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献以撒 | 魏司道创世记查经连载27
创世记廿二章是亚伯拉罕献以撒为燔祭的历史。这件事构成亚伯拉罕对上帝信心与顺服的最高试验。这包括重要真理的一章曾经给多人不必要的困扰。本书笔者曾读过一位主内姊妹为暑期圣经学校所写的课程,论到亚伯拉罕献以撒的事,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出版这课程的是美国一间很大宗教出版公司。写主日学课程的人说,当然我们不能相信神真的吩咐亚伯拉罕把他的儿子以撒献为燔祭。她说实际亚伯拉罕幻想听到神吩咐他的声音,于是他真相信上帝吩咐他这样作,他本着对耶和华的敬虔就进行完成这个吩咐,只有在最后的一刻神才干涉禁止他杀他的儿子。
这种圣经故事的改造,不但把圣经所记载的材料给推翻,而且是多此一举。没有理由去怀疑神果真吩咐亚伯拉罕献他的儿子以撒作燔祭。可是,神的目的并不在这项吩咐上要确实达到杀死以撒的地步。神开始就想要阻止以撒的死,虽然这件事没有启示给亚伯拉罕直等到最后关头,为要把握此一事件的真正意义,我们不能仅仅看这事件的一端,我们必须窥其全豹。
有些不相信旧约为摩西所写的批评家主张创世记廿二章的故事,反应了后世纪大先知的态度,为的是要反对人们的献祭,就如将婴儿献给摩洛。没有理由叫我们来支持这一个提案。那些反对代替性救赎的学者,称此为「血腥神学」(Blood theology),并认为这种的献祭是最原始的、最野蛮的,不值得接受,要准备把创世记廿二章的记载加以曲解,说神根本不能吩咐人作这些事情。
与这些否认圣经记载相对照,我们的确相信神吩咐亚伯拉罕献以撒。反对亚伯拉罕这样作的意义,也就等于反对耶稣代替性的受苦与死亡——那就是说这种意对是丝毫不能有效的。
圣经教导我们罪只能为生命的牺牲所遮盖。上帝本来可能寻索犯罪之人的性命,但是由于他的主权,神愿意接纳一个代替者生命的献上,因此耶稣基督为罪人死是可能的,代替性的牺牲这项真理,是清楚地暗示在创世记廿二章的记载中,以下我们要逐步看出。
献以撒为燔祭这个命令,叫亚伯拉罕去顺服,的确是一个困难的命令,不仅因为亚伯拉罕爱他的独生子,也因为献以撒这件事,与以前神应许他的相冲突。神曾经给亚伯拉罕这应许,其中包括藉亚伯拉罕的后裔都要得神的应许。亚伯拉罕知道惟独藉着以撒应许才得实现(十七∶19),现在神吩咐把以撒献上。如果他顺服了这项吩咐,神的应许如何能够应验呢?根据人的理性所能分辨的来说,假如以撒不能继续地活下去,这应许的应验似乎是不可能的。
我们从新约关于此事的记载可以得到一些亮光。希十一∶17—19说:「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喜欢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子献上。论到这儿子曾经有话说,『从以撒生的才要称为你的后裔』,他以为神还能叫人从死里复活,他也仿佛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我们知道亚伯拉罕信神能够叫以撒从死里复活。这在亚伯拉罕那一方面说明了一个惊人的信心。我们必须知道,在此以前圣经并没有记载死而复活的事。这并不能说亚伯拉罕好象想起书念妇人之子(王下四),或睚鲁的女儿或伯大尼的拉撒路,然后亚伯拉罕才相信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以撒的身上。亚伯拉罕信心的试验比这更严肃的多。他所相信的是由于两项有关上帝的事实所推论出来的,那就是他知道神是真实的,即(1)神的能力与(2)神的可靠。他知道神是全能的,他知道神在祂话语上是信实的,就是神是可靠的,把这种对神的认识与神吩咐他献以撒两相对比,亚伯拉罕就相信神能够,也要叫以撒从死里复活,为的是神的应许可以藉着他得到应验。
神吩咐亚伯拉罕要在摩利亚的一座山上献他的儿子以撒。摩利亚地名的意义吾人不得而知,戴维斯著圣经辞典说,摩利亚地也许是为群山所围绕的一个地界,后来在其上建筑所罗门的圣殿。有些圣经学者建议亚伯拉罕受到神吩咐献他儿子的地方与以后在耶路撒冷的献祭有关(G. Vos, Biblical Theology P. 108)。很可能圣经提到这种关联。不然的话,神为何要吩咐亚伯拉罕去一个较远的地区,在这一个特别的山上献他的儿子以撒呢?唯一可能的回答,就是说这个特别的山与后来特别救赎历史有显著的重要性。
当然亚伯拉罕得到一个很困难的命令之后,马上就毫不迟疑地顺服,这是一件很值得注意的事。亚伯拉罕并没有说,「这件事是非常严肃的,需要多多祷告,我要召集全家在一起,作十天的祷告会,我们可以知道神的旨意是什么。」有些现代的信徒,用祷告来当作逃避顺服神的方法。当他们面临在是非之间、一刀两断、清清楚楚的时候,他们要藉着祷告求神「引导」来拖延作个决定。本文笔者曾经认识一些基督徒,祷告求神的引导是否他们要离开一个败坏的、背道的宗派,来加入注重圣经的宗派;当一个人清楚知道神的旨意的时候,所需要的并不是祈祷,乃是立刻采取行动,祷告是信徒的本份,而且一个人往往太忽略并且轻视了祷告;但有的时候祷告也是犯罪。当我们把祈祷当作避免去作很痛苦、不愉快、很尴尬的决定的时候,这个祈祷就成为一个逃避的路线。当祈祷成为一个代替物的时候,祈祷就是罪。
亚伯拉罕并没有在他的决定上迟延,藉此祷告神求神引导。他立刻顺服并没有拖延或逃避。「神说你带着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廿二∶2)。以撒被献为燔祭的地点是从亚伯拉罕住处有一段相当的距离。在第三天亚伯拉罕举目远远看见了那个地方。(廿二∶4)。于是亚伯拉罕吩咐两个仆人在那里等候,他同以撒往前进行,「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廿二∶5)。
亚伯拉罕所说的这话确实与希伯来书十一章那里所提的解释完全相符,那就是亚伯拉罕相信以撒要从死里复活是出于神的大能。
当他们父子两个向山上前进的时候,以撒问了一个很尴尬的问题:「但燔祭的羔羊在那里呢?」(廿二∶7),亚伯拉罕回答说,「我儿,神必自己豫备作燔祭的羊羔。」这个回答真的是对神的大能与神的可靠而发出的,亚伯拉罕把一切的事情都放在神的手中,根据以后所发生的问题来看,亚伯拉罕说的这句话,似乎好象是豫言性的,我们可以结论说,凭着神的引导,亚伯拉罕说了更真、更伟大的真理,是当时亚伯拉罕不能明白的。
以撒还不知道作什么,当他们到达了指定的地点,亚伯拉罕就不能再向以撒隐瞒。虽然圣经中把以撒描述为「童子」,但其实他已经不是一个小孩子了。犹太历史家约瑟夫说,以撒现年已廿五岁了,明显可知,如果以撒愿意的话,可以离开他父亲。由于他不想逃跑这件事看来,他是甘心愿意的将自己献上,甘心愿意的让他父亲摆在祭坛上。这就是想起主耶稣基督甘心愿意的献上祂自己为担当世人的罪这项真理。不信派和现代派反对代替性救赎的纯正教义,他们说,上帝圣父强迫祂的儿子为世人的罪受苦而死不是公平的。这当然是只不过是对赎罪纯正教义的曲解。这并不是圣父强逼祂不甘心的儿子去担当人的罪,根本不是这回事。乃是基督甘心乐意为世人的罪牺牲了祂的性命。这由约翰福音十章十七、十八节证实了,在那里耶稣说:「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加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在这里我们看见两项真理:(1)耶稣并非是被逼违反祂自己的意思去受苦受死;(2)在上帝圣父与圣子之间有一个绝对的和谐与目的的一致性。就是说上帝圣父所愿意的,就是圣子所愿意的。同样,以撒并不是被逼违反他自己的意思被献为燔祭,在亚伯拉罕与以撒之间,也有一个一致性的目的完全的谐和,假如亚伯拉罕强逼以撒去违反他自己的意思,那么困难可就太多了。
以撒甘心愿意把自己献上为燔祭的事实,往往当我们念这一节圣经时予以忽略,而将一切的重点放在亚伯拉罕和他的信心上。这件事不但表显亚伯拉罕的信,也表显以撒的敬虔。
当亚伯拉罕正要用刀杀他的儿子的时候,他带着一把刀就是为着这个目的,他被耶和华的天使的声音所吓阻。从天上对他说。「神知道有勇敢拿起刀来的手必不能在完成献祭的事上有所犹豫」(刘保德)。对亚伯拉罕信心的测验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亚伯拉罕的生平中凡事都是以神为第一,这件事已经表显得淋漓尽致。虽然上帝并没有要以撒的献祭发生,祂的确也是要亚伯拉罕在他的心中把以撒献上,我们应当体会到上帝在每一个儿女身上要求至高的敬虔,不但只对亚伯拉罕有这样的要求,对每个信祂的人都有同样的要求。虽然上帝没有要我们每一个人受那种至高的测验,他仍然要求每一个信徒有同样的,绝对属灵的敬虔。上帝在人的生活当中要求有绝对的优先权。如果我们没有把神在生活中应占的地位给祂,我们就是拜偶像的。
亚伯拉罕已经证实他是敬畏神的。有很多人说他们敬畏神,或相信神,或服事神,然而他们是在为自己、为世界而生活。今天有许多人明目张胆的违反神的诫命,然而他们还自以为义的说,他们并没有作什么错事。今天仅仅是一个挂名的基督徒,往往是心安理得被人公认的教会的好教友。亚伯拉罕不仅是说他是敬畏神的;他也证明他真的是敬畏神的。
在新约(雅各二∶21、22)我们看到有这样的话,「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么。可见信心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圣灵在这里所默示的话是关于亚伯拉罕献以撒就是他信心实际的证明。「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拉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廿二∶13)。「神要求亚伯拉罕献上一个生命,这个生命在他来说是一个最亲爱的独生子。同时童子的宣布并且指出在丛林中的羊羔,那就看出一个生命,看出另外一个生命在神的眼中是被接纳的」(G. Vos, Biblical Theology P. 107)。
献上在稠密的小树中所找到的公羊,就是代替性牺牲的原理,这只公羊是代替以撒而被献上的。这个代替的原理,就是圣经救赎要义的中心,不信这原理的,就是不信赎罪的教义,不但所反对的是外围的事,乃是极其重要的中心点。这样反对的人就是拒绝基督教所以成为基督教的主要事实。本文笔者从前认识一个人,他说福音派基督教所有一切的教训他都接受,只有一个小的细节他不接受。后来问他所不能接受的最微末的细节是什么呢?最后他说那是基督代替性的赎罪。他认为一个人要倚靠基督的死而得救这是有损人的尊严;据他说应当保持人的自尊,叫人靠自己在神的面前站立得住,当然这也就是他不以为他自己是一个罪人的另外一种说法而已,觉得不需要一位救主,因此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基督徒,虽然是「福音派」教会里人所共知的信徒,但这不能改变他根本就不是一个信徒的事实。
使徒保罗在罗马书八章卅二节说到基督的死是为我们的罪,所用的字句跟神在创世记廿二章十二节那里给亚伯拉罕的信息是极其相似的,这是值得我们注意的。「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因为你没有把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
亚伯拉罕与以撒对这次旅行到摩利亚地所发生的结果是深深地受了感动。创世记的记载只是论到客观的事件,关于亚伯拉罕与以撒在情感方面的反应只字未提,于是亚伯拉罕给那地取名叫「耶和华以勒」这件事看来,就得到了一个很深的印象。「耶和华以勒」的意思就是「耶和华必预备」。摩西在写创世记的时候附加说,就是在当时这件事已经成为箴言性的传述。直到今日应该说在「耶和华的山上必有预备」。表明在人的心目中与记忆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亚伯拉罕受到了至高试难,就是甘心愿意将祂的儿子献给上帝之后,立刻从神那里领受更进一步的启示。耶和华的使者第二次从天上呼叫亚伯拉罕(廿二∶15)。就是神从前应许给他的最大应许,现在又重新述说一遍。这一次在神那一方面曾经带着一个启示。「便指着自己启示说……」(廿二∶16),新约评论说(希伯来书六∶13、14):「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然后又附加解释说,「人都是指着比自己大的起誓,并且以起誓为实据,了结各样的争论。」(希六∶16),誓言比仅仅传说一句话的份量重得多;在最大极其重要的事上才用起誓,并且也有永久性的成份在内,或者是将一件事情作一劳永逸的处理。神在这个时候,既然愿意在亚伯拉罕的生平中,给他一个最可能、最有力的、最坚强的确言,祂不但仅仅重复祂的应许,同时祂也用启示实际坚定祂所发的誓言,在根本上来说,起誓就是向着神说,为他所见证的,或者说一个人甘心情愿把他所应许的,到一个时候达成。人们是指着神起誓,因为神在万人之中是最大的,再没有比神更大的,他们可以凭着起誓。为了这同一的理由,当上帝起誓的时候,祂只能指着自己起誓;没有再比祂大的,也就是说,没有再比祂可以求诉的人。
廿二章所提的应许在基本上来说,跟神以前所给的(十二∶15、17)是相同的,虽然在用语的细节上有多少区别,「我要赐福给你」这是希伯来文的成语,可以翻译为「我要大大的赐福给你」;所以在应许中所提的意思,也是有这种情形「论子孙我必使你的子孙多起来」。比较创世记二∶17,「你必定死」在希伯来文直接翻译是「死你必定死」。
「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如同天上的星,海边的沙,你子孙必得着仇敌的城门。」(廿二∶17)。「门」字在圣经中的用法是指着某种的权力说的;正如在马太福音十六∶18所说「地狱的门」,罪恶的最大势力,这个应许叫亚伯拉罕确实知道,他的后裔将要占领他仇敌的门。正如刘保德所指出的,这丝毫并没有意思说以色列要用武力来征服世界,这只是说当以色列受到异族攻击的时候所产生的结果;此外神给亚伯拉罕后裔的应许是以色列顺服神为条件,意思就是说,以色列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在他的生活当中始终顺服神到底,那么神给亚伯拉罕后裔在他们身上就发生效力。否则的话,他们还是得不到神的应许。我们知道,只要以色列对神是忠实的、信靠的,他们的国就被拯救出来,脱离敌国的攻击,但是当他们对神不信的时候,神就刑罚他们把他们交在最强大的仇敌手中,正如在士师的时代多次所发生的,也正如北国在主前一百廿七年被叙利亚毁灭,并耶路撒冷在主前五八六年被巴比伦人所灭。
论到神给亚伯拉罕的应许的最大且要的事,就是地上的万族必因你的后裔得福(廿二∶18)。希伯来文的直译就是说,「地上的万族将因你的后裔祝福他们自己」。这个应许当然是耶稣基督降世的预言并祂救赎工作的成功。我们要注意最重要的是这应许的普世性。那不仅仅是论到亚伯拉罕肉身所生的后裔。要藉着他的子孙蒙福,乃是指着全地的万国。上帝呼召亚伯拉罕并与他立约,所以从他的后裔,就是耶稣基督将生下来,耶稣降世的真正目的,不仅仅叫以色列人蒙福,也是将福气带给全世界。假如神的救恩,只是限于以色列人窄小的通道,为了过去那两千年,这并不是因为神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拯救以色列,祂的终极目的乃是叫这条河流可以涨溢到两边通道,而把福气临到「世上的万国」。在主耶稣当时的犹太人以及使徒保罗的那个时代的犹太人已经忘记了此项真理。他们坚持认为摩西所设立的窄小的通道的制度就是要永远的维持下去,正如他们是为本身的缘故而存在的,并没有想到比他们本身更大的目的。所以他们用石头打死司提反又恨保罗。
在这个时候我们可以思想一下救赎主的应许在历史进行时就越发显得正确。首先是说到女人的后裔至终要打碎蛇的头(创三∶15);然后说到救主要从闪的后裔传下来(创九∶26)。现在显示救主将要从亚伯拉罕的后裔传下来,要将福气临到全世界。
在领受了神的启示之后,亚伯拉罕同以撒回到两个青年人被留下的所在,还有他们的牲畜(廿二∶19比较第五节)。他们主仆等人又回到别示巴。「起誓之井」(乃是在帕勒斯坦的南部的别示巴的意思)。
创世记廿二章末后几节(廿—廿四)包含着关于亚伯拉罕在米所布大米的亲属谱系,拿鹤是亚伯拉罕的哥哥,正如我们从十一章廿一节所知道的。在十一章里头并没有提到拿鹤离开了迦南地的吾珥,但是从廿四章五节我们知道他已经在他一生的日子当中搬迁到上部的米所布大米……据我们所知道的,拿鹤与亚伯拉罕之间没有接触,因为亚伯拉罕是在多年以前离开米所布大米。现在是第一次亚伯拉罕得到有关他亲族的消息,「……有人告诉亚伯拉罕说」(廿二∶20)——那就是说,有人把这消息告诉亚伯拉罕。这个人是谁呢?我们不得而知。或许是在某些商人的骆驼队中的旅客。但无论如何,这个消息是传到亚伯拉罕,而且这个消息是正确的,提到他哥哥儿女的名字,拿鹤和他妻子密迦有八个子女,其中之一就是彼土利,就是利百加的父亲,利百加后来就成为以撒的妻子。关于拿鹤及其后裔的消息,或许是由摩西在这里所插入的,因为这消息与以撒婚姻有很重要的关系(廿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