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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集章牧师《威斯敏斯德信条注释》第十六章 论善行(学习信条必备资料)

2017-06-10 真理与自由

第十六章  论善行

 

论善行的性质

 

16.1  上帝在圣经中所吩咐的那些事才是善行(弥6:8;罗12:2;来13:21);没有圣经根据,只是因着人盲目的热心,或者假借善良的意图而由人所虚构的事,并非善行(太15:9;赛29:13;彼前1:18;罗10:2;约16:2;撒上15:21-23)。

 

这一段对何谓善行进行了理论上的界定,并没有特别提及善行的作者,而是根据“生活规范”(regulative principle of life)对善行作出界定。根据这个原则,只有上帝的圣言在本质上或明确认可的行为,才是善行。这个教义在圣经中有暗示。保罗说:“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上帝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12:2)。《希伯来书》的作者说:“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们,叫你们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行他所喜悦的事。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永远远。阿们”(来13:21)。这两句经文都提到我们为人的原则是遵行“上帝的旨意”。这里指的“上帝的旨意”是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上帝的圣言。

 

与这个教义相反,罗马天主教教导说,行为者的善意可以使上帝没有吩咐的事成为善行。先知撒母耳就曾责备扫罗王,指责他自以为可以用亚玛力人的牛羊献祭给上帝,来讨上帝的喜悦:“耶和华喜悦燔祭和平安祭,岂如喜悦人听从他的话呢?听命胜於献祭;顺从胜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这节经文暗示:善意并不能使一件事成为善行。同样,主也斥责法利赛人自创礼仪,以为能以此使上帝喜悦:“他们将人的吩咐当作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太15:9)。

 

请注意,这个原则并不代表说,如果我们行任何上帝圣言没有吩咐的事,就是得罪了上帝;否则,我们现代社会所行的许多日常活动都会得罪上帝。它所教导的是:唯有上帝吩咐与认可的那些事才能算是善行。其他事不是有罪,就是无关紧要。但是,“敬拜规范”却禁止不被上帝圣言所认可的事(除了依照情况而定的事,譬如敬拜时间,设备,印刷公告,等等)。

 

也请注意,一件理论上被视为善行的事,要在上帝眼中视为善行必须具备几项要素,这在《威斯敏斯德信条》16章7段中所特别强调的。 这就是:(a)是否是义人行的;(b) 是否照正确的原则而行——本着爱心,藉着信心:“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13:3);(c)是否是为正当的目的——荣耀上帝(林前10:31)。

 

16.2  这些顺服上帝诫命而行的善行,乃是真实和活泼的信心的果子和证据(雅2:18,22);信徒藉此表示感恩(诗116:12,13;彼前2:9),坚固确信(约壹2:3,5;彼后1:5-10),造就弟兄(林后9:2;太5:16),尊荣福音(多2:5,9-12;提前6:1),堵住敌人的口(彼前2:15),并荣耀上帝,他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他们行善(弗2:10),以便有成圣的果子,最终得享永生(罗6:22)。

 

顺服上帝诫命而行的善行乃是:

 

a.  真实、活泼的信心的果子和证据。雅各说:“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2:18),此外他是指善行的证实性作用。因此,善行虽非功德,但要进入永生,善行却是绝对必须的:“但现今,你们既从罪里得了释放,作了上帝的奴仆,就有成圣的果子,那结局就是永生”(罗6:22)。

 

b.  向上帝感恩的表示。“惟有你们是被拣选的族类,是有君尊的祭司,是圣洁的国度,是属上帝的子民,要叫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c.  增强信徒的确信。“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约壹2:3)。

 

d.  使基督徒彼此互相建造。因此保罗表扬歌林多的信徒:“你们的热心激动了许多人”(林后9:2)。

 

e.  尊荣福音的告白。因此保罗叫提多力劝仆人顺服:“以致凡事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多2:10)。

 

f.  堵住敌人的嘴:“因为上帝的旨意原是要你们行善,可以堵住那糊涂无知人的口”(彼前2:15)。

 

g.  荣耀上帝:“世人若恨你们,你们知道(或作:该知道),恨你们以先已经恨我了”(约15:18)。

 

论行善的能力

 

16.3  他们行善的能力绝不是出于自己,乃是完全从基督的灵来的(约15:4-6;结36:26,27)。他们为能行善,除已经领受的诸般恩典之外,还需要圣灵的实际影响在他们里面运行,叫他们立志行事,成就祂的美意(腓2:13;4:13;林后3:5);然而他们不可因此而疏懒,以为除非受圣灵特别的感动,就无须履行任何责任;反倒应当殷勤,将上帝在他们里面的恩典再如火挑旺起来(腓2:12;来6:11,12;彼后1:3,5,10,11;赛64:7;提后1:6;徒26:6,7;犹20,21)。

 

这一段教导我们信徒行善的能力完全是从基督的灵而来。比较伯拉纠派、罗马天主教与阿民念派,他们的教导则恰恰相反。信条的立场在圣经中有证明:(a)主的宣告:“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15:5b);(b) 保罗的见证:“并不是我们凭自己能承担什么事;我们所能承担的,乃是出于上帝”(林后3:5);(c) 圣经所记载的圣徒的祈祷,在这些祈祷中,圣徒祈求上帝赐给力量,遵行上帝的旨意(来13:20-21)。

 

但是,不能把这一灵魂完全依赖上帝的教义变成懒惰的借口,也不可在任何程度上把善行简化为个人的义务感。

 

论善行的价值

 

16.4  就是那些在顺服上达到今生可能达到的最高境界的人,也不能立份外的功德,并且他们所行的不会过于上帝所要求的,反而大大亏欠当尽的本分(路17:10;尼:13:22;伯9:2,3;加5:17)。

 

16.5  我们不能靠最善的行为从上帝手中赚得赦罪,或永生,因为这种行为与将来的荣耀极不相称,而且我们与上帝之间又有天壤之别,我们藉着这些善行,既不能使祂受益,也不能补偿我们以前的罪债(罗3:20;4:2,4,6;弗2:8,9;多3:5-7;罗8:18;诗16:2;伯22:2,3;35:7,8)。我们尽力而为,只不过是尽当尽的本分,我们乃是无用的仆人(路17:10)。它们之所以是善的,是因从上帝的灵发出(加5:22,23)。同时它们又因是由我们行出来,便被诸多软弱和瑕疵玷污,并与之混杂,以致经不起上帝严厉的审判(赛64:6;加5:17;罗7:15,18;诗143:2;130:3)。

 

罗马天主教份外功德教说教导说,行为者可以把那些多余的,不需用于得救的功德,储存起来,以赦罪券的形式转卖给其他人(参考《天主教教理问答》,第1477-8段)。

 

信条在这一段中反驳这个极其歪曲的教义,这个教义完全与圣经背道而驰,因为我们的善行完全没有任何功德可言。“这样,你们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当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所做的本是我们应分作的’”(路17:10)。这是因为我们所有的善行都是出于恩典之灵的大能(腓2:13,比较亚12:10),也因为即使在我们的善行中,也混杂着我们本性中残余的败坏与罪恶(比较雅3:2;约壹1:8;路10:27)。

 

因此,我们的善行与无价的永生之福不相称:“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楚,要为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林后4:17)。我们所要领受的报酬是出于上帝的恩典,并非我们的功德或该得的:“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4:4;比较 犹21)。

 

16.6  然而,信徒本人既因基督得蒙悦纳,他们的善行也在祂里面得蒙悦纳(弗1:6;彼前2:5;出28:38;创4:4;来11:4),这不是说,他们今生在上帝眼中完全没有瑕疵,无可指摘了(伯9:20;诗143:4);乃是说,祂既在祂儿子里看待他们,便乐意对那虽不免有许多软弱和瑕疵,却是出于至诚的善行,欣然接纳并予以报答(来13:20,21;林后8:12;来6:10;太25:21,23)。

 

善行虽非功德,但仍然蒙上帝的悦纳,上帝也向行善者施恩。这是因为:(a)信徒在基督里蒙接纳称义:“亚伯因著信,献祭与上帝,比该隐所献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称义的见证,就是上帝指他礼物作的见证。他虽然死了,却因这信,仍旧说话”(来11:4)。(b)信徒的善行并不是因为自身的缘故,乃是因着基督的功德与代求而被接纳:“使他荣耀的恩典得著称赞;这恩典是他在爱子里所赐给我们的”(弗1:6)。“你们来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为灵宫,作圣洁的祭司,藉著耶稣基督奉献上帝所悦纳的灵祭”(彼前2:5)。既然如此,我们行善所得的赏赐其实是上帝的恩赐,因此我们不应该自夸,更不应该把赏赐作为行善的主要动机。行善的主要动机应该是出于对上帝感恩之心(林后5:14)。

 

论未重生者的行为

 

16.7  虽然未重生者所行的事,或许本身是上帝所吩咐的,并且对己对人都有益处(王下10:30,31;王上21:27,29;腓1:15,16,18);但是,因为它们不是从那被信心洁净了的心发出来的(创4:3-5;来11:4,6),也不是按照上帝的话用正当的方式行出来的(林前13:3;赛1:12),又不是为了荣耀上帝这正当的目的(太6:2,5,16);所以它们都是有罪的,既不能取悦上帝,也不能使人配受上帝的恩典(该2:14;多1:15;摩5:21,22;何1:4;罗9:16;多3:5)。可是人若忽略它们,便更是有罪,更为上帝所不喜悦(诗14:4;36:3;伯21:14,15;太25:41-45;23:23)。

 

罗马天主教教导说,未重生者所行的事,可以完全没有罪的污染。因此,可以从上帝那里赢得功德。信条的这一个部分反驳了这个教义。信条指明,未重生者的行为本身可能在理论上或实质上是有益处的,但因它是堕落之人所行的,更不要说是未重生者行的,因此算不上是真正的善行。因为行为本身是不可以和行事的人分开的。一个未重生者可以读经,听道,救济穷人和祷告。这些是上帝的诫命,本身而论是善的,是可表扬的。可是,除非它们是在基督里蒙接纳的人所行,否则都是有罪的。“恶人献祭,为耶和华所憎恶;正直人祈祷,为他所喜悦”(箴15:8)。

 

然而,这不代表说恶人不该读经,听道或祷告。也不代表恶人归根结底不用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些都是人必需行的本分,倘若忽略它们,将招致更严重的审判。此外,就如约拿单.爱德华兹所说:“上帝时常让那些坚持不懈,寻求归正的人得着成功”(《何西阿》5章15节讲道,《爱德华兹文集》2.8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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