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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务原则

督导&医务专委会 《社会工作》杂志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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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实务原则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各地社会工作者秉持专业精神、发挥专业所长、传递温暖力量,一同打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疫情防控人民战争。在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的领导下,社会工作督导专业委员会和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为社会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以下实务原则:


第一,大局意识、有序参与。社会工作者要有大局意识,严格遵守当地党委、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做出的统一部署,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和统筹下,立足本地、因地制宜,做到依法有序地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第二,自我防护、自我照顾。社会工作者应当首先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密切关注自身身体状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力所能及地为所在地社区和城市提供所需的专业服务。社会工作者应当做好自我照顾,维持敏感自我觉察,调整个人身心状态,避免职业倦怠。


第三,秉持伦理、坚守专业。社会工作者应当持守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与伦理,以避免伤害及维护民众和社会最大福祉为基本出发点。在提供专业服务时,要有组织地配合相关部门,积极为有需求的邻里、患者及其家属、隔离者及其家属、社区工作者和医务工作者等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困难救助、权益维护、心理疏导、关系调适、资源链接等社会支持服务。同时,有效运用互联网工作技术,提供专业高效服务。


第四,不断学习,提升能力。社会工作者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前,应当接受必要的防疫知识和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培训;在专业服务提供过程中应当有社会工作督导的保障机制。总之,社会工作者需要不断持续学习、精进实务能力、保障服务成效。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社会工作督导专业委员会&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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