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混乱?试试收敛发散法,轻松面对各种繁复的局面
这是熊猫能量站的第 8 篇文章
人脑使用的思维方法非常多,律师思维系列会介绍适合律师解决实务问题的五种关键思维方法。本文将解说律师思维的第三种关键方法:
收敛发散法
〖本文共1224字,建议阅读时间4分钟〗
原标题:律师思维的五种关键方法
作者:熊猫校长
简介:投身律师行业20余年,久经“法”场;愿给新人分享更多的从业心得、专业干货、实务技能。
收敛式思维与发散式思维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式,在法律人日常工作和生活当中大量使用,地位非常重要。
收敛式思维就好比凸透镜,将不同方向的光线集中到一点,最终引起燃烧。它聚焦于问题核心,运用已有的经验和知识,将各种信息从不同的方面和角度,重新组合,从而找到解决方案。
发散式思维与收敛式相反,它是从一个中心出发,将思维尽量地扩散出去,尽量思考各种可能性,最后再汇总成解决方案。
通常而言,发散思维可以用于收集尽量多的信息,并进行广泛对比。收敛思维可以用于深入思考,精细加工。两种思维互相补充和促进,组成了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之一。
具有发散思维之人往往天马行空、创造性强、思路开阔和形象感强,适合从事艺术类等比较感性的文科类职业;而拥有收敛思维之人则体现出意志坚强、当机立断、思辨性强等特点,适合从事工程、法律等职业。
大多数律师的思维偏重于收敛式,因为律师工作的特点,必须以客户目标为中心,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事实和证据,反复采用解构、梳理、重构、简化、组织乃至创造等方式,进行思维和行动,才能一步步达至目标。
但是,发散式思维对于律师而言,同样不可或缺。例如在与客户讨论案情的时候,客户的描述往往一片混乱,事实和证据残缺不全。这时,律师就应该充分运用发散式思维,根据客户的只言片语,不断进行联想和推敲,将事实和证据重新拼图,推敲研究各种可能性。如果跳过了这一步骤,就可能会遗漏重要事实和证据,导致整个解决方案发生根本性错误。还有就是在思考问题时,能够运用发散式思维,在很短时间内想出多个好点子,为找到最终的解决方案打下基础。
还有关于律师角色定位的话题。通常认为,律师的角色是“风险控制师”,而在我看来,律师角色不仅局限于此,还应该是“价值创造者”。
也许你还会反对,律师本职工作就应该是控制风险,至于创造价值,应该是企业家的事啊,与律师何干呢?
我们首先运用收敛式思维想想,如果我们每天只是被动地加强合同约束,增加客户放弃交易的风险;制定更多更繁琐的规章制度,制造员工对公司更多的怨气。我们能够为企业激发潜能,提高知名度,带来新客户吗?显然是不能的。这就决定了你的你的律师费,本质上只能属于成本,而不是投资。对于成本,客户原来都是能省就省的。
如果你再运用发散式思维想想,在企业经营当中,有什么与法律服务类似的活动,能够给企业直接创造经济价值和收入的呢?多动脑筋想想,原来……(这此不详细说了)。
你会发现盈利“蓝海”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其实就在自己身边,只要耐心挖掘即可,根本不需要花大钱去北京报读证券上市之类的热门律师业务课程。
当然,运用这两种思维,挖掘和设计属于新服务,找到新的盈利亮点,必定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你不能仅仅懂得法律,还必须掌握更多营销学、社会学、经济学乃至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收敛思维求同,寻找关键线索,建构解决体系;发散思维求异,挖掘多种可能,博采众家之长。如果你能够善用两种思维,就可以显著提升思维活动的缜密程度,轻松面对各种繁复的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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