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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心“未”你】支持起诉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1问:什么是民事支持起诉呢?
答: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答:
民事支持起诉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城乡扶贫对象等无力、不敢或不便进行诉讼的特殊弱势群体。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一下,检察机关是如何通过支持起诉职能帮助未成年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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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过程的重要力量,自觉扛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检察责任,通过依法支持起诉弥补个体诉讼能力不足的短板,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综合运用多种检察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镜湖检察新媒体出品
初审:褚茂林复审:戴向军终审:张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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