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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无条件拣选

2015-12-20 Harold Camping 真理与自由



现在,我们已经讨论了有关我们救恩的第一原则,及全人类的堕落。正如圣经所说,我们实际上已经死在罪中,我们根本不能决定自己归向基督,我们是撒旦的奴仆,我们服从肉体的欲望。我们属灵的死亡,正如拉撒路在复活前,死亡的肉体埋葬在坟墓中。
  下面我们将讨论第二个原则,无条件拣选。拣选这一个主题,许多人并不愿意听,因为谈到救恩便要谈到是上帝拣选我们,而不是我们拣选上帝这一事实。人的本性不喜欢这一特别的观点,因为这一观点强调人在灵里是死的,这就剥夺了人的自傲,剩下的就是人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不能主宰自己的灵魂,这就是圣经很清楚地教诲我们的观点。
  在审视拣选这一问题时,我们先来看一看必要而且是最重要的方面,这就是上帝的拯救计划。没有上帝的拯救计划,就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已经知道,人已死于罪中,人不会寻求上帝。出与人自己的意愿,人不会选择归向上帝。所以如果不是基督将救恩带到世上,世上就没有信徒。这一仁慈而充满上帝的大爱的救恩向人类宣告了几千年,但世上没有一个人自己顺从基督。正如我们已经十分明白,人死在罪中,人太爱自己的罪,出于他的本性,他完全背叛了上帝,所以没有人寻找上帝。如果不是上帝在人心中作工,就没有人能得救。
  但基督决定要建立他自己的教会,地狱的大门也不能战胜他。所以,为建立起他的教会,基督拣选了那些命定要被拯救的人。这样,拣选的真理对上帝完整的救恩计划是绝对重要的。

上帝什么时候拣选那些命定要被拯救的人
  我们可能想知道上帝什么时候拣选或决定谁要被拯救?什么时候他才能得到拣选?以弗所书1:4告诉我们在创世以前,上帝就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这就是说,在上帝创造人以前,在人类还没有堕入罪中以前,上帝已经决定了他将拯救谁作为他拯救计划的一部分。
  启示录17:8,上帝说到从创世以来,那些名字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说到那些险恶的人,他们是兽的奴仆。这些人在创世以前就没有记在生命册上。反过来,这十分明显地暗示,在基督里的信徒,他们不是撒旦的奴隶,在创世以前已经记在生命册上。这与以弗所书1:4完全吻合,“就如 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所以上帝拣选我们在有时间以前,在上帝创世以前确实已经决定了的。
  由于上帝在起初便知结局,他知道,他所创造的人是完美的,没有罪的。但出于他们自己的意愿而背叛上帝,堕入罪中。所以我们天上的父为世人的最后结局作了准备,他将主耶稣基督赐给他计划要拯救的人。约翰福音6:37,我们读到“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这些人便是上帝在创始以前所拣选的,他们的名字记载在羔羊的生命册里。
  按逻辑推理,我们面对的问题是上帝拣选的本质。在新约中,拣选这个词出现过50多次。在希腊语中相当于三个不同的词:ekloge, eklektos, eklego, 在新约中,这三个希腊词翻译成拣选或选择。
  例如在罗马书11:5,上帝说:“照着拣选的恩典,还有所留的余数,”在彼得后书1:10说“使你们所蒙的恩召和拣选坚定不移。”
  此外在哥罗西书3:12,上帝宣告“所以,你们既是神的选民…”或提多书1:1“凭着 神选民的信心”,在马太福音22:14同样也看到拣选的概念,“因为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彼得前书2:9“惟有你们是被选的族类…”。
  同样,在以弗所书1:4,我们读到“就如 神从创世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上帝拣选了那些他计划要拯救的人。

圣经中有关命定的教义
  从圣经中讲述的上帝的拣选计划,必然推论出命定的教义。命定和拣选一样,对很多人来说是很不舒服的词。很多人希望在圣经中出现命定这个词,只不过是某种形式的理论上的名词,而不是圣经中的名词。他们不希望有任何事情与命定相关。
  但事实是希腊词proorizo, 这词翻译过来就是命定或命运,在新约中出现6次。在罗马书8:29上帝说:“因为他预先知道的人,就预先定下效法他儿子的模样,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8:30又说“预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们来;所召来的人又称他们为义;所称为义的人又叫他们得荣耀。”
  此外,在以弗所书1:5我们又读到命定这一概念,上帝说:“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旨意所喜悦的,预定我们借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接着1:11,“我们也在他里面得了基业,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
  预定(动词)在新约中出现两次。第一处在使徒行传4:28,翻译成英语实际是“以前所决定的”。这里上帝表达了他的意愿,就是基督为我们的罪而受难。所以上帝表明,作为他的拯救计划的一部分,希律和本丢.彼拉多,以及其他人集积在一起来反对他,经文28说:“成就你手和你旨意所预定必有的事。”所以我们看到上帝的旨意是事先预定必要成就的。
  最后一处使用proorize(预定)是在哥林多前书2:7,这里翻译成预定,“我们讲的,乃是从前所隐藏,神奥秘的智慧,就是 神在万世以前,预定我们得荣耀的。”这里上帝谈及整个福音计划,是由上帝预定的。
  在这些经文中,我们发现上帝在创世以前,不仅预定了救恩计划的各方面,而且也预定了谁将得拯救,但上帝没有预定他能看到谁能靠他自己而归向上帝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全人类都死于罪中,没有寻求上帝的。但当上帝纵观时空,看到苦难的人类都将跟随亚当的堕落而堕落,他拣选了部分苦难的、悖逆的罪人,拣选他们,使他们得救。上帝预定了他们的得救,这就是圣经教导我们有关救恩的真道。
  我们必须明白,如果说上帝只是寻找那些凭自己的自由意愿而归向上帝的人,并拯救他们,那么上帝决不会说拣选了他们。如果不是上帝的拣选,而是人的选择,那么圣经所说的拣选便是错误的语句。只要上帝的命定要拣选、使他们归向上帝的的人,上帝必定会认出这是他所要拯救的人。上帝只能说他们是上帝恩典的接受者,而不会说拣选那些已经拯救的人。
  上帝使用拣选这个词,因为他从悖逆的人类之中选择那些他决定要拯救的。约翰福音15:16说:“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你们看,这就是圣经中有关我们救恩的教导如果我们开始相信基督是我们的救主,我们就是上帝所拣选的。

我们的被拣选是无条件的
  我们必须记住,圣经中拣选的原则是无条件的,即上帝拣选我们并不考虑我们的罪有多可怕,上帝拣选我们并不是因为我们行为好,也不是因为我们长得漂亮。记住罗马书3:18,我们看到上帝说到全人类,没有一个例外,用最丑恶的言语,刻划出人类本性的罪恶,谋杀,毒气…,就是这样的人,上帝拣选并拯救了他们。
  圣经中并没有教诲我们,基督来拯救义人,而是基督来拯救罪人。雅各书2:5说:“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叫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允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吗?”当然,我们在信上富足,因为上帝赐给我们信。以弗所书2:8我们读到:“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信)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哥林多前书1:27,上帝宣告:“ 神却拣选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拣选了世上软弱的,叫那强壮的羞愧。 神也拣选了世上卑贱的,被人厌恶的,以及那无有的,为要废掉那有的!”
  在这些经文中,上帝明确指出对他所拣选、所拯救的人,上帝不计较他们那些应受唾弃的事,无意义的事以及愚蠢的事。这就是上帝拯救我们时的情景,上帝对我们的拣选是绝对的完全的无条件,我们没有一点配得上帝的拣选。
  还记得我们好几次谈到死在坟墓中的拉撒路。那天,墓地里有许多坟墓,这在历史中的任何时候都是如此。基督可以走到任何一个墓前,呼唤葬在墓中的死人出来,那死人就会复活,从坟墓中出来。
  但基督以他至高无上的权力决定使拉撒路复活,他来到拉撒路的坟墓前并喊道,“拉撒路,出来。”拉撒路并不具备任何特殊条件来回应主耶稣的命令,也不是被选定要从死里复活的人,他不过是一个死人,他的身体正在腐烂,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将从坟墓中出来。然而当基督拣选他,使他复活,并命令他出来时,他确实从坟墓中走出来。
  这样,在拉撒路复活这一事件中,上帝给我们看到一幅无条件拣选的活生生的图画。我们受到上帝的拣选,得到上帝的拯救,尽管我们悖逆、顽梗、灵里的败坏以及无法偿付自己灵里的罪孽,但我们回应了上帝。上帝说:“忧伤痛悔的心,我必不轻看”,这就是圣经无条件拣选的教义。

拣选的观点是不是滋长了宿命论
  当然,会有人提出这一问题,“如果在创世以前,上帝已拣选了他要拯救的人,如果人不能对自己的被拣选作任何贡献,那么努力遵从圣经的命令,信主耶稣基督又有什么用处?如果我是被拣选的,我就会信基督;如果我没有被拣选,我就不会信基督。由于拣选完全是上帝至高无上权力的计划,我对自己的拣选就无所作为。”
  事实上,当上帝命令我们信的时候,我们就必定会服从这命令。某一时刻,某人确实就服从了这一命令,他在那一时刻被拣选或没被拣选,并不是他的行为。当我们听到福音,我们就充满信心,服从福音的引导,信靠主耶稣基督。
  那些信了主耶稣基督的人,事后开始奇怪,“为什么我会信?为什么我会归向主耶稣基督,而我周围的许多人却没有信?”然而,在我们查考了圣经寻找原因时,我们发现这是由于上帝拣选了我们,是由于上帝吸引罪人归向他,我们才成为信徒。上帝打开我们的灵耳和心,上帝识别了我们,使我们能回应福音。上帝甚至识别死在坟墓中的拉撒路,使他能顺从耶稣的呼唤,“拉撒路,出来。”这就是拣选的教义。
  而且,在我们传福音的时候,了解上帝拣选谁,这不是我们的工作。我们只知道在这些不信的人中有上帝要拣选的人存在,他们是迷失的羊,主耶稣基督来寻找并要拯救他们。基督知道他们是谁,在我们传福音、为福音作见证时,其中就有人听我们所传的福音,他们是上帝要带他们到上帝那儿去的人,上帝通过福音吸引他们,上帝就垂听我们为他们的代祷并吸引他们。我们不知道他们是否被拣选,但上帝知道。我们只是发现,那些人重生而得拣选。
  这是奇妙的教义,绝妙的允许。这个允许保证我们传福音的成功。我们传福音的成功并不取决于我们采用什么成功的方法,也不取决于我们使用有渲染力的文采,这完全取决于上帝对他自己的福音的信实。通过福音,上帝寻找并拯救那些他预定要拯救的人,上帝召他们来,称他们为义,又叫他们得荣耀(罗 8:30),这就是上帝的允许。无条件拣选,这是多么奇妙的教义,害怕这种教义的人多么可怜。
  如果拣选和命定的教义是那么美好,为什么许多人害怕这一教义呢?因为他们希望相信上帝的命定与人自己的意愿能一致,这就是说,人希望相信上帝命定的那些人将归向上帝,他们至少对自己的得救有一点点功劳。
  而且人顽固地希望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是撒旦堕入罪中的本性。他企图称王,企图与上帝等同,(参见以赛亚书14)所以人也想做他人生宝座上的王。按照上帝至高无上的权力,人这种想法是应受指责的。圣经很清楚地教诲我们,上帝的拣选是无条件的,强调了上帝的主权,他拯救那些他要拯救的人,无论什么环境,是上帝来拣选人。

上帝有关拯救的意愿完全是他的主权
  罗马书9:10~13,上帝以雅各和以扫为例,阐明他预定拣选的教义:“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只因要显明 神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 神就对利百加说:‘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正如经上所记:‘雅各是我所爱的,以扫是我所恶的。’”
  所以我们看到,上帝表明在拯救方面,他掌握完全的主权。而且在罗马书9:15,上帝宣告“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在这里,我们要强调每一个“我要…”因为这正是上帝所强调的。上帝就是这决定的决策者。在16节,上帝又补充一句,“据此看来,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发怜悯的 神。”这节经文,一针见血地排斥了“人的意愿”。
  第18节可看到对这一绝妙教义的进一步强调:“如此看来,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这就是上帝拣选计划中关于上帝自主的怜悯的教义。
  读罗马书时,又勾引我们回想起那首赞美诗,“你是窑匠我是泥,制我成坯,造我成器,全凭你的意愿。”这首赞美诗便是根据罗马书9:23:
   “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 神强嘴呢?受造之物岂能对造他的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窑匠难道没有权柄,从一团泥里拿一块作成贵重的器皿,又拿一块作成卑贱的器皿吗?倘若 神要显明他的忿怒,彰显他的权能,就多多忍耐宽容那可怒预备遭毁灭的器皿;又要将他丰盛的荣耀彰显在那蒙怜悯早准备得荣耀的器皿上。这器皿就是我们被 神所召的,不但是从犹太人中,也是从外邦人中。”
  这里我们看到,上帝强调了他是至高无上的事实,他有权柄与权力拯救他所愿意拯救的人。上帝没有义务拯救全人类中的每一个人,我们都应该下地狱,我们应该承受上帝的永罚。上帝按照他神圣的选择拯救了一些人,这完全是上帝的工作。
  而且在约翰福音1:13,上帝认定我们不是从情欲生的。约翰福音1:12指出“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的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 神的儿女。”如果我们只读到这里,似乎这个选择完全是出于人的,是接待上帝的人。但是下一节经文便限定了什么人,“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 神生的。”上帝表明是他拣选了人,是他的意愿决定拯救谁,并不是我们的意愿想要得救,因为我们的意愿完全出卖给了罪。
  使徒行传13:48进一步谈到上帝的拯救仅仅赐给他所拣选的人这一教义。由于福音的降临,在早期教会出现转变。圣经说,“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这句话又重复了预定这一教义,没有一个人会信,只有上帝所预定的人才会信。

上帝赐给我们悔改
  确实上帝命令各处的人为他们的罪悔改。(使徒行传17:30: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所以我们很容易得出尽管我们的得救完全是恩典,但至少我们的悔改是自己独立意志的产物,我就是脱离自己罪的人。由此推论,因为我脱离了自己的罪,所以上帝要拯救我。在某种程度上,我要相信,悔改完全出于自己的意愿,毫无上帝的作工。
  但这种完全摆脱上帝作工的思想也与圣经格格不入。使徒行传5:31,“ 神且用右手将他高举,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将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赐给以色列人。”
  上帝明确宣告,我们的悔改都是上帝所赐。在我们得救以前,上帝并不需要我们任何条件,上帝可以吸引最不配、最背逆、最败坏的罪人,并赐给他悔改,使得上帝的救恩计划能在这个罪人的生命中实施。以弗所书2:8~10,上帝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 神所预备我们行的。”现在我们可以这样说,即使我们悔罪的好行为也是上帝的恩赐。

上帝赐给我们信心
  惊奇的是圣经在谈到我们的信心时,进一步强调了我们的救恩全部是上帝的作工。罗马书4:3上帝说:“亚伯拉罕信 神,这就算为他的义。”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即使我们在得救方面的努力不值得一提,但我们认为我们的信可以算得上在我们得救上作了努力。然而在仔细阅读圣经后,我们会发现,不是亚伯拉罕的信算得上义,而是上帝他自己的信称义。
  加拉太书2:16,上帝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按英语版圣经应为在耶稣基督里的信)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
  经过很仔细地阅读这节经文,我们看到,上帝明确指出,只是在耶稣基督里的信,我们才能称义,换句话说,我们得救的根基不在我们的信,而在基督的信,因为基督完全信实地关注上帝的救恩计划,我们才能得救。毫不奇怪,启示录19:11称基督为“诚信真实”。
  而且我们在加拉太书2:16看到,上帝指出我们不是因行律法称义。约翰福音6:28犹太人问耶稣,“我们当行什么,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稣在下一节经文中回答说:“信 神所差来的,这就是作 神的工。”在这句话中,主耶稣十分明确地教诲我们,信基督为我们的救主就是作 神的工。所以我们知道凭借基督的信实,我们就能称义,而不是依靠我们的信。正如加拉太书2:16指出,我们不能因行律法称义。
  加拉太书2:16伟大的真理在2:20又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按英语版圣经应为因 神的儿子的信而活)同样的话我们可以在罗马书3:22和腓立比书3:9读到。
  现在再回到罗马书4:3和亚伯拉罕的得救,接着读到罗马书4:5,上帝宣告:“唯有不作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 神,他的信就算为义。”在这节经文中“他的信”只能理解为上帝的信实,即上帝的信实带领信徒称义。这样就给我们解释了罗马书1:17这节经文的含义:
  “因为 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这里上帝教诲我们,犹太人和希腊人的得救是出于信(基督的信),又得到信(我们的信),这得到的信正是基督的信的反映或结果。这样我们可以理解以弗所书2:8的含义:“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
  在我们得救的每一方面,我们没有任何一点值得自誉,所有的荣耀必须都归于上帝。正是凭借基督的信实,我们才算为义,基督的信赐给我们,这样我们才能信靠基督作我们的救主。
  在结束无条件拣选这一原理前,引用的最后一节经文,约翰福音6:37,耶稣说:“凡父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我总不丢弃他。”这里耶稣强调只是那些父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这里并无任何暗示,全人类都将到耶稣这里来。但是上帝在全人类中拣选了他要拯救的人。
  这样按逻辑推理,便产生这样的问题:“如果上帝按他主权的意志,决定拯救一些人,而将其他人去面对审判宝座,为自己的罪负责,并被判处永罚。基督被钉十字架是为了担当全人类的罪呢?还是基督只是为那些真正信他的人赎罪,这些人数目有限,是他自己拣选的?”
  在教会历史上,这就是所说的第三个原则:有限的救赎,或称特别的救赎。这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赎仅对那些上帝所拣选的有效,对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没有救赎的预备。
  你们知道,有些人这么说,基督为世上每一个人的罪作了赎罪,只是我们拒绝了基督,才使我们下了地狱。这种想法来自于我们归向基督是出于我们自己的选择,这种想法同样也支持了另一错误的思想,即上帝已经作了他所能作的,现在就看我们的了。下一章我们将揭示这些想法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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