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起网上报名!2023年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方案出炉
招生对象
具有禅城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非禅城区户籍且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学位。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少年,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
非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和无学籍学生报读初中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报名方式
电脑端报名家长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2023年禅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
手机端报名学生家长通过关注“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s_ccjy),进入“招生报名查询”专栏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核对、补充填写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招生程序
户籍生、对口直升生、政策性借读生
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
禅城区教育局4月1日前已将全区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从学籍系统导入招生系统。(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7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
(2)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0日—21日交到毕业学校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生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9:00—4月17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2)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户籍生和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借读生,家长须于4月20日10:00—4月21日17:00(报名期间每天0:00—8:00招生系统维护不对外开放)登录“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打印《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信息表》并签名,附上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于4月22日到佛山市禅城区环湖小学(湖明街2号)验证审核,完成现场报名确认。
区教育局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批预约家长到现场提交材料。请家长按照指引依时到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未达到政策性借读条件的,请家长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为其适龄子女网上报名时按照以下要求选择“申请入学类型”: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以及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1条”;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网上报名选择“政策性借读生第9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报名确认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如需申请禅城区公办学校学位的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须按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规定时间到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相关事项。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于7月中上旬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以“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3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
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同步报名及选择是否参加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自主选校(摇号),并按照《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执行。《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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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生以划分地段、就近入学为主,以对口直升为辅安排户籍生学位。
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工作完成后,安排地段学生和对口直升学生。已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安排禅城区其它公办初中学位;未被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录取的学生按各区公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报读初中。
对口直升学生禅城区实行部分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直升公办初中工作。
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录取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公办初中剩余学位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政策性借读生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用于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根据剩余学位,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确定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录取资格名单。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普通借读生可填报3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
小学应届毕业生
符合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报名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含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按照《2023年佛山市实验学校(初中)招生方案》执行录取。6月上旬,户籍生、对口直升学生、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
6月中下旬,政策性借读生注册。
7月中旬,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注册。
具体注册时间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视为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2023年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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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入学学位安排办法
禅城区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划分招生地段,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人户不一致”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少年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二类:新生与父(母)同一户籍,新生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新生户口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新生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新生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新生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新生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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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7日(含)之前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按此办法安排公办学位,之后入户的禅城区户籍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市应急管理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教育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我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学位。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区金融工作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人才子女,按照我区企业人才子女教育优待有关统筹安排学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政策性借读生第16条(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政策性借读生第17条(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借读禅城区公办初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基本材料为:2023年4月17日(含)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政策性借读生需按下表要求提交证明材料
附: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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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少年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新生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税证明。
5.时间计算方式:居住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从2023年4月17日(含)起向前计算。
几类证明材料时间计算方式说明:
*“连续5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纳税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60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营业执照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18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连续1年”计算方式为:
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有连续缴纳12个月记录。
居住证年限计算时间方式: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17日期间连续不间断。
由于新冠疫情原因,2020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和居住证、纳税有可能无法正常续期,因此如果在2020年2月1日至5月24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只要在2020年5月24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仍可视为连续。
6.本市外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借读我区公办初中,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3年4月17日(含)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7.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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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借读生是指通过积分入学排名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初中资格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负责出台积分入学政策,公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统计积分,公布排名。2023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以禅城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公布为准,需要办理积分入学申请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居住所在地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初中的普通借读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3所志愿学校,同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安排的意愿栏。录取时,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未能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先安排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再安排不服从调剂的普通借读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或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禅城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因家长放弃产生的剩余学位,将按照全区积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进行一次补录,额满即止。已获得录取资格的普通借读生不再参与补录。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及早考虑按照2023年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关注“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了解办理积分入学相关事项。
对口直升方案
禅城区部分小学应届毕业生对口直升该片区初中(各对口小学和初中见附表)。
学生必须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学籍,户籍生可直接参与对口直升,借读生必须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才可直升对口初中。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2023年过渡执行原对口直升政策:学生是实行对口直升小学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该学校连续6年学籍的户籍生和借读生,符合原对口直升政策条件的户籍生和借读生升读初中时不需验核学生户籍、房产、居住、社保等入学信息。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普通借读生无需办理积分入学申请。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学生,不予参加对口直升。
申请对口直升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1日—4月17日。网上报名时“申请入学类型”选择“对口直升户籍生”或“对口直升借读生”,家长务必保证所填报家庭信息及学籍信息准确无误,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区教育局核对有关信息后,统一录取到对口初中。
已选择参加对口直升的学生,区教育局将不再按其地段安排学位。
初中按照录取名单安排学生注册。
(1)不参加对口直升或不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学生按我区招生政策申请入读
(2)南庄镇中心小学的对口直升
户籍生按户籍所属地段中学对口直升。 借读生按照学生实际居住地所属地段中学对口直升,网上报名时填报房产或居住证所属居委,区教育局对学生实际居住地进行比对验核,系统比对不通过的需上传房产证或居住证明,实际居住地验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录取到居住地所属地段中学。 不参加对口直升和不符合对口直升条件的学生按照“注意事项”第(1)条执行。
(3)对口直升以学生、家长自愿为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参加对口直升或按普通生入学程序报读初中。
(4)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请毕业学生及家长务必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成报名手续,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5)区内民办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参加对口直升,按照2023年禅城区公办初中招生政策报读公办初中。
附:佛山市禅城区小学对口直升初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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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发布
家长可通过以下平台了解招生信息
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2023年禅城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专栏。
“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
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
佛山市政府12345平台,热线0757-12345。
温馨提示
新生家长要按时报名,及时查阅审核结果,按时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户籍生,将不确保按照原地段安排其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借读生,将不接受其借读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不再保留其学位。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家长要按时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家长提供的入学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的入学资格,一经发现一律取消。三年内不受理其入学或转学申请。入学报名和注册须由学生家长办理,原则上不委托他人。
2023年禅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将在佛山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来源|禅城区教育局
编辑|石湾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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