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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荣徇私枉法、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4年6月25日上午,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陵县公安局原局长陈荣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在镜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镜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陈荣利用担任南陵县公安局局长、芜湖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为有关企业或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财物,数额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陈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本案的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陈荣作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市、区有关单位部分党员干部20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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