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芭蕾舞团招人啦
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舞蹈艺术,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及人数详见《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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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学历要求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为《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该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22日,各岗位考生须在此期间完成报考邮件的网络投递,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应聘芭蕾舞演员岗位的人员填写电子版《中央芭蕾舞团2021年度报考人员登记表(芭蕾舞演员)》、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填写电子版《中央芭蕾舞团2021年度报考人员登记表(其他岗位)》,并将Word版及附件材料发至人事部邮箱zbhrfile@126.com,邮件主题标注为“报考2021年度岗位名称+姓名+最高学历及专业全称+户籍所在地+年龄”。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对职称或奖项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请将附件材料扫描成JPG图片或PDF文件,分别命名,每张大小不超过1MB,制成压缩包。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考试的人选。原则上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5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按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组织开展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该单位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考试
1.芭蕾舞演员、钢琴伴奏、单簧管演奏员、长号演奏员岗位招聘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部分,从多角度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满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复试。按初试、复试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化妆人员、演出营销人员、芭蕾舞教员岗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人数参加面试。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所有岗位的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递补、减少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532169或83553737-3309联系人:杨老师、李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3号 中央芭蕾舞团
邮政编码:100050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