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有限的救赎
本章我们将很仔细地探讨有限的救赎或称作特别的救赎这一问题,探讨一下这个原则在圣经中是否有根据。首先我们看马太福音1:21,这里上帝用很优雅的语言宣告了这特别的救赎。上帝通过天使向约瑟说“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注意这节经文中用“自己的百姓”,那么谁是自己的百姓呢?在上一章最后我们引用约翰福音6:37读到,他的百姓就是父赐给基督的人。因此我们知道,基督仅仅是父赐给基督的那些人的救主。当然,要拯救这些人,基督必须为他们的罪付出赎价,甚至为此基督走上十字架。这里毫无暗示,基督为全世界每一个人付出他的生命。
约翰福音第10章,基督谈到他来寻找和拯救羊。15节他说:“我为羊舍命”,那末谁是这些羊呢?14节基督宣告,“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所以我们看到,这些羊是属于他的,基督就是为这些羊而舍命,根据这节经文,基督没有为所有的百姓而舍命,他只为他的羊而舍命。他们认识基督,“我认识我的羊”,他们会归随基督。这与约翰福音6:37相呼应。
基督只为那些信他的人赎罪
其次,约翰福音17章,叙述基督向他父的祷告。9、10两节说:“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并且我因他们得了荣耀。”第9节,基督是特别说给他所拣选的门徒听的。在第20、21节,基督最后考虑的远不是他的门徒。在这节经文中,基督还说:“我不但为这些人祈求,也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叫世人可以信你差了我来。”
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祷告。如果基督为世上每一个人舍命,我们当然期望基督为每一个人舍命,你会想如果世上每一个人的罪已被救赎,那末基督与父也吸引他们归向上帝。但这里上帝揭开了这层面纱,基督十分清楚地指出,他不为全部世人祈求,他只为属于他的人祈求,为“那些因他们的话信我的人祈求”,这些人是他的羊,他只为父赐给他的人祈求。希伯来书7:25、26,我们读到基督是赐给我们的永生的大祭司:
“凡靠着他进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象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的大祭司,原是我们合宜的。”
这里圣经特别宣告,基督为那些凭借他归向上帝的人祈求,即为那些基督正在拯救的人祈求。约翰福音17章,确切地记载了基督为那些人祈求。而且在约翰福音17:2,基督为自己祷告说:“父啊,…正如你曾赐给他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叫他将永生赐给你所赐给他的人。”接着在下一段,基督又为门徒祷告,而且基督又发表了上帝拯救计划的基本原则。在叙述这基本原则时,主耶稣分别出父赐给他的人,(约 6:37)在谈论赐给他的那些人时,主耶稣强调了他为他们准备了永生的生命,借着救赎,赐给信徒永生。(我们是否能相信,有些人虽然经历了救赎但没有接受永生?如果我们相信基督为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就会得出这一违背圣经的结论。)
只有那些定要得救的人才能称义
再进一步,我们按照圣经词汇“称义”来看救恩的实质,发现有限的救赎或者特殊的救赎也必然确定为一圣经原则。罗马书5:18,我们读到:“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马书4:25,我们读到:“耶稣被交给人,是为我们的过犯;复活,是为叫我们称义。”
注意在这些经文中,上帝十分清楚地教诲我们,他所拯救的,他也让他们称义。例如,我们在罗马书5:9读到,“现在我们既靠着他的血称义,就更要借着他免去 神的忿怒。”这样上帝建立了这一原则,基督为他们舍命的人靠着他的血称义,正如上述经文讲得很清楚。因此如果基督为每一个人的罪偿付了赎价,我们必定得出结论,全人类都可以在上帝的面前称义。如果基督在十字架舍命是为了全人类,那末我们必定得出人人可以在上帝面前称义的结论。
继续沿这一争论的线索,我们必须首先明白称义意味着使一个人成为义,他的罪已被偿还,所以对他就没有永罚。因此如果相信基督为全人类每一个人赎罪,就必定得出结论,基督所流的血已经使全人类每一个人成义。
这个结论与圣经中十分明显的教义恰恰相反。在使徒行传24:15,我们读到,“无论善恶,都要复活”,彼得后书2:9同样说,“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
这些经文很清楚地指出,不仅称义的人要复活,那些不义的人也要在审判之日复活。按照罗马书5:18和4:25,我们看到在得救之时,我们就因着基督的血称义,他所流的血使我们能在上帝的面前称义。所以如果基督流血是为每一个人,使每一个人都称义,怎么还会有不义的人存在?在我们认识到基督只为上帝所拯救的人赎罪后,这个问题便显而易见的了。
没有被赎罪的人必须为他们的罪受到审判
如果基督已为世上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或如某些人所说,“是的,为世上所有的罪,除了不信主耶稣基督的罪” )那末我们必定要提出一个合理的问题:“已被赎罪的人如何受到审判?”现在我们特意阅读一下启示录20:13,经文说站在审判宝座前的人,按照各人所行的受到审判,审判各人所行以鉴别他们是否无罪,即他们是否完全顺服上帝的道。由于人的一举一动都因罪而完全堕落,站着受审的那些人必定可发现大量的罪。
马太福音12:36,我们读到,“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当然,没有得救的人没有好行为,也没有一个是义人,所以每一件事都要供出来,并判他们死刑。
罗马书2:5,我们读到:“你竟任着你刚硬不悔改的心,为自己积蓄忿怒,以致 神的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到来。他按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
上帝坚持人类要站在审判宝座前,必须对每一个罪作出回答,而每一个罪都将被判处地狱之罚。圣经中没有一点暗示表明只有拒绝基督的罪,才要在审判的日子作出回答,而是人类要为每一个罪作出答复。现在如果基督被钉十字架,已经为所有的罪付了赎价,(如果我们坚持基督已为全人类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那末如果同一个人他的罪已经付了赎价,而现在又必须为同一个罪被判处地狱之罚,这就出现双重危险。这恰恰是一点也不可能发生的事,不是吗?
歌罗西书3:25,上帝立下了这一法则:“那行不义的,必受不义的报应;主并不偏待人。”只是由于基督成了预定要得救人的替罪人,满足了上帝的要求,约翰福音5:24很清楚地说,信徒不被定罪,“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以弗所书5:25说:“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他只为教会舍己,而不是为整个世界,不是为每一个人舍己。后面我们将要谈到,在教会中只有真正的信徒,他们的罪才被基督的血所掩盖,即使教会作为一肢体与十字架存在着某种联系。
所以我们看到圣经并不赞同基督被钉十字架是为全人类每一个人赎罪的观点,不赞同只有不信主耶稣基督的罪才会被判地狱之罚。不信耶稣为救主的罪,包括在所有其他的罪之内,不过是增加了我们的惩罚而已。我们每一行为都有罪,而任何一罪都足以使我们受地狱之罚,当然就是这些罪使上帝的震怒加在我们的身上。因此信靠基督为我们的赎罪人是何等重要,只有通过基督,我们才能逃脱地狱之罚。
圣经中是不是说上帝要拯救所有的人?
但是,圣经中也有些经文的意思与上面所说的教义不同?彼得后书3:9,上帝说:“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这不是意味着基督已为每个人赎罪吗?提摩太前书2:4,“他愿万人得救”,基督愿意所有的人得救,如果他没有为所有的人赎罪,他怎能这么说呢?接着该书2:6,上帝不是说:“他舍己作万人的赎价。”上帝不是也说“他是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
这些经文似乎表明基督事实上已为每一个人赎了罪,如果确是这样,这就与我们前面已经学过的经文相矛盾。前面那些经文显然论述了特殊的救恩。我们怎样才能将这两类经文统一起来呢?
当我们阅读这些经文时,我们看到用的都是这个词"all"(所有的意思;中文圣经译作:人人、万人、众人、天下的、凡…等),“乃愿人人都悔改”,“ 作万人的赎价”,“ 万人的救主”等,我们必须理解这个词在圣经中的用法,以圣经作为圣经自己的词典。通常我们使用这个词all,我们认为all是包括一切的意思。如果10个人在房间里,我们说:“他们全都戴帽子”,我们马上想象出,这10个人没有例外全都戴帽子。但在圣经中使用这个词all时,其含义取决于上下文。
例如路加福音2章,圣经说:“该撒亚古士督有旨意下来,叫天下人民都报名上册。”我们可推断天下人民(all the world)包括北美印第安人、非洲人等,但上下文告诉我们,这里的天下人民只是世界的一部分,是要报名上册的那一部分,即罗马帝国。换句话说,all这个词是由上下文所限定的。
同样在使徒行传第2章,我们读到,在圣灵的充满的时候,“在末后的日子,我要将我的灵浇灌凡有血气的”(all flesh)。我们从圣经中知道,上帝并没有将圣灵浇灌世上每一个人,也许他们可能要成为先知或要说预言的人,但上帝只将他的灵浇灌凡相信他的人。这里all由圣经中其他经文所限定。圣经宣告只有上帝拣选的人才会相信。所以all这个词远不是所有一切的含义。
又如哥林多前书15:22,我们读到“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从圣经中的其他经文我们知道,这里的all是包括所有一切的all,他包括全人类中的每一个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但下一节经文又说:“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如果这里的all也包括每一个人,那末这句经文就告诉我们是全人类的救赎。我们知道并非如此,地狱中充满了那些没有得救的人,他们的灵是死的。所以第二句经文“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应理解为,上帝告诉我们,他计划要拯救的众人,通过基督的作工都拯救了。圣经的其他章节告诉我们上帝计划拯救哪些人。
此外,上帝在使用这些语句时:“他舍己作万人的赎价”、“他是万人的救主”或“他愿意万人得救,明白真理”, 我们知道,在这些经文中的all是由上帝拣选计划所限制的,只有那些上帝预定要拯救的,那些被拣选的,耶稣才为他们付了赎价,成为他们的救主,只有这些人才是上帝使用all这词时所考虑的,他为他所拣选的所有人舍己作了赎价,他祝愿他所拣选的所有人都归向他。
圣经是不是说基督为全人类的罪付了赎价?
圣经中还有另一类经文常常出现,似乎可证明基督确实为全人类的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约翰一书4:14,“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约翰福音4:42,我们读到相同的经文,“他是救世主”。约翰一书2:2特别强调地说:“他为我们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呀!这不是真的在强调,主耶稣为全人类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约翰福音3:16、17,我们也读到类似的经文,“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因为 神差他的儿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这节经文似乎也表明基督为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必须考虑施洗约翰的引人注目的话。他向耶稣祝福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如果不看整本圣经而单看这些经文,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基督确实为全世界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这些经文的字面含义确实给我们这种印象。
然而,如果我们根据圣经中的全部内容来理解这些经文,我们知道这个结论是不可能的。如果基督已为全世界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那末就不可能有末日审判和地狱,每个人的罪都已付了赎价,那末就不存在不义的人被打入地狱这样的事。既然基督已为每一个人而舍命,所以他用他的血使每一个人称义。
所以我们必须十分仔细地阅读这些经文。让我们更仔细地来读约翰一书2:2,在我们读之前必须记住,在这个世界只有一个赎罪人,那就是主耶稣基督,也只有一个赦免罪的方法,那就是通过基督的流血。约翰一书2:2圣经说:“他为我们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为普天下人的罪。”
如果我们假设基督事实上已为全人类的罪付了赎价,那末这就与其他经文相冲撞,例如启示录20:13,马太福音12:36,罗马书2:5、6和哥罗西书3:25,这些经文清楚地表明,没有得救的人必须交代他们的罪行,并为罪付出代价。如果基督事实上已为全世界每一个罪付了赎价,这些经文就毫无意义了。所以我们知道,上帝在这些经文中不可能表明有全人类救赎的含义。
基督是世界上救赎的唯一道路
那末我们怎样来理解这节经文呢?如果我们注意到约翰一书2:2第一句上帝明确宣告基督是为相信他的人预备救赎的道路,他是我们罪的挽回祭,再没有第二个人能预备这条回到父那儿去的道路。上帝将他自己预备为替罪者,基督是唯一的道路。
第二句“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我们看到上帝只是详细地阐述了世界上除了借着基督再没有其他得救的方法,世界上除了主耶稣基督再没有救世主。全世界预定要被赦免的所有的罪都由基督的血而得到赦免。这句话并没有详细阐述上帝在世上的拯救计划,只是指明,对那些预定要得救的人来说,基督是唯一的挽回祭。
其他经文向我们宣告,在这世界上谁将被拯救,他们将被上帝拣选。但在约翰一书2:2,只是宣告了他们怎样得救,是通过基督为他们罪作的挽回祭。因为我们知道,世上未得救的人依然是不义的,他们必须站在审判宝座前受审判,交代自己的罪行,并为自己的罪付出代价。我们知道这节经文并不能解释为基督为他们的罪付了赎价,上帝只是宣告世上那些将要得救的人,不管他们在哪儿,都只能通过基督为他们的罪所作的挽回祭而得救。
施洗约翰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他只是宣告这是羔羊,借着他,救恩才能实现。施洗约翰并没有进一步详细阐述救恩,他并没有指出还有上帝的拣选、必须信基督,等等,他只是宣告基督是救世主,他来到人世,只有借靠他,世上一切预定要被掩盖的罪都将被掩盖。
约翰福音3:16十分完美地叙述了这一真理,“神爱世人…”上帝爱整个世界(世人)、爱他所创造的,所以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在世人中间,凡信他的人,不至灭亡,这就自动排斥了剩下的,难道还有什么疑惑吗?这就是上帝所设置的条件:必须信基督,除非信基督,否则仍将灭亡。
为什么这些人要灭亡?他们的灭亡是因他们的罪,上帝宣布“罪的工价乃是死”,(罗 6:23)上帝宣告了基督是救世主,如果我们认为基督已为每一个人的罪付了赎价,就不能与所有其他的教义相一致,这些教义指出,将有大量的人堕入地狱,偿付他们自己的罪孽。
是不是除了拒绝基督的罪以外,基督为我们所有的罪付了赎价?
在开始讨论这一问题时,我们指出有些人认为,除了拒绝基督的人以外,基督为我们所有的罪付了赎价。从约翰福音3:18联想到这一观点,“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 神独生子的名。”这节经文似乎表明,这些人被定罪的原因是他们不信主耶稣基督。
但即使这一句话也不能得出这一结论,因为紧接着19节说:“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到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你们看到,他们的罪是爱黑暗,爱黑暗包括每一种罪,这些罪都是属于黑暗王国的。
第19 节与圣经中其他论述完全吻合,这些论述表明人类由于他们是罪人而堕入地狱,由于他们在上帝面前有罪,他们之所以不能相信主耶稣基督,只是表明他们的罪不能被掩盖。诗篇85:2,圣经宣告“你赦免了你百姓的罪孽、掩盖了他们一切的过犯”,借着基督的宝血,掩盖了我们的罪孽。而且,当我们得出结论,除了不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以外,基督为全世界人的罪付了赎价,然后我们就推论出将恩典与人的行为相连的的恩典福音。实际上就是说,当基督走上十字架时,他的恩典掩盖了我们所有的罪,但除了拒绝主耶稣基督的罪。
这样就暗示如果拒绝基督的罪不能被基督的血所掩盖,那末我信主耶稣基督的事实成为我的好行为,我得救就是理所应得的。因此如果说上帝的恩典掩盖了我所有其他的罪,但由于我信基督的好行为,所以救恩和上帝赐给我生命,这都是我应得的。这样我们就发展了恩典加人的行为的福音,将我们自己置于可怕的境地,这必定将我们自己送进地狱。
我们必须记住,无论什么时候我们在圣经中学到有关救恩的任何经文,这都应是恩典,甚至我们相信耶稣的信心也是上帝所赐。事实上不是我们的信心救了我们,而是主耶稣基督的信心救了我们。仅仅由于耶稣的信实为我们的罪走上十字架,我们才可能得救。在我们生命中所经历的信心实际上是因为基督首先为我们赎罪所表示出的信心的映象。无论是我们得救后在我们生命中所表现出的信心,还是在我们生命中的行为,都是上帝所赐,没有任何一点是我们所配得的。
圣经有没有说有些人是圣洁的,但仍然不信耶稣?
最后还有一组经文我们应该读一读,这些经文似乎指出、或者至少被曲解认为有些人根本没有得救,但他们好象处于他们的罪已被救赎的境地。第一节经文是哥林多前书7:14,上帝说:“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同样在希伯来书10:29,上帝也说到一个知道救恩道路的人而从未成为上帝的孩子,而且顽梗地离弃福音,上帝如此评论他们:“何况人践踏 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这两节经文都明确地说没有得救却成了圣洁的人。 “成了圣洁” 这个词暗示救恩以某种形式为那些始终没有得救的人而实施。
让我们仔细分析一下这个问题。“成圣”这个词意思是分别出来侍奉上帝。那末教会是基督的身体,怎么来看那些在教会里,却又不是上帝真正的孩子的人呢?又怎么看那些在不信的家庭中但却得救的个别人呢?这个别的人将整个家庭与天国连起来,基督有没有为家庭中其他成员赎罪呢?
与此类似的第三节经文是彼得后书2:1,上帝在这节经文中说到有假先知在你们中间,这就是说,这些假先知是教会的成员,他们把使人灭亡的异教带进教会,“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买他们的”这句话的意思好象指明基督走上十字架也为他们赎了罪。但是我们必须根据前面的讨论来分析这些经文。在前面的讨论中我们明白面对末日审判,人必须交代他们的每一罪行。由于他们必须交代每一罪行,我们知道他们并不永久是基督的百姓,也不是基督的羊。
当然,如果将这些经文与圣经中其他部分孤立起来看,我们可能得出基督已为他们赎罪的结论,正如基督为信徒赎罪一样,因此他们就不会下地狱。但就是紧接着的经文希伯来书10:29指出,这些人必须承受地狱之罚,而不管那些经文说他们已经成圣。同样,彼得后书2章的经文十分清楚地指出,这些假先知要承受永罚。
因此我们看到,上帝说某些人“成圣”或被主所“买”,但他们仍然要承受永罚,怎么会这样呢?圣经又怎样协调这明显的矛盾呢?让我们继续探讨这个问题。
我们必须记住,在我们读这些经文时,上帝谈的主题是以团体意义及永恒意义的教会。已经重生的信徒是基督身体的永恒肢体,他们属于基督,基督的血已为他们赎罪,他们是基督所建教会的永恒肢体。上面所述这些信徒所在组织是一会众,而会众又是这个或那个教派的一部分。这些会众统称为上帝的国度,这些声称信奉基督的会众组织是基督的可见身体。
即使在会众中所有信徒都声称信奉基督,但他们并不必定是信徒。我们所讨论的这些经文告诉我们彼得后书2章所讲的假先知都是会众信徒中的成员,但他们自己并没有得救。
会众中有很多非信徒的明显例子就是以色列民族。尽管作为一个整体,以色列在耶稣降世以前的2000多年中代表了上帝在世上的国度,但在以色列会众中只有少数人蒙恩被拣选,而大部分仍处于不信的状态,因此他们仍处于上帝的咒诅之下。
同样在新约时期,上帝开始在世上通过教会及教派在组织上或团体上代表他自己。五旬节后,教会和教派开始蓬勃发展,每一个教会都正式声明与基督结合在一起,但每一个教会都包含着信徒和非信徒。
我们在阅读启示录前面三章时,这个问题就很清楚。上帝谈到中亚的七个教会,在天上以灯台表示各个教会,因他们是基督的教会。但我们看到上帝警告某一教会中有耶洗别(无耻放荡的女人);在另一教会里,他们跟随尼哥拉一党人,他们是某种异教徒。尽管从总体上说,这些教会是与基督结合在一起的,但在每一会众中,信徒与非信徒混在一起也是可以预料的。
既然建立教会,分别出来侍奉基督,教会中每一个人看起来都成圣。甚至作为教会一员的假先知也可以说是为基督所买。按着这句话,上帝指出基督走上十字架不仅为拯救重生的信徒、为他们赎罪,他们是上帝所拣选的,而且也为了建立他的肌体、他的教会、他的会众,他买了那些会众的成员。
但按每一个人来说,只有那些本人成为信徒的人,他们的罪才能被救赎。在查考圣经中有关末日审判的教诲后,我们对这一点看得很清楚。作为整体来说,他们是上帝作为一组织而买下,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彼得后书2:1的语句)所以,上帝才能说,他买下了这些假先知。
同样的道理,没得救的丈夫因着得救的妻子而称为成圣(林前 7:14),由于父母一方成为上帝国度中的一个永久成员,尽管家庭中的其他成员可能还没有得救,但作为一整体,该家庭成为上帝国度中的一部分。
因此,这些经文说未得救的人成圣,或由基督买下,这一点也不表示基督流血赎了他们的罪。他们被买下或成圣仅仅表示他们是整个身体的成员,(即组织起来的教会)由于基督为会众中的信徒流血,才使组织起来的教会得以建立和存在。
我相信,当我们审查圣经中提供的每一件事,必定得出结论,有限的赎罪或特别的赎罪是与整本圣经相吻合的唯一回答。我们看到,上帝准备了十分详细而明确的救恩计划,他在创世以前预定了他要拯救的人的名字,并记载在生命册上;他来寻找并拯救他的羊,这就是整个完整的计划。福音确确实实传遍世界。正如我们在开始讨论这一问题时,我们看到任何一个人,只要他能回应福音,他就会得救。但我们十分清楚地知道,除非父吸引他,没有一个人会回应福音。而上帝会吸引他已拣选的人,使得上帝的拯救计划保持完整。
完成了三个问题的讨论后,让我们继续进行第四个问题“不可抗拒的救恩”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