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融实务】打人也不需要负责!教你正确正当防卫!

2018-03-13 律融律师事务所 律融律师事务所

在我们受到的侵害的时候,脑子里想的肯定都是怎么逃脱,这个时候如果反抗过猛怎么办?很多时候当事人本来只是想正当防卫结果变成了防卫过当。找法网小编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保护自己,下面就给大家普及什么才是正当防卫,还有关于防卫的一些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具备的条件

1、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2、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对本人或对社会具有危害性的非法侵害行为;

3、防卫必须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而不能对没有侵害行为的第三者实行。

防卫行为和侵害行为应该大体适应,不应该超过必要限度。我国法律规定正当防卫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危害的,按防卫过当处理,要负法律责任;但在刑事上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哪些行为绝对不是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出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况例外)。

【相关知识】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防卫过当需要具备的条件

1、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

2、对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3、本人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理解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下面列举了两个案例:

1、正当防卫案例

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某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

问题:田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为什么?

法律分析:田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田某对正在进行持刀抢劫的黄某采取防卫行为,将之打死,属于正当防卫。

2、防卫过当案例

王某,女。24岁。张某、女,44岁。被害人王大,平素对其妻张某、女儿王某经常打骂虐待。一天深夜,王大对女儿王某强奸2次。王某被强奸后服药自杀,经抢救未死。其妻张某也曾被王某打后自杀未遂。某年2月27日深夜,王大钻入王某被窝,意欲强奸,王某不从。王大惟恐其妻发觉,便回自己被窝。早晨4时许,王大又钻入女儿王某被窝,王某奋力反抗。王大说:“今天不把你祸害了,我都是你养的。”王某大声呼救。张某被惊醒后,气愤地打了王大嘴巴。接着张某按住王大,女儿王某取两段麻绳将王大的手、脚捆住,并让其母取来绳子,用绳子将王大勒死。6时许,母女二人投案自首。

问题:对王某、张某应如何定罪处罚?说明理由。

法律分析:王某、张某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理由是:王大在对其女儿实施强奸时,王某、张某将王大予以捆绑,属于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实施的正当防卫。但是,在将王大已被制服失去侵害能力的情况下,王大所实施的不法侵害也随之结束,王某、张某又对其实施的打击行为,已失去了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属于事后防卫,应当依法负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正当防卫的相关内容,很多人可能在正当防卫的时候容易过当防卫,严重的话还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只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简介:


修身治业    明德弘法




河北律融律师事务所是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以“金融、法律”服务为核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律融所秉承“专业高效、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坚持“勤勉尽责、务实创新、团结合作”的执业理念。




律融所由专项金融律师发起,由各证券金融专家、财务管理专家、知名院校讲师、顾问加盟,致力于打造法律服务领域的优秀顶尖现代化团队。





律所定位

法律界的金融家,金融界的法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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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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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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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融所在市场经济环境大背景下,积极探索我国的法律服务市场,努力创造全新的法律服务模式,并进一步建立了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企业信息咨询管理公司、投资公司等服务机构密切合作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客户服务平台,并通过这一平台,为客户提供法律+财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金融服务+互联网等全方位服务。





走出去,请进来




律融所在不断积累律师理论及实务经验的同时,成功进行了金融等领域的跨界。一方面定期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所进行业务研讨、交流;另一方面定期选派律师参加专业性的研修班进行学习、培训,秉承着“走出去,请进来”的思想,不断提高律师的各种服务技能,从而为律融所承办大宗案件及项目运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 办公环境




律融所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良好的知识结构、丰富的执业经验、高度的责任心,律融所有信心、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全面、务实的法律及增值服务。




主要业绩
1
石交所挂牌上市业务


自2013年10月29日,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开市至今,已成功挂牌企业百余家,而律融所律师团队已经成功服务其中多家企业挂牌、上市,较为典型的有:


河北绿野阳光家居广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16)
河北保合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19)
河北三行汽车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32)
河北凯隆固异特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30001)
河北瀛都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60047)等




2014年,该律师团队及其同事为原所争创了律师服务业第一的佳绩,得到了石家庄股权交易所的充分肯定,且部分主办律师被特聘为专家顾问。



2
新三板挂牌上市业务



律融所律师团队执业成员具有律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等法律、证券资质,且新三板扩容前即已进行了新三板挂牌相关法律技能的学习、研究,属河北领先。


该律师团队作为河北海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2963)挂牌新三板的专项顾问,已于2015年7月8日辅导海鹰环境成功挂牌新三板。截止目前,在服务河北省企业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河北律师中位居前列。


现律融所律师团队签约新三板项目有:河北XX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项目、河北XX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项目、河北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项目。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方面



律融所律师团队执业成员具有律师资格证+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等法律、证券资质,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及私募基金产品设立、募集、备案、投资管理、退出等方面,提供全程合规、风控法律服务。


截止2016年8月1日,在服务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河北律师所中位居第一(有官方网站统计公布数据),得到了企业的高度认可,且与多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达成常年法律服务工作。



4
不良资产处置方面


律融所律师团队服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企业方面的主要业绩: 


受托代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多起不良资产处置纠纷案。


律融所律师团队已经成功办理河北省某银行数十起个贷纠纷案。


参与办理中国某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对唐山地区 79户企业打包处置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参与办理河北省某医药公司改制、重组、收购以及新公司注册、运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联合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不良资产处置基金,一期规模一亿元。



5
婚姻财富管理方面


律融律师事务所团队服务婚姻与公司、企业、个人财富管理等领域;

受托太平洋保险藁城支公司等保险公司财富管理、寿险规划方面的讲座。

律融所愿充分发挥律所优势,力争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法律服务及增值服务,助力企业腾飞!为河北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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