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 | 魏司道创世记查经连载25

2016-11-19 真理与自由


亚伯拉罕和亚比米勒创世记20章



我们已经看完所多玛与蛾摩拉的毁灭以及罗得的家庭。现在我们来到廿章论到亚伯拉罕与基拉珥王亚比米勒有关的事。

「亚伯拉罕从那里向南地迁去,寄居在加低斯和书珥中间的基拉耳。」(廿∶1)。基拉耳是靠近加沙南边六哩之遥,并且是地中海岸里边的一个地方。南地就是帕勒斯坦与西乃半岛边境的地方。根据记录来看,亚伯拉罕首先是去到南方极远之处,因为加低斯和书珥是在基拉耳南边五十英哩的地方;然后他又往北走,走到了基拉耳就安居下来。

基拉耳王叫作亚比米勒,意思是「王之父」或者说「我的父是王」,这是非利士人的境界,明显可见亚比米勒是某些非利士人的王。在早期的时代,在帕勒斯丁有非利士人,虽然非利士人的主体是在以后才到此地。究竟这亚比米勒是他私人的名字或者是一个名称,倒不十分确定。或者是基拉耳诸王的一个总称。正如「法老」是埃及王的称号或「该撒」是罗马王的称号一样。在另一方面来说,也可能是个人的名字。以后以撒曾经与一个基拉耳的称呼亚比米勒的王打过交道(廿六∶1—23)。后来这也称亚比米勒的王,也并不一定证明亚比米勒是一个称号,就好象在英国有好几个王叫「乔治」并不能证明这就是一个称号。

亚伯拉罕因为怕因他妻子的关系而受杀害,所以他就对人说她是他的妹妹,结果基拉耳王亚比米勒就打发人把撒拉接去,这样就把创世记十二章十二节以下所发生的事件重新的提过,那就是亚伯拉罕在埃及把撒拉冒充他的妹妹,在雅各的生平中也有同样的事情发生,就是记载在创世记廿六章一节以下。新神学派高等批评学家非常的惊奇,在列祖的历史两代的当中,就有同样的事件发生,所以他们这三个不同的记载,就是从一件事有三个不同的变化的传达。可是自由派的批评家们,没有能了解到历史真正的复杂性与不可预测性。在廿章的叙述与廿一章的叙述之间,不但有重要的相似性,而且在这两叙述之间,也有很重大的区分。况且在这两个事件之间,差不多相隔有廿年期间。没有正当的的理由叫我们可以怀疑这两个事件是不同的,并且这两个事件是历史上的事件。当然亚伯拉罕应当从十二章里面学到了教训,并且永远也不应该再陷入同样的错误当中,但是人所应当作的,与他们实际上作出来的,往往是两件不同的事。这实在对于人性上来说,的确是这样的,也是完全可信的,亚伯拉罕在廿章里果然把他十二章愚昧的错行重演了。

「亚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娶了去」,这句话并不一定是他真正的与他成为夫妇。那只是说她被放入妾房,还有许多其它女人在一起。四节到六节所说的意思的确是这样。

神所拣选作为世界救主的母亲,绝对不能从亚比米勒的妾房所传流下来的。因此神采取行动,并且在梦中对亚比米勒显现。当然亚比米勒可能对撒拉的真正身份怀疑,也许他的良心受到搅扰而感到不安。然而我们绝对不能以为这个梦仅仅是下意识的心理作用。乃是真正从神而来对亚比米勒的客观的真实启示。

在梦中耶和华的话临到亚比米勒说,「但夜间神来在梦中对亚比米勒说,你是个死人哪,因为你取了那女人来,他原是别人的妻子。」(廿∶3)。亚比米勒是旧约非以色列王中之一,上帝藉着梦向他显现启示他自己。我们可以提到在约瑟的时候的法老王,但以理时的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王。究竟亚比米勒的宗教信仰为何呢?我们不太清楚。有一些真神的知识并且在善恶之间有一个分别感,然而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是一神主义者,或者与耶路撒冷王麦基洗德列为平等。麦基洗德乃是「至高上帝的祭司」。路德马丁认为是一个真信者,可是我们认为这件事是值得怀疑的。那就是说亚比米勒不是一个真信者。

在梦中神告诉亚比米勒是该死的,因为他强夺了有夫之妇到他的宫中。我们惊奇究竟亚比米勒为什么要把撒拉取来,因为撒拉已经九十岁了(十七∶17),他的美容不能再吸引人了,或许有一个比较接近的启示,就是说亚比米勒藉着娶撒拉盼望可以得到亚伯拉罕为他的同盟,成为他的政治力量。

「亚比米勒却还没亲近撒拉」(廿∶4)。撒拉只不过是被带入亚比米勒的宫中;他还没有实际娶了她。他就在梦中回答耶和华说,「主阿,连有义的国你也要毁灭么?那人岂不是自己对我说,他是我的妹子么。就是女人也自己说,他是我的哥哥,我作这事,是心正手洁的。」(廿∶4、5)。这里亚比米勒表显对上帝有信心,「连有义的国你也要毁灭吗?」此外他抗议他受了亚伯拉罕与撒拉的欺骗。因此他在这件事上所行的是本着清洁的良心,在这里并不是多妻制度合理化的问题,或是从亚伯拉罕提起的,或是从亚比米勒提起的。虽然我们知道多妻制度是错误的,与神原来所立的婚姻法相抵触,可是在神与亚比米勒的谈话中,并没有提起这个问题,所提起的,就是亚比米勒的不对,就是娶了有夫之妇的撒拉,因为撒拉已经和亚伯拉罕结婚。

神在回答亚比米勒时承认他作这事是凭着手洁心正,所说的这话是真实的。虽然如此,亚比米勒所作的在客观方面来说,也是错误的,他仍然还没有觉得到他所作的是错误,在这件事的表显的道德性质是显然不同的。因为这种事情,所以上帝要阻止亚比米勒再前进一步而铸成大错:「我知道你作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拦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着他。」神吩咐亚比米勒要将撒拉还给亚伯拉罕。又说亚伯拉罕是「先知」,所以他可以为亚比米勒祈祷,结果在三节里所说的死刑可以废除。假如亚比米勒没有将撒拉还给亚伯拉罕,这个死刑一定要执行的,「你要不归还他,你当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廿∶7)。正如我们在本章之末(十七、十八节)所看到的,因耶和华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缘故,已经使亚比米勒家中的妇人不能生育。虽然这件事只在本章之末提到,可是仍然显明了这件事是在三节到七节亚比勒作梦以前就发生了,而且亚比米勒也知道这事。

到了次日清晨,亚比米勒招集了众臣仆来,将此事说给他们听,他们都甚惧怕(廿∶八)。亚比米勒立刻召唤亚伯拉罕,并且率直地斥责他的错行(廿∶9、10)。亚伯拉罕是属神的人,如今他受一个灵性比他差的人的斥责,实在是觉得自惭形秽。当基督徒被卷入一个错行当中的时候,甚至于世界的人,由于神一般恩典的缘故,也不能够受到谴责,这对基督徒来说,是一个大的羞耻。明显可见,亚伯拉罕并没有回答亚比米勒在九节所提的责难,所以亚比米勒进一步的迫问他说,「你见了什么才作这事呢?」(廿∶10)——我们可以用简单的话来描述,「你是怎么搞的?」。

亚伯拉罕实在没话可说,人类有罪的缘故,所以他似乎觉得剧烈的训词总比没有的强,所以他就编造了两个理由来自圆其说:(1)他惧怕因为他想这地方的人是不敬畏上帝的,因此他的生命就不安全:(2)亚伯拉罕说撒拉是他的妹子,多少有些真理存在,因为撒拉的确是他同父异母所生的妹妹。至于他头一个理由,乃是错误的,因为亚比米勒很明显地有一个更高尚的宗教信仰与道德法规,这比亚伯拉罕想象的更多。至于第二个理由,虽然在名义上来说是真的,撒拉是他同父异母所生的,可是这件事不能逃避他所说的谎言,因为亚伯拉罕故意地去欺骗亚比米勒,叫他以为撒拉不是他的妻子。

亚伯拉罕说他和撒拉间有一个永久的协议,那就是兄妹的逃避可以到最后紧要关头来使用一下,当亚伯拉罕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就是有人要夺取撒拉而威胁到亚伯拉罕生命的时候,他们要说他们是兄妹关系。我们只能评论这一点是错误的,在亚伯拉罕这方面来说也是他的胆怯。在一个真正属灵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个道德上的矛盾。所以要在这件事上来拥护亚伯拉罕的错行是无用的。我们只能说亚伯拉罕的信心软弱,到试探来临的时候就投降而犯了大错。

亚比米勒愿意把这件事情澈底地处理,不但把撒拉归给亚伯拉罕,而且另外送礼物牛、羊、仆婢给亚伯拉罕,此外亚伯拉罕还得到许可愿意住在亚比米勒的境内什么地方都可以,事实上亚伯拉罕果然住在比米勒的境内一段时间,正如我们看十六章十八节,他在那里挖井的事就可以看出来了。很可能这些井是以前挖出来的与廿章的事无关,并非在廿章所发生的事件以后。

当亚比米勒释放撒拉的时候,他也说了几句话:「我给你哥哥一千银子」在十四节礼物当中没有说到银子,这也可能「一千银子」是以上所列礼物的总价值,也可能在以上所说牛、羊、男仆、女仆以外又给的礼物。

请注意亚比米勒对撒拉所说的话「看哪我给你哥哥……」并没有说「看哪我给你丈夫……」,这里所用的「哥哥」似乎有些轻轻的一个讥诮,由于亚伯拉罕与撒拉所用的隐身法逃避。就是说他们两个是兄妹,不是夫妻关系,很清楚在这时候看见亚比米勒给撒拉一个「挖苦」,幽了她一默。

十六节其余的部份在英王雅各的翻译本似乎是不太明了,我们相信美国译本(一九○一)所翻译的是比较更正确、更清楚。译文如下:「看哪这一千银子就是来遮盖与你同在的那一切人的眼睛;证明了你所说的一切都是对的。」那就是亚比米勒给亚伯拉罕的礼物,在对撒拉来说就是遮盖「众人的眼目」。刘保德说的很对,这件事最可能的意义,就是要「遮盖人的眼目」,当作一个很丰富的礼物来对抗在他自己的家族当中,由于这件事情的发生,而引起的任何的尴尬的局面。这此有价值的赠品,可以表示亚比米勒对亚伯拉罕与撒拉的最高敬意与尊重,英王雅各译本在最后一段的子句「于是她受到责骂」,似乎是不正确的。刘保德翻译了这个字句为:「在各方面你是公义的,」这意思似乎是得到一切的恢复,一切的错误得到更正,撒拉就没有任何遗憾的理由。

在亚伯拉罕为亚比米勒祈祷以后,神垂听了他的祈祷,便医治了亚比米勒和他的全家,就是由于这件事的发生而临到他们的灾祸(廿∶17、18)。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