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堕落在罪中 | 魏司道创世记查经连载10
我们已经看到由伊甸园两种特别的树,象征两大宗教原理。生命树象征生命的原则;分别善恶树象征试验的原则。在第三章中我们又发现了所象征的两大原则。由蛇所象征的试探与犯罪的原则;由于人类身体归回尘土所象征死亡的原则。
生命之约(或称工作之约)包括试验的原则与试探的原则;在此同一情形内,包括了试验与试探。从神的眼光来看就是试验,或说试验人,从撒但的眼光来看就是试探人。神不能够以恶来试探任何人(雅1∶13)。从神的眼光来看,亚当与夏娃所经历的就是试验。目的不是在引诱人犯罪,乃是把人的品格带到一种坚定的地步。就是没有魔鬼,在人未吃生命树果子以前,他需要经过一段受试验的时期。
另一方面从撒但的观点来看,从始至终,他是故意引诱人类犯罪。圣经中说撒但从起初就犯罪(约一3∶8),成为撒谎之人的父(约8∶44)。罪在宇宙中的来源,当然是不可解释的迷,但罪在人类中的起源,圣经清楚告诉我们,是我们的始祖受撒但的试探而来的。
第三章开头就说到「蛇」:「耶和华神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我们知道一条真正的蛇,乃是撒但试探夏娃的工具。蛇的狡猾性正适合撒但试探夏娃的工具。在夏娃受试探之中,我们看出撒但利用蛇的这种诡诈性。
为什么蛇试探夏娃而不试探亚当呢?亚当是人类正式的代表者,要想叫全人类犯罪,就必须把亚当牵涉到罪中,然而撒但却很聪明地接近夏娃而不接近亚当。理由或许是禁止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命令是直接给亚当,而夏娃是间接从亚当得知这个吩咐。我们应当知道神给亚当这个吩咐是在夏娃被造之前(2∶16、17)。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前书二章十四节,说到亚当没有被引诱;亚当吃了禁果,明明知道他是做了错事。但夏娃却受了引诱。正如保罗所说的,魔鬼在迷惑夏娃上成功了,以致她被说服,吃了禁果。从道德的观点来看,亚当的罪更甚于夏娃的罪,然而经过夏娃的引诱,亚当被试探而犯罪。
撒但试探夏娃经过两个步骤,头一步他首先让夏娃出生怀疑的心,第二步那试探人的用纯粹的谎言引诱她犯罪。
头一步,撒但提出神对待亚当夏娃的问题。「神岂是真说不许你们吃这树上的果子吗?」当然神没有说。神只是禁止他们吃分虽善恶树上的果子。事实上,神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2∶16、17)。这样,在撒但所暗示当中,仅仅有一点点是真的。但是把神所禁止的那部份言过其实了。但这就达到了撒但叫人对于神的善良与恩赐起疑心的目的了。撒但在这里所暗示的是说神对待亚当和夏娃上太严厉了。撒但这句问话对夏娃的心情来说,神是毫无理性的严苛与冷酷。
撒但的这种暗示也是想在夏娃心里生起疑惑的心「神岂是真说……?」这个开头的问题,目的是叫人对神关于分别善恶树的启示真实性发生怀疑,这正好像说:「你怎能知道神真说了这个话?」撒但是原初头一个说谎话的,他明明知道用聪明的方法说出了半真理是最有效的谎言,完全虚伪的事情,比狡猾地真假渗半的事容易被人分辨为虚伪的。一种狡猾的半真理,实在是魔鬼的谎言。
夏娃对撒但的回答,是远超过了神实际所启示的。她加上了神所未吩咐的「也不可摸」几个字。在神所说的话语上,作此种加添,夏娃似乎是开始接受魔鬼的意见,说神太严厉了。我们知道在神的话语上有所加添与消减,或疑惑神的话和真理都是不对的。
现在试探进入第二阶段。那试探人的公然地拒绝神所说的真理。神曾说:「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魔鬼公然地拒绝说:「你们不一定死。」这里是一个直接地与神的话发生正面冲突。
紧接着这项否认之后,撒但就把神的动机曲解为卑鄙的、毫无价值的。「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这意思说神禁止亚当和夏娃吃这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就是拦阻他们,得不到他们所应当享受的奇妙经验。撒但试探夏娃的工作已经成功。所留下的就是夏娃去考虑是否吃这禁果,撒但已经为夏娃吃这禁果预备好了道路。现在夏娃看这个果子,她首先考虑到的是这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眼目;第二却是很喜爱的;第三能使人有智慧,于是她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亚当,亚当也吃了。
我们应当注意夏娃在决定吃这果子的事上,她把撒但当作神。事实上,神的目的乃是叫人得益处,而魔鬼的目的是要把世界陷于毁灭中。撒但既然直接地与神所说的话相冲突,夏娃就当在此二者之间有所选择。她应当听信神抑或听信撒但呢?在此试探之前,她是信神的,但现在当她面临撒但与神相冲突时,夏娃就听信了撒但,当然这里包含着神是一个谎言者。这里也含蕴着神是人类的仇敌,撒但是人类的朋友,这样在夏娃的思想当中,神与魔鬼就交换了地位。
「他们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作裙子」(3∶7)。亚当和夏娃的犯罪,直接影响他们的意识,他们以前的无罪的情态,立刻被有罪感取而代之。他们在犯罪以前,没有感觉到赤身露体,也没有任何理由为此感到羞愧(2∶25)。但是当他们一犯罪,得罪神的时候,他们就立刻感觉到自己有罪,他们觉得自己赤身露体,这是一种象征。他们马上就为自己预备衣服,用无花果树的叶子编作裙子,来遮掩自己的羞耻。
正如我们以后看出的,亚当和夏娃由无花果树叶子所作的衣服是不妥当的,因为神后来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3∶21)。这就很容易给我们看出,一切人为的宗教,在实际上都不过是人用无花果树的叶子所编的裙子,来遮盖自己的罪恶。惟独真实的,神所赐给的救赎宗教,藉着一位中保的流血,才真能够以公义为袍给人穿上。
亚当与夏娃犯罪的另一结果就是与神远离。「天起了凉风,耶和华神在园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听见神的声音,就藏在园里的树木中,躲避耶和华神的面」(3∶8)。明显可见,而堕落之前,人与神有亲密的交通。所以亚当和夏娃听见神的声音的时候,他们是知道的,而且会辨认的。神经常用耳可听见的声音和他们说话,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在他们随落罪中以前,亚当和夏娃一定是和神享有亲密的交通。
但现在他们犯了罪,在他们与神之间,有了一个属灵的障碍。在他们的意识中,他们有这个感觉,所以当他们在园中再次听到神的声音时,他们马上就想躲避祂,当然那是一个愚昧而无济于事的尝试,因为没有一个人能躲避神。然而亚当和夏娃企图躲避神这项事实,就显明了他们当时的心境。他们与神之间的交往已经断绝。他们不再预期与神有交通,相反的,他们倒惧怕神,企图躲避祂的面。在这早期人类历史当中,我们看见罪恶的真性格。罪是不可避免地使人与神分离。那些没被基督救赎的人,罪使他们在地狱里,永远与神分离。
在神对亚当、夏娃宣布审判之前,他们自己的良心已经受了责备,感到有罪,用无花果树的叶子编作裙子,企图逃避神,藏在园里的树木中,就清楚地说明他们跟神之间有了障碍,并且感到有罪,得罪了神。有一件事应当注意,那就是因犯罪而产生这结果,并不须要长的时间;当他们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之后,在他们的心中就马上起了这个变化。
我们还可以看到罪的另一个特性,那就是亚当和夏娃为他们所作的,企图逃避责任。从他们用无花果树的叶子编作裙子并隐藏起来这些事,就清楚看到他们的良心是在责备他们。然而亚当和夏娃都不愿意接受这个罪责,而承认自己做错了这事,彼此推却责任。亚当首先把这个责任推给夏娃:「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3∶12)。在这里好象是说,神自己应当受责备:「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这意思好象是说神把夏娃赐给了亚当,所以夏娃所作的,神都应当受责备,凡亚当自己所作的,都是受到夏娃的吩咐。实际上,当然神绝不能为夏娃的罪而受谴责;当神造夏娃的时候,在道德上她是正直的,没有任何犯罪的倾向。实际上,亚当并没有被夏娃强迫而去犯罪,亚当所作的,是出于他自己的自由意志,他并没有像夏娃那样受到诱惑与欺骗(提前2∶14)。他是睁开两个眼睛去犯罪的,清清楚楚知道他是在悖逆神,如今他想把罪责归给夏娃,甚至要归给神。
夏娃也想推却责任:「……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3∶13)。当然这是真的,但这不能把罪责从夏娃身上除掉。究竟蛇并没有强迫夏娃去吃这果子,是她自己去作的决定(3∶6)。
凡犯了罪而推却责任的,这是司空见惯的事。也有很多人自己犯了罪,反用种种办法把责任推到神身上。还有些人为他们自己作了犯罪的决定之后,却将责任归给撒但,魔鬼。还有很多人把犯罪责任归给环境,或其它的因素,而不想到他们的心是犯罪的恶心。当然,魔鬼与人的犯罪是有关连的,那是真的,环境也是人犯罪的因素,那是不错的。但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他有选择权,所以在道德方面来说,他对于自己所作的事要负责任。在他心灵的深处感觉到他在神面前有罪,但是他厌恶这种思想,所以用种种方法来压制它。亚当和夏娃知道他们在神面前犯罪的事,用无花果树的叶子编作裙子,并起初逃避神的面给证实了,但同时他们恨恶,要为他们的罪负个人责任的这种思想。所以他们试图藉着彼此推却责任,努力来压制这种思想。
现在我们看到神在蛇、夏娃与亚当身上所宣布的审判。审判在根本上来说就是报应。说报应是旨在改善犯罪者或保护其它的人,这不过是一种低等意义的解说。今天很多人认为刑罚除了改善犯罪者及保护社会之外,没有其它任何目的;换句话说,今天很多人不再相信有公义这件事存在。在教会里若否认公义的存在,结果是那些宗教的教师们就要否认(1)人是在神面前有罪的;并(2)否认基督的救赎是代人受罪的刑罚。对赎罪纯正信仰的否认(这在今天是非常普遍的),就是从否认在天地间有公义存在这件事所产生出来的。
神的属性要求罪恶必受刑罚。神在祂的本性上是公义的。神是全能的,但有一件事连神都不能作;祂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4)。如果神容许罪不受刑罚,那么祂就是背乎自己。神既然不能背乎自己,那么神就不可能不让罪受至刑罚。神在属性上是公义的;祂公义的属性要求罪必须受到公正的刑罚,正如罪所应受的刑罚。
现今有一个很通行的关于刑罚的错误观念,那就是说刑罚是随着罪而来的一种自然结果,正如一个人用手摸触烧热的火炉,他一定感到很痛苦的烧伤。当然,有时神藉着罪的自然结局来刑罚罪,那是不错的,正如一个喝醉酒的人,由于他的荒唐无度,结果他的健康受到影响。但这不是罪的整个刑罚,也不是神的普遍与唯一的方法。罪的刑罚不仅是自然的结果;它乃是一种法律上的刑罚,罪恶的刑罚乃属道德界的。
因此神在祂的完全公正的性格上,宣布了一个法理上的判决。神的一种法律上的刑罚加在蛇,夏娃与亚当身上。首先,神在蛇身上,宣布审判。蛇虽然不是一个道德上的责任者,它只不过是撒但所用的一个工具,可是咒诅仍然临到蛇身上。一切受造之物,包括蛇在内,都是为了人类的益处而造的,当某一个受造之物,作了危害人类的工具时,就必要受神的审判。比较创9∶5;出21∶8。
「你必用肚子行走,终身吃土……」。在一切受造之物中,蛇是比较最接近地面的。有些好讥诮的人提出了这个问题:在人犯罪以前,蛇是不是有腿有脚,以后因受刑罚而被削掉。圣经里并没有暗示这种说法,我们也不能够设想在人犯罪以前,蛇是直立的。但我们只能说,蛇的接近地面乃是现在所受的刑罚;在这件事上,附加了一个新的意义。照样,在创世记九章十三节,神申明说虹将作为祂立约的记号,这不能暗示说在此以前,没有人见过虹;那只是说,在那个特别的时候,神将这宗教的意义附加在虹身上,于是虹就成了神立约的记号。
「在蛇的受咒诅上,存在着一个得胜蛇及其后裔的应许。蛇被定罪用肚子行走,使女人的后裔打粹它的头,而蛇只能伤女人后裔的脚根」。(G. Vos, Biblical Theology, P. 53; Copyright 1948 by Wm. B. Eerdmans Pub. Co.)
在第十五节当中,我们看到在字面上所说的蛇这种思想,已经不太清楚,而撒但就是那真正试探人的,却显得非常突出,「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你的后裔和女人的后裔,也彼此为仇,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根」 (3∶15)。这是赎罪的头一个应许,而且也是圣经中最伟大的章节之一。注意神的这一句话,包含着对撒但的判决的宣布,也是救赎人类的应许。
在这节经文中「你」是指着撒但说的,它曾用蛇作为工具,蛇的后裔可以说是指着在人类历史的大争斗中,与撒但站在一边的人类的一部份。可是这里面含有一个难题,因为假如我们是这样理解的,蛇的后裔就要包括在女人的后裔当中。而在经文中,似乎是指着两个完全不同的等级。因此似乎是更有可能性。蛇的后裔就是说到以撒但为首的那些邪灵或鬼魔。鬼魔虽然不是从撒但那里生下来的,正如人类是从夏娃传留下来,那倒是真的;然而鬼魔的确是从撒但得到他们的恶性。女人的后裔是被认为一有机体的人类,当然不是指着每一个人说的,乃是指着唯一有机体的人类,特别是指着女人的那一位伟大的后裔,就是主耶稣基督。比较启12∶1、2、5、17。
本节经文给了我们一个有关世界未来历史的简短宣布。这里宣布了两个敌对势力之间的永远冲突:撒但的后裔与女人的后裔,在这二者的背后,就是撒但与神的冲突。这冲突的结局,是有两方面的:(1)女人的后裔要受伤;(2)蛇的后裔要受到完全的击败与毁灭。这些话是神在很久以前宣布的,经过了许多世纪而到加略山,又从加略山而到审判大日。
在考查从罪恶得救赎应许时(创3∶15),我们应当进一步了解在与罪恶斗争的事上,是神先发动的。神并没有说「蛇的后裔用要与女人后裔为仇……」乃是「我要使他们为仇……」着重点是在「我」字上。所以这节经文不仅仅劝勉人要与罪恶相争;那乃是神的应许,在与罪恶抗争上,神是先开始的。在全部圣经中,都看出了在救赎的事上,神是有主权的,并且是神先发动的。有很多人以为神在人得救上是有主权的,乃是加尔文的发明,或者他们勉强认为是加尔文在保罗书信中发现了这个概念。当然,神在人得救的事上,以及其他别的事上是有主权的真理,乃是全部圣经的一致教训。圣经中虽然有些地方没有明明的教导,但也是暗示到这个真理。在圣经一开头,在救赎的第一个应许中,就着重了神的主权与发动性;「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为仇」。加尔文对这个原则是承认的,并且特别着重这个原则,因此就表明改革宗神学的系统,是本着圣经的。
我们也要思考为仇这个概念。今日最流行的宗教温和情感的概念,在圣经中是找不到的。圣经教训我们罪恶是真实的,从罪恶里得救赎完全包含在女人的后裔与蛇的后裔为仇上。这个仇恨要继续,一直经过历史的行程,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达于最高峰。在那里耶稣基督,女人的后裔打碎了蛇的头,祂自己也受了严重的损伤——祂的脚根被打碎了(即被钉在十字架上)。基督的受苦与死亡,乃是为了满足神的公义,同时基督的受苦与死亡,也形成了创世记三章十五节所说的最高峰。
很多人认为本节经文连同女人后裔的上下文,包括基督为童贞女所生的预言。从基督为童贞女所生的亮光看来,正如我们在新约中所知道的,我们可以见到毁灭蛇的,应当说是女人的后裔,这是何等的适宜。但创世记三章十五节所用的话,不能算作基督为童贞女所生的预告。在预言的意义与预言的完成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在预言的应验上,我们今天仍看得很清楚,在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并没有包括在预言本身之内。
我们也并不是暗示亚当与夏娃,在他们听了神对蛇的所说的这些话之后,能够像我们今日在全部圣经的亮光之下所充分了解的,也不是说亚当和夏娃会理解到女人的单一后裔,要成为弥赛亚与救赎主,祂要击败撒但和毁灭蛇。这应许是从人类当中出来一个致命的打击,要打碎蛇的头……藉着神的能力与恩典,人才能够胜过蛇,这是堕落的人类所能知道的。这足能作人类信心的对象。
以下我们一定要考虑神对亚当与夏娃的审判,对夏娃来说,刑罚包括痛苦与生产之苦,又被丈夫制服,受丈夫的管辖。在对夏娃所宣布的审判中,暗示着恩典。这暗示着虽然女人要受痛苦,但是人类的繁殖仍然是可能的;这也照样暗示人类要继续生存,直等到女人的后裔来到,他要打碎蛇的头。
在亚当身上的刑罚就是他受了咒诅,这里说明人必须劳苦挣扎才能生存。工作的本身并非咒诅,乃是神的祝福与恩赐,正如二章十五节所表明的。但如今因为人犯罪受了刑罚,对于工作一变而为害人的劳苦,从这时起工作将是劳苦的、困难的挣扎以求生存。自然界已经成为人的仇敌,只不过是给他一点点生存上所必须的东西,结局自然终必胜利,人要死亡;他的身体要归土,因他本是从土而出。
在十七节中,有一强烈暗示,那就是亚当在夏娃吃了禁果之后,他可以拒绝不吃,「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夏娃并不是人类盟约上的元首,她所犯的罪并不能把全人类陷在罪中。如果去幻想,假如亚当在夏娃吃了禁果时,拒绝不吃,将有何事发生,当然这是一种无稽之谈。但无论如何,我们从十七节中所能看到的,甚至在夏娃已经犯罪之后,亚当可以,而且应当不犯罪悖逆神。
地受了咒诅是因为人犯了罪,因此人要汗流满面,才得糊口,人活在世界上,就是为了生存而挣扎。这个咒诅并不是人类能力的减低,乃是在自然界的变迁。地并不像从前那样多产。人要汗流满面,才得到面包吃,结局自然终必胜利;人要死亡,他的身体归到土里去,因他本是从土而出。
然而随着这个咒诅而来的,乃是神的恩典。虽然是有困难,但人仍然可以藉着劳力,而暂得食物。这样来维系人的生命,人类生命可以继续。「正如女人将新生命带进世界,所以男人也藉着他的劳苦来维持他的生活。」(「圣经神学」55页)。
「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为他是众生之母」(3∶20)夏娃的意思是「生命」,亚当给他妻子起名为夏娃「生命」,就证明了他对神所预备的救恩应许有信心,藉着这个信心,人才能最终得到高尚的生命。正如死是从罪来的,所以生命是借着完成有关女人后裔的应许而得来的。这并不是说亚当明了此点,正如我们今日完全清楚明了的,但却暗示着亚当,实在相信人的真正生命是藉着女人的后裔而来的,这就是「得救信心」的本质。这暗示着亚当已经真的为他违背神的罪而悔改了,因为没有悔改就没有真正的信心。
有些人提起一个问题,就是说,亚当与夏娃是否已经得救。据说他们是否得救,在圣经中没有证据,可是由于亚当给他妻子起名叫夏娃(生命)的行动看来,这里就包括真正的悔改的信心。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神在蛇、亚当与夏娃所宣布的审判,不仅含有审判的成分,也含有恩典的成分在内。在刑罚当中也暗示着应许,就是:(1)女人的后裔至终要打碎蛇的头;(2)女人要生养众多,如此将要有一位毁灭蛇的诞生;(3)男人要汗流满面,才从地里得吃的,如此人类的生命才能够得到继续的维系。
亚当的信心既然与恩典的内容有密切的关连,所以在他给他妻子(夏娃、生命)起名的行动上表现出来了,这似乎对亚当是否得救的问题已经有了充份的回答。
「耶和华神为亚当和他妻子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3∶21)。亚当和夏娃用无花果树的叶子所作成的裙子,并不是妥当的办法。因此神用动物的皮子作衣服给他们穿上。这可以说神自己为他们用皮子作衣服,或者是神教导亚当和夏娃如何用皮子作衣服,给他们自己穿。至于为什么用皮子作衣服,而不用其它别的作衣服的理由,这或许因为用皮子作衣服是最简单,最快的方法。
许多圣经学者主张本节(3∶21)暗示着献祭制度的起源,用皮子作衣服,当然包含着动物的流血。当然,献祭的制度可能是神在这个时候设立的,然而圣经上并没有这样记载。神用衣服来遮人身体的这个思想,自然会叫我们想到神也是遮盖人灵魂的罪孽这件事,可是现在我们所讨论的这节经文,并没有实际地谈到这一点。我们不能够确实地说,宰杀动物用它的皮子作衣服,就包含着流血献祭的宗教意识。
三章廿一节是否成为献祭的起源,我们暂时不去理它,很可能献祭给神是在与四章3—8节中有关的事件之前开始的。因为该隐与亚伯献祭给神,并未描写为绝对新奇之事,所给我们的印象是他们弟兄二人对献祭一事好象是司空见惯的。假如三章廿一节,并不算为献祭的起源,那么我们一定推测是在三章廿一节与四章三节之间,人类从神得到吩咐献祭的启示。我们应当知道这两节圣经之间有好多年的间隔。
亚当与夏娃既然违背神而堕落在罪中,所以他们不能继续住在伊甸园里,因为在伊甸园中他们可能接近生命树,他们必要被赶出乐园,因为这乐园是神为人类所预备的原始家乡。
在廿二节说到神对人犯罪的态度,本节的话,并不是对亚当与夏娃说的,是神对祂自己说话:「耶和华神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在这里暗示着三位一体的道理,这真理在以后的经文中有更充份的启示。这里的「我们」并非指神与天使说的,乃指神三位一体中的位格说的。本节经文并未教导三位一体的道理,只是暗示这个道理,有关三位一体的圆满启示,并不是记载在旧约中,乃是惟独记载在新约中。
「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可以说,这时候人已经成为神了。人由于吃了禁果,他就知道善恶。但他所得到的是有关善恶的错误知识,神是凭着绝对爱善,绝对恨恶而知道善恶,但是人是凭借着实际经验恶而知道善恶,于是他自己成为恶。因此,若不是人得到神特别的恩典,他就要恨恶良善,喜爱罪恶。
我们回想撒但已经应许了夏娃「你们要像神,能知道善恶」(3∶5)。可以说这件事情竟得到应验,因神在廿二节中已经申明了。然而这种知道善恶是有何等可怕与悲剧的意义!人在知道善恶的这件事实上已经像神,但在他对善恶的态度上,已经完全不像神。人自己已经认为是恶的,他已经被恶所败坏,所以他远离了神的救恩,他只能愈趋于恶。
因此,人必须从生命树隔开,这生命树就是在伊甸园当中。人已丧失吃这棵树的果子的权利。要记得这颗树代表生命的原理——最高的生命或永远的生命。如果人没有犯罪,到了时候他就要得到吃这生命树果子的权利。到那时他就要永不死亡。
那生命树是什么,我们不得而知。我们不要以为生命树的果子在它本身有任何能力,能够把永远的生命赐给人。这生命树的果子,也并不包含奇异的化学成分在其中,使人长生不老,永不死亡的能力。这生命树是神所安排的,其中有圣礼上的性格。神已将这种意义加在生命树上,祂已经命定凡吃这特别树的果子的人,就要永远不死。
很清楚地看出当人堕落在罪中的时候,他就不准停留在生命树那里,因为他已经丧失了吃这生命树果子的权力。「人堕落后,再想得到这生命树果子的努力,就是偷窃」这果子的企图,因为他已经丧失了吃这果子的权力。」(G. Vos, Biblical Theology, p.39)
「……现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树的果子吃,就永远活着」。(3∶22后半)「在堕落之后,在人里头就有取摘果子的倾向,而抵挡神的旨意」(「圣经神学」第38页)。人这犯罪的倾向,是神藉着他的能力所要挫折的。
「耶和华神便打发他出伊甸园去,耕种他所自出之土」。(3∶23)这里所说的「打发」二字,在希伯来文的原意是「逐出」。人从美丽的伊甸园中被逐出,在困苦艰难的世界中,维持自己的生活。困此他的生活将要是为生存而挣扎的生活。
「于是把他赶出去了……」(3∶24上)。这里希伯来文所用的字眼是非常强硬的,意思不仅是神吩咐亚当,夏娃离开伊甸园,乃是把他们驱逐出去,究竟神怎样赶他们,我们无法知道,但这事实是很清楚的。事实上,亚当与夏娃从伊甸园唯一的家庭中被逐出去。
在亚当、夏娃的原始情况,与他们被逐出境之间,是何等大的对比。从前他们与神有交通,现在他们被神赶出了伊甸乐园。为了防备亚当、夏娃接近生命树,免得他们吃树上的果子。在他们与乐园之间神设立了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要把守生命树的道路。
基路伯就代表耶和华的临在,与神圣不可侵犯(参看Davi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在圣经他处,基路伯也就描写为「活物」。如此就暗示着基路伯一定代表活物最高典型(Leopold语)。在创世记三章廿四节以后的圣经中,提到了基路伯是在出埃及记廿五章十八节,神在那里吩咐摩西要作两个金基路伯安放在约柜施恩座的两端。令人注意的,神只吩咐摩西作金基路伯但没有描写他们的外貌。显然地,亚当与夏娃所看见基路伯的外貌是他们记忆起来的,以后传给后代,结论我们能说,凡见过基路伯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们的面貌的。在基路伯以外,神又安置了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在儿童故事圣经的图画中,往往描绘在天使手中,握有这样一把剑。但这并不是圣经的意思。四面转动火焰的剑与基路伯是有区别的;它乃是在人与生命树之间的另外一个障碍物。显然地这发火焰的剑不住地在转动,或者发出像闪电似的光芒。自然的效果就是要恐吓人,阻止人通过神所设立的障碍物,去接近生命树。
伊甸园在世上继续存在有多久,有很多人曾经屡次问过这问题,但没有人确切地回答。只有神知道这个答案;这是祂的秘密之一。我们清楚知道伊甸园在世上继续一段时间,有基路伯和转动发火焰的剑,在那时把守伊甸园。除此之外,我们不敢确定。伊甸园可能继续到洪水的时候,但这一点不能证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