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 | 宿舍防盗安全篇
学生公寓以及饭堂、图书馆,这类公用场所人员多、流动性大、出入频繁,是校园内容易遗失贵重物品的场所。近期据保卫部及相关学生反馈,我校宿舍楼内发生了多起因宿舍门未锁至电脑被盗的情况,同学的财产安全受到威胁。那么当涉及财产安全的保护,同学们可以做些什么呢?
1.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
2.给收纳贵重物品的地方上一把锁,或者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宿舍,以防丢失;
3.定期检查自己的物品,出入宿舍锁好门窗,夜间就寝也要注意检查门是否关好;
4.宿舍内尽量避免存放大量现金,保存好银行卡密码,不随意透露密码信息;
5.不要留宿外来人员,发现可疑人员也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上宿舍的进行推销的人员;
6.如发现形迹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及时向宿管或保卫部0752-2529110报告。
同学们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现金、存折、银行卡、电话卡、自行车、贵重物品等财物,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可采取以下一些应对措施:
1.保持头脑冷静,别慌张,迅速回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员;
2.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随意翻动任何物品,留下专人看守,立马反映给辅导员、学校保卫部;
3.发现存折、银行卡、热水卡等被盗,立即挂失;
4.积极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侦察和调查访问工作。发现线索,要积极主动地向学校保卫部门或院系组织汇报。
普法知识点
根据《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
1.已满16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主动投案的;
4.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5.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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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学生工作部
图片|网 络
排版|郑淑君
初审|梁文书
终审|罗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