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赴华签证办理须知(2022年8月23日更新)
自2022年8月23日起,驻蒙古使馆更新赴华签证办理要求,签证申请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签证:
步骤一: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基本材料+其他支持性材料)
步骤二: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网站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并预约办理时间
步骤三:在预约时间将全部材料发送至使馆签证预审邮箱
步骤四:通过邮箱预审后根据邮箱要求缴费并邮寄材料
步骤五:签证制作完毕后,使馆以邮寄方式将签证等材料寄给申请人
各步骤具体要求:
一、准备申请材料:
请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签证申请材料:
(一)基本申请材料
1、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护照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有至少1张空白签证页;护照资料页复印件1份
2、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供符合要求标准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纸质照片1张,将电子版刻入CD光盘中。
3、合法停留或居留证明(适用于第三国公民):如您非蒙古国籍,需提供在蒙合法停留、居留、工作、学习的有效证明或有效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原中国护照或原中国签证(适用于曾有中国国籍,后加入外国国籍者):如您系首次申请中国签证,须提供原中国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资料页复印件;如您曾获中国签证并持新换发的外国护照申请签证,须提供原外国护照照片资料页及曾获得的中国签证复印件(如果新护照所记载的姓名与原护照不一致,还须提供有关官方出具的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
5、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证明
6、使馆可能要求的其他补充材料(届时请根据使馆工作人员要求补充)
(二)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请根据不同签证类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签证种类 | 申请人范围 | 材料要求 |
Z字签证 | 赴华工作 | 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等) |
M字签证 F字签证 | 赴华从事商贸、科技等活动 | 中国境内的贸易合作方或相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 |
X1字签证 | 赴华在高校接受学历教育长期留学人员 | 新生: 1、《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 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 已在册的老生: 1、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或返校证明原件 2、根据使馆要求适情提供《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原件或复印件 |
S1字签证(随居) S2字签证(探亲) | 工作签证(Z签)、长期学习签证(X1签)持有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赴华随居或探亲 | 如邀请人已在华工作、长期留学: 1、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2、中国境内工作、学习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3、邀请人的护照及居留证件复印件。 如与赴华工作、长期学习的外国人同时申请签证: 1、工作签证、长期学习签证申请材料复印件 2、申请人与工作签证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3、有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如成年子女及其配偶申请探亲(S2)签证,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领事官员要求提交相应情况说明。 |
Q1字签证(家族团聚) Q2字签证(短期探亲) | 1、中国公民的外籍家庭成员; 2、在华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 1、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或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 2、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等)原件; 3、邀请人的中国身份证明(如中国身份证、户口簿),或外国人护照及中国永久居留证。 |
R字签证 | 高端人才 | 《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申办S2签证。 |
二、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和预约办理时间
登录https://cova.cs.mfa.gov.cn网站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完成在线填表后通过“前往预约”链接直接进入签证预约界面。(已在线完成申请表但未预约的可登录https://avas.cs.mfa.gov.cn网站预约办理时间)
申签在线填表系统的填写语言仅限英文或中文(其他语言无效)。在线填表时,须逐项正确、完整、真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照片。涉嫌有意隐瞒或编造填写申请表中关键信息,以及上传非本人照片的,一经查实均视为伪造签证申请材料,将导致被拒签等一系列后果。签证申请表可参考附件中的样表。
申请人完成在线填表和预约后,应打印出确认页及申请表(全表),并在确认页和表格第九项上签字。
三、在预约时间发送全部材料至使馆签证预审邮箱
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将签证申请表和全部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我馆签证专用审核邮箱consulatemngvisa@gmail.com, 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预约时间+签证类型+申请人姓名。
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请申请人按照邮箱回复要求修改或补充材料。
我馆仅审核预约时间当天的签证申请,未预约成功的将不予审核回复。(如8月23日,我馆将受理成功预约8月23日的签证申请邮件。非8月23日预约的申请人请勿在8月23日当天发送邮件。)
四、按照邮件要求缴费并邮寄材料
签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我馆将通过邮件通知申请人缴费并邮寄材料,邮寄材料清单如下:
邮寄到使馆的信封封面上请用英文注明“申请签证” | ||
信封内材料清单 | 注意事项 | |
1 | 基本申请材料 | 详见上文要求 |
2 | 其它支持性申请材料 | 详见上文要求 |
3 | 签证申请表 | 打印出确认页及申请表(全表),并在确认页和表格第九项上签字。 |
4 | 缴费凭证Golomt银行单据(需注明订单号和姓名)
| 请申请人到使馆对面Golomt银行缴费,务必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缴纳中国使馆办证费用(使馆账号为1170008888),并请工作人员务必在缴费单上注明订单号和申请人姓名。如证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需退还差额,费用将予以退还。 |
5 | 回邮信封,即准备一个空白信封,并在信封上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用蒙文)
| 签证制作完毕后,使馆将使用此回邮信封,将签证、收据等通过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及时收件。 |
6 | 回邮服务单 | |
7 | 使馆可能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五、签证制作完毕后,使馆以邮寄方式将签证等材料寄给申请人,请注意查收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请务必在预约时间发送邮件至专用邮箱,未预约成功者请勿直接发送邮件,我馆将不予受理。
2、未经邮箱预审请勿自行将证件或材料邮寄到使馆,否则将作退回处理。
3、收到确认邮件的,请务必按照邮件要求,对照本通知,检查确认所有材料无误,并按顺序装入信封。请确保一次性将所有材料提交完毕,以提高邮件处理效率。
4、外国人赴华签证实行双向邮寄方式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线下递交材料或取证,请通过咨询电话或邮箱联系使馆。请勿未经沟通直接前来使馆当面递交或领取签证。
5、持外交护照人员及外交、公务、礼遇签证申请请直接通过咨询邮箱或电话联系使馆领侨处。
签证预审邮箱:consulatemngvisa@gmail.com
领事证件咨询电话:70100110
领事证件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30-12:00)、(下午15:00-18:00)
签证申请表样表:http://mn.china-embassy.gov.cn/chn/lsfw/bgxz/202208/P02022082359019677778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