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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集章牧师《威斯敏斯德信条注释》​第二十九章 论圣餐 (学习信条必备资料)

2017-06-24 真理与自由

第二十九章  论圣餐

 

论圣餐的目的

 

29.1  我们的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设立了祂体与血的圣礼,称为圣餐,以备祂的教会遵守,直到世界的末了;这圣餐是为永远记念祂自己的牺牲之死,保证将其中的恩惠赐给真信徒,叫他们在祂里面有属灵的滋养和生长,并使他们继续向祂尽当尽的本分;这圣餐又是作为基督奥秘身体之肢体的信徒,与祂交通,也彼此交通的联络和保证(林前11:23-26;10:16,17,21;12:13)。

 

a. 圣餐是什么时候设立的?

    主耶稣被卖的那一夜”(林前11:23)。

 

b. 教会应该遵守至什么时候?

直到世界的末了”(林前11:26)。

 

c. 圣餐的目的:

i.    为永远记念祂自己的牺牲之死,”就是指向基督之死的标记(“表明主的死”——林前11:26)。 标记是明显指向我们所看不见的东西的象征。设立之言“为你们舍的”(林前11:24)与“为多人流出”(太26:28),指出基督之死事实上是具牺牲性的。基督是为着也代表祂的子民而死。这象征信徒与被钉十字架的基督有份。

 

ii.  为“保证将其中的恩惠赐给真信徒,叫他们在祂里面有属灵的滋养和生长,并使他们继续向祂尽当尽的本分,”印是用来肯定或证明信徒从基督那里得来的恩惠是真实的。圣餐作为印证不单指向,也肯定救赎恩惠施予参与者的真实性。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不信的人参与圣餐,他将干犯主的身和血,定自己的罪,的部分原因。在这样的情况下,他用了本无权使用的官方印章。相反的,一个凭信心参与圣餐的人,是“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约6:53);那是说,他在圣礼上享用基督的死所带来的惠益。

 

iii. “作为基督奥秘身体之肢体的信徒,与祂交通,也彼此交通的联络和保证。”“联络”(英文原文bond)是指两个人以上所分享的友谊。信徒在分享圣餐时表示与基督以及彼此之间的联合。作为基督奥秘身体的肢体,我们吃同样的饼,喝同样的酒:“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麽。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麽。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10:16-17;比较 12:13)。当我从彼此手中领过圣餐的物质时,我们彼此有着亲密的交通。

 

“保证”是指向应许的标志。因此有信心的领受者便得着保证,相信圣约中的所有应许与基督所有的恩惠都是他们的。从相互之间的关系而言,圣餐成为那些领受圣礼者共同的认信标志。当他们吃那饼或喝那酒时,他们是在表示对基督作为他们的救主的信心,以及效忠基督他们的王,慎重的宣誓将一生顺服祂的命令,以及在圣徒相通中参与彼此的生活。

 

圣餐所不代表的:

 

29.2  这圣礼不是将基督献给父,也不是为活人或死人赦罪所献的任何真正的祭物(来9:22,25,26,28),而只是对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献上祂自己的记念,和为此用赞美向上帝献上属灵的祭物(林前11:24-26;太26:26,27;路22:19,20);所以天主教所谓的弥撒献祭,是极其可憎地有损于基督那只一次的献祭,即祂为选民一切的罪所献独一的赎罪祭(来7:23,24,27;10:11,12,14,18)。

 

这一段是为了驳斥罗马天主教所谓的弥撒(就是罗马天主教的圣餐)是再次将基督献祭的教义。根据天主教的主张,每当他们守弥撒时,便是将基督再次献祭。这不可能是事实,因为《希伯来书》的作者强调:“这样,基督既然一次被献,担当了多人的罪,将来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显现,并与罪无关,乃是为拯救他们”(来9:28);又说基督:“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须先为自己的罪,后为百姓的罪献祭,因为他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因为他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7:27,10:14)。罗马天主教的弥撒是在仿效旧约时代的影子,因此是“极其可憎地有损于基督那只一次的献祭,即祂为选民一切的罪所献独一的赎罪祭”。

 

守圣餐时的表现

 

29.3  在此圣礼中,主耶稣指派牧师向人宣讲祂设立圣餐的话,作祷告,并祝谢饼酒,如此便将饼酒从普通的用途分别为圣用;并拿取饼来擘开,拿起杯来,分给领受圣餐者,自己也一同领受(太26:26-28;可14:22-24;路22:19-20;林前11:23-27);但不可分给未出席聚会的人(徒20:7;林前11:20)。

 

我们应当按着次序遵守圣餐(林前14:40——“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着次序行。”)。这一段教导我们守圣餐按以下步骤:

 

a.   设立圣餐的话、祷告与祝谢

在圣经中所记载的四次设立圣餐的叙述中,主耶稣在掰饼与分酒前,都有祝福(太26:26;可1 43 34326 43 14987 0 0 3077 0 0:00:11 0:00:04 0:00:07 30774:22)或祝谢(路22:17;林前11:24)。

 

因此我们相信,施圣餐的牧师是以设立的话、祝谢与祈祷,使饼与酒分别为圣,不再是普通使用的。那些普通使用的饼与酒,或饼与酒本身,起初并不是基督体与血的象征,直到它们受“祝福”或分别为圣以后。

 

b.  擘饼

“[当主耶稣]祝谢了,就擘开,说,这是我的身体,为你们舍的。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林前11:24;比较 太13:22, 26:26)

 

在所有设立圣餐的记录中,都提及掰饼。主耶稣明白的表示,这是象征祂自己的身体为拯救罪人而舍。基督在众门徒面前掰饼,因此牧师也应该在会众面前掰饼。这是按照主在《哥林多前书》11章24节的命令:“你们应当如此行,为的是记念我。”这个掰饼的动作是圣餐中必不可少的,甚至在《使徒行传》2章42节中,圣餐被称为“掰饼”。罗马天主教采用小圆饼,将完整的小圆饼放置在领受者的嘴里,这种做法是不合乎圣经的。因此,牧师必须在会众面前掰饼,以象征基督的身体为他们而舍。

 

c.  分杯

“[基督]又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个。因为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太26:27-28)。

 

在所有四个设立圣餐的记录中,都没有提到主倒酒的事。因此,我们推断倒酒并不是蒙恩之道的一部分。

从记录中我们可以明白地看见,主要饼和酒两样都施于圣礼中:“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林前11:26)。

 

29.4  私人举行弥撒,即单独从神甫或其他任何人领此圣礼(林前10:6);或拒绝分杯给信徒(可4:23;林前11:25-29);或崇拜饼酒,或将之举起,捧持游行以资朝拜,或藉口宗教用途而予以储藏,都违反此圣礼的本质,与基督设立此圣礼的原意相背(太15:9)。

 

这一段主要是针对罗马天主教的迷信行为。

 

首先,既然圣餐是一项团契性同领基督的体与血的相通(比较林前10:16),那么私人弥撒(例如牧师去医院私下施饼酒给病人)就是一项迷信的行为。但这不排除在一位久病而不能参与公共敬拜的弟兄家里举行敬拜(这也包括举行圣餐)。但这项仪式只应该在有部分会众出席的情况下举行。

 

第二,私下领受圣礼,譬如通过罗马天主教的神甫,是毫无意义,也是迷信的行为。

 

第三,罗马天主教拒绝分杯给信徒,这种做法是不合乎圣经。

 

第四,崇拜或朝拜饼酒是崇拜偶像的行为,因为圣经并不容许我们对饼酒有丝毫崇敬之情。

 

第五,圣餐后剩余的饼酒并没有保留任何魔术般或属灵性的特质。

 

论关于圣餐的四个观点

 

29.5  这圣礼的外表物质(饼酒),既然照着基督的命令分别为圣了,便与钉十字架的基督有了一种密切的关系,甚至有时可以用它们所代表的体与血之名称呼之;话虽如此,但这说法只有圣礼的意思(太26:26,28);它们在实质和性质上同以前一样,仍旧只是饼酒(林前11:26-28;太26:29)。

 

29.6  那主张经过神甫祝谢,或其他方法,便使饼酒的实质变为基督体与血之实质的教理(通称为化体说),不仅不合乎圣经,而且违反常识和理性;它推翻了圣礼的本质,造成各种迷信,甚至造成了可憎的偶像崇拜(徒3:21同林前11:24-26;路24:6,39)。

 

当基督设立圣餐时,虽然在性质上,它们仍然是饼与酒,祂称物质为祂的体与血。这是因为标记与其所表征的事物有着密切的圣礼性的联合。

 

因为罗马天主教没有看见这一点,因此就主张,那令人作呕的化体说。化体说宣称,饼在本质上奇迹般的变成了基督的身体,而酒也奇迹般的变成了祂的血。这是违反道德的,因为假如这教义是真确的,那么在弥撒时吃小圆饼就成了同类相食!况且,这是违反理智的,因为基督的身体不可能同个时候既在天上,也在地上。这也是违反感官的,因为饼与酒看起来,尝起来,仍然是饼酒,它们并没有在祝福后和发生本质上的改变。

 

然而,在圣经中却有记载一起化体事件:就是当主耶稣将水变成了酒(约2:1-11)。可是,在这里,酒尝起来就是酒。客人们喝了也认为是他们整夜所喝过的最好的酒。但在罗马天主教弥撒中的化体说却并非如此。

 

29.7  在此圣礼中,那配领受者在外部领受此礼的有形之物时(林前11:28,林前5:7-8),也在内心不是属物质或属肉体地,而是藉着信心属灵地、实在地领受并吃喝那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惠益;因此基督的体血不是物质地或肉体地在饼酒之中,或与饼酒同在,或在饼酒之下,而是在此礼中属灵地实在地临于信徒的信心中,正如饼酒临于他们自己的外部感官一样(林前10:16;林前10:3,4)。

 

虽然这一段主要是叙述圣餐的功效,但也反对路德派的圣餐合质说。这可以从“因此基督的体血不是物质地或肉体地在饼酒之中,或与饼酒同在,或在饼酒之下”这一句中看出。在宗教改革时期,马丁.路德否认罗马天主教的化体说,然而他却教导说基督的体血并没有取代饼酒,而是加入了饼酒之中。他坚持基督的体血在饼酒之中,或与饼酒同在,或在饼酒之下。这便是圣餐合质说。虽然这个观点比天主教的化体说更合乎逻辑,然而问题还是存在。譬如,基督的人性仍然在天上,那么祂的体血又怎能在饼酒之中,或在饼酒之下呢?

 

另一方面,慈运理与重洗派坚持另一种关于圣餐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中,圣餐完全只是“记念性”与象征性的。我们在领受圣餐时,是通过外在的道德性的劝告而得其惠益的。

 

我们信条的观点可以称为属灵存在说或加尔文的主张。

加尔文在与天主教或路德派争辩时否认基督的体血是“物质性” (substantial)地在圣餐的饼酒之中。然而当他面对与重洗派以及与那些像慈运理那样,将圣餐降低为记念性的人时,加尔文坚持基督“真实性” (substantial)存在。

 

表面看起来加尔文好像在自相矛盾。然而深入探讨,我们发觉加尔文是以两种方式运用“substantial”这个词。当他与天主教和路德派争辩时,他采用“substantial”来指“物质性的”。加尔文否认基督物质性地在圣餐中。当加尔文与重洗派争辩时,他采用“substantial”来指“真实性的”。因此加尔文辩论说,基督是真实性、实在性地,而非物质性地,临在于圣餐之中。基督的人性现在在天上,祂的人性与神性是完全地联合。基督是神人二性联合的,虽然祂的人性受约束,存在于一个地方,然而基督的位格因其神性是不受约束的,是无所不在的。所以,主可以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

 

加尔文教导说,虽然基督的体与血仍在天上,它们却因着主神性的无所不在,属灵地实在地临于领受者。每当基督以其神性临在时,祂是实在的临在(《基督徒敬虔学》4.17.30)。这也符合主本身的教训,祂说祂“去”,然而却与我们同在。当我们藉着信心与主在圣餐中相遇时,我们便与既是上帝又是人的祂相交。请注意在这相交中,我们不是将基督领下来(化体说与合质说),而是我们被提升到祂那里去(参考《基督徒敬虔学》4.17.31)。当基督的神性与我们相交时,我们便奥秘性地被带到祂的人性面前,因为祂的人性与神性是不分开的。当我们凭信心参与圣餐时,基督的神性便使我们与升天的基督相交。这就是我们应该如何来理解《哥林多前书》10章16节。圣餐是与基督奥秘的相通,“虽然基督的体本身并没有进入我们,然而,基督用祂肉体的实质把生命呼进我们的灵魂,将祂的生命倾注给我们”(《基督徒敬虔学》4.17.32)。这就是改革宗教会所接受的加尔文的圣餐观,这圣餐观与慈运理记念说确有不同之处。信徒就是通过这个途径“实在地领受并吃喝那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惠益;因此基督的体血……是在此礼中属灵地实在地临于信徒的信心中,正如饼酒临于他们自己的外部感官一样。”

 

论保护主的桌

 

29.8  虽然那无知和邪恶的人领受此圣礼的外表物质,但是他们不能领受该物质所象征的;他们不配地来,乃是干犯主的身和血,定自己的罪。因此,一切无知和不敬虔的人,因不适于与主相交,而不配来到主的桌前;他们若在此情形下依然故我地来领受这些圣洁的奥秘(林前11:27-29;林后6:14-16;林前10:21),或得准许参加(林前5:6,7,13;帖后3:6,14,15;太7:6),未有不大大得罪基督的。

 

a. 因为信徒是藉着信心“实在地领受并吃喝那被钉十字架的基督及其受死的一切惠益”,因此“无知和不敬虔的人”领受圣餐的物质时,他们并不能领受其中属灵的惠益。不止如此,圣经与信条也教训我们,这人乃是“干犯主的身和血,定自己的罪”(比较 林前11:29)。加尔文解释说,圣餐是那些凭信心领受的人的属灵粮食,“但那些信心得不到它的滋养与强化,感谢与相爱之心不得唤起的人,它就成了致命的毒药”(《基督徒敬虔学》4.17.40)。

 

b. 然而,《哥林多前书》11章27至29节不是教导我们领受者都当自省吗?那么,为什么信条教导我们不得接纳无知与不敬虔的人到主的桌前呢?

有多个答案:

 

首先,接纳此人领受圣餐将使他在自知的情况下招致极大的诅咒。

 

第二,使徒保罗教导我们:在主的眼里,教会虽肢体众多,却是一个身体(林前12:12)。因此一个教友在教会中的行为牵连着教会全体。这在圣餐当中尤其显然。使徒保罗在提到圣餐时坚持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吗?我们所擘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吗?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林前10:16-17)。很清楚,圣餐并不是个人性的,而是基督身体的整体性活动。

 

第三,保罗教导我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林前5:11)。保罗有可能是指我们私底下也不可与这样的人共餐。既然如此,那在整体参与圣餐时,难道我们不应该更加认真地看待这项命令吗?

 

第四,基督无区别性的向所有人传福音。可是,祂却并没有施圣餐给所有人。祂只施圣餐给祂的门徒。

 

第五,圣餐与旧约的逾越节在本质上是同样的,那守逾越节时的约束也适用于圣餐(参考出12:42-44;结6:21)。当初只有那些受过割礼的才能参与逾越节,同样,只有那些受过洗的才可以领受圣餐。当然,受过洗的人未必一定是信徒。因此,教会有责任确定一位自称信奉真宗教人在受洗之前是否真的归正。教会也有责任不让任何没有可靠认信的人,参与主的桌。

 

因此,如果有另外一间教会的教友到我们教会,要参与圣餐,那人将会受到长老们的考核,看他是否是一名顺服上帝圣言的可靠得认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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