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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见不得光的卑鄙已经消失

亮哥又来了 亮哥在读书 2021-08-23

最近,看到了两则有关举报的新闻。
 
一则是7月1日前后四川大学的学生在军训时互相举报。二连举报一连,男生举报女生,第二批举报第一批……二连举报一连,是因为集合时间晚了;男生举报女生,是因为女生训练量太小;第二批举报第一批,是因为觉得第一批休息时间比他们多……举报如此密集,真不愧是大学生啊。
 

他们互相举报之后,军训的结果变成了:早上集合时间全部提前了半个小时;女生训练量提升,而男生训练量不减;第一批吃完饭就要到达训练场地……
 
互相举报之后,没有人获益,所有人都比以前过得更苦了。
 


另一则是安徽一个14岁的男孩,去举报父亲“非法雇佣童工”,让警察把他父亲抓走。一问之下,才知道是他父亲不过是想让他干点家务活,体验一下生活的艰苦。
 
父母让干一些家务活,在这个14岁男孩的眼里,却成了雇佣童工。这孩子对法律真是精通呀。还好,警察没有抓他的父亲,只是教育了一下这个孩子。
 
林生斌利用悲惨死去的妻儿赚钱,重庆兽父张某亲手谋杀儿女,再加上这两个事件,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讲几个有关举报和告密的小故事吧。
 
唐朝刚建立不久,有奴隶告发主子谋反的。唐太宗李世民说:“谋反不是一个人能干成的事,必然有同伙,有同伙还担心事情不会暴露吗?何必让其奴婢告发呢?从今以后有奴婢告发主子的,都不要受理,照旧办法,把奴婢处斩就行了。”在唐朝的法律作出改变之前,这个规定执行了一阵子。
 
元英宗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驸马许讷的儿子苏拉本着一颗忠君爱国之心,去告发父母:“臣父谋叛,臣母私从人。”意思是,他的父亲意图谋反、母亲出轨。英宗信奉儒家“亲亲相隐”的原则。他训斥苏拉:“你身为人子,侍奉父母,有问题可以隐瞒,但不可忤逆。现在你父母有过,你不加劝阻,怎么还来告密?”元英宗下令杀掉苏拉。
 
还有一个本应该更出名的故事。春秋时期,郑国的祭仲专权。郑厉公暗中派祭仲的女婿雍纠杀掉祭仲。雍纠准备在郊外宴请祭仲,雍纠的妻子雍姬是祭仲的女儿,她知道此事后,对她母亲说:“父亲与丈夫哪一个更亲?”她母亲说:“任何男子都可能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但父亲只有一个,怎么能够相比呢?”于是雍姬就告诉父亲祭仲说:“雍纠不在他家里而在郊外宴请您,我怀疑这件事有阴谋。”祭仲就杀死了雍纠。谋划失败的郑厉公逃离了郑国。
 

成语“人尽可夫”就出自这个故事。
 
大规模告密的时代有三个。一个是汉武帝时代,为了筹款,颁布了“算缗”的法令,让人民告发他人的财产,一旦得实,告发者可以获得一半的赏赐。另一个是武则天时代,为了扫清统治的障碍,大力鼓励人民告密。告密的人任何人都不得阻拦,在告密期间可以享受中级官员的待遇。即使告错了,也不追究责任。第三个我不敢说,六七十岁的人有经历过的。
 
也有宁死不告密的,比如唐朝的魏玄同。
 
魏玄同很有才能在唐高宗时就当过侍郎和尚书的高官。在唐高宗去世、武则天临朝后,他当到了宰相,但是他得罪了武则天重用的酷吏周兴。周兴在武则天面前说他的坏话,于是武则天命令在他家里杀死他。派去的监刑御史房济有点同情魏玄同,就对他说:“您为何不去告密,这样就有机会见到太后,也有机会为自己伸冤了。”魏玄同叹了一口气说:“被人所杀与被鬼所杀有什么区别呢?我岂能做告密的人?”于是,他没有去告密,从容就刑了。
 
魏玄同是武则天黑暗统治时代的一束光。
 
历史学者王奇生在《革命与反革命》的开头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2008年11月,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杨师群在课堂上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内容兼涉中国政府,被两名大一女生到公安局和教委以“反革命罪”告发。这两位学生并不知道,所谓的“反革命罪”已于1999年退出新刑法,亦不知道言论自由是公民的权利,与是否“革命”无涉。两名学生出生于1990年代,生长在21世纪……
 
我希望不自由的时代永远过去,见不得光的卑鄙的告密永远消失,一切都应该放到阳光下,用自由和公正的规则来确定,不过,现在看来。我是盲目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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