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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融基金】证监会:关于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8-03-12 律融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证监会系统2018年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我会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总体要求,防范私募行业风险,规范私募机构经营行为,推动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

 

  有关检查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范围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结合私募基金行业合规风险状况,2018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按照差异化检查原则,以问题风险导向为主,确定重点检查领域包括集团化跨辖区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辅之以分层随机抽查,对各类私募机构进行常规检查,持续保持对全行业的监管压力。

 

  对近3年内被检查过的私募机构,如不存在违规问题或经营风险,原则上不纳入检查范围

 

(一)重点检查对象范围及选取

 

1.涉及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类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即被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5家及以上且合计管理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情况。将此类机构纳入检查,检查抽取比例不低于1/3

 

2.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私募机构。管理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规模在50亿元及以上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管理规模在10亿元至50亿元的私募机构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

 

3.其他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将日常监管发现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问题线索的私募机构纳入检查、存在证券异常交易被证券交易所采取自律措施的私募机构,由证监局自主确定抽查数量和抽查对象。

 

  以上相关私募机构名单后续将以邮件方式发送

 

(二)常规检查对象

 

  在做好重点私募机构检查的同时,各证监局可结合辖区私募机构风险和合规特点,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等要求,以分层随机方式选取私募机构,进行常规检查

 

  各证监局重点检查和常规检查的私募机构数量总和应当不低于《私募投资基金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规定的最低数量,确保专项检查具有一定的行业覆盖率。

 

二、检查的依据和内容

 

   本次专项检查的主要依据为《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新八条底线)等规定,此外,还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相关规定。

 

(一)常规事项

 

   常规事项包括登记备案和定期报告、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及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利益冲突防范、信息披露等情况。

 

  常规事项检查适用于所有被检查对象,委托销售机构募集基金的,可以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对销售机构进行延伸检查

 

(二)重点事项

 

  根据不同私募机构和产品类型,确定差异化的重点检查内容。

 

1.涉及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类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

 

  主要从合规和风险防控两方面,检查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私募机构之间,以及私募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控制关系、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产品嵌套情况,核查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业务隔离和风险隔离是否有效,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及时完整,是否存在自融自担以及是否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机制等情况,摸清跨辖区和跨领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2.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私募机构。

 

 主要从风险防控角度,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资金池业务、保本保收益、影子银行风险、杠杆运用、流动性问题、信息披露等问题

 

3.存在问题风险线索的私募机构。

 

  结合日常监管和自律管理已发现的线索,主要从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基金法》、《私募办法》、新八条底线的行为,以及从风险防控的角度核查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风险等。

 

三、检查工作的组织

 

(一)做好统筹部署,保障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私募部负责检查的统筹部署,明确检查内容、范围、步骤措施等整体安排,梳理检查对象类型和范围供各证监局参考。

 

  在现场检查阶段,指导解决各证监局检查中遇到的问题,协调各证监局的配合工作,向重点辖区派员参与和督导检查工作。

 

  检查结束后,督促各证监局及时上报辖区检查报告,指导各证监局依法依规处理处罚,汇总形成专项检查总结报告,发布专项检查执法情况通报等。

 

(二)以辖区检查为主,进行跨辖区检查协作

 

  各证监局以检查本辖区私募机构为主。

 

  对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5家及以上私募机构且合计管理规模超过50亿元的情况,如果私募机构分布在不同辖区,实施跨辖区监管协作。

 

  具体为,在私募部统筹指导下,由私募机构总部注册地证监局牵头,按不低于1/3的比例选取检查对象总部,同时确定纳入检查的控制或关联私募机构的数量和名单,并及时通知检查对象涉及的证监局,相关证监局应当协助配合,开展检查工作。

 

  牵头证监局制定协作检查计划、统筹协调证监局检查工作、完成并上报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私募机构整体检查报告;协作证监局按照牵头证监局的安排开展本辖区检查工作,向牵头证监局提供对本辖区相关私募机构现场检查报告等。检查通知由各证监局分别发送。

 

  除本通知部署的专项检查外,各证监局还可以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规定,制定2018年全年私募基金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安排本辖区现场检查,加强对私募机构防风险、促规范工作。

 

四、检查工作的实施安排

 

(一)检查准备阶段201821日至228日)

 

  私募部向各证监局提供初步梳理筛选的私募机构备选名单,供各证监局参考。各证监局根据本通知和《私募投资基金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要求,确定辖区检查对象名单,于210日前报送私募部,确定名单过程中如有需要请与私募部联系协调。

 

  各证监局统一调配局内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各项准备工作。鉴于2017年私募基金相关政策法律无重大变化,本次检查沿用2017年检查底稿,各证监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

 

  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私募机构的检查,牵头证监局和协作证监局做好检查协商和对接各项事宜。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831日至615日)

 

各证监局发送现场检查通知书,进场检查。

 

  各证监局615日前向私募部报送检查报告和检查情况统计表,说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拟采取处罚处理措施和依据。

 

  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私募机构检查的,由牵头证监局汇总并报送检查报告和检查情况统计表。私募部派员了解并督导重点辖区检查工作。

 

(三)违规处理和总结阶段2018616日至715

 

  对于检查对象的违法违规问题,私募部提出统一处理原则,各证监局依法依规采取相应措施。私募部715日前完成上报专项检查总结报告。

 

五、检查工作要求

 

(一)精心准备,扎实开展工作

 

  各证监局要髙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认真准备,为检查工作提供充足保障;检查中扎实规范做好各环节工作,查清违规行为和风险点,夯实后续处理工作基础;检查后研究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做好违规行为和问题风险处理,及时上报检查报告,总结检查工作经验。

 

(二)加强协作,发挥好检查合力

 

  各证监局按照《私募基金监管协作工作指引》要求,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国一盘棋思维,做好与私募部、基金业协会之间,牵头证监局与协作证监局之间,及时互通信息,加强协同配合,共同做好专项检查各项工作。同时,各证监局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公安等部门工作协作。

 

(三)加强人员培训,认真履职尽责

 

  各证监局要加强对参加检查人员培训,要求参加检查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保密回避等各项工作纪律,严格履行检查程序规程,保持检查工作敏感性和警觉性,恪尽职守,同时注意安全和节约。


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简介:

修身治业    明德弘法



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以“金融、法律”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融所秉承“专业高效、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坚持“勤勉尽责、务实创新、团结合作”的执业理念。



律融所由专项金融律师发起,由各证券金融专家、财务管理专家、知名院校讲师、顾问加盟,致力于打造法律服务领域的优秀顶尖现代化团队。



律所定位

法律界的金融家,金融界的法律家





主要业务领域
1股权激励、股权基金、众筹私募、公司并购、公司发债、公司挂牌、上市以及证券发行、财富管理等金融、资本市场法律事务;
2擅长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合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诉讼及仲裁等相关法律业务。



律融所在市场经济环境大背景下,积极探索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创造全新的法律服务模式,并进一步建立了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信息咨询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服务机构密切合作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客户服务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为客户提供法律+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金融服务+互联网等全方位服务。




走出去,请进来



律融所在不断积累律师理论及实务经验的同时,成功进行了金融等领域的跨界。一方面定期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所进行业务研讨、交流;另一方面定期选派律师参加专业性的研修班进行学习、培训,秉承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思想,不断提高律师的各种服务技能,从而为律融所承办大宗案件及项目运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办公环境



律融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责任心,律融所有信心、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务实的法律及增值服务。



主要业绩
1石交所挂牌上市业务


自2013年10月29日,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开市至今,已成功挂牌企业百余家,而律融所律师团队已经成功服务其中多家企业挂牌、上市,较为典型的有:


河北绿野阳光家居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16)河北保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19)河北三行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32)河北凯隆固异特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30001)河北瀛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47)等


2014年,该律师团队及其同事为原所争创了律师服务业第一的佳绩,得到了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的充分肯定,且部分主办律师被特聘为专家顾问。


2新三板挂牌上市业务


律融所律师团队执业成员具有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法律、证券资质,且新三板扩容前即已进行了新三板挂牌相关法律技能的学习、研究,属河北领先。


该律师团队作为河北海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963)挂牌新三板的专项顾问,已于2015年7月8日辅导海鹰环境成功挂牌新三板。截止目前,在服务河北省企业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河北律师中位居前列。


现律融所律师团队签约新三板项目有:河北XX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河北X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河北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  



3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方面


律融所律师团队执业成员具有律师资格证+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法律、证券资质,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及私募基金产品设立、募集、备案、投资管理、退出等方面,提供全程合规、风控法律服务。


截止2016年8月1日,在服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河北律师所中位居第一(有官方网站统计公布数据),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且与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达成常年法律服务工作。


4不良资产处置方面

律融所律师团队服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企业方面的主要业绩: 


受托代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多起不良资产处置纠纷案。


律融所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办理河北省某银行数十起个贷纠纷案。


参与办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对唐山地区 79户企业打包处置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参与办理河北省某医药公司改制、重组、收购以及新公司注册、运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联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不良资产处置基金,一期规模一亿元。


5婚姻财富管理方面

律融律师事务所团队服务婚姻与公司、企业、个人财富管理等领域;

受托太平洋保险藁城支公司等保险公司财富管理、寿险规划方面的讲座。

律融所愿充分发挥律所优势,力争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法律服务及增值服务,助力企业腾飞!为河北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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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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