

我们现在一定要讨论一个问题,那就是创世记一章中的六日是真的二十四小时的日呢,还是比较更长的时日?最自然的解释一定是二十四小时的日。当然,除了把创世记的记载与地理学相符合以外,可以说没有任何人主张创世记的记载有长时期的意义,相信圣经完全默示与权威的纯正信仰圣经学者都主张这两种见解。

时常使用「有晚上,有早晨」这个短句,与实在二十四小时日的见解完全相符。如果所说是地质学上的时期,那么每一「日」就要有几百万几千万个晚上和早晨。要根据长时期日的见解,那么「晚上」与「早晨」的名辞仅仅是「一段时期的末了」、「一段时期的开始」的象征说法。但是这种用法是太牵强附会,与创世记头几章所用的语言的简单性相反。

论到实在二十四小时日的解释,另外一个有力的辩证,就是在安息日的设置中,神六日工作,第七日安息了。如果第七日是普通的二十四小时日,那么由此可见以前的六日也是二十四小时日,我们不能够以为安息日为几百万几千万年的时期。然而要只说这一日是二十四小时日,以前六日为地质学期,这未免太武断。

关于二十四小时解释的另外一个辩论是根据第一日只造光而将光暗分开的事实。如果第一日是长的时期,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造光,使光暗分开需几百几千万年呢?在第一日的情形看来,地质学期的看法是非常勉强而武断的。

还有另外一个辩论是在第五、第六与第七日,必须按照普通二十四小时日来看,因为这几日是由太阳来决定的,正如现今一样。如果这末后三天是普通的日子,那我们就可想而知以前的四日,也一定是二十四小时日。

虽然这两种看法都免不了有些困难,但总而言之,二十四小时的解释,比较地质学的长时期容易接受。所以,在本讲义以下的课程中,我们认为创世记一章的诸日,乃为实在二十四小时日。

美国各大学基督徒团契所发行的杂志名为「他的 His,在一九五四年正月号内刊登了一篇文章,标题为「创造与洪水」作者为茅利思博士。茅博士是一位工程师与科学家,著者在提出有力的证据之后,随即热列辩护创造的日子应该按照廿四小时日来解释。他主张廿四小时日的解释是唯一与圣经材料相符合的解释。

第一章二节至廿五节,描写到为人类在地球上居住的准备与秩序。凡所提到的每一件事,都是前瞻人类的创造,因为,人类的创造是神创造的最高峰。因为一切低等的创造,都是注意到人类的使用与享乐来间接荣耀神;另一方面,人是直觉地并直接地荣耀神,因为唯独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成的。低等的创造是藉着人来荣耀神。人是一面镜子,藉此低等创造可以反映神的荣耀。这在诗篇第八篇中有极优美的说明。

进化论科学,完全忽视低等创造,是特别为人类的利益而计划预备的事实。根据进化论学者来说,不但地球与有生命的有机体,是在没有人以前几万万年存在着,而且人是由于机遇出现的,并发现大地及其中所有的,正适合他们的需要。进化论的科学家讥诮在地下储存大量的煤炭与石油是神为人类的益处而预备的这种观念。他们主张人类用煤炭与石油只不过是一种巧合而已。

所有进化的学说都为创世记中创造记载所拒绝。有些人以不适当的意义,来引用进化论这个名辞,意思是在同一物种类不同的发展,即如从原初的野鸽子,产生出多种不同的鸽子,可是这不能够成为进化。真正的进化是包括物种与物种之间的界线的越过。这暗示说,在物种与物种间有一个绝对的分界线,但是那一物种能逐渐地在相当时期内发展为另一种。例如,说飞鸟是由爬虫类发展来的。爬虫类是从原初有机物发展来的。

进化论这种发展的假说,是不能够与创世记一章神所创造有区分的「各从其类」相符合。创世记一章所说这些「类」,乃是真正自然的物种。在任何一「类」中,可能有很大的发展,但是「一类」绝不能发展成「另一类」。科学家所说的物种,往往是不自然的,其实是单一自然物种的不同种类。例如,狗、狼与山狗已经证实是属于同一的自然物种,这些都可以随便互相交配。另一方面,狐狸是属于另一「类」,不可能与狗、狼和山狗交配的。

当我们说神创造了一个特定的植物与动物的各「类」,我们的意思并不是说,凡现代科学家所称之物种,都为神所特造。但,我们的意思是说神创造了确定的自然物种,其中每一物种与别的物种都有清楚分别,永远不能是别的任何物种。究竟神创造多少种类,吾人无从所知。其数目必少于现代科学家所陈列的「物种」的数目。神所造的每一类(Kind),在它本身内有生产力,而可能生产出来许多不同种别,而这些种别,可能被科学家列为「物种」(Species)。

「各从其类」这几个字暗示着,在真正自然物种之间有一道神所设立的障碍,每一种类(Kind)都为神所特别创造。

始终一贯的进化是属无神论;它丝毫没有考虑到神。它主张有生物是自己发展的,并没有神的计划和控制。此外,还有一种有神论的进化说,是说进化乃是神创造有生物的方法。这实在是名辞上的矛盾,因为「有神论」的意思是与「信仰神」有关,而「进化」的意思是「没有外界的控制而自己发展的」。此「有神论进化说」前后矛盾,此说都为宗教学者所主张,这些学者曾受不信派科学家的主张所困扰。实际上,「有神论进化」是为创世记记载所摒弃,也正如「无神论的进化」一样,受圣经的攻击。那些谈论藉「进化而创造」的人,并没有明了「创造」与「进化」名辞的真意。按定义来说,创造是属超自然的;进化是属自然的程序。若说「进化而创造」就好象说一个诚实的贼,或一个忠实的谎言者。

创造对进化的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其理由有三:(1)创世记一章所使用的语言,是一定要我们接受创造而拒绝进化。(2)论到人类的原义(Original Righteousness)与完全,只有创造才与圣经的教训相合。(3)接受进化论意思就是拒绝或冲淡圣经超自然的内容。那些减低创世记一章超自然内容的人,他们凡事就要这样减低超自然内容。他们往往减轻与豫言、神迹、基督的童贞生,基督肉身复活,祂的再来等有关的超自然性,一旦我们放弃圣经中的超自然性,我们就要一路堕落下去,很难找到一个停脚处。这种倾向就是想藉放弃更多的超自然性,来寻求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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