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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21年度第一批科研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以下简称“金融所”)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的研究机构;其前身为创建于1994年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金融所着眼于中国特色金融理论建设,为中国金融发展建言献策。主要研究涉及宏观金融,货币理论,银行、保险与资本市场,国际金融,金融风险与监管,金融科技等领域。相应地,金融所设置了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研究室、银行研究室、资本市场研究室、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室、国际金融与国际经济研究室、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室、金融科技研究室以及综合研究部(《金融评论》编辑部)8个研究部门;设有院属非实体研究中心3个、所属非实体研究中心3个、所属研究基地4个。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取得博士学位,熟练掌握1门外语,适应专业研究及国际交流的需要,近五年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著或智库成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


6.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人员、留学人员(博士)、具有博士学位的京内户籍在职人员。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注:国内普通高校京外生源应届博士毕业生最多2人。


五、岗位职责 


1.遵守中国社会科学院和金融研究所各项规章制度,致力于经济学特别是金融学等相关领域科研工作;


2.承担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所在研究室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3.按照院所科研工作量化指标,每年在规定的核心期刊发表至少1篇学术论文,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聘期考核;


4.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专业培训,深入基层了解国情实际等。


六、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2.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超过3:1启动后续程序,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启动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聘数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由所笔试考核小组设置考试内容,综合办公室组织笔试。参加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业务考察人选。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业务考察环节


4.业务考察:由所学术委员会委员和聘用委员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委员评议、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被考察人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由单位安排实习。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数超过岗位招聘数,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阶段的实习人选。当出现得票相同且存在竞争时,针对相应人选进行二次投票,按照得票数量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人选。


5.实习:实习时间至少两周,通过实习考察是否适应岗位要求。


6.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拟聘人选空缺时,经党委研究,可视情况从业务考察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人员中按得票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取消该岗位招聘。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8.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综合考试、业务考察、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9.公示: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10.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备案: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用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确定为聘用人选。


11.办理入职手续:人事教育局备案后,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七、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提交报名材料的扫描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人员类别<应届生、出站博士后、留学人员、京内在职>-姓名-应聘材料)


(1)《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应聘人员登记表》



(2)《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



(3)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户籍页);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


国内学历认证,可在“学信网”查询生成;国内学位认证,可在“学位网”查询生成。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留学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证明材料。


(5)博士学位论文(如未完成,提供论文题目和摘要)、博士后出站报告(仅出站博士后提供)、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1-2篇;


(6)获奖证书复印件。


联 系 人:李老师、薛老师、田老师


联系电话:010-65265190


电子邮箱:ifb@c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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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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