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律师:米兔必须回归法律轨道,才能走得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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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兔必须回归法律轨道,才能走得长远
刘辉 律师
“我们相信所有受害者!”是米兔运动的口号之一。近日,有媒体朋友在讨论米兔在中国走向时呼吁,除了报道者更需要行动者。她坚持公开讲述是唯一出路。作为一名法律人,我深为震撼,这是很危险的人治,正在背离法治。有朋友不止一次提醒我不要触碰这个议题,说怕连累我。我自认我的历史清白,且我所有孩子都是女性,我没有理由不同情和理解米兔运动。但是,法律人应该理性,坚定信仰和捍卫法治,这是法律人的职责所在。
媒体人呼吁大家讲出来,法律人呼吁大家信法律。其实两者并不冲突,讲出来和信法律可以连接起来。用與论唤醒众人,坚守法治流程,推动多方建立有效机制,制度性帮助更多人免受伤害,或许这才是中国米兔运动可持续的真正行动。
Metoo(我也是,中文谐音米兔),是美国女星爱丽莎·米兰诺(Alyssa Milano)等人2017年10月针对美国金牌制作人哈维·温斯坦(Harvey Weinstein)性侵多名女星丑闻发起的运动,呼吁所有曾遭受性侵犯的女性挺身而出说出惨痛经历,并在社交媒体贴文附上标签,籍此唤起社会关注。
“米兔”运动(图/网络)
米兔运动自发起以来,立即在性骚扰和性侵事件多发的美国引起强烈反响,并波及全世界。2018年7月,在疫苗事件抗议浪潮席卷中国的时候,米兔像一颗炸弹扔进人群突然炸响,网络不断爆出教育界、媒体界、公益圈等知名人士性骚扰或性侵丑闻,连环式爆炸让人目不暇接。在米兔浪潮下,被曝光的知名人士,几乎无力招架,有的选择了沉默,有的选择反击,但一切的反击均沦为笑柄,最终落荒而逃。
米兔运动自发起以来方兴未艾,其深层次原因是什么?首先,男性利用自己的性别优势(包括但不限于身体、生理)对女性进行骚扰、侵犯一直是性别不平等的突出表现,令女性深感屈辱和愤怒。其次,对弱者的同情,对正义的伸张,是人的天性。一个痛彻心扉刻骨铭心的发帖控诉很容易触发人内心深处的同情心和愤怒感。再次,作为人类伸张正义和仲裁争议的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有其局限性,它不能伸张所有的正义,不能公平解决所有的纷争。米兔运动采取网络发帖的方式可以给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受害者提供一个倾诉屈辱、伸张正义的机会。这种运动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的不足。
但细思又恐极,谁能保证所有被“检举揭发”的男性没有被冤枉?即使被害人所陈述的都是事实,受害后不去报警走司法维权而是借助网络来做舆论维权,这种做法是否值得鼓励,是否在解决一个问题的同时又在制造新的社会问题呢?米兔运动如火如荼之际,国内外不断有消息传来,有男性确实被女性诬告或误告了。据有关米兔运动研究者发表的文章,估计有百分之十的男性被陷害了,他们没有经过另一方申辩、双方证人质证、出示相关物证以及独立的第三方裁决等程序,就被印上“坏人”的标签。
虽然只有百分之十,但这百分之十又该如何摆脱被陷害的困境?
米兔运动支持者在美国最高法院门前 (图/网络)
在美国,米兔运动自2017年10月发起以来,目前达到最高潮,标志性事件是特朗普总统提名的联邦大法官人选卡瓦诺被爆料性侵一案。2018年7月9日,特朗普提名卡瓦诺出任联邦大法官。在参议院听证投票前的7月30日,加州一个大学的福特教授爆料卡瓦诺于三十多年前曾对她有性侵行为。该爆料在美国引起轩然大波,米兔运动支持者对福特进行了疯狂的支持。对卡瓦诺能否当选大法官有重要影响的几个参议员几乎被米兔运动的支持者说服,出现摇摆。但是,在听证会召开之后形势逆转直下,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福特在撒谎,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卡瓦诺是无辜的。最终,卡瓦诺获参议院表决通过当选为联邦大法官。可见,米兔是多么可怕!它是靠不住的!
被控性侵的卡瓦诺 大法官提名被正式确认(图/网络)
我观察到:一些米兔运动支持者称我们没有证据,我们只需有受害人的自我陈述即可。而且,这种陈述越细腻就有越多的人相信,越痛苦的煽情,就越能够打动公众的心灵,如此一来,支持受害者鞭挞“作恶者”的人就越多,“作恶者”就很快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是男性,虽然我自认历史清白,但也许哪一天我莫名其妙被钉在这耻辱柱上也不得而知,我完全不能控制这一切的发生!理性地想一想,虽然法律也有解决不了的纷争,也不可能让每一个案件都获得公平和正义,但我始终认为理性的法律要比不需要证据和程序的网络运动要可靠得多。
在米兔运动中,法治应该是最大公约数!
对正义的追求是天赋人权!数千年的人类生活实践经验认为法律是实现正义最好的方式,这是目前人类智慧所能达到的认知极限。很多时候,要实现正义,首先要追寻真相,没有真相就无法实现正义。但是,事物本身规律决定了真相和人的认知很难完全达到一致,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永远难以高度统一。人类一直走在追寻真相的路上,有时候找到了,有时候暂时找不到,有的也许永远找不到了。因为缺乏经验证据没有保存,因为时间流逝证据消失了,因为科技条件无法固定证据等等原因,有些事情确实无法找到真相,人类追求正义的愿望可能落空——这是我们必须要承认和面对的现实。我们不可能做到万事如意十全十美,不可能真正做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法律确实有局限,但这绝不应该是我们转而选择社会运动的理由,因为社会运动的局限性更大,风险更高。这是人类几千年历史已经证明了的,不需要我们再去证明。我们需要做的是如何把米兔运动引导到法律的轨道上来,让更多的受害者依靠法律保护自己,而不是依靠局限性更大和风险更高的米兔运动。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给米兔运动受害者的建议是:首先,遭遇性骚扰或性侵发生后应该立即报警。你事后的沉默是对恶的纵容,可能令其她女性继续受害。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没有及时报警,却在证据灭失后通过网络进行检举揭发,是非常令人遗憾的做法。这种做法,让司法失去支持被害人的证据,让公众无法识别事情真相,让社会陷于混乱和撕裂。其次,受害人要妥善保留相关证据。这是还原真相和伸张正义最重要的法律依据。在一开始的时候,舆论往往会同情和支持第一个发声的“受害人”,但最终还是要落到可靠的事实和证据之上,双方甚至还将走上法庭,而法庭更注重事实和证据。如果没有保留相关证据,受害人可能不但不能伸张正义,反而可能会把自己置身于新的道德和法律风险之中,形成二次或者三次伤害。再次,如果遭遇性骚扰时有第三者在场,我们鼓励和建议受害人当场呵斥作恶者,让在场人成为重要证人。比如在饭局或者交通工具上,有女生被性骚扰,最好是第一时间就喊出来,让周边人成为证人。最后,遭遇性骚扰或性侵,在司法优先的基础上可以寻求多渠道帮助。当事人可以向对方单位、相关组织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在司法不公时,当事人可以进行投诉或控告,可以整合相关材料寻求舆论监督,避免遭遇对方反扑或者舆论反噬。
但,现实生活中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受害人被性骚扰或性侵后,选择了立即报警,但仍然没有得到法律的公正处理。比如央视某主持人被网报性骚扰案,据说受害人当时电话求助老师同学,并遵循流程完成报警,但警察没有处理。真实情况如何,我们等待法院查明。现实生活中受害人报警而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无非是下列几种情形:其一,证据不足。受害人报警后,警方没有获得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有性骚扰或性侵行为发生,受害人有报警,若此时嫌疑人否认,而又没有其它证据印证,孤证不能定案,证据的不足导致受害人的指控不能成立,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因为性骚扰和性侵案件具有隐蔽性、证据难固定的特点,导致性骚扰、性侵案件难以得到公正处理。其二,司法不公。“作恶者”可能因为特殊身份干扰司法,导致性骚扰或性侵案件无法得到查处。面对这种情形,受害人可以通过投诉、控告等方式伸张正义,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向媒体倾诉来进行舆论监督,推动司法机关公正处理。其三、立法不完善。性侵即强奸的立法已经比较完善了。但是性骚扰的立法还不完善。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次提到“性骚扰”这一法律术语,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也有“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的规定。但是,如何界定性骚扰及其法律责任目前并未有法律规定。2018年8月27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对性骚扰作出了定义并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责任,但该法律目前尚未通过。因此,我国对性骚扰的立法是不完善的,这也是性骚扰案件得不到公正处理的原因之一。随着国家法制的逐步完善,这个问题应该会逐步得到解决。
根据人类目前的认知,法律是维护自身权益最好的方式。法律不是万能的,它有其局限性,但这些局限不应该成为我们不再相信法律的理由。因为这些局限是客观存在的,人类必须理性的去接受和容忍,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与此同时,我们还需要明白一个道理:由于证据缺陷而放纵了可能的犯罪,是信仰法律必须付出的代价!有可能放纵一个可能的坏人,但保护了无数的好人不被冤枉。只有足够的证据和法定的程序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受害者、打击作恶者,而不是运动、民意或其它的东西。
我注意到一个现象:无论在美国还是在中国,米兔运动网报出来的性骚扰或性侵事件,绝大部分“受害人”当时没有报案也没有提供证据,在事件曝光后,公众很难识别事情真相,同时也给司法机关破案带来很大难度。“受害人”网报出来的都是事实吗?美国卡瓦诺大法官的遭遇就证明——不一定,因为有种种原因导致“受害人”网报指控可能失实甚至虚构捏造。但只要不一定,就会有人可能被冤枉。既然有人可能被冤枉,那就会制造新的不公平,而每一个人的公平都是宝贵而不容践踏的——谁能保证那个被践踏的人就不会是自己呢?在米兔浪潮中被冤枉甚至被侮辱的人的正义如何得到伸张?靠发帖骂回去,编一个类似的故事抹黑一下爆料人,这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我前面已经说了,米兔运动中,法治是最大公约数,我支持受害者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我也赞同被冤枉的被爆料者,作为新的受害人,从“作恶者”变成“受害人”,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拿起法律的武器起诉发帖人和网络平台名誉侵权,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著名公益人邓飞被控性侵 文章 (图/网络)
和美国卡瓦诺被控性侵事件一样,中国知名公益人邓飞被网报性侵(未遂)案也正在成为米兔运动中一个较典型案例——一名匿名者网报9年前遭遇第一次见面的邓飞在酒店里性侵未遂,案情铺陈详细,全程描述细腻,加上诸多伤害情绪的宣泄,立即引起公众愤怒,网报文章当天点击量百万以上。但是,自称遭遇惊恐侵害的“受害人”当时并没有报警,也没有告诉身边任何一个人,不能提供有关案发时间、地点以及性侵行为的任何证据,也说不清楚其它一些重要事实,譬如她如何摆脱对方,如何回到几十公里之外的学校,整个事情如同在一个真空环境里发生。
8月1日,当邓飞的前领导在微信公众号发出对他的指控时,我就公开质疑这个指控,称文章看不到任何相关证据,发布者也没有找邓飞询问质证,这是一个极不可靠的指控。后来,他的前领导删除了这篇指控,并撰文说他确实没有核对事实,极有可能冤枉了邓飞,并承认如果可以重来,他绝不趟这一场污水,他暗示指控邓飞的背后是一场卑污的围猎。
邓飞看到我的意见后,从杭州来深圳向我咨询。他说他从来没有做过指控中所称又坏又愚蠢的暴行,这是一场无妄之灾,但在当时风暴狂飙中,他已经是百口莫辩,为了保护他发起的公益项目免于冲击,他宣布退出公益,自己再去寻找司法帮助。
他说,那封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网络匿名信虽然很多网友表示质疑,但对邓飞和他的事业带来剧烈冲击,伤及他视为生命的“免费午餐”等公益事业。
听完他的陈述,并且查阅完相关资料后,我对他依法维权的想法表达了坚定的支持!
免费午餐、微博打拐发起人——邓飞 (图/网络)
9月28日,邓飞性侵(未遂)事件爆料人之一邹某某先生在其微信公众号回应邓飞有关辩解时写下这样的文字:“刚刚在美国,女性教授Dr.Ford在最高法院听证会上指控被总统提名最高法院大法官人选的卡瓦诺(kavanaugh)37年前对自己的性侵。37年过去,这是卡瓦诺应该得到的代价”。但是,事情并不像邹先生想象的那样,随着听证会的深入展开、各地网民的爆料以及联邦调查局的调查,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福特撒谎了,卡瓦诺是无辜的,卡瓦诺最终在参议院当选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卡瓦诺最终并没有付出邹先生所称的那种代价!也许邓飞也并非邹先生想象的那样是一个需要在他照片上打红叉的性侵者、作恶者。
把一切交给司法吧!在网络上指控央视台某主持人的当事人炫子最后也表态说,信任法律,让司法最终来解决问题。而邓飞最近也在法院完成民事侵权立案,请求该案公开审理,追寻真相。
我不否认,米兔运动发起的初衷是善意的,是积极的,也正在敲打社会推动积极改变现状!我也呼吁大家关注和帮助那一些确实遭遇侵害却没有及时说出来的女性,支持受害女性依法维权。但是,我认为靠网络运动式维权不是最佳选择,并且,这种方式不应该得到国家、社会和民众的鼓励,因为它正在暴露着它牺牲了无辜者,制造冤屈,从而公信力流失,可能导致它本身的难以为继——我相信这不会是米兔运动支持者本身想看到的。正如美国参议院参议员Susan Collins所言:"当激情最膨胀的时候......也是对公平最危险的时刻"。法律,只有法律才是每一个人追求公平和正义最牢靠的方式!米兔运动,应该回归法律轨道,法治是米兔运动最大的公约数!
刘辉 律师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第六届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刑事辩护中心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深圳校友会副会长,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顾问,专业刑事辩护律师,擅长于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以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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