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动态 | 推动郑东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律师队伍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律师行业发展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郑东新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将郑东新区打造成律师行业发展集聚区、核心区、示范区。郑东新区结合实际,发布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任务
鼓励优秀律所、优秀律师到东区执业。培育、扶持一批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质量优良、品牌特色突出的综合性律所和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律所,打造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形成结构科学合理、专业门类齐全、执业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新格局,提高律所建设水平,加强律师人才引育,提升律师行业影响力。
二、主要措施
(一)推动律所规模化发展。
1.有序推动律所规模化发展。对初次申报该项奖励的律所,2022年3月1日前已在东区依法执业并纳税且年营业收入同比每增加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2022年3月1日(含)后转入东区纳税且转入后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此基础上,每达到100万元,奖励1万元。在东区新设立且设立后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此基础上,每达到100万元,奖励1万元。
2.对非首次申报该项奖励的律所,以其上次申报的年营业收入为基数,每增加100万元,奖励1万元。
(二)驱动律所业务创新。
3.引导律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战略,提供企业跨境投资、国际投融资、数字经济、物联网、投资并购、现代物流、沿黄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涉外商事、生物医药、税务服务等与东区发展方向、主导产业定位相符的法律服务。凡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经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评比为精品业务的律所,可按该业务法律服务合同实际发生服务费金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为企业提供首次公开募股(IPO)专项法律服务并推动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成功上市发行的律所,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推动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发行的律所,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推动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发行的律所,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推动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发行的律所,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上述企业须是注册及税务登记在东区的企业,且申报时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助推律所品牌建设。
5.对专职执业律师在30人以上且20%以上律师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证书的律所,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6.对2022年3月1日后新设或转入东区的律所,第一年年度考核合格且新增执业律师50名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对经依法评审进入一级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所,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进入二级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所,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可以申报的律所包括已经进入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所和此后经依法评审进入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以上三类奖补由符合条件的律所每年度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选择一类向郑州市郑东新区政法委申报。
(四)培养律师人才
8.引进优秀律师人才。鼓励律师申请职称评审和专业律师评定,支持律所将所获奖励资金用于律师人才培养,优化律师队伍结构,提升律师专业服务能力。
(五)搭建服务平台
9.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律师参与纠纷调解、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律师参与诉源治理、信访接待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有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
10.引导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律师监督机制,定期开展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律师参与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万人助万企”等活动,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主管机关、实际经营地、税务征管关系均在东区的律所和律师。申报主体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报虚假材料、套取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申报主体须承诺自享受政策支持当年起5年内不迁离东区,否则应退回已领取的奖补资金。
(二)明确执行原则。
本意见涉及的扶持政策与东区其他同类政策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三)明确职责分工。
由政法委负责按照次年兑现上年奖励的原则,开展组织辅导、申报、审核等工作。由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ND
供稿:郑东新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编辑:秘书处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