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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的红旗,还能扛吗?

河南老时 老时讲ppp 2021-04-27

2014年,PPP横空出世,三年时间,PPP之火燎原中国大地。

 

所有事物都是盛极必衰,2018年财政部开始规范PPP。如今的PPP,热度已经大不如前,只剩财政部PPP管理中心网站的统计数据,昭示着PPP曾经的辉煌和现在的“稳健”。

 

2021年起始,我们身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际,必须要做个决策:PPP的红旗,还能扛吗?

 

如果不能,那我们如何安全地离开PPP?下一个风口在哪里?

 

如果还能,那么,PPP的红旗,该谁来扛?PPP的方向在哪里?……

 

PPP的红旗,还能不能扛?咱们从正反两方面了解一下PPP的客观情况。

 

首先,PPP的红旗,不能再扛的客观情况:

 

一、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很少提及PPP。


翻看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很少提及PPP。

 

二、财政部似乎在放弃引领PPP。


1、财政部似乎在放弃引领PPP。

众所周知,PPP一直都是财政部倡导和引领的,2018年之前,财政部对PPP的引领也一直很积极主动,出台了大量的引领和规范PPP的政策文件,试图为PPP铺就一条星光大道。

 

2017年11月16日,财政部出台《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财政部对PPP的职能从引领转变为监管。

 

2019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3号--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以下简称目录),其中三份文件(《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 (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都失效。

 

现任财政部部长的刘昆还是财政部副部长的时候,是明确支持过PPP的。但是,刘昆从副部长升为部长后,财政部部长刘昆就不再提起PPP啦!

 

2、财政部PPP管理中心的引领地位似乎也要保不住啦。


2020年12月底,有个微信公众号转发的财政部PPP管理中心发布的一个信息,很有点意思!

 

     

                     

 

进入括号内的“PPP中心”,估计离消失已经不远啦。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都对PPP失去兴趣。



1、政府对PPP失去兴趣。

政府如果自己有钱,PPP流程之繁琐,谁愿意用PPP?

政府有钱直接投资,用自己(政府)的钱做自己(政府)的事情,也才会真正的物有所值!

 

如果政府没有钱,社会资本不愿意来。政府就像一个富三代一样,家道中落,却还想找个白富美结婚,真的白富美能来吗?敢来吗?

 

2、社会资本对PPP失去兴趣。

PPP起始,金融机构、央企、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地方国企、上市公司……,争当社会资本。而如今,随着PPP入不了库,被规范,被退库,早已经伤痕累累,更悲催的是,分不分手,居然是法院说了算……

 

PPP就像一个围城,里面的人想出来,外面的人已经不想进去。

 

四、PPP的负面清单越来越长。

目前,PPP的负面清单越来越长。曾经越过龙门,成功入选财政部管理中心PPP项目库的PPP项目,正在排队被规范,被退库,被问责。

 

退库的后果很严重:地方财政局不得支付!无法从银行融资!入库虽难,退库真的会死!

 

五、PPP的政府监管婆婆越来越多。

PPP的政府监管婆婆越来越多,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行业主管部门,法院……监管好PPP,将来会不会成为政府各部门的核心业务?

 

吐槽一下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明确了:PPP协议是行政协议,PPP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好有一比,男女结婚后,两口闹矛盾,男方家族中的光棍兄弟站出来说:以后你们两口的矛盾我来判决,你们之间的协商仲裁无效。如此霸道的规定,女方肯定是不情愿的,男方就能同意了吗?

 

PPP的政府监管婆婆这么多,到底谁是PPP中的新郎官?有没有真心服务的亲婆婆?

 

六、政策文件的PPP缺乏合作精神。

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但政策文件中的PPP严重缺乏合作精神。

政府各部门都难以合作协商形成统一的PPP政策文件,谁敢相信政府是真心想和社会资本合作的?

合作各方必须是平等的,但PPP中的政府和社会资本是平等的吗?

合作各方必须有共同的初心,但政府做PPP的初心什么?社会资本做PPP的初心是什么?双方的初心一致吗?

真心的合作追求的是白头偕老,而PPP却机械地设定10-30年的合作期。

真心的合作必须是同甘共苦,同心协力、共担风险;但PPP是各担风险,各司其责。

……

 

七、历史中的一些合作规律。

PPP是组织与组织的合作,而历史长河中,组织与组织的合作案例比比皆是:清朝的胡雪岩、国共的两次合作、中美合作、……

 

历史早已给了我们一些合作规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功高盖主;兔死狗烹;……

 

 

以上是PPP的红旗不能继续扛的客观情况。但任何事物的分析,都需要从正反两面进行,PPP也不能例外,否则,老时的这篇文章毫无价值。

 

PPP的红旗,还能继续扛的客观情况:

 

一、习近平曾经强调过PPP。


2018年5月18-19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要提高环境治理水平。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加大重大项目科技攻关,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混合制是不是PPP呢?


1、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经常强调的是混合制。


习近平2014年3月9日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改革关键是公开透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夯实基本经济制度微观基础,使基本经济制度运行更加成熟有效的保证。

 

2、PPP是不是混合制?


混合制是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的混合,PP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PPP合作中,如果政府只出资,社会资本是集体资本或非公有资本,那么PPP不就是混合制吗?

 

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混合制,不就是存量项目的PPP呢?

 

如果PPP就是混合制,那么PPP的红旗就可以继续扛下去啦。

 

二、财政部似乎在放弃引领PPP,但发改委一直在砥砺前行。


 


 


三、任何组织的任何投资项目,哪个不是PPP?


穿透现象看本质,我们发现,其实任何企业的任何投资项目都是PPP!


投资项目需要土地,找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和政府合作?银行是国家所有的,投资项目需要贷款融资时,算不算和政府合作呢?企业每月对税务局的纳税申报,是不是和政府的合作?政府对你的投资项目审查和监管,是不是和政府合作?……

 

任何组织开发的任何项目,如果不选择和政府合作,还能有其他选择吗?能选择漠视,还是能选择竞争对抗?

 

政府如果主动降低身价找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能拒绝吗?会拒绝吗?

 

四、没人希望PPP死。


政府和社会资本作为一个组织,虽然对PPP失去兴趣。但是,政府和社会资本中的当事人,不希望PPP死去,对于这些人而言,PPP就是方向和机遇。

 

咨询公司、中介机构,培训师、PPP专家……谁不希望PPP能继续发扬光大?2014年开始,累计进入财政部PPP项目库的项目数量已经超过15000个,每个项目保守按照100万的咨询费计算,这么多年的社会PPP咨询GDP就已经150亿啦。

 

没人希望PPP真的死!

……

 

PPP的朋友们,你该如何决策?2021起始,与PPP做个决断正是时候。

 

PPP的红旗,还能扛吗?

 

PPP的红旗,你还扛吗?

 

 

 

 

 

 

 

PPP的朋友们,PPP的红旗,你还扛吗?

 

如果你决断不扛啦,感谢你能把你的委屈和经历写下来,以提醒其他PPP朋友少走弯路。

 

如果你犹豫不决,就把文章转发给领导和朋友,充分协商,再做决策。

 

如果你决定继续把PPP的红旗扛下去,那么,就积极参与咱们的“2021之PPP大讨论”活动吧!

 

 

咱们的“2021之PPP大讨论”初步日程安排如下:

2021年1月12号—1月18号,征集PPP的问题和需求。

此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针对PPP提出任何问题和需求,数量不限。

 

2021年1月19日,汇总整理朋友们提出的PPP问题和需求,并在微信公众号《老时讲PPP》中公布。

 

2021年1月20日开始,针对公布的PPP问题和需求,组织专家创建专题讨论微信群,正式开启“2021之PPP大讨论”活动。

 

依据共建共治共享原则,所有PPP朋友们都可以针对“2021之PPP大讨论”包括并不限于以下范围的任何事宜提出问题、需求、建议和意见。

1、初步日程安排。

2、“2021之PPP大讨论”的专题讨论微信群的组织方式。

 

参与方式:电话、微信和短信:13017657965;邮箱:625008086@qq.com,方式随你选,交流不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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