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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美国总统的“致命诱惑”

王浩岚 硬核读书会 2021-01-30


今年的美国大选,是近几十年最戏剧性的一次大选。特朗普独特的个人作风、疫情、贸易冲突、“黑命攸关”运动,以及最高院大法官金斯伯格逝世引起的震动,都让本次选举充满了不确定性。

这是我们美国专题的第二篇文章,回顾历史上最高法院和美国总统之间的关系,找寻最高法院、总统和参众两院之间可能的未来。

✎作者 | 王浩岚

✎编辑 | 程迟




近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引起了全球的关注,年仅48岁的巴雷特接替一个月前去世的大法官金斯伯格所留下的空缺,成为了新任大法官。

26日晚,巴雷特法官的就职仪式。图/abc NEWS

作为保守派的巴雷特上任大法官,使得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中的意识形态平衡再度发生变化,从原先的保守派5:4 占据微弱优势转变为6:3的绝对优势。无论今年大选的结果如何,都将深刻地影响未来十几年中美国社会和政坛的方方面面。
2020年9月18日,大法官金斯伯格去世,引起了美国的震动。图/维基百科

在美国政治高度极化分裂,两党党争时常剑拔弩张的当前,保守派主导的高院如果行为过于“激进”,时常和国会、总统唱反调并作出和民意相悖的判决,那么相应的司法改革方案就可能会被提上议程。

高院历史

作为三权分立系统下拥有独立司法权的最高法院,其权力的发展成型过程,要比总统的行政权和国会的立法权复杂不少。

1787年制宪会议时,独立的司法权还是一个非常新颖的概念。美国独立前宗主英国的法律系统一直是王权(行政权)的延伸和组成部分。但经过商讨妥协之后,三权分立的制度在美国得以确立。

然而,即便是最高法院被设定为和总统与国会平级的权力机构,宪法原文中对司法权和最高法院着墨极少。定义赋予司法权的宪法第三章长度要比定义立法权的第一章和定义行政权的第二章短了一大截。

事实上,美国宪法原文仅规定了联邦政府需要设立一个最高法院和法官人选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的程序,以及指出了一部分高院拥有直接审判权的案子类项。除此之外,联邦法院的具体架构和权力范围被交由国会裁定。

油画中的宪法通过仪式。图/维基百科

华盛顿的财政部长,也是宪法主要起草者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很好的描述了最高法院在美国建国初期的尴尬状况——“最高法院是三权中最不危险的机构”。

与掌握钱袋子的国会和把控军队的总统相比,只能判案,没有办法执行判决的高院绝对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这一权力架构,哪怕是高院权力膨胀的今天也没有彻底被改变。

最高法院的权威增强和权力扩大,必须要感谢亚当斯总统任命的第四任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

华盛顿和亚当斯政府期间,最高法院所审的案子不多,因此也缺乏相应的影响力。到了马歇尔担任大法官期间,作为联邦党人最后支柱的他,巧妙地利用司法权来不停的和反联邦党人总统杰佛逊和麦迪逊斗争。

约翰·马歇尔大法官。图/维基百科

正是在马歇尔的一手操作之下,最高法院在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中创造性地“发明”了司法审查权,确立了最高法院有推翻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命令的权力,并成功地将最高法院抬升为美国宪法的最终解释者。

马歇尔法庭(1801年-1835年)随后做出了许多对美国宪政制度和联邦政府权力有深远影响的判决,彻底稳固了最高法院的政治地位和宪政体制内的政治影响力。

马歇尔 v. 杰克逊

当约翰·马歇尔这位强势大法官遇到另一位同样强势的总统时,冲突是不可避免的。1828年,军人出身,脾气火爆的安德鲁·杰克逊终于在新获得投票权的底层白人拥戴之下入主白宫。这位霸道的新总统在许多旧秩序的拥护者眼中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我行我素的杰克逊并不把自己反对派的意见放在眼里,时常动用否决权来封堵国会通过的法案,为后世总统开了先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位民主党的创始人,却是当今总统特朗普的偶像。特朗普滥用行政权的风格,也是和安德鲁一世学来的(报纸讽刺杰克逊专权给他起的绰号)。

安德鲁·杰克逊总统。图/维基百科

杰克逊所作所为,当然大部分与最高法院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彼时的最高法院手伸的也没有那么长。因此他和马歇尔的交集其实不多,两人矛盾的起点是印第安人迁徙的政策问题。

杰克逊执政期间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处理美国境内的印第安人原住民问题。美国建国半个世纪之后,东部的资源和土地已经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本地人口和外来移民。大量民众积极推动美国政府允许他们向密西西比河以西扩张,这就直接导致了西进运动的拥护者和仍居住在密西西比河流域的印第安人部落发生了冲突。

为了响应民意,杰克逊在1830年签署了《印第安人迁移法案》(Indians Removal Act), 试图把原住民赶出密西西比河以东的领域。

响应这一法案最积极的就是广大南方州,特别是佐治亚州。由于居住在佐治亚州的却洛奇族(Cherokee)在土地上发现黄金,佐治亚州政府迫切希望能够获取部落土地并开采金矿。

为了争夺资源,佐治亚州和却洛奇部在司法管辖权上大打出手。佐治亚州无视联邦政府和部落此前签订的条约,强行通过法案侵犯了部落的主权。

印第安人的西迁。图/维基百科

印第安人为了维权,状告到最高法院。最终在1832年,最高法院在乌斯特诉佐治亚一案中判决佐治亚州无权在部落土地上行使州法。然而,佐治亚拒绝接受高院在此事上的权威,完全无视了高院的判决。而作为总统,素来对马歇尔不满的杰克逊则袖手旁观,甚至据坊间传言说出了名言 “约翰·马歇尔做出的决定,就让他自己去执行吧!”

杰克逊拒绝执行高院命令,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总统和高院直接冲突的情况。最终,缺乏实际执行能力的高院,在总统不配合的情况下毫无还手之力。大量印第安人最终被迫走上西迁的道路,许多人死在了“血泪之路”上。这一轮交锋,可以说是总统/行政权取得了完胜。

罗斯福 v. 最高法院

不过,杰克逊的案例到并不是美国历史上的常态。大部分总统还是会比较“温顺”地执行最高法院的判决。高院再次和总统发生激烈冲突,还要等到1930年代的罗斯福执政期间。

在大萧条的背景之下上台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一上任便推行了带有浓烈凯恩斯主义的百日新政,大刀阔斧地对美国方方面面进行了改革。罗斯福新政给美国社会和二十世纪的政治留下了深远的影响,也让罗斯福成为全美国最受爱戴的政治领袖。

携着第一任的巨大成功,罗斯福在1936年总统大选中取得了美国历史上排得上号的一场完胜。

在普选票上,罗斯福以61%:37%狂胜共和党挑战者兰登25个百分点,豪取46个州523张选举人票。与此同时,民主党在国会选举中亦碾压了共和党,在两院分别取得了四分之三的压倒性优势。共和党议员总数两院加起来,才勉强过百。


1936年的选举中,罗斯福取得压倒性的胜利。图/维基百科

看似一时风光无量,权力达到巅峰的罗斯福,却很快在最高法院遇到了麻烦。共和党和保守派在立法和行政层面的溃败,让最高法院成为了保守派阻击罗斯福新政的最后壁垒。

彼时的最高法院组成十分有趣,右手边有着外号“天启四骑士”的四位保守派大法官,左手边则是号称“三个火枪手”的三位自由派大法官。首席大法官休斯和另外一位大法官欧文·罗伯兹被两派夹在中间,属于摇摆票。其中休斯更倾向于自由派一方,而罗伯兹则相反,大多数时候都支持保守派的立场。

这一时代的最高法院,正处于宪法史上的“洛克纳时代“。高院积极介入美国政治生活,利用所谓的”实体性正当程序原则“(Substantive Due Process)和所谓的自由合同(Freedom of Contract)原则来推翻各级政府对企业经济活动的监管条款。简单来说,就是最高法院的主流意见认为美国宪法限制政府介入企业和市场,应该完全保持自由放任的态度。

《至高权力》,[美]杰夫·谢索著,陈平译,汇出版社,2019年8月出版。本书讲述了罗斯福与最高法院的斗争。


比较有意思的是,这个时代的高院中,以四骑士为代表的保守派反而是主张司法机关积极干预行政和立法权的“司法能动主义“(Judicial Activism),反而是自由派的大法官都是主张让权给立法和行政机关,不过多干涉的”司法克制主义“(Judicial Restraint)。双方所持的立场,和过去近几十年的保守和自由派推崇的司法理念恰恰相反。

在洛克纳时代思想的驱使之下,最高法院屡屡和罗斯福扩大政府职能权力的新政项目发生冲突。1935年高院以8:1的优势宣判全国工业复兴法(National Industrial Recovery Act)部分违宪,给了新政沉重一击。

虽然接下来高院勉强宣布罗斯福政府回收黄金的政策合宪,转到了5月份的“黑色星期一”,高院则给了罗斯福政府当头一棒,连续在三个案子中以9:0的一致意见宣判多个新政项目违宪。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农业调整法》,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标准也纷纷被最高法院推翻。

高院积极反对新政,毫无疑问惹恼了罗斯福,但碍于连任压力,罗斯福等到了1936年大选结束之后才亮出自己的獠牙。

为了解决最高法院保守派占多数的问题,罗斯福在1937年提出了著名的“最高法院扩充计划”(Court Packing Plan),向国会提议允许自己在现有九位大法官的基础上,在有服役超过十年的大法官年龄超过七十岁时,额外提名一位大法官,但要保证高院的规模不能超过十五人。

罗斯福时期的最高法院阵容。图/维基百科

也就是说,罗斯福所推动的高院扩充计划将给他自己创造额外任命六位大法官的机会,足以保证亲新政派能牢牢把控高院。罗斯福之所以要在最高法院的组成人数上做文章,一是因为宪法没有硬性规定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具体人数,二是要弥补自己第一任期四年完全没有机会任命大法官的缺憾。

最终,罗斯福的高院扩充计划在舆论的压力和党内外如潮的反对之下胎死腹中。但罗斯福极高的人气和敢于对高院“亮剑”的行为,促使欧文·罗伯兹大法官改变自己的立场,在高院1937年三月所下达的西岸宾馆诉帕里什案的判决中,和首席大法官休斯一起加入了三位火枪手阵营判定华盛顿州的最低工资法合宪。

在此之后,终于撑不住的保守派法官范德文特提出了退休,罗斯福随后提名了自由派布莱克替代他,稳固了高院中支持新政的多数。最后到罗斯福去世的1945年,最高法院上九位大法官,八位是由罗斯福任命的。

虽然罗斯福和高院斗法让他付出了巨大的政治代价,坐视保守派势力在国会卷土重来,但输掉了战役的他赢得了和司法权的战争。从1937年开始,最高法院直到2018年前都长期没有出现保守派占据明显优势的情况。而如今又在高院陷入绝境的自由派,已经开始建议拜登在当选之后效仿罗斯福再度提出高院改革。

不可避免的斗争

罗斯福之后,美国总统和最高法院当然就不是没有发生矛盾的时刻。

水门事件中,最高法院一致的判决强迫尼克松交出证明了他犯罪事实的录音带,四位尼克松任命的大法官“反戈一击”。快进到特朗普年代,特朗普一上任力推的禁穆令就在高院屡次撞墙,经过两次修改之后方才生效。

尼克松因水门事件宣布辞职。图/维基百科

特朗普随后试图废除奥巴马年代通过的童年入境者暂缓遣返手续政策(DACA) , 最终在高院的阻止之下没有成功。本该是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罗伯兹在大小几个案件中站在四位自由派一边的行为,也激怒了特朗普和保守派。

不过,随着巴雷特取代金斯伯格成为大法官,拥有六位大法官的保守派,哪怕是再出现罗伯兹跑票的情况,也不会对判决的方向产生质变的影响。

只是,如果特朗普输掉大选,共和党丢掉参议院控制权的话,直接要和行政权和立法权两座大山冲撞的高院,能取得长远的胜利吗?

王浩岚,旅美政治观察人士。




读后加餐,一份了解美国最高法院的书单

《九人》

 [美] 杰弗里·图宾 著

何帆 译

上海三联书店

2010-4


专栏作家杰弗里•图宾通过采访现任大法官与70多位法官助理,以人物列传形式,描述了伦奎斯特、奥康纳、罗伯茨、肯尼迪、斯卡利亚等大法官的个性、理念与成长经历,生动阐释了大法官们的个人偏好、政治派别与判决意见间的关系。该书几乎涉及最高法院近17年来所有重要判决内幕,捎带穿插了联邦党人协会、美国法律与正义中心等保守派组织的发展历程。


作为一名畅销书作家,图宾善于拿捏材料,讲述故事,许多珍闻轶事,经他的生动笔触娓娓道来。亲手将小布什送进白宫的奥康纳,最终为什么与总统反目成仇?同性恋法官助理如何改变了最高法院的法律文化?克林顿总统为什么最终放弃提名一位政治家出任大法官的想法?图宾的细节刻画,完美呈现了大法官们黑色法袍下的另一面。也正因于此,《纽约时报》才将本书作为2007年的十大好书予以推荐。


《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

[美]戴维·奥布莱恩

胡晓进 译/任东来 校

世纪文景|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1

与国会和政府相比,美国最高法院似乎以其超然独立的姿态远离公众生活。宪法研究专家奥布赖恩紧跟最高法院的历史足迹,试图还原它作为政治机构的本来面目,它不再是“最不危险的部门”,而是深陷于塑造美国政治与社会的权力斗争之中,成为政治争议的“风暴眼”。


《风暴眼:美国政治中的最高法院》不仅是各大法学院必读的宪法类教科书,还以其卓越的研究水准、小说般的行文风格、生动的内幕花絮和老练的政治眼光,成为美国最畅销的最高法院研究专著,是了解美国司法及政治生活的经典佳作。

《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最高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

 [美]  [美]杰弗瑞·A.西格尔等 / [美]哈罗德•J.斯皮斯 / 著

 刘哲玮 译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1


《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最高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通过美国最高法院的统计数据、法官们的私人著作以及其他资料信息,分析了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调卷令流程、实质判决、大法官意见撰写的分配、大法官意见的合并等制度……在充分展现态度模型的同时,作者也对法律模型和理性选择模型提出了令人信服的批评。


《正义背后的意识形态:最高法院与态度模型(修订版)》作为修订版,充分体现了自1993年前著出版以来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吸收了联邦最高法院在这一时期的判决内容和发展情况,包括“布什诉戈尔案”(Bush v Gore)中划时代的判决。


《美国总统制》

 [美]查尔斯·琼斯 著

毛维准 译

译林出版社

2013-2


总统制研究权威查尔斯•琼斯在《美国总统制》中对美国总统制进行了极为精准的考察,资料丰富,见解惊人。作者大量着墨于安德鲁•杰克逊、富兰克林•罗斯福等强势总统如何强化了总统所辖机构的权力,分析了价值理念、前任总统遗产、与国会的关系、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因素如何影响着总统的权威。此外,作者还探究了联邦权力的崛起和联邦机构的扩张,以及产生总统的政治程序的变迁。


《美国宪政历程》

任东来 / 陈伟 / 白雪峰 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4-1


本书并没有就法律谈法律,而是用生动的笔触,翔实的资料,描述了法治在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生根到开花的历程。联邦最高法院的25个故事所揭示的,是一以贯之而又不断发展的一种观念,一种精神。美国宪政的酸甜苦辣尽在其中,让读者去细细品味。要研究美国的任何一个侧面,都需要了解美国法律。


作者以对美国问题的敏锐眼光,积20年观察、研究之功力,将学术著作的准确性与通俗读物的可读性融为一体;相信本书的出版不但能使历史学者了解美国历史的宪政之维,也能使法律学者明白任何一个重大案例都是历史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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