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你没商量!我省连续查获多起破坏交通设施案件
驾驶员基本都认识下面这个设备,它就是位于高速、国省道路边的测速仪器!用于测量过往车辆速度的电子警察,对于超速的车辆会拍照进行处罚!
近期盐城交警在巡逻中发现331省道盐东段的两台测速仪探头,被喷涂了自喷漆,测速仪失去了原有的测速抓拍功能,民警当即怀疑是有人故意所为,在调取附近监控设备后果然印证了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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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中,发现一辆大货车司机,深更半夜的将车停在331省道路中间下车特地用自喷漆将测速仪器的探头给喷涂了!
整个过程都被监控给拍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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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探头清晰的显示,2017年12月16日凌晨两点多钟,一名男子驾驶苏JR***牵引车在测速仪附近停下,下车后便拿出自喷漆对测速仪探头的外框玻璃进行喷涂,随后又走到路北,对另一台测速仪进行喷涂。
民警通过车辆信息反查出当时的驾驶人为葛某某,并依法对葛某某进行传唤在询问室,葛某某对自己故意喷涂测速设备的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据葛某某交代,因之前被测速设备抓拍过,记恨在心,事发当天夜里他从常州驾车回盐城行至该路段时,看到了路边的测速仪,就拿出自喷漆对道路两侧的测速仪探头的外框玻璃进行喷涂,使其失去抓拍功能。目前,该案件已经办理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项规定,对葛某某故意损坏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近日在南通海安也发生了一起擅自移动交通护栏的案件。
2018年1月3日晚,朱某伙同其他4名嫌疑人,为图自己通行方便,擅自将安装在南通海安宁海南路某汽车美容店门前马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拆下移走。
1月7日,朱某等五名故意移动交通设施违法行为人,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目前,上述五人均已被行政处罚(其中3人被处以1500元的罚款,2人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
法律链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今,交通设施在规范通行秩序、提高通行效率,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降低事故损害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可偏偏有小部分人顶风作案,或为自己一时方便、或出于报复泄愤等原因,故意破坏拆卸交通设施。这带来的不仅仅是公共财产的损失,为公众的安全出行埋下隐患。
蜀黍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和爱护我们的道路交通设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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