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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融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反馈意见大全

2018-03-09 律融律师事务所

如何成功申请私募基管理人,协会并不会给出实际可用指导办法,协会政策一直在变,不变的是要求越来越严格,从备案实务经验来看,申请成功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没有通用法则,需要根据公司情况适时改变方案。根据私募备案过程中收到的反馈,并结合公司其他案例,分析整理出私募备案失败原因合集。针对私募基金备案,协会新政不断。管理人登记的程序越为复杂,时间周期随之拉长。


主要反馈内容如下:

一、现场沟通

二、经营范围与专业化经营

三、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

四、注册资本及运营成本

五、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六、公司经营规划

七、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

八、关联方问题

九、运营与内部制度

十、填报系统

十一、法律意见书

十二、外包业务

十三、协会最新反馈提示

 

一、现场沟通

1、请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合规风控负责人于【】年【】月【】日前来协会进行现场沟通,具体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9层。贵公司定好时间后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联系本协会。


二、经营范围与专业化经营

2、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建议贵机构的经营范围应该突出主营业务“私募基金管理”,不包含以下业务类型:1、按照问答七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冲突的相关业务;2、兼营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3、兼营其他非金融相关业务。

3、法律意见书不仅需核实机构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也应通过现场走访和网络搜索等途径核实其实际开展的经营业务情况,详述网络舆情信息,并列明尽职调查过程。

4、法律意见书未说明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请说明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是否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

6、贵机构申请的业务类型与经营范围冲突,建议整改。

7、请说明私募基金管理人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

8、请详述专业化经营的尽调过程和判断依据。

9、请说明贵机构如何正常展开股权类基金的运营,如何保证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相关人员、技术支持及如何保证私募业务专业化经营。

10、贵机构成立时间较早,请详尽说明之前业务开展情况。

11、请说明申请机构今后主要业务定位及业务方向,以及为开展业务的项目储备情况。

12、贵公司经营范围不符合专业化经营的原则,请完成工商变更后修改系统及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

13、贵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不符合专业化经营的原则,请做工商变更。

14、请申请机构详述下一步展业规划,并提供相应的说明,包括产品设计,产品架构,产品内容,投资方向,拟投资人群等详细信息。


三、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

15、请补充描述机构办公场所经营情况,是否具有租赁合同;如机构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一致,请解释相关原因。

16、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请说明后续安排。

17、请说明贵机构无偿使用办公场所的原因及合理性。若办公场所为股东无偿提供,应当提交股东与申请机构共同出具的无利益输送承诺函。

18、前台图片显示的【特殊情况】,请律师核实申请人公司是否有应报未报事项。请律师通过现场走访核查公司前台照片是否真实,并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说明相关情况。

19、请对公司运营场所、办公条件、人员作出详细说明。


四、注册资本及运营成本

20、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描述实收资本信息,并且说明实缴资本如何足以支持企业日常运营中的各项开支,如房屋租赁,员工工资,设备购买等等相关费用支出的资金支持情况。

21、请说明贵公司注册资本设定较高的原因及股东出资的资金来源,股东个人资本来源情况。

22、法律意见书应包含完整股东资料、出资和实缴信息。请核实实收资本比例。

23、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描述实收资本信息,并说明企业运作资金来源情况,并且说明实缴资本足以支持企业日常运营中的各项开支。

24、实缴资金过少,建议增资。

25、贵机构实缴资本较少,请详细描述公司运营时:房屋租赁,员工工资,设备购买等相关费用支出的资金支持情况。

26、请提高实缴资本金,或详述实际运营中具体支出和资金来源并判断机构能否维持未来半年的运营。

27、经核查,贵机构的实缴资本为过桥资金,请贵机构增加实缴或者减少认缴,实缴比例一般不得低于认缴的25%。申请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要求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即可。经沟通贵机构无充足资金实缴出资,建议贵机构减少注册资本至1000万,实缴资本大于250万。

28、关于实收资本信息情况,请详细说明如房屋租赁、员工工资、日常水电等相关费用支出的资金支持情况,请列明未来6个月详细日常运营各项开支的详细测算,说明如何保证运营。


五、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29、申请材料未披露基金经理职务,请如实披露。

30、请详述所有员工的履历和从业资质等信息,并说明高管及从业人员的专兼职情况。

31、根据一般行业从业规范,法人和风控总监不能都为兼职。

32、高管均在别的企业担任职务,请说明高管和员工具体兼职情况,并解释说明若存在员工兼职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内部制度有效落实。

33、申请机构员工人数过少,建议充实优化。

34、申请机构当前员工人数过低,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阐述在当前员工人数的情况下,申请机构如何顺利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以及如何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

35、请补充尽调公司高管兼职情况。

36、请重新核实贵机构员工情况:员工是指与申请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员。如申请机构存在员工兼职情况,应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说明,且兼职员工应不计入员工总人数。

37、鉴于贵机构高管存在兼职情况,请根据问答12自查并整改。

38、根据一般行业从业规范,法定代表人和合规风控负责人不能都为兼职,建议整改。

39、请补充完善高管工作经历从首次参加工作开始至今,如未工作,请说明原因。

40、高管均在别的企业担任职务,请说明高管和员工具体兼职情况,并解释说明若存在员工兼职的情况下,如何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内部制度有效落实。

41、贵机构没有描述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行业的相关从业经验,应当补充描述机构如何正常开展证券基金的运营。

42、高管兼职过多,建议进行整改。

43、请说明高管是否具有金融、投资等经验,在今后展业中如何做到尽职履则。

44、请如实陈述贵机构高管有无开展私募业务的能力。

45、详述高管及公司不具有不良诚信记录,近三年有无涉诉或仲裁情况。

46、详述申请机构近三年有无涉诉或仲裁情况。

47、高管兼职和曾经任职的资产管理公司都不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请说明两个机构的主营业务和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

48、请机构详细说明公司高管以往任职机构(根据所填报的履历信息)是否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是否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请说明该机构的登记编号,如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请详细说明未登记的原因及从事何种业务和相关情况。

49、高管曾从事私募基金相关工作,请自行核实该机构是否登记为管理人,并说明在职期间工作内容;若登记,请说明登记情况;若未登记请说明未登记的原因,以及所开展业务是否合规?

50、高管的工作经历在从业人员系统中与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不一致,请核实后整改。

51、请上传高管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52、联系人的高管资格尚未修改,请尽快提交联系人的高管资料。

53、请参照《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九)》规定的条件核实高管是否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请按有关规定上传基金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54、请详述所有员工的履历和从业资质等信息,并说明高管及从业人员的专兼职情况。根据一般行业从业规范,法定代表人和风控总监不能都为兼职。

55、请如实披露高管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基金从业资格的取得方式及时间等信息。

56、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建议兼职,请整改后重新提交。

57、请如实陈述贵机构高管有无开展私募业务的能力。

58、请核实并说明高管及投资总监的股权投资经历,详细说明参与的投资项目情况。

59、请核实并说明高管及员工基本工资的合理性。

60、请在高管“任职证明”处,上传社保缴纳证明。

61、请披露非高管员工的基本信息、工作及学习经历。

62、经上会讨论过后,我们参照行业一般运营实践情况,认为贵机构没有描述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行业的相关从业经验,应当补充描述机构如何正常开展证券基金的运营。

63、贵机构人数较少,请详细描述: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一系列投资业务相关的前中后台的人力支持情况。

64、经上会讨论过后,我们参照行业一般运营实践情况,认为贵机构没有描述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管理行业的相关从业经验,应当补充描述机构如何正常开展证券基金的运营。2、请详细描述: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一系列投资业务相关的前中后台的人力支持情况。

65、法律意见书中员工人数项请与系统填写一致。

66、系统填报信息中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里高管的工作经历与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表(从业人员系统)填报的工作经历不一致,请补正。

67、鉴于申请机构员工人数较少,请核实申请机构在将来是否具有签订外包服务的意愿或计划(贵公司暂无外包业务,请说明将来有何外包计划及相关情况)。

68、法律意见书应完整描述机构从业人员情况,包括从业人员资质信息。

69、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描述高管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详细过程。

70、法律意见书应详述高管履历信息和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具体方式,高管设置应与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一致;律师应对合规风控负责人是否从事投资业务以及高管人员是否违反静默期规定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71、高管工作经历应写至现任职机构并保持与从业人员系统、法律意见书保持一致。

72、请详述所有员工的专兼职情况,如有兼职,请说明其任职机构的名称、所从事的职务、该机构与贵公司的关系、该机构的基本营业情况,说明如何做到相关业务在人员上的隔离。

73、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描述高管履历等信息。

74、高管履历信息与从业人员系统不一致,请核对并修正:高管工作经历起始、结束时间以及工作单位性质;高管学习经历起始、结束时间。

75、请详述所有员工的专兼职、委派等情况(建议以列表形式清晰展示后再详细论述),如有兼职情况,请详细说明兼职/委派原因(如有委派情况,请说明该名员工在委派期间是否全职在申请机构工作)并说明其任职机构的名称、该机构的基本营业情况、所从事的职务、该机构与贵公司的关系,说明如何做到相关业务在人员上的隔离(如高管有兼职情况,请说明是否符合《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二)》中相关要求,如不满足,请整改完成后继续提交申请),高管如在与私募业务有冲突业务的公司兼职,请整改该兼职情况。

76、工资不足行业正常标准,请说明该薪酬的合理性。

77、贵企业8名员工中2名兼职,2名实习,请说明如何有效保证机构的合理运营,请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详细说明申请机构目前的高管团人员在证券投资领域的专业能力,如涉及相关经历或投资经验,请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

78、请说明所有员工的专、兼职情况,如是专职人员请提供劳动合同。

79、请贵机构详述人员架构信息,及人员具体履历,并说明相关人员展业能力。

80、贵公司员工有兼职情况,请详细说明兼职原因(如有委派情况,请说明该名员工在委派期间是否全职在申请机构工作)并说明其任职机构的名称、该机构的基本营业情况、所从事的职务、该机构与贵公司的关系,说明如何做到相关业务在人员上的隔离。

81、申请机构的高管有自由职业经历,请对贵机构的高管的自由职业进行相关的描述。

82、两位高管皆有兼职,不符合相关规定,请贵机构调整高管结构。

83、申请机构法律意见书中从业人员与官网宣传的团队介绍不一致,请查证申请机构高管及从业人员的专、兼职情况。


六、公司经营规划

84、请具体说明申请机构的业务定位及展业规划。

85、请说明公司成立以来的经营情况及为管理私募基金业务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86、请贵机构提供开展私募业务的商业计划书。

87、请具体说明公司已与多家专业机构的合作情况。

88、请据实说明贵机构基金产品具体如何运作。


七、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

89、请详细说明实际控制人能够对机构起到的实际支配作用。

90、请详细说明股东基本资料/基本工商信息。

91、法律意见书中实际控制人项请与系统填写一致。

92、请明确实际控制人。

93、请补充实际控制人工作履历等背景资料。

94、实际控制人不是高管,不参与经营管理,请说明情况。

95、请详细说明申请机构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96、请在法律意见书中对股东背景进行披露。

97、实际控制人不是高管,不参与经营管理,请说明情况并补充实际控制人工作履历等背景资料。

98、请确定实际控制人并在系统中填写完善。

99、请说明相关实际控制人是否具备决策能力?


八、关联方问题

100、贵公司单独出具承诺函,承诺不会与子公司关联方存在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行为,并与法律意见书一同打包上传。

101、法律意见书未披露关联方信息,请如实披露。

102、申请材料(含《法律意见书》)未说明申请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业务往来的情况,及是否需要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向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

103、贵机构存在关联方,请解释说明利益冲突、关联交易等情况,并说明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情况,以及是否从事私募基金业务,若从事,为何未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并说明关联方是否存在相关冲突业务,如: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融资配资等。请承诺未来不会发生利益输送等行为。

104、股东及向上穿透的机构中名称含投资管理及相关字样的,请详细说明业务经营情况,是否从事私募,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未登记请说明原因。

105、请详细说明关联方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是否从事私募,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未登记请说明原因。

106、请申请机构出具在今后的业务开展中不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及利益输送的承诺函。

107、请说明关联方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原因。

108、请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09、请披露关联方及股东参股企业的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说明是否存有与私募有冲突的业务。

110、系统填报信息中的关联方信息与《法律意见书》中所述不一致,请补正。(系统填报信息中的营业范围与《法律意见书》中所述不一致,请补正。)

111、关联方、股东及向上穿透的机构中名称含投资管理及相关字样的,请详细说明业务经营情况,是否从事私募,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未登记请说明原因。

112、请贵公司单独出具承诺函,包括1、与子公司关联方是否有业务往来或款项往来,如有,请说明相关情况,如无,也请说明。2、承诺不会与子公司关联方存在内幕交易及利益输送行为。

113、关联方机构中名称含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相关字样的,请详细说明业务经营情况,是否从事私募,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未登记请说明原因。请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未来业务开展中,不会与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存在利益输送。

114、请核查申请人与关联机构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

115、请说明申请机构的相关子公司/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业务往来的情况,是否需要根据《信息披露办法》向其管理的私募基金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

116、请贵机构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未来业务开展中,不会与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存在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利益。

117、请说明申请机构关联方的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未来展业计划,如不从事私募基金业务,请提供承诺未来业务开展不涉及私募基金业务。

118、请说明关联方“***有限公司”是否取得相关业务资质?

119、请详细说明关联方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是否从事私募,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未登记请说明原因。关联机构中存在经营范围与问答七私募基金可能冲突的相关业务,请申请机构,每个关联机构,双方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未来业务开展中,不会与分支机构/关联机构存在利益输送,损害投资者利益,与法律意见书一起放入压缩包中上传。

120、请详细说明关联方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是否从事私募,是否已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如未登记请说明原因。已电话沟通,另请描述主营业务为投资及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的资金来源情况。

121、请说明是否详尽披露申请机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关联方。

122、贵机构存在关联方,请说明该关联方是否拟从事私募业务,对过往展业情况进行说明,为何一直未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九、运营与内部制度

123、贵公司未上传所有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请盖章后上传。

124、请评估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具备有效执行的现实基础和条件。

125、请详细描述在开展业务时的募集销售、投研决策、合规风控、估值清算等一系列投资业务相关的前中后台的人力支持情况。

126、请对公司投资决策流程作出详细说明。

127、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描述公司风险管理和风控制度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128、除法律意见书详细描述上述制度外,系统填写的制度文件应与之一致。

129、请对申请人制度与机构现有组织架构和人员设置匹配情况和具体执行情况进行更加详实的描述。


十、填报系统

130、请用正常解压软件压缩,此压缩包无法打开。

131、贵公司网址如正在建设无法打开,请网址建设完成后再在系统中披露。

132、法律意见书所涉内容应当与申请机构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若系统填报信息与尽职调查情况不一致的,应当做出特别说明并整改。

133、私募基金管理人漏填、误填,或者《法律意见书》中陈述的事实情况存在错误,导致登记备案系统内的信息与《法律意见书》不一致,请作出特别说明。

134、请补充提交出资人信息截图。

135、请上传律师事务所就“私募基金管理人重要情况说明”出具的确认函。

136、承诺函应包含完整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场所、填写日期并盖机构章。

137、贵机构的产品信息披露不完整,请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并请提交承诺函,未来会按时完整进行信息披露,与法律意见书一起放入压缩包中上传。

138、法律意见书所涉内容应当与申请机构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填报的信息保持一致,若系统填报信息与尽职调查情况不一致的,应当作出特别说明。

139、营业执照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140、公司章程:请补充签章、签署日期后重新上传。

141、工商公示的出资人信息截图:请核对截图中的股东出资信息与贵机构情况是否一致。工商存档的出资人信息截图:是指申请机构在工商注册时,提交给工商的纸质存档材料或工商系统提交信息中关于股东/合伙人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工商机关印章。请重新上传。

142、请逐一自查系统中所填报的基本资料如:员工人数,制度文件,关联方等与法律意见书中所描述的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说明并承诺明年年度更新时及时更新。

14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高管资料不完善,请补充。

144、贵司上传的管理人章程应当含所有股东签名并加盖公司章,请补充后重新上传。


十一、法律意见书

145、出具日期以《补充法律意见书》的日期为准,建议在《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增加相关表述,对原《法律意见书》所涉内容进行再次确认。

146、法律意见书应加盖骑缝章并填写律师执业证号。

147、填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请与从业人员系统、法律意见书保持一致;法律意见书如有需要补正的信息,请撰写《补充法律意见书》,不要改动原《法律意见书》,并将以上材料一并打包上传系统。

148、请在法律意见书中详细描述办公地址,并说明租赁合同信息。


十二、外包业务

149、鉴于申请机构员工人数较少,请核实申请机构在将来是否具有签订外包服务的意愿或计划。

150、请说明申请机构的外包服务情况,及将来是否具有签订外包服务的意愿或计划。

151、贵公司暂无外包业务,请说明将来有何外包计划及相关情况。


十三、协会最新反馈提示

152、从要求核查高管的具体简历及社保提交到要求全体员工的具体简历和社保提交,全员社保是个趋势。

153、从要求高管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的形式要件到要求高管具备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的实质要件,尤其对于风控总监要求其具备金融行业风控经验。

154、从实缴资本看股东的出资实力,要求股东提交资产证明,包含房产差价收入证明,理财资金证明等。

155、对于公司名称有放宽的趋势,并不严格意义上遵循“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股权投资”等字样,有“投资控股”、“投资发展”等字样私募机构的并不是协会的关注重点。

156、在私募管理人历史沿革中,出现0元或1元股转是个绕不过去的坎,需反复解释0元或1元股转的合理性,同样适用于私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意见中。

157、对于办公场所合规性的说明,如果照片显示不真实,要求多角度拍摄,另外办公场所面积不能太小,共用的情况要求详细描述。

158、若关联方是同一类型私募,需要就同质化竞争做论证说明。

159、证券类私募高管要求至少3名以上(法定代表人、风控总监、投资/基金经理),有全员要求从业资格的趋势,按照《基金法》第九条,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私募机构从事募集、投资(含交易)、风控、运营、研究等职务的员工均应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160、重大事项变更有产品的,高管的变更也需要严格依照程序向投资者披露。

161、反馈的平均次数为2、23次,一次审查平均20个工作日。平均通过周期越来越长,大约3-4个月。


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简介:

修身治业    明德弘法



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以“金融、法律”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融所秉承“专业高效、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坚持“勤勉尽责、务实创新、团结合作”的执业理念。



律融所由专项金融律师发起,由各证券金融专家、财务管理专家、知名院校讲师、顾问加盟,致力于打造法律服务领域的优秀顶尖现代化团队。



律所定位

法律界的金融家,金融界的法律家





主要业务领域
1股权激励、股权基金、众筹私募、公司并购、公司发债、公司挂牌、上市以及证券发行、财富管理等金融、资本市场法律事务;
2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诉讼及仲裁等相关法律业务。



律融所在市场经济环境大背景下,积极探索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创造全新的法律服务模式,并进一步建立了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信息咨询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服务机构密切合作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客户服务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为客户提供法律+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金融服务+互联网等全方位服务。




走出去,请进来



律融所在不断积累律师理论及实务经验的同时,成功进行了金融等领域的跨界。一方面定期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所进行业务研讨、交流;另一方面定期选派律师参加专业性的研修班进行学习、培训,秉承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思想,不断提高律师的各种服务技能,从而为律融所承办大宗案件及项目运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办公环境



律融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责任心,律融所有信心、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务实的法律及增值服务。



主要业绩
1石交所挂牌上市业务


自2013年10月29日,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开市至今,已成功挂牌企业百余家,而律融所律师团队已经成功服务其中多家企业挂牌、上市,较为典型的有:


河北绿野阳光家居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16)河北保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19)河北三行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32)河北凯隆固异特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30001)河北瀛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47)等


2014年,该律师团队及其同事为原所争创了律师服务业第一的佳绩,得到了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的充分肯定,且部分主办律师被特聘为专家顾问。


2新三板挂牌上市业务


律融所律师团队执业成员具有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法律、证券资质,且新三板扩容前即已进行了新三板挂牌相关法律技能的学习、研究,属河北领先。


该律师团队作为河北海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963)挂牌新三板的专项顾问,已于2015年7月8日辅导海鹰环境成功挂牌新三板。截止目前,在服务河北省企业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河北律师中位居前列。


现律融所律师团队签约新三板项目有:河北XX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河北X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河北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  



3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方面


律融所律师团队执业成员具有律师资格证+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法律、证券资质,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及私募基金产品设立、募集、备案、投资管理、退出等方面,提供全程合规、风控法律服务。


截止2016年8月1日,在服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河北律师所中位居第一(有官方网站统计公布数据),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且与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达成常年法律服务工作。


4不良资产处置方面

律融所律师团队服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企业方面的主要业绩: 


受托代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多起不良资产处置纠纷案。


律融所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办理河北省某银行数十起个贷纠纷案。


参与办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对唐山地区 79户企业打包处置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参与办理河北省某医药公司改制、重组、收购以及新公司注册、运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联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不良资产处置基金,一期规模一亿元。


5婚姻财富管理方面

律融律师事务所团队服务婚姻与公司、企业、个人财富管理等领域;

受托太平洋保险藁城支公司等保险公司财富管理、寿险规划方面的讲座。

律融所愿充分发挥律所优势,力争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法律服务及增值服务,助力企业腾飞!为河北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贡献力量。   

   



 联系我们 

电话:0311—66506632地址:石家庄市怀特商业广场C座1106官网:http://hblrls.com邮箱:hblrl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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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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