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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系列文章【5】:究竟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好律师的最高境界是什么?|能量星

2017-10-15 登录▶ 熊猫法律星球


这是熊猫能量星的第 48 篇文章



刘桂明导语:


今天,党的十八届七中全会顺利开幕。一周之后的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将如约召开。中国律师制度自恢复以来,第十七届、十八届党代表中各有三位律师代表,而十九大党代表中只有一位律师代表。他就是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济民律师。


7年前,应法制日报《法人》杂志“律界精英”栏目之邀,我对该刊采访过的许多律师一一进行了点评(报道与点评后来集结成册为《谁是中国的大律师》,该书后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其中在点评薛济民律师时,特别以他为例,具体阐述了“究竟什么样的律师才是好律师”这一现实问题。7年后的今天,薛济民律师又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重新定义了好律师的深刻内涵。


《律界精英》点评之十四:责任心和使命感——好律师的最高境界


原文标题:《刘桂明:究竟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

作者:刘桂明


在面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的时刻,面对已经达到15万从业者的中国律师这个人数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专业越来越精、声音越来越强的职业群体,不论是执业律师还是社会各界,常常在思考这样一个现实问题:究竟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


在我看来,好律师是一个综合概念,其中应由正确的职业理念、高尚的职业道德、过硬的职业本领、良好的职业声望等概念所组成。更具体地说,所谓好律师,就是那些一定知道自己应该为谁服务、怎样为谁服务,知道自己的人生价值、专业特长是什么,知道自己应该为他人、为行业、为社会、为国家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律师。


显然,阅读过本文的人,接触过本文主人公的人,对本文主人公有过深入了解的人,都自然认同本文主人公薛济民律师正是一位这样的好律师。


在本文中,因为篇幅有限,我们没有看到他运用专业技巧为当事人维护了权利、挽回了损失、避免了风险的精彩事例,我们也没有见到他运用专业才能为当事人变被动为主动、变复杂为简单的精典案例,我们更没有读到他运用专业智慧为当事人化腐朽为神奇、挽狂澜于既倒的精华故事。但是,我们分明感到了他为同行所付出的奉献和为行业所做出的贡献。

作为一名律师,他从勤业到敬业、从专业到精业,渐渐地成长为一位学有所成的专业律师和业有所成的知名律师,随后又自然而然地成了全国闻名的优秀律师。

作为一名律师事务所主任,不论是打造三维律师事务所团队还是创新圣典律师事务所品牌,他均以自己的魄力团结了许多有才有为的合伙人,他以自己的魅力影响了许多有血有肉的合作者,他以自己的实力带动了许多有情有义的年轻人。

作为一名律师协会的管理者,无论是担任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还是担当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他在为同业拓展业务空间、为同行改善执业环境、为行业提升政治地位、为后辈铺设成长渠道所做出的努力和所付出的心力,不仅在南京乃至江苏全省,  而且在全国其他地方,均获得了业内公认和业界好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他个人自掏腰包,邀请京城著名学者为对口支援省份律师协会举办专业培训的感人事例。据笔者所知,仅去年和今年,他就曾为内蒙古包头和海拉尔的律师协会举办了两场培训班,其中所付出的财力和精力显然不言而喻。

如今,薛济民律师又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如何将新的团队薛济民律师事务所打造成一个有专业、有实力、有作为、有口碑、有影响的品牌律师事务所,将是他和他的同事需要不断探索、努力实践、不断创新、用心经营的命题和课题。但是,在薛济民律师的眼里,他还看到了更远的目标,那就是如何为社会、为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此,他对自己、对同事均提出了新的要求。诚如采访记者在题记中所说,“知足而不自满、施恩而不图报,期许而不苛求、沉思而不迷惑,执着而不任性、温和而不懦弱,临危而不退避、审慎而不拘泥。”是对薛济民的真实写照,而“得意而不忘形、失意而不沮丧、自信而不骄傲、谦虚而不自卑”,则是薛济民律师事务所的“四个基本原则”。

对此,薛济民律师也有自己的独到诠释。他说:“这是我对自己工作、生活态度的一种总结,又是对我以及同事的一种鞭策。”同时,他特别强调了这“四个基本原则”的重要性:“把这些准则提炼出来,对自己、对同事都很受用,它也是薛济民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内涵。”

一名律师以自己的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只是成为一位好律师的前提。

一名律师管理者以自己的管理能力为更多的律师创造机会、拓展空间,为更多的当事人体现法律的人性关怀,展现法治的人权内涵,则是成为一位好律师的基本。

但是,不管是执业律师还是律师行业管理者,只有具备和拥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使命感的律师,应当是成为一位好律师的最高境界。

笔者在2007年纪念张思之先生八十大寿时,曾以“好律师”为题作了一个简单的概括:“所谓好律师,就是满怀公平正义,满腹法律智慧、满腔社会良心的律师,就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不见钱眼开,不见利忘义的律师,就是勇担社会公益重任,勇挑法律卫士使命的律师,就是想当事人之所想,言当事人之所言,急当事人之所急,忧当事人之所忧的律师。”

因为在笔者眼里,张思之先生是这样的好律师。现在,我们同样可以认为,薛济民律师也是这样的好律师。



附:记者采访报道

薛济民:金陵律师的侠骨柔情


“知足而不自满、施恩而不图报,期许而不苛求、沉思而不迷惑,执着而不任性、温和而不懦弱,临危而不退避、审慎而不拘泥。”是对薛济民的真实写照


文/本刊记者 张驰


“得意而不忘形、失意而不沮丧、自信而不骄傲、谦虚而不自卑”,这是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上济民准则的前四句话。

“这是我对自己工作、生活态度的一种总结,又是对我以及同事的一种鞭策。”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济民对《法人》记者说。

从事律师职业二十多年来,对工作角色的转换,薛济民有太多的体会,“把这些准则提炼出来,对自己、对同事都很受用,它也是薛济民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内涵。”
  

走进薛济民


与薛济民的相识,是在两年前本刊举行的“2007律师精英论坛”上,那时候,他与北京律师赵小鲁一起,共同对专业化的律师事务所发展方向进行探讨,他们探讨的背景是赵小鲁从北京大地律师事务所离开,创办了赵小鲁律师事务所,而薛济民也刚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出来,与其他同行一道,创办了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探讨意味深长。


1963年9月,薛济民出生在江苏如皋,9岁时,薛济民随军到南京求学,在求学的日子里,受外在成长环境的影响,薛济民渴望像一名侠客一样,行走江湖,扶危救困;22岁,薛济民选定了自己的职业——律师,虽然是兼职的,但梦想照进了现实。

然而,刚刚踏入这一行业,除了从头开始,他别无选择。由于白天和晚上都要工作、学习,薛济民最深的感觉就是一个“累”字。

“那段时间是我人生最为充实的阶段!”薛济民感慨万千。

1989年,薛济民开始了他的专职律师生涯,这一做就是二十年。

1995年1月,他与两名律师辞去公职,创办了南京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三维律师事务所,此后,三维律师事务所迅速发展,兼并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在此基础之上更名为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2007年10月,薛济民又开始了他的新一轮创业,从原来律师事务所离开,创立了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

当事业做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再抽身出来进行二次创业,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为此事我也考虑了很久,准备工作也做了很久,首先是消除人们的疑虑,我不是因为与原来律师事务所闹矛盾才出来,而是想在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路上做些尝试;其次,原来我的业务与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会不会有冲突,这都需要事先协调好。”前后者的利益与平衡是薛济民考虑最多的问题。

直至今天,薛济民律师事务所已经在专业化服务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他们已经在公司法律业务、房地产法律业务、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保险法律业务、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方面取得了良好的业绩。

 “薛济民律师最初从兼职律师起步,他是靠刻苦自学一步一步走上专业化道路的。用几个字来概括他,就是:正直、直率、真诚、敬业。”他以前的同事这样评价他。

  

没钱的穷律师


然而,在家里人看来,薛济民又是一个不顾家的男人。


在常人眼中,律师是个高收入的群体,而作为有一定从业经验与资格的薛济民,其收入更应该是高于普通律师。恰恰相反的是,薛济民的收入低的让人不可理解,“他是个应该打光棍的人。”爱人在理解中又有一丝无奈。

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的执业习惯,薛济民也不例外。20多年来,他一直坚持保证每件案子的收费不超过物价局限定的收费上限,死刑改判案件也不例外。这就是他业务量大而业务收入少的原因。涉及到老百姓的案子,薛济民往往只是象征性地收取一点费用,刑事案件的收费也从来没有超过万元,但是,按照江苏省的规定,刑事案件的收费可以翻10倍,而薛济民对于老百姓的案子从来都没有翻过倍。

“他把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公益事业上。”朋友这样评价他。以前,一年里他用来做业务“挣钱”的时间差不多有3个月,而现在也就只剩下一两个月了。

在同行为多找点业务、多赚点提成而疲于奔命的时候,薛济民一心扑在了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律师维权、律师政治地位提升和律师业务拓展等公益事业上。

2004年,薛济民被推选为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从当选的第一天起,就不断有人问他:这是什么级别?拿多少钱?他说,没有级别,不拿一分钱。在没有分文报酬的情况下,他仍然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组织南京市律师,创造性地开展了法律咨询广场、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法律援助等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展示了南京律师的风采,成为南京律师在全国同行心目中的一个品牌。

“苦在其中,乐在其中。”这是薛济民对自己事业的一个总结。

  

为青年律师铺路


2008年,薛济民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05至2007年度“全国优秀律师”,“这是对我工作的一种肯定,但我更希望有更多的年轻同行将来能超过我。”为了这一目标,薛济民这几年没少费脑筋。


作为江苏省律师协会的副会长、南京律师协会的会长,他与律协的同事一直在争取有利于青年律师成长的政策与环境。

“走出去,学进来”是薛济民一贯主张的观点,江苏省律师协会制定了“三年培训计划”即选送100个青年律师,把他们送到国外深造,通过长时间的不断努力,在江苏省司法厅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目前培训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扶上马,还要送一程,这些青年律师接受培训回来后,只要是培训合格的,一些与外贸有关的业务,相关部门都会给他们接手的机会。

“其二,我们免除了青年律师的全部会费;第三,通过行业外的一些力量,规范了律师事务所不给青年律师工资的做法;此外,我们的选举包括有关协会的代表、理事方面,我们也尽可能给予青年律师机会,如前两年连续搞了十大青年杰出律师。”薛济民对这些事如数家珍。

对于律师行业目前的状况,他也有自己的忧虑:“青年人要靠自己慢慢摸索、滚爬,有的年轻律师把出庭当作形式,事先不做好取证工作,对于这些年轻律师来讲,专业化和业务素质还需要提高。”

“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师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和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一个合格的律师,应该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司法公正、社会公平和稳定,促进经济繁荣作为自己的职责。”薛济民给出了他的建议。



来源丨刘桂明的新浪博客,原载法制日报《法人》杂志2009年第7期

编辑丨熊猫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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