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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谁对谁的义务?

亮哥又来了 亮哥在读书 2021-08-23


几十年来,义务教育这个词已经家喻户晓了。
 
义务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义务教育是“由国家统一实施,由国家财政收入拨款进行的,对少年儿童进行的教育”。
 
这个界定,我们大概看明白了。但是,义务教育是谁对谁的义务呢?
 
可能有人跳出来告诉我,说:“当然是国家实行仁政,对人民负有的义务呀。”
 
真是这样吗?
 
来,我们先了解一下义务教育的起源和发展梗概。
 
马丁·路德(1483-1546)是提出义务教育的先驱。路德是一个宗教家,他在1517年提出了宗教改革。他基于“因信称义”的教义,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能力阅读《圣经》。
 
为了做到这一点,必须普及教育,而且教育的管理权应该归国家所有。他认为,国家有设置、维持学校的义务;教会有协助办教育的义务;父母有送子女入学的义务。
 
第一个实践义务教育的国家是德国魏玛公国。1619年,魏玛公国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该送6到12岁的子女上学。
 
紧随其后的是哥达的埃纳斯特公爵,1642年,在他发布的《学校指南》中,将儿童入学年龄调到5岁,规定:“所有儿童直至学完所应学的全部知识,并经当局审查合格,方得离校”。
 
普鲁士的腓特烈·威廉一世于1717年颁布法令,强迫全国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并为乡村学校提供经费、土地。
 
1763年,腓特烈大帝发布了《普通学校规章》(共26条),规定儿童最晚到5岁必须入学。
 
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大部分西欧和北欧国家都制定了强迫入学法,先后实施了义务教育。
 
比如,1870 年,英国国会颁布《初等教育法》,规定5到10 岁的儿童必须接受义务教育。现在英国的法律规定,青少年应该在5到16 岁接受12 年义务教育。
 
1881年6月,法国教育部长费里制订《费里法案》,规定实行国民义务教育,儿童的义务教育年限为6到13岁,义务教育免费。
 
如果父母不想送孩子上学,会怎么样呢?
 
哥达的埃纳斯特公爵规定,对于儿童的缺席,有如下惩罚,第一次缺席时,每缺课一节,罚家长1便士,依次递增,至每节课罚金6便士为最高额。
 


腓特烈大帝也要求对那些不送孩子上学的罚款,儿童不能按规定学会内容的也要罚款。(幸好,由于政权的控制力有限,这些规定执行得并不好。)
 
看了这些,我们就明白了,义务教育是谁对谁的义务了吧?
 
有人可能会反驳:“学文化毕竟是好事,国家强迫你学习,也是为了你好。”
 
我的回答是:“你听过一句话没?‘强扭的瓜不甜’。”
 
知识当然是好的,但是我要问三个问题:知识在任何情况下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迫切的东西吗?义务教育的学校真能像它承诺的那样,提供足够多、足够好的知识吗?每个人都没有能力谋划自己和子女的生活,非要国家来代为规划吗?
 
掌握更多的知识当然是很重要的。但是,对于处于极端贫困之中、每天为维持生存而奔波的人和他的孩子来说,接受教育未必是最紧急的。这些人很可能生活在贫困地区。毕竟好的办法是允许他离开贫困的地区,去更富裕的地方谋生活。这样,他很可能就可以维持生存了,而且还可以积累一点财富。这时候,教育很自然地就提上日程了。我们听过把在外打工的贫困地区的未成年人送回老家的新闻,很是愤慨。他们真是“好心”办坏事。
 


义务教育是不是像它承诺的那么优秀?有人可能会拿我刚才说过的普鲁士举例子,说经过多年的义务教育,普鲁士地区的人们识字率非常高,超过当时更为发达的英国和法国,在19世纪进入强国行列。
 
我们知道,国强不等于人强。当年的大秦灭掉了六国,但并不代表大秦的人比其他国的人素质更高、认知能力更强。普鲁士的事实也是如此。德国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发起者,跟这些只识字、不思考的德国人是有关系的。
 
国家还控制了义务教育的教学内容。这样,它就可以把自己需要的价值观强加给受教育者。于是,一代代的人就被当作砖瓦一样烧制出来,很少有例外。
 
就算不怀疑教学内容本身,义务教育(公立学校)的教学质量也是堪忧的。哪有那么多优秀的老师呀?尤其是偏远的地方,更没有高水平的老师。200多年前的腓特烈大帝为这个问题头疼过。今天,我们许多偏远地区也在为这个问题而头疼。
 
腓特烈大帝颁布《普通学校规章》时,给富有人家开了个后门,允许他们的子女聘请家庭教师。我们知道的18世纪末、19世纪初的许多德国思想家和文人,都做过私人家庭教师。今天, 在许多欧美国家,富人也不把孩子送到公立学校,而是送到私立学校。
 
虽然有很多人的确糊里糊涂,安排不好自己的生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把所有人都把自己的生活托付给国家安排,就万事大吉了。“一个国家不可能靠立法就变得繁荣,一个人也不可能靠时刻服从命令而变得高尚和幸福。”“繁荣靠的是自由的精神和意理,幸福靠的是和平合作和自愿交换。”如果一个人没有崇尚自由的观念,则如同行尸走肉。放弃了自我支配权的人,他的幸福只能交付给偶然性和主人阴晴不定的喜怒哀乐来支配,是没有任何保障的。
 
近日,有人大代表提出“缩短教育学制,小学5年、初中3年,高中2年”的建议。
 
我国目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但是一半甚至一半以上的青少年会接受12年甚至16年的教育。
 
从效果上看,这个建议是合理的。我们都知道目前的许多教育内容确实无益,既无法提高学生的思想层次,也无法对学生以后的职业生涯有所帮助。减少孩子受煎熬的时间,其实是好事。
 
但是,把这一切全部放开,取消义务教育,放开办学管制,让学生和学生的父母,接受适合学生的教育,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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