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类的罪”
浅谈“人类的罪恶”
文/权玺
犯前四条的罪
今天很多人常常认为前4条我们一定不会犯。常常犯后6条,其实我们常常会犯前4条。10条诫命的前4条也是相当的重要,不但后6条是具有道德律的,前4条也具有道德性。前4条在次序上在前,字数上也很多。说明很重要,具有一定的道德性。所以我们讲道的时候应该在前四条上要加强道德观的教导。为什么保罗把第7条和前4条连在一起讲呢?是有意义的。我们在10条中觉得犯了哪一条最丢人?就是第7条。在我们的感觉上,第7条是最脏的罪。从来不觉得“不聚会”这个罪也是何等的羞耻,而保罗把这两条放在一起讲的意思就是犯第7条的羞耻感和犯前4条的羞耻感是一样的,当然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拜偶像就是属灵的淫乱,造偶像就等于和小姐交朋友,拜偶像就是等于和小姐上床。买偶像东西就等于给小姐送礼物。这都是属灵的淫乱。在婚姻中其他的错都是可以原谅的,唯有淫乱是不能容忍的。丈夫说我是嫉妒的丈夫。神说我是嫉邪的神。我们和偶像眉来眼去,神不能容忍。拜偶像的罪大过所有的罪。所以保罗就把第7条和前四条放在一起,是为了让我们知道这个罪是很严重的,在上帝的严重是非常厌恶拜偶像的最,这个罪是大罪,也是具有道德性的罪。所以前4条非常的重要。
犯前四条必定犯后六条
假如前4条犯了,那么后6条就不能守住。如果一个人不聚会不礼拜了,他能在周一到周六好好的侍奉神吗?也就不能了。犯了罪就应该感到脸红。但是今天人不去礼拜,从来不会感到脸红。例如:太19章的少年官。一句话就犯了前4条。少年官说良善的夫子,耶稣说只有神是良善的,那么耶稣的意思就是说你真的认为我是你的神吗?而在少年官的观念里从来没犯,少年官的家庭教育告诉他从小就遵守10条诫命。其实犯了前4条。因为他不知道他敬拜的对象,前4条犯了,后6条还能守住吗?不认识敬拜的对象,他能对穷人有怜悯的心而去变卖所有的吗?当然不能。所以我们说第一章基本上就是在讲10条诫命,从第一条开始,20节开始,不要真神,开始造神。这样就开始妄称耶和华的名对他们也就没有意义了。主日对他们就更不着边了。第一条错了,第二条也就错了。那3、4就连影子都不见了。罗马书告诉我们人开始严重地违背了10条诫命。28-31节是人类的普遍社会现象,因为前4条违背了,后面就彻底败坏了。全世界都一样,没有人例外。
犯后六条的罪
罗1:26-31节:在讲十诫的后六条诫命。生活的原则。我们会发现26-31节好象是在讲,这是一个罪的清单。
第一种:利已罪:“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29节)
第二种:恨人罪:满心的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29节)
第三种:骂人罪:谗毁的、背后说人的(30节)。
第四种:恨神罪:怨恨神的(30节)
第五种:骄傲罪: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30节)
第六种:忘恩罪: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30-31节)。他们知道上帝会判定他们该死的罪人,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有个伴。亚当就是因为喜欢有伴,才去犯罪。我们从这段经文中看见,人拒绝了上帝(18-22节)以后,与假神行淫(23节)再发展下去就与人行淫(24-27节),结果古今以来这些人造成恨神恨人的世界(18-32节),行淫者有当得的报应。(1:27),行不义的恶人有当死的审判。如此看来罪人多么需要称义啊!
文编:权玺 微编: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