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与以实玛利 | 魏司道创世记查经连载22
现在我们来到以实玛利的降生(第十六章)。亚伯拉罕和他妻子撒莱缺子无后,撒莱就想出一个办法,藉此可以得到他们真正的后裔,这就是想不靠着信神的应许以人的方法来与神的方法相吻合的一个历史。所采取的行动就说明了亚伯拉罕和撒莱在信心上都失败了的毛病。他们所追求的目的是不错的,藉着为亚伯拉罕预备一个真正的后裔,藉着这个后裔可以完成神的应许;但是为达到目的所用的方法是错误的,是当受斥责的。
在这时亚伯拉罕住迦南地差不多已十年(十六∶16比较十六∶3与十二∶3),他已经八十六岁了。或许我们想亚伯拉罕已经是一个老态龙钟的人了,但是当我们想到他活到一百七十五岁的时候,我们就应 36 41195 36 14987 0 0 3519 0 0:00:11 0:00:04 0:00:07 3518当知道他是正在中年,因他还有八十九个年头好活。
根据一般古代的风俗,在亚伯拉罕和撒莱的情形来说,妻子可能把他的婢女下嫁给他的丈夫作二房,希望从二房立子继续香烟。当然所生下的孩子就为主母收为所有。这种程序虽然为一般的风俗所认可,而且并不包括社会上的拒绝,但从道德的观点仍然不被认为是正确的。因为这与原定的婚姻制度不合。虽然如此这件事对撒莱来说并不感觉惊奇,明显地毫无迟疑的采了用这方法。
「亚伯拉罕的妻子撒莱不给他生儿女,撒莱有一个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十六∶1)。夏甲是埃及人,无疑是亚伯拉罕和撒莱在埃及买来为奴的(十二章)。
「撒莱对亚伯兰说,耶和华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他得孩子。」(十六∶2)。这种提议在撒莱这方面包括了一些自我的牺牲,这也许部分的解释了亚伯兰也同意撒莱的这种意见的事实。刘保德建议:夏甲自己也许表显他是一个真正的信徒,愿意帮助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当然这也许是真的,可是不能证明为真实。当一切有利于亚伯拉罕和撒莱所采取的路线被讨论的时候,当然他们两个所作的是错误的,是犯罪的,这一点是毫无疑惑。怎么说是错误的呢,就是与神在创造时所命定的婚姻制度相冲突;这是错误的,想用人为的方便,企图完成神的应许。
「于是亚伯兰的妻子撒莱,将使女埃及人夏甲给了丈夫为妾,那时亚伯兰在迦南已经住了十年。亚伯兰与夏甲同房,夏甲就怀了孕,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十六∶3、4)。记载亚伯拉罕「听从」他妻子撒莱的话,就暗示赞成撒莱的提议。无疑亚伯拉罕对妻子开朗的态度心中很受感动,这个当然多少对她所提议的道德上的错误有些盲目。
当计划实行之后,明显地夏甲怀孕生子,多妻制度的真正罪恶开始显明。忌妒、仇恨立刻就开始了。刘保德说的很好「这三个人物的每个人」——亚伯拉罕、撒莱与夏甲都是不利的。首先不利的就是夏甲。「她见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这句话就暗示夏甲以一种卑鄙的渺视的眼光来看撒莱,撒莱当然看得出来并且心中很是仇恨,究竟撒莱是一家之主的正式妻子,而夏甲只不过是埃及买来的一个奴隶。「撒莱对亚伯兰说,我因你受屈,我将我的使女放在你的怀中,他见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十六∶5)。撒莱所说的话,我因你受屈,或者意思就是说「我现在受苦完全是你的错处。」撒莱说这话来抵挡她的丈夫,这些话是绝对错误的而且又是毫无根据的。叫夏甲做亚伯拉罕的姨太太完全是撒莱自己的主意,现在一些坏的结果开始出现了,于是她把一切的不是都放在亚伯拉罕的身上。因为她的自尊心受了挫折于是叫他眼睛盲目,对于实在的事实好象一点都没看见,就任凭自己犯罪的天性把灾难放在别人身上。明显可见撒莱是很生气的。由于他说话的强硬表词可以看出来。「愿耶和华在你我中间判断」。在这里我们看出来犯罪的行动来自采取多妻制度,由是在丈夫和妻子之间放下了一些阻碍,在没有采取多妻制度以前,二人是非常和睦的。
当撒莱在愤怒之下用不公平的方法来斥责他的时候,亚伯拉罕并没有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发脾气来顶撞撒莱,实在是令人注意,由于亚伯拉罕在情感方面有相当的控制,所以他就建议一个办法使恶劣的情形不致于再继续发展下去:「亚伯兰对撒莱说,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随意待他。」(十六∶6)。亚伯拉罕在这里并不是叫撒莱用残酷不公正的手段来对待夏甲,他只是说夏甲仍然是撒莱的婢女。
「撒莱苦待他,他就在撒莱面前逃走了」。(十六∶6下)「苦待他」并不一定暗示着肉体上的苦刑。只是说夏甲仍旧同仆人们一样的生活,或者说操作比以前更多的劳工,为的是要更正他对主母那种渺视骄傲的态度。但是夏甲根本没有服从撒莱的更正,宁愿逃跑了事。所以在这最初戏剧中第二个人物是处于不利的环境当中。
上课是说到夏甲宁肯离开亚伯拉罕的家逃走,也不屈服他主母撒莱的斥责与管教。「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书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见他。」(十六∶7)。书珥位于帕勒斯坦这南与埃及之东的沙漠地带,确实的地址不详,据说此地与埃及人的边境要塞相连接。看创十五章十八节。因此我们知道夏甲是在走向埃及的路上。圣经并没有说明他已经到达了书珥,他乃是走向书珥的路。
耶和华天使在路上看见了她,旧约圣经中所说的「耶和华的使者」这一个短句,往往它的意思并不是受造的天使,乃是神自己用遮掩的方式向某一个人显现。有的人想「耶和华的使者」就是三位一体的神第二位上帝圣子的显现。不要以为耶和华的使者就是神自己,而且又与神有所分别,那将是一个很神奇的方式。请注意在出埃及十三与十四章所用的话语:「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光照他们……」(出十三∶21)。「在以色列营前行走神的使者,转到他们后边去,云柱也从他们前边转到他们后边立住。」(出十四∶19)。这里所说的「天使」清楚说到是耶和华自己。但是在出埃及记廿三章廿——廿三节这里所提的「天使」并与上帝有区别的。神差遣「天使」,「天使」是受神的差遣。「看哪我差遣使者在你面前,在路上保护你,领你到我所预备的地方去。他是奉我名来的,你们要在他面前谨慎,听从他的话,不可惹他,因为他必不赦免你们的过犯。」(出廿三∶20、21)。这里所说的天使,不仅与神有所区分,而是神所差遣的,并且说有神的名字加在其上。我们相信有事实作为我们的根据说,「耶和华的使者」是根据神的三位一体的真理,然而并不打算作神三位一体的初步启示。在三位一体的教义安全地向人启示之前,只有一位神的功课必须澈底地学习;这就是为什么三位一体的教训,在新约完成之前,不能充分地启示出来。在旧约时代「耶和华使者」的显现,就是要教导并提醒人神是与他们接近的,并且也关心他们、爱他们。同时神是独一的神,真理也不能受到影响。
现在我们再回到夏甲的故事,耶和华的使者在旷野的水泉旁找到了她。在我们有丰富水源供应的地方,很少理解到干燥之地水的极端重要性。耶和华使者向夏甲显现的事实,就说明了她是一个真实信靠耶和华的妇女。也许夏甲在苦难当中祈求耶和华。改教时期的路德马丁说在夏甲出走以后,亚伯拉罕与撒莱为这个事情心里很受搅扰,并且不断地为夏甲祈祷耶和华。无论如何,夏甲是在由迦南地到埃及的路上。耶和华的使者向他显现,在他还没有实施他的计划之前,是一个最好的时候可以更正他错误的企图。在这个时候,夏甲已经离亚伯拉罕的家很远了。已经过了相当的时候,以致不能叫他对于离家出走这件事有详细的思考,以及正确的判断。
「对他说撒莱的使女夏甲,你从那里来,要往那里去。夏甲说,我从我的主母撒莱面前逃出来。」(十六∶8)。圣经并没有告诉我们,夏甲怎么知道和她说话的是谁,也不知道耶和华的使者自己向她显现是用怎样的方式。但是天使对他说话的口气,就是提醒夏甲没有守她的本份,因为天使称她为「撒莱的使女夏甲」,清楚可以看出来天使以下所问的问题,并不是从她得到什么消息,或者要知道什么事情,乃是叫夏甲慎思明辨,辨想他的作法对不对。夏甲马上就承认她从她主母面前逃走,而且说撒莱的确是她的主母。「由于使用撒莱的称呼看来,夏甲承认她与撒莱之间的原始关系,他并没有加以隐瞒」(刘保德)。
有些人在讨论这段经文的时候,辩论说夏甲有绝对的权利逃离撒拉,假如她愿意这样作的话,她有这样的权利。但很明显的,主耶和华并不这样想,因为耶和华清楚地吩咐她回到她主母那里∶「耶和华的使者对她说,你回到你主母那里,服在他手下。」所讨论的主题并不是蓄奴制度的是与非,而是论到夏甲在这种特殊的具体情形之内的本份如何。她的本份就是回到撒莱那里。我们应当知道,在这里所涉及的不仅仅是个人自由问题,回到亚伯拉罕的家,意思就是说回到耶和华的崇拜,这一位耶和华就是恩典与救恩的神;回到埃及去,意思就是说回到埃及人的异教主义与崇拜。虽然说回到亚伯拉罕那里,在服事她主母的事上包含着一些苦工与不愉快的事,要比较回到埃及地去还要强得多。「宁可在耶和华的殿中看门,也不住在恶人的帐棚里。」
「又说,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甚至不可胜数。」(十六∶10)。从神那里有三句话临到了夏甲,每句话里头都有「耶和华对她说」(九、十、十一),头一句话说,回到她主母撒莱那里头是她的本份。第二句话是说,她将要有一个不可胜数的后裔。第三,她论到她的儿子以实玛利。现在看第二句神所传给她的信息,我们注意到希伯来文是「加增我要加增」。在希伯来文里这是很普通的加强语势说法,正如在创世记廿二章十七节那里的警告「你必定死」在希伯来文说「死你必定死」。所应许给夏甲极其繁多的后裔,就是众所周知的以实玛利人,结果这些人就成为闪族说阿拉伯话的一个支派。我们应当知道,神祝福夏甲的后裔要繁多,可是这里并没有带着属灵的祝福或特权。
「并说,你如今怀孕,要生一个儿子,可以给他起名叫以实玛利,因为耶和华听见你的苦情。」(十六∶11),夏甲已经知道她要生一个孩子,现在已经启示给她,她要生一个儿子。这个儿子的名字是上帝给取的。这儿子的名字叫以实玛利,意思就是「上帝听见了。」上帝给取这个名字,就暗示夏甲曾向神祈祷求神的帮助。「已经听到你的苦情」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已经听到了你在苦难中所发的呼声」。
「他为人必像野驴。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十六∶12)。这里面所说的对夏甲是很不体面的,是根据以前所发生的事,虽然如此我们认为叫夏甲觉得很难为情,或者是说对她是一种羞辱,目的并不是在此,乃是让夏甲知道,今后如何要引导并训练她的儿子,为的是要约束他粗野与好斗的本性。英文圣经把十二节翻译为「他要像一个野人」,可是在我们中文圣经以及美国标准译本(一九〇一年)都翻为「他在人中间好象野驴」。刘保德翻译为「在人来说他乃是一个野驴」。参看约伯记卅九章五、八节就可以晓得阿拉伯旷野野驴的性质的描述。「以实玛利的后代就是阿拉伯人在靠近圣地的荒野地带,在那里四处奔跑,仍然是显出来了野驴的特性」(刘保德)。以实玛利的侵攻性,好争斗的精神为以下的豫言做进一步的描述。「他的手攻击别人,别人也要攻击他」,这样就说明了以实玛利也暗示他的后代将要是十分难以与人共处的人。「他必住在众弟兄的东边」,在美国的标准译本翻译「她将要正对着众弟兄的对面居住」,那意思就是说,他们与众弟兄有一种敌对的地位。
「夏甲就称那对他说话的耶和华为看顾人的神,因而说,在这里我也看见那看顾我的么。」(十六∶13)。在美国标准翻译本是这样翻译的:「他就对称耶和华名的说话,你是看见人的神:因为他说,我曾经在这里看见那看顾我的吗?」「看顾人的神」在希伯来文是伊罗莱就是一位「看顾的神」。最初夏甲以为上帝把他丢弃了。但现在他知道上帝是帮助他的,究竟在照顾他,所以她是在一种惊奇与欢喜快乐的情绪中说到神果然是看顾她的神。夏甲是大大的惊喜,由于她所发的问题就表示出来,「我是否曾经见过看顾我的神呢?」当然他知道神向他显现,只是在一种很不平常的情形当中才向必朽的人显现;因此,她就觉得她是得到一份殊荣与特权就是神向她这样显现。要注意夏甲是说到照顾人的神,并不是仰望神。没有一个能直接地去注视神的显现而能够存活的。关于这一点请参看出卅二∶20与卅∶6。
「所以这井名叫庇耳拉海莱,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间。」(十六∶14)。前一段说到「泉源」。但在这里称作井。很可能原先是一个泉源,后来把流出来的水围起来就是把地挖深成为一个储水池。因为神在这里向夏甲显现,所以这地方被称为庇耳拉海莱。这个希伯莱文的短句意思就是「看顾我的永活神的井」。为了读创世记的人又复加了一句话,「这个井是在加低斯与巴列中间。」在这里所说的加低斯就是平常所说的加底斯巴尼亚,大约在别示巴以南四十英哩,在南部的旷野里,巴列究竟在什么地方呢?现在不得而知,有些学者相信夏甲的水源说是井在今天为止是在加低斯以西十二英哩的商旅队的旅馆。
「后来夏甲给亚伯兰生了一个儿子,亚伯兰给他取名叫以实玛利。夏甲给亚伯兰生以实玛利的时候,亚伯兰年八十六岁。」(十六∶15、16)。夏甲遵照耶和华的吩咐,又回到亚伯拉罕和撒莱的家,这件事实在经文上没有记载,但是在上下文的叙述中,已经暗示出来了。为要顺服耶和华对夏甲的吩咐,亚伯拉罕给他儿子取名叫以实玛利。这当然就说明了夏甲回到亚伯拉罕与夏甲那里,将她要往埃及去的道路上井旁的经历,都一五一十的讲给他们听。
第十七章是说到神与亚伯拉罕立约的新而进一步的启示,就是重新建立神所立的盟约关系。在十六章之末亚伯拉罕已经年八十六岁了。当十六章开始的时候十三年已经过去了,亚伯拉罕已经年九十九岁。主耶和华又向他显现,用以下的话来启示他:「亚伯兰年九十九岁的时候,耶和华向他显现,对他说,我是全能的神,你当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十七∶1)。在这里用全能的神希伯来文是依罗撒代(El. Shaddai)。这个名字是非常合适的,用在神启示亚伯拉罕的事情上是非常合适的。因为亚伯拉罕已经等候神许久了,而且仍然在等候神的应许应验。神是全能的神;因此这个应许必然成就,神再一次地吩咐亚伯拉罕在祂面前敬虔度日作完全人。这与亚伯拉罕周边的人所信的宗教是何等的悬殊。只有信耶和华的真宗教,才能够把绝对的真道德完全摆在人的面前,当作追寻的真实理想。一切人为的宗教,都是把一种低下的意念,就是可以叫罪人达到的摆在人的眼前。另一方面,耶和华的真宗教显明它的真理及其属神的来源,就是在人面前树立一个绝对的道德理想。「在耶和华面前行走」意思就是过一个与神交通的生活。在这里我们看出来一个真宗教及其道德正直的适当果实,不但叫人有一个完全的理想,同时也叫人能够从理想当中结出果子;道德是宗教的果实,换句话说,没有适当的宗教,就不能产生出来适当的道德果实;除了真正宗教的果实之外,可以说就没有真正道德与尊严。所有现代人的努力与「品格的建立」,在世俗化人文主义的根基上都是注定失败的,能够产生出真正美好品格的乃是与神联合。
「我就与你立约,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十七∶2)。在创世记五章十八节那里,我们看见神已经与亚伯拉罕立约,因此十七章二节不能够说是头一次建立盟约的关系。乃是重新坚立,或者是说约的执行,就是把神与亚伯拉罕存在的盟约关系,重新加以建立而执行。也就是神晓谕亚伯拉罕说,这个约不能再延了,从这个时候开始,神就把这个约见诸实行。当然这里面暗示着给亚伯拉罕生一个儿子,作真正的后裔的日子,马上就要来到。
「亚伯兰就面俯于地……」。注意到亚伯拉罕在神面前所表现的反应。亚伯拉罕所表现的敬虔与现代宗教非礼的情形相差何等悬殊。今日的人们往往忘了神的圣洁。
「……神又对他说,我与你立约,你要作多国的父。」(十七:3、4)。在第一节神的名称是「耶和华」,然后在第一节下半说到「全能的神」(依罗沙代)。从此以后所提神的名称仅是「神」(依罗欣Elohim),依罗欣就是用以着重神为创造主的名称;耶和华就是着重神是恩典与救恩神的意思;依罗沙代是着重神的能力。用依罗欣(『神』)就是十七章以下所用的神或者是说到神是一位创造之主,那意思就是说神能够使撒莱生育乃是一种重新创造的工作(刘保德)。「你要作多国的父」(十七∶4)。这与亚伯拉罕名字有关,在以下我们都是用「亚伯拉罕」这个名称,因为这个名字在历史方面为人人所共知的,因为什么呢?因为这是纪念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为多国之父。好象我们说,「当艾森豪总统年青的时候,他毕业于西典军校,」虽然事实上他在西典军校毕业时还不是总统」。名字的改变就是要纪念亚伯拉罕将要成为多国之父的事实。有人就问「亚伯兰」与「亚伯拉罕」之间的意义有什么区分呢?在希伯来文亚伯兰是指着被高举的父说的。以后变到亚伯拉罕就显出来只是在第二音节字根上加强了语势,所着重的就是在被高举的观念上(戴维斯圣经辞典)。虽然如此,并不是所有圣经希伯来文学者都同意这种解释。我们并不打算来解释这种困难的问题,但是我们了解新名多少要表示亚伯拉罕在为多国之父的这种地位就已经满足了。
「我必使你的后裔极其繁多,国度从你而立,君王从你而出。」(十七∶6)。这项要求并没有特殊的评论。在整个的历史当中已经得到完全的应验。不但有以色列与犹大的诸王是由犹大传流下来的,就是阿拉伯许多君王也都是亚伯兰的后裔。
「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十七∶7)在这里头我们看见圣经中最大的应许,这节圣经可以说是旧约以色列与新约教会的大宪章。在这里我们将要注意三件事。
第一、注意立约是从神先开始的「我要在你我之间立约……」,神开始了带头作用,立约是神的作为,并不是人的作为,也不是神与人联合的行动。这种神的开始行动为一般的概念所模糊。这个意思就好象是神和人之间有一种平等的关系而建立了盟约的。其实神与人立约并没有这一种的意思在内。神是这个约的创始者与设立者;人只不过是这个约的接受者而已。在立约的时候,亚伯兰根本没有得到同意或者你喜欢不喜欢,赞成不赞成这个约。这个约里的条款完全是由神所规定的。因此这个约是从神的绝对主权而产生出来的。人们也往往特别注意加强在宗教上人的这一部份,也就是等于说是轻视神的部份,这是今日宗教的特性。
第二、此约不仅是与亚伯拉罕立的,同时也和他的后代子子孙孙而立的。这约是永远的约,亚伯拉罕的后裔,就是在他以后代代相传而立的约,这也暗示着神要求信者的儿女,也是属于他的,并且神的维持祂盟约百姓(或者教会)的正常方法,在地上的教会也是同信徒的后代一代一代传下来。这项真理在现今大大的遭到拒绝,也是被人忽略,而同时需要强调,相形之下与之同时强调个人主义,就是在现代传福音上特别强调个人传福音,与这个相对照忽略了神蒙约子民的关系。信徒的儿女,在生下来的时候,就站在一种盟约的地位上。不能把他们看作世人的儿女一样。顺便提及的盟约关系的继续,一直到世世代代的真理,乃是婴儿受洗的真实根据,假如赞成和反对婴儿洗礼的辩论,要从证明和反证婴儿在使徒时代应否受洗,转向到考虑创世记十七章七节的盟约应许中所包括的事件,就更好的多了。今天所须要的乃是一个机体性的圣经研究,不是片断的,像一般所喜欢的圣经研究。很多人反对婴儿受洗,并没有承认上帝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乃是基督教会所根据的宪章;他们认为这只是对犹太人有其意义。因此在这点上来说,我们应当集中力量来说服反对婴儿受洗的人。假如他们还没有准备承认基督教会就是一个与亚伯拉罕立约真正的、适当的后裔,那末所有根据使徒行传、书信和别的经文的辩论多半是无用的。
第三、盟约关系的本质兹述之如下:「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那就是要把接受约的人带入与神真正的关系中,这种关系就是有一种最高的、极真实的意义上的宗教关系,当然这个包括所有要发生之事的手段,即如神在圣经中的启示,基督的赎罪工作,祂的复活,圣灵在五旬节浇灌下来,等等。在这里我们考虑到宗教的优越性。比人生中其它的事更为重要。那就是说在人生中应该把宗教拿来当作最优先、最重要的事。今天的人是把宗教当作达到目的的手段,我们需要宗教为的是消除罪恶、阻止战争等等。但要说到宗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实在是不合宗教的。一切事的存在都是为了宗教而存在的;宗教的存在乃是为上帝的缘故而存在。并且叫人荣耀神,唯独以神为乐,宗教的本质是与神联合、与神有交通。人类社会的福益只不过是宗教的副产物而已,并不是叫人成为敬虔的基本理由。现在宗教的大部份可以说根本是非宗教的,只是因为它所关心的是人与社会而不是神,这样说并不算太过。
在神应许亚伯拉罕将要有不可胜数的后裔以外,又重新向他坚固要得迦南地为业的应许。「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赐给你和你的后裔,永远为业。」(十七∶8)。关于这应许的应验有两个问题发生。第一、所谓「永远」是什么意思?第二、「你的后裔」是什么意思?「永远」这个字在希伯来文是欧兰(Olam),这个字在旧约里用法很多,有不同的意义;这个字在严格的意义来说,倒没有「永远」的意思。例如,在申命记十五章十七节里的意思,只限于每人在地上的年日∶「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他便永为你的奴仆了,你待婢女也要这样。」这里清楚的就是「永久的」而不是「永远的」,也认为是一个长的时期,正如在诗篇一百四十三篇第三节「像死了许久的人一样」,就是希伯来文欧兰的翻译。在创世记十七∶8刘保德这样翻译的「在不可知的未来」,意思就是说在迦南不能够永远不变的为以色列所占领。可是这意思倒是传达了长时期的占领,当然不是永永远远的占领。
到底所应许给亚伯拉罕的后裔究竟是指谁说的呢?我们主张只是指着那些相信与亚伯拉罕立约的后裔。这个并不担保背道不相信并缺乏亚伯拉罕信心那样的人,要永远占领迦南地。因为这个应许不能适用于现今的锡安运动(Zionist Movement),这种运动大部份属于世俗化的,根本没有在基督里的信仰,正如亚伯拉罕所有的。要说创世记十七章八节的这项应许,是说给了人一个保证,因为在此以前阿拉伯人的祖宗曾经好几世纪占领了帕勒斯丁地,现在犹太人把帕勒斯丁夺回来,这就应验了创世记十七章八节的应许,这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平的。真理是说,如果以色列人要守上帝的应许,以色列就能够占有迦南地,如果他们对上帝不忠不信,他们就不能占有迦南地。当以色列人悖逆神转向世界的时候,他们都被逐出本地,被外邦所俘掳。这事已经发生在北国以色列,在主前七百廿一年撒玛利亚被亚述占领,也发生在南国犹大主前五八六年,耶路撒冷被巴比伦侵攻。实在圣经教导说,那些有亚伯拉罕信心的人,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加三∶9、29)。有一种幻想说人没有得救的信心,没有靠着十字架的宝血与上帝和好,还是能要求神的应许给他祝福与特权,这是我们今天最流行的宗教教师所推行的最可怕的错谬。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是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十七∶9、10)。这一段是描述洗礼乃为盟约关系的外部标记。未受割礼之人就是盟约的破坏者∶「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十七∶14)。当然这个盟约记号只是为旧经时代而已。我们相信在新约时代割礼已经为洗礼所代替。
「神又对亚伯拉罕说,你的妻子撒莱,不可再叫撒莱,他的名要叫撒拉。」(十七∶15)。撒莱的名字这时候已经改为撒拉,意思是「公主」的意思。明显这也是撒莱名字的意思。名词上的拼法与发音上的改变,就是重新说明一种新的尊严性,撒拉不久就要生一个儿子,就是他长久等待的后裔。
「我必赐福给他,也要使你从他得一个儿子,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作多国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从他而出。」(十七∶16)。这个应许必定包括以色列国以及南北二国的诸王,同时也包括从以扫所传流下来的种族。以实玛利的后代以及从亚伯拉罕和基土拉所生的各后代(创廿五∶1、3)不能包括在内,因为那些不是撒拉的后代。我们也可以把新约的基督徒信者,也包括在亚伯拉罕属灵的后裔当中。
「亚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里说,一百岁的人,还能得孩子么。撒拉已经九十岁了,还能生养么。」(十七∶17)。明显可见亚伯拉罕在这里所采取的态度并不像一般人所主张的,他面俯于地就是敬拜神的,他的笑并不是出于讥诮或不信,而是出于喜乐与惊讶,所以他的态度是惊奇神的应许的一种喜乐的态度,而不是出于不信的态度。
「亚伯拉罕对神说,但愿以实玛利活在你面前。」(十七∶18),许多人念了这章圣经就认为亚伯拉罕的请求就是代替神在十八节所应许的,或者是另外的一个建议。可是没有理由这样去认为这样去思想,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请求,绝不在他这方面暗示为以实玛利来代替神给撒拉所预备的儿子。我们干脆可以这样说,亚伯拉罕实在是爱以实玛利自然也愿上帝的祝福与他同在。这从十九到廿节的记载中,就可以清楚看出来神回答亚伯拉罕请求的内容。上帝已经听到亚伯拉罕关于以实玛利的祈祷;就是,上帝已经接纳这个祈祷并且垂听。当然这个祈祷并不包括请求以实玛利也算为应许的后裔。因为在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当中他提了两件事∶(1)他要允许亚伯拉罕为以实玛利的请求,(2)以撒将要是所应许的后裔。
「神说,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给你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以撒,我要与他坚立所立的约,作他后裔永远的约。至于以实玛利,我也应许你,我必赐福给他,使你昌盛极其繁多,他必生十二个族长,我也要使他成为大国。到明年这时节,撒拉必给你生以撒,我要与他坚定所立的约。神和亚伯拉罕说完了话,就离开他上升去了。」(十七∶19—22)。这里所应许的就是撒拉要生一个儿子,是清清楚楚提到,同时将要与这儿子坚立盟约,也提到这儿子将要起名叫以撒,以撒这名字的意思是「他笑」或者说那「笑者」。
其次关于以实玛利神应许了一些事情。他将要生养众多,并且强大,包括有十二个君王。这里所指的当然是以实玛利的统治者及其君王。以实玛利的后代将要成为大国。我们知道神虽然应许以实玛利这么多,但是并没有救赎应许盟约在内。给以实玛利的应许只是关系到世界的暂时的福份而已。
可是在另一方面,上帝跟以撒立的应许就不一样了,上帝要与以撒立约,那就是以撒要继续盟约的继续,至终要成为救赎的通道。当然,这包括在日期满了的时候,基督要从以撒的后代生出来。
末了,圣经告诉我们说,「神离开亚伯拉罕去了。」是不是亚伯拉罕看见神站起来走了,我们不能说。这句话的意思最低限度暗示了,他既然是超越了世界的范围,而在属世的地位上,神屈尊与亚伯拉罕相遇,所以必定是再一次地进入超越的领域。那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天堂。
其次圣经的记载是关于亚伯拉罕的顺服神有关割礼命令的吩咐。圣经说亚伯拉罕立刻执行神的吩咐——「正当那日」亚伯拉罕遵着神的命令这件事记载在廿三节到廿七节,在那里我们也知道亚伯拉罕年九十九岁以实玛利年十三岁。
以实玛利受割礼这件事引起了问题,因为他不是所应许的后裔,藉着他蒙约的祝福,才可以传留下来。关于这个问题,神的吩咐不但包括亚伯拉罕的后裔,藉着他们荣耀的救恩得以完成,但是也包括亚伯拉罕家中所有一切的男丁,用钱买来的,凡不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包括在内(十七∶12、13)。因此为要顺服神的命令,以实玛利也必须受割礼。加尔文关于这个问题予以省略。关于这件事刘保德说,以实玛利虽然不是救主所保留下来的那个支派,但这不能暗示他不能够从所应许的救主得到祝福。
当然这个问题不在以实玛利是否是弥赛亚的祖先,也不在乎以实玛利是否永远的得救了。这真正的问题只在于以实玛利接受割礼的根据。关于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他接受这个必须的礼节,按着十七章十二、十三节所记载的神的吩咐,遵照神的命令。
亚伯拉罕差不多已经一百岁了,神所应许祂的儿子的后裔还没有生下来,但是时候已经近了,在下一章(十八章)中关于这件事,神要启示给亚伯拉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