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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期>丨辽宁省检察院:落实责任 抓细抓长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见实效

2017-06-08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辽宁检察



6月1日,辽宁省检察院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动员部署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于天敏就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检有关部署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以下五点要求。

 


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责任感


机关党委根据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安排,制定了今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是要深刻领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的重要意义。


三是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首要任务。


坚持不懈抓常抓细抓长,努力在真学实做上深化拓展


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就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一是要在持续学、深入学上下功夫。要把学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经常性教育的基本内容。


二是要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要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


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一是要担负起领导责任、示范责任。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做到教育者先受教育、“手电筒”先照自己,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做出榜样。


二是要带头学习、学深悟透。凡是对普通党员的学习要求,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同时要更进一步、学深一层,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


三是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当好“两学一做”的参与者、践行者、示范者,才能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使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成为时代风尚。


严格落实基本制度,扎实抓好机关党支部建设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牢牢扭住基层党支部这个重点,抓好党支部制度建设这个关键。


一是要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推进支部的规范化建设,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责任落实到支部,把联系群众的工作落实到支部。


二是要把“两学一做”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


三是要把主题党日作为“两学一做”的重要载体。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学习日、党员议事日、党员奉献日。


四是要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引导党员定期进行“党性体检”,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同时,要进一步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


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地见效


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一是要压实责任。省检察院党组是抓好机关学习教育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学习教育负责。支部书记是党支部的领头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要与深化改革相结合。针对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省院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要充分发挥作用,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谈心谈话等制度,积极搞好预判,提前采取措施,确保机关干部队伍保持思想稳定。


三是要与完成年度重点任务相结合。要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中央、省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的重点工作、重要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考量“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效果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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