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集章牧师《威斯敏斯德信条注释》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学习信条必备资料)
第二十五章 论教会
介绍
中文“教会”一词在希腊原文中是ejkklhsiva (ekklêsia) ,意思是“蒙呼召出来的”。上帝有两种呼召——外在呼召,就是向所有人传道;以及圣灵对选民的内在呼召,也就是有效恩召。因此,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教会:有形教会与无形教会。无形教会包括所有的选民。另一方面,有形教会既包括真信徒,也包括假信徒,就像那既有麦子,也有稗子的田地一样。
论无形的教会
25.1 无形的大公教会或普世教会由过去、现在和未来在教会的元首基督之下所召集的合而为一的全体选民构成;这教会是主的新妇、身体和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 :10,22,23;5:23,27,32;西1:18)。
l 普世教会的元首是基督:“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弗5:23)。
l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是那充满万有者所充满的”(弗1:22-23;比较西1:18)。这节中所提到的“万有”应该是包括天使与一切有智慧能顺服的受造物。这两节可以意译为:“为了教会——他的身体,祂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
l 这个身体的成员就是历代选民:“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满足的时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里同归于一”(弗1:10)。既然这一节是关于基督的救赎,那“万有”就是指历代所有选民(第4节;参考查尔斯.贺智《威斯敏斯德信条释义》)
论有形教会
25.2 有形的教会,在福音之下也是大公的、普世的(不像从前在律法之下仅限于一个国家),包括全世界一切信奉真宗教的人(林前1:2;12:12,13;诗2:8;启7:9;罗15:9-12),和他们的儿女(林前7:14;徒2:39;结16:20,21;罗11:16;创3:15;17:7;加3:7,9,14;罗4 );这教会是主耶稣基督的国(太13:47;赛9:7)、上帝的家(弗2:19;3:15;箴29:18),照常例,教会之外,别无拯救(徒2:47)。
l 我们大多数都以为有形教会与“地方教会” 同义,但是信条在这里并不是指地方教会(这将会在25.4中谈论)。它是指全体有形教会,或是全部真地方教会。因此,有形教会包括:
a. “全世界一切信奉真宗教的人。”请注意,那些成员已不再是选民,而是那些信奉真宗教的人。也请注意所引用的经文:“就如身子是一个,却有许多肢体。而且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洗,成了一个身体。饮于一位圣灵”(林前12:12-13)。
这一节暗示说,加入教会,成为教会的会员是要通过圣灵受洗(也就是重生)。这也代表说,教会真会员必须重生,有圣灵的内住。虽然我们以他们的信仰宣告为依据,认为他们是真正的信徒,然而,归根结底,我们不可能知道其他人的灵命状况(来6:9-10)。因此,圣灵的洗礼是不可以用来测量一个人在有形教会中会员资格的。圣灵的洗礼使人成为战斗性教会的成员——加入义人的会众,也就是上帝在地上的选民。
为什么此处引用这节经文呢?答案就在于用水受洗指向圣灵的洗礼(比较可1:8);用水受洗对有形教会的会员资格来说,就如圣灵受洗对无形教会的会员资格一样。一位蒙拣选的人,是无形教会的成员。可是,他的会员资格是在经过圣灵的洗礼后才正式生效。同样,一位表明信心的人,成为有形教会的成员。但他的会员资格是在用水受洗之后才正式生效(请看一下的表列)。
因此,对那些表明信心的人,教会必须等到他受洗后,才能将会员特权授予他。而教会也应该视受洗的人为基督徒。
会员资格条件 | 使会员资格生效 | |||
神学词 | 旧约用词 | 新约用词 | ||
无形教会 | 拣选 | 重生 | 心灵的割礼 | 圣灵的洗礼 |
有形教会 | 信仰宣告 | 接受会员的圣礼 | 肉体的割礼 | 水的洗礼 |
b. 那些信奉真宗教的人的儿女。使徒彼得意识到亚伯拉罕之约,所以他说:
“因为这应许是给你们,和你们的儿女,并一切在远方的人,就是主我们上帝所召来的”(徒2:39)。
我们将彼得的说法与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3章14节所说的比较,就显得非常清楚:
“这便叫亚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稣可以临到外邦人,使我们因信得着所应许的圣灵”(加3:14)。
在亚伯拉罕之约下,旧约教会的子女都须受割礼,才能成为圣约集体的一部分:“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上帝。……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创17:7,10,14)。
为什么会员的子女会包括在圣约集体之内呢?因为上帝不止将教会视为一个有机体,也将家庭视为一个有机体。因此,在基督徒家庭中,或是家庭中有一位家长是基督徒,他们的孩子,在圣约上都是被视为圣洁的(林前7:14)。所以,上帝将出生在基督徒家庭的孩子视为祂的儿女(结16:20-21)。保罗说:“树根若是圣洁,树枝也就圣洁了”(罗11:16)所指的就是这个意思。
请注意,根据信条,那些宣认信仰者的孩子可以算是有形教会的成员。的确,这里我们必须留意,我们认为信徒所生的婴孩是圣约之子,所以为他们施行洗礼。受洗本身并不会使他们成为圣约之子。然而,教会会员的资格与特权(例如:教会惩戒,等等)是在受洗后才享有的。
l 在圣经中,有形教会也称为“天国” ,或是“上帝的国”。或换句话说,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国度”。“天国又好像网撒在海里,聚拢各样水族”(太13:47;比较 赛9:7)。在这个国度里,不好的鱼会被丢弃(太13:48)。有形教会中存在着假信徒,这并不使有形教会成为不圣洁,或不如无形教会重要。保罗肯定相信歌林多教会中存在着假信徒,他写道:“你们总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没有。也要自己试验。岂不知你们若不是可弃绝的,就有耶稣基督在你们心里么。”(林后13:5)。
然而, 他的信是写给“在哥林多上帝的教会”(林后1:1),他也祝福他们:“愿恩惠平安,从上帝我们的父和主耶稣基督归与你们”(林后1:2)。换句话说,虽然教会中可能有假信徒存在,保罗却仍然将他们视为一群基督徒,写信给他们。
以另一个方式说,假如一个地方教会显明展现真教会的特征,那么,即使大多数成员都可能是未重生者,他们应当作为一个有机体,被视为是一间基督教教会。的确,即使是那些未重生者都被视为在圣约上是圣洁的,正如在一个家庭中有一位家长是基督徒,即使家庭中有非信徒,他也被视为在圣约上是圣洁的一样(林前7:14)。唯一的不同点就是,对于家庭来说,成员资格是自动取得的,而对于教会来说,会员资格是通过洗礼取得的(在旧约下是割礼)。
圣约概念的真实性说明了为什么在葡萄树与枝子的寓言中,一个如不结果子的枝子的人,能被丢弃,烧了(约15:6)。这个人在圣约上是基督的枝子。
l 有形教会也被称为“上帝的家”:“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上帝家里的人了”(弗2:19)。
l 请注意信条最后一句:“照常例,教会之外,别无拯救。”罗马天主教主张,只有在罗马天主教内才可得救。《威斯敏斯德信条》否认这点,但却表明,按照常例,除非一个人加入有形教会——信奉真宗教的地方枝子,他不可以指望能获拯救。
l 注意圆括号“不像从前在律法之下仅限于一个国家”。这表明了《威斯敏斯德信条》视以色列为旧约的教会(或未成年教会)。以色列国并不是以国家的身份,而是以教会或圣约共同体的身份,成为上帝所爱的。因此,在旷野漂流的犹太人被称为“在旷野会中(或译为在旷野的教会中)”(徒7:38)。
25.3 基督将牧职、圣言和上帝的蒙恩之道赐给这大公和有形的教会,以便在今生直至世界的末了召集并成全圣徒;又照所应许的,藉着亲自临在和圣灵,使它们生效(林前12:23;弗4:11-13;太28:19,20;赛59:21)。
l 按照常例,教会之外,别无拯救的原因是“基督将牧职、圣言和上帝的蒙恩之道赐给这大公和有形的教会,以便在今生直至世界的末了召集并成全圣徒。”这是藉着属灵的恩赐,以及基督的大能与权柄,使教会的职分与恩赐的施行成为有效:
“耶稣进前来,对他们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8-19;比较林前12:28;弗4:11-13)。
论有形教会中的真会员教会
25.4 此大公教会有时比较显明,有时比较隐蔽(罗11:3,4;启12:6,14;徒9:31)。作为这一大公教会肢体的各个教会的纯正程度,乃是照其所信奉所教训的福音教理,所执行的蒙恩之道,所举行的公共崇拜的纯正程度而定(启2,3;林前5:6,7)。
l 虽然有时比较隐蔽,这大公教会始终存在。先知以利亚以为他是以色列真教会的唯一存留的人。可是,主却严责以利亚,并对他说,祂在以色列人中为自己留下七千人,都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王上19:10,18;比较罗11:3-4)。
中世纪时的真教会也为如此,因为只有余民对基督忠诚,信奉真宗教。韦尔多教派就如肢体,本是有形大公教会的一部分。有形大公教会有时候会像《启示录》12章中的妇人一样,遭受逼迫,逃到旷野躲避。“妇人就逃到旷野,在那里有上帝给他预备的地方,使他被养活一千二百六十天……於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他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躲避那蛇;他在那里被养活一载二载半载”(启12:6,14)。
l 信条不只论到大公教会的有形性,也论到教会的纯正程度。教会的纯正度是根据地方教会的标记而定的。
改革宗神学家并没有一致认同这些标记的数量与性质。加尔文与他的继承者表示只有两个标记:
(a) “纯正的讲道与听取上帝的圣言”;
(b) “根据基督所设立的施行圣礼”(《基督徒敬虔学》4.1.9;比较 1536年《日内瓦信条》第18章;佛兰西.特瑞金,《辩驳神学要义》,18.12)。
另一方面,1561年《比利时信条》列出了第三个标记:“在惩罚罪恶时,执行教会劝惩”(《比利时信条》第29章)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加尔文承认教会劝惩的重要性(《基督徒敬虔学》4.12.1),但他确实认为那些没有执行劝惩的教会,足以被列为假教会,忠实的信徒当与他们分别。当然,加尔文在这方面的主张并不强烈(《基督徒敬虔学》4.19.15)。
l 我们的信条的立场与加尔文也有些区别,就是加入了公共崇拜的纯正程度为第三个标记。况且,如果你查证所引用的经文,你会发现《哥林多前书》5章6至7节是与教会劝惩有关,而不仅仅是圣礼的施行。使徒保罗是在责备哥林多教会容忍乱伦之罪。“你们这自夸是不好的。岂不知一点面酵能使全团发起来吗?你们既是无酵的面,应当把旧酵除净,好使你们成为新团;因为我们逾越节的羔羊基督已经被杀献祭了”(林前5:6-7)。
的确,当今只有少数改革宗神学家否认正确施行教会劝惩是真教会的标记,但仍有些依然坚持依据威斯敏斯德敬拜规范的教会,强调合乎圣经的崇拜方式也是标记之一。而且,在考虑教会真假之前,考虑教会的纯正程度,在某个程度上,也都有一定的主观性。
l 请注意,信条仔细地界定所传之道,乃是照其所信奉所教训的福音教理。这就是说,假如一间教会教训福音教理,但却没有一位会员信奉,这间教会可以被视为一间假教会。撒狄教会虽被视为“死”教会(启3:1),但是,它仍然是一支真枝子,因为在撒狄还有几名“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启3:4)。可是,假如连这几名也离开了,而教会也没有悔改,那么主的审判必将临到(启3:3)。
25.5 世上最纯正的教会也难免有混杂和错谬(林前13:12;启2,3;太13:24-30,47);有些教会是如此地堕落,显然不再是基督的教会,而成为撒但的会堂(启18:2;罗11:18-22)。虽然如此,在地上总是有照着上帝的旨意崇拜祂的教会(太 16:18,诗72:17;102:28;太28:19,20)。
l 因为罪的败坏,世上最纯正的教会也难免有混杂和错谬。只要真理与真信徒仍然存在,这些混杂与错谬不会摧毁教会的本质。可是,教会也可以达到如此堕落的地步,显然不再是基督的教会,而是成为撒但的会堂。这就是旧约教会——以色列(比较罗11:18-22)的经历。这也是罗马天主教的经历:“他大声喊著说:巴比伦大城倾倒了!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雀鸟的巢穴。因为列国都被他邪淫大怒的酒倾倒了。地上的君王与他行淫;地上的客商因他奢华太过就发了财”(启18:2-3)。
这也发生在美国与英国的一些大教派中,例如:美国长老会(Presbyterian Church of USA)[这是约翰.格斯纳博士的评定]。
l 然而,在地上总是有照着上帝旨意崇拜的真教会。这是基督的应许:“我还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权柄,不能胜过他”(太16:18;比较太28:19-20)。真教会就像被火烧着的荆棘,虽受逼迫与试炼,却没有被烧毁。
论罗马天主教教皇
25.6 除主耶稣基督以外,教会没有别的元首(西1:18;弗1:22);因此,罗马天主教的教皇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教会的元首,而是那敌基督者、大罪人和沉沦之子,是那在教会中高抬自己,反对基督和一切称为上帝的事(太23:8-10;帖后2:3,4,8,9;启13:6)。
l 这一段说明了上一段所引用的经文所暗示的,就是说,罗马天主教现在已是撒旦的会堂。因此,教皇不可能如罗马天主教所宣称的那样,是教会的元首。教会的元首是基督,也唯独基督是教会的元首:“他也是教会全体之首。他是元始,是从死里首先复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西1:18;比较 弗1:22)。的确,就因为教皇自称地位至高,因此信条坚决将教皇视为那敌基督者。这样的辨别是改革宗所特有的,也是最杰出的改革派神学家的立场,尤其是那些研究历史神学的改革宗神学家,更是对此坚信不疑。在1991年 8月/9月刊的《真理之旗》杂志中,摩利斯.罗伯茨(Maurice Roberts)为此主题写了一篇非常好的论文,名为“佛兰斯.特瑞金论敌基督者”。以下是论点摘要:
a. 《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3至12节
那敌基督者或“大罪人”不可能是指一个人而是一项职分,或是在有形教会中继承某职分的那些人。保罗声明,敌基督在他所在的时代已经开始显露(帖后2:7:“已经发动”),而他将在基督第二次降临时才遭毁灭(帖后2:8:“主耶稣要用口中的气灭绝他,用降临的荣光废掉他”)。
[《约翰壹书》2章18节教导我们] 敌基督将在“末世”或是新约时代出来,而不是等到末世的最终了才来。这整个福音时代就是所谓的“末世”。
[于是,《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3至12节有] 启示这个在历史中将显露的基督的大敌。在保罗时代,这个隐藏的不法之人受到罗马帝国的压制,没有完全显露[《帖撒罗尼迦后书》2章7节——“只是现在有一个拦阻的,等到那拦阻的被除去”]。可是那,“不法的隐意”的已经“发动”,当罗马帝国在主后第五世纪瓦解后,这股在教会中行动的敌基督力量就壮大起来。因此,我们不该在基督徒时代的最终期才来考察有这样一位敌基督者(这个词与“大罪人”同义)。相反,在这个神秘的发展过程中,这个大罪人最终就集中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教皇制上。
“教皇”这个教会职分完全不合乎圣经,担任教皇这一职分的人亵渎上帝,傲慢地将权柄归于自己,并假借爱基督的名义,成为基督的敌人与代替者。“敌基督”这个词带有双重含义,一是反对基督,二是模仿或代替基督。
基于保罗在这节圣经中所提供的证据,如果我们要确认敌基督者,就要勘察教会历史的纪录,看看是否有任何从基督教教会出来,并符合这项描述的人。事实上,只有一个教会制度看似完全与证据吻合,那就是教皇制。
这个现象就是揭开这节难解的经文的关键。教皇制在罗马帝国瓦解时崛起,攫取政教大权,直到主后410年以及中世纪希德布伦(Hilderbrand)时代,教皇都宣称自己是上帝唯一在地上的副摄政,享有开关天国的权柄,有制定与废除律法的权利,要求万民崇拜他,有施行“神迹”的能力。教皇制声称这些都是奉基督的名以及祂的权柄而行的。历史档案中记录了多名教皇的腐败生活,他们还残暴的逼害上帝的子民,这些都是历史事实。
因此我们必须确认保罗书信中所指的。这段经文所指的敌基督就是教皇制。但我们也只可以等到最终,也就是基督第二次降临时,教皇制才会被完全废除。
我们可以另加评注,从特瑞金时代到今天的二十一世纪,教皇完全没有撤销他们那些放纵的言行,反而是变本加厉,比如在1870年,教皇比额斯九世(Pius IX)竟然正式颁布“教皇无谬论”。
b. 《启示录》17章
这一章进一步验证了以上我们所讨论的保罗在经文中辨别敌基督身份的方式。它提到一个充满污秽与属灵淫乱,影响力将渗透整个世界的“奥秘哉!大巴比伦”。虽然它穿着紫色和朱红色衣服,用金子宝石珍珠为妆饰,可是,在上帝面前,它的本性却是充满着亵渎与可憎之物,充满邪恶与残暴。一个辨认这奥秘的特别标记就是她所坐之处有“七座山”(第9节)。众所周知,世界上唯一能符合这一描述的城市就是罗马城,这就是教皇制一直以来下榻的座位,也是罗马天主教一名的由来。约翰在《启示录》所描述的这个奥秘之人有灌醉万国的能力。这也符合现在的情况,直到至今,万民仍对罗马天主教着迷。这就如酒醉使人丧失理智一样,关于教会合一的宣传也使得很多教会领袖丧失了识透罗马天主教教理错误的能力,也使他们忘记罗马天主教从前是怎么样残酷对待基督徒的。
c. 《提摩太前书》4章1至3节
使徒保罗预言敌基督反基督教的一些形式。这包括离弃真道,在教会里宣扬不符合圣经——也就是魔鬼的道理,例如禁止嫁娶,又叫人戒荤。这些标记都可以在教皇制内找到。
d. 《启示录》13章11节
这只显明出来的兽犹如羔羊,说话却像龙。它取代了第一只兽,却像它一样残暴,并且更加狡诈——因他表现地如羔羊一般无害。然而,它却迷惑众人的灵魂,使他们相信谬误。它有权柄将那些不肯在右手上或额上受印的人杀害;它也有兽名的数目,就是六百六十六。在这一章中提到的第一只兽,显然是在指罗马帝国中各种逼迫教会的权势。许多作者都认为,这第二只兽就是罗马天主教教会。它表面上看似无邪无害,其实和罗马异教一样迫害真教会。
e. 天主教反对这样的说法,他们说,敌基督必会否认基督。但是,教皇制从来不这么做。我们的回应是,圣经中所提到的敌基督,并不会如仇敌一般,公然否认基督,而是伪称是基督的朋友,以此形式来否认祂。奥古斯丁也这样评论道:“敌基督更加狡诈,因为它口里虽承认基督,行动上却否认基督。”这正是教皇的所作所为,因为他们僭越基督的三大职分,将福音埋于他们人为的传统之下,以他们的弥撒、功德、炼狱与特赦毁灭了基督的救赎之工。教皇也僭越了三一上帝的尊称,他自称为:(1)神圣的父(TheHoly Father);(2)至高的祭司(SupremePontiff);(3)基督的代理者(The Vicar ofChrist)。况且,教皇制也离弃了新约中所启示的纯正的崇拜与蒙恩之道,以种种崇拜偶像取而代之,就如《但以理书》11章31节所预言的那样。旧约的安提欧古(AntiochusEpipahnes)就是那将来的敌基督的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