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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圣经不同的观点 | 赵中辉

2016-12-19 真理与自由


对圣经不同的观点


   
赵中辉



  威敦学院(Wheaton College)信仰宣言:我们相信圣经……是神藉着话语默示的,在其原著中,是绝无错误的……。
  
  圣经的命运就是基督教的命运。每一个时代,都有一些基督徒,为着维护圣经的可信性而卫道。在我们的时代也不例外。威敦学院站在圣经无误的立场,不以为耻。针对圣经是无误的这一问题,目前究竟有什么议论? 
     
  有三种对圣经不同的观点: 
     
  如果我们要来探讨这时代的一种圣经观,我们不只是探讨一种圣经观念而已。一个人对圣经的看法如何,是最基本的问题。这牵涉到神与人的整个神学概念。我们不要简化目前的情况,大概可以将以下自称为基督徒的,他们对圣经所持定的三种不同观点,加以辨认。 
    
  一、自由派观点 
   
  此派认为圣经不过是人许多作品的搜集,因此在见识上,难免有人为的错谬,而当人的悟性不断前进时,在理性与经验的推究下,这些错谬需加以修正,甚至需将之废除。他们认为,圣经是有错误的;不过他们也相信圣经有人的见证,证明神在古代的作为,以及神在人内心的启示。虽然这观点(以及从中演变的其他不同观点),相当受人拥护,然而很多人却认为,自由派这种的透视观,不但导致人对圣经的权威广泛的失去信心,而且使人不按圣经宣道,也给其他新神学派造成一个迷津,而这些新派神学不过是现代文化的应声虫。 
   
  二、存在主义学派或新正统派的观点 
   
  此派不认为圣经理当就是神的话,惟有读者能够与耶稣基督共同体认到神正说话的那一部分,才能看为是神的话。他们与自由派不同之处是,新正统派不认为圣经仅仅是人的宗教经验的一种记录,而认为是人见证神,如何藉着基督向人启示;不过作见证的人虽是独特的,然而却会有错误。巴特(Karl Barth)、加奎依勒(Jacques Ellul)在此学派中,算为较保守的代表人物。他们为了种种原因,就在圣经的教导上建立他们的神学系统,让人在表面上,觉得圣经是全然正确可信的。而此派更激进的拥护者,如布特曼(Rudolf Bultman)、田立克(Paul Tillich)就毫无犹疑的放弃圣经中一些很明确的断言,如基督肉身的复活,神的位格与三位一体的教义。他们认为圣经的词句是充满错误的。若将真道置于这些有错误的词句中,是没有益处的。我们必须从神的真理,得到神学与生活上巩固的基础;而新正统派对真理却非常缺乏客观的资料,因此我们很难看出,此学派是如何避免其主观的评价。 
    
  三、古旧的福音派观点 
   
  此派确信神不单为了救赎的目的,在历史中启示祂自己,而且也藉着先知与使徒,传扬祂的作为,阐明祂的本性。因此圣经不但是神所默示的,为神的启示作见证,圣经也是写出来的启示。因此,圣经的教理,以及一切圣经所断定的,都是深具权威的真理。既然圣经的真理都是从神来的,因此圣经就是全然可信,可赖可靠,有效正确的。简言之,圣经是毫无错误的。再者,在许多经文里,神已经向人启示祂自己,以及关于祂的客观真理与知识(虽然人对神主观的反应是藉着圣经的真道),因此,有关神、基督、人、世界、生、死、伦理、救恩、及未来,人可以从神直接得到正确的教导。 
         
  在这观点上,我们不能忽略在写作上,有属于人的一面。神的启示是藉着古代的语文、体裁、按古代的生活习俗等记载的;同时,也不能避开一些所谓叫人难以置信的特别事情,也就是认为神藉着一些特殊的历史境遇说话,而这些境遇与我们的情形迥然有异。因此,虽然没有什么才识的人,只要细读圣经,观察上下文,就能领会圣经的要义;然而,我们还是需要下工夫,以确定一些经文在古代的用意,以致能够更准确地领受圣经明确的信息。我们应该沿此方式读圣经,因为圣经作者虽然沿用古代的方式写作,然而,神的道与圣经作者所用来表达的古代语言,是一致的。大体上我们都能承认福音派这观点,是在初期教会倡行的。 
    
  直到一八六零年,达尔文(Darwin)的观念,以及德国的启蒙运动(German Enlightenment),才把这观点改变了。 
      
  使福音派分裂的论点: 
       
  如果再多谈论福音派的圣经观(包括上述的评论),可能会在福音派的圈子里,惹起批判。当你要探讨目前福音派圈子内,对圣经的评论时,就是在探究一个令人惊愕的混乱局面,问题何在?简而言之,是在于“无误”用词的见解。这里产生三个不同的问题: 
    
  1、是否必须持定圣经的无误,才算为具有悠久历史的福音派? 
  2、“无误”一词在圣经里,是指明文的说法呢?或是涵意上的说法?或是在字里行间的推论? 
  3、有关圣经的权威、圣经的默示,以及圣经中一些要求非常准确的事情,例如:日期、数字、年代,与科学的资料等,当如何解释,才算精确? 
    
  极端的无误论者,如薛华(Francis Schaeffer)与宁西(Harald Linsell)认为,“无误”是指圣经明文的教义。圣经作者是全然受圣灵的默示,以致他们不但在全部圣经里,写下神无误的真理,而且他们也蒙神保守,不致于在事物上、历史上、科学上,以及他们所写的任何事上有差错。他们申辩,这种“毫无差错”的立场,若稍有妥协,就会在福音派的圈子里,逐渐带来连锁偏差的影响,与自由派在过去半个世纪里的偏离情形一样;在这情形下,基要信仰就要跟着时间腐败。因此那些认为圣经里一些事项有错误的,被看为“不一致”的福音派,因为他们已经放弃圣经的“全面观”。 
    
  另一方面,其他福音派人士反对上述的“无误”见解,尤其是针对“连锁偏差影响”的评论。他们声明,对圣经无误的如此说法,只是近来的解释。因此对圣经的话和古代教会的信念,这“无误”的解释,并不是唯一公允的判断。麦克华(G.C.Berkouwer)、富勒(Daned Fuller),以及罗杰士(Jack Rogers)认为圣经的无误论应该是与圣经的中心内容相关的。而这中心内容即提摩太后书三章十五节:“有得救的智慧”。 
    
  持定这理论者,他们的看法很狭窄,把“无误”的范围单单局限在与救赎有关的层面上,而在圣经里,那些不会影响救恩的中心教义,如历史的细则、科学的提示、以及在圣经中偶尔提及的事,就不应该被看为是神的启示,不包括在“无误”的层面里,且不能被高举,当作神的道。他们认为“无误”的说法,只能涉及圣经中救赎的旨意,而且需要考证,神藉着人启示祂自己时,所决定采用的方式。“毫无错误”,对他们而言,并非指着在技术上的完全准确性;而是指没有“刻意的曲解”。这圈子里的一些人,会选择放弃“无误”的用词(不是观念),而采用“确实”一词。因为: 
    
  (1)“无误”一词,必须从更广的层面来权衡; 
  (2)此一用词未出现于任何主要的改革宗信仰宣言里; 
  (3)在过去的学术界及古历史的文化上,此一用词已失去其精义,而且在释经与卫道上,它已被理性主义不当的使用。因此它已失去其纯正的内涵。 
    
  然而巴刻(J.I.PaKer)声称,我们有权利决定是否采用“无误”一词(这个词并没有出现在圣经里,因此它不应该成为唯一的“示播列”,来试验一个人是否有正确严谨的圣经观)。不过,我们这些认为这用词是正当的人,有权利向那些不采用此一用词的福音派神学界同仁,提出要求:希望他们在言行上能清楚表明,他们无论如何,总是拥护“无误的方式”。例如:从圣经神学的立场上: 
    
  (1)我们不能否认或不顾圣经作者的教理,也不能随意把任何事情与圣经的教理联系在一起; 
  (2)在教理上,我们不能将崇拜与事奉上实际的意义打折扣; 
  (3)无论是事件性的问题,或是神学性的问题,若对圣经的和谐有影响时,不能视如死结的给予剪除,而又自圆其说,认为受神默示的作者,在其著作内,以及与其他作者之间,不一定必须首尾一贯。 
   
  按此见解,我们应当为一些称为福音派的神学研究方法存疑。他们是以“正典中的正典”为原则,接纳某些圣经教理为“比较确实的”,而摒弃其他的教理。例如贝克(Beegle)在其“圣经、传统与正确性”(Scripture,Tradition and lnfalibity)的论著中,提及“基要”与“次要”启示的原理,似乎就是从这理论演变的。他认为当保罗等作者,一旦离开他们基本的见解,而描绘细则时,在教义上,就不是那么可靠了。马里克(Virginia Mollenkolt)在其“女性、男性与圣经”(Women,Menand The Bible)中所持定的立场,更可作这观点激进的例子。他的结论认为,有关男女关系的教导,保罗在拉比式的传统架构,与基督徒的架构之间有所踌躇,而结果能够与教会吻合的,不是拉比式的观点,而是基督徒的观点。如果以这种方法,从圣经里来辨认圣经是否包含纯粹出自人的,以致有错误的教理,或者是出自神的,正确的教理,那么在权威的问题上,这方法就要出卖自由派的原则,过于出卖福音派的原则。正如我曾提及的,我认为委身于追求、研究“无误”的方法时,福音派应把握一个要点:就是在一些极求精确的事上,如日期、数字、年代,以及所谓关于人与世界的事件与科学的资料上,要看圣经对其默示与权威作何解释。关于这些事,我们可以了解圣经作者的观点,然而我还觉得不满意,因为目前在福音派中,坚持“无误论”者,在这些方面,却不能有任何一致的见解。这是一个太复杂的问题,不由我们轻描淡写地轻易处理。圣经的权威如何?我们可以从“洛桑大会宣言”(Lausanne Covenant Statement),以及另一较简短的“圣经无误的芝加哥宣言”(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Inerrancy)中,得到很好的例证。“洛桑大会宣言”是由一百五十一个代表国家的四千名基督徒领袖所支持的。大会声明:凡是圣经所断言的,是无错误的。这是肯定圣经的无误。而且这“宣言”又提到,对圣经无误的肯定,必须联系在不断做判定的工作上,钻研圣经教理的内容,以及圣经对其权威的阐释。同样的,在“圣经无误的芝加哥宣言”中,也宣称:“圣经上的一切教导是没有错误或缺点的……。”有人申辩,圣经无误的观点是今日纯福音派神学首要的根基。虽然如此,我仍然要与“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的主编康氏(Kenneth Kartzer),站在同一阵线上而宣称:我们不容让这个思想系统成为基督徒团契的试金石。康氏又辩称,如果以此观点来衡量教会领袖以及教育人士,是既不能达到一致,也不恰当的。 

  最后,从分析的结果来看,如果我们要证明自己相信圣经是可信的,而且我们是臣服于圣经的权威,难道我们所求的,只是对圣经的本质,有正确的说法而已吗?岂不也是更加要求在圣经属灵的教导上,我们有实践的表现吗? 

(原载《信仰与生活》1989年4-6月,转引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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