琚小飞:清代内府抄本《四库全书考证》考论
摘要
国家图书馆所藏清代内府抄本《四库全书考证》,内含校签、涂改等,为文渊阁《四库全书》庋藏本以及武英殿聚珍本的底本。通过对该《考证》署名页及校签的考订,发现其原文应为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的进呈本,校签及涂改应是进呈本发还之后,为了抄入《四库全书》及武英殿排印而进行的修改。同时,对于校签的简单梳理,能够还原四库馆臣办理《考证》的具体细节和流程,对于四库学的相关研究具有珍贵的版本价值和史料价值。
国家图书馆善本阅览室藏清代内府抄本《四库全书考证》一百卷(馆藏编号09824),每半叶10行,行21字,红格,白口,左右双边。书中圈点、涂改及校签随处可见,部分校签存在前后相继的校改痕迹。书目文献出版社曾于1991年影印出版清抄本《四库全书考证》,但其中校签未及影印,因而学界多未识该本真正面目。目前,《四库全书考证》(以下简称《考证》)现存三种版本,即清抄本、文渊阁本、武英殿聚珍本。笔者曾撰文从校签修改、书名删改、书目类别调整、文字讹误改正等各方面推断清抄本《考证》为文渊阁本、武英殿本的底本,并推测清抄本或为进呈本或为据进呈本再次抄写的稿本,但未得出确切的结论。此外,清抄本《考证》中的校改何时进行,又持续到什么时候?究竟是进呈之前修改以备恭进御览,亦或是进呈之后修改以抄录四库全书和武英殿刷印?这些问题都是进一步利用《考证》时难以回避的。同时,《考证》中录有详悉的考证条目,对今人整理古籍具有重要价值。因此,梳理考辨清抄本《考证》的性质,利用其中的校签,不仅能够知悉四库馆办理书籍的一些特殊事例,更能解决《四库全书》纂修中存在的一些疑问。
一、清抄本《四库全书考证》的性质
既然清抄本《考证》涉及原文本身以及校改内容,并且校改始于何时尚待辨别,因而我们可以将底本原文和校签分别进行考订,以推断清抄本《考证》的性质,并进而究讨清抄本《考证》为何在底本原文之上呈现既有校签又出现墨笔涂改的现象。
其一,清抄本《考证》首页题“纂辑官:候补司业臣王太岳、候补司业臣曹锡宝”,王太岳、曹锡宝的职名为我们推断抄写时间提供了线索。据《纂修四库全书档案》载,“(乾隆四十七年正月十一日)其办理四库全书黄签之王太岳、曹锡宝,著加恩以国子监司业升用。王太岳俟服阙之日,再行拟补”,其后,王太岳等人上表谢恩,“(乾隆四十七年正月二十九日)候补国子监司业王太岳、曹锡宝等呈请据情代奏,恭谢天恩,理合将原呈一并进呈。谨奏”,由此得知王太岳、曹锡宝授候补司业衔在乾隆四十七年正月二十九日之前,另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档案称“其办理《考证》之纂修王太岳、曹锡宝,亦已于本年正月内蒙恩擢授司业”,亦可为证。清抄本《考证》既已题“候补司业”,据二人职名的授予时间,此抄本的抄写时间应晚于乾隆四十七年正月二十九日。《曹剑亭先生自订年谱》称“乾隆四十七年壬寅,六十四岁,春正月办理黄签考证告竣,蒙恩以国子监司业升用”,曹锡宝自言“办理黄签考证”于乾隆四十七年正月完竣,并由此授予司业一职。但清抄本《考证》是否就是曹锡宝所说的本子,还有待其他馆臣的职衔为据。
其二,检诸档案,发现杨懋珩在不同时期的官职也可进一步证明清抄本《考证》的抄写完竣时间。清抄本《考证》署名页题“进士现任江苏长洲县知县杨懋珩,进士现任广西平南县知县缪琪”,说明在清抄本《考证》抄写完成时,杨懋珩正好任职江苏长洲县知县。《纂修四库全书档案》载《户部知照四库全书馆总裁等官分别议罚事致典籍厅移会》,“乾隆四十七年二月,查议处四库全书处错误记过,记过十七次之归班进士今授江苏桃源县知县杨懋珩……”,此时杨懋珩为桃源县知县,与清抄本《考证》所题“长洲县知县”不符,至乾隆四十七年二月时,清抄本《考证》并未抄写完成。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关于罚俸的记录单中发现杨懋珩的官职有了改变,可据此推断杨懋珩任职长洲县的大致时间。《吏部题遵旨会议四库全书处人员罚俸记过情形本》载“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查议处四库全书处错误记过……记过四十四次之归班进士今授江苏长洲县知县杨懋珩……均照例罚俸三个月”,也就是说,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杨懋珩已任职长洲县,且其改任时间当在乾隆四十七年二月至四月二十四日之间,则清抄本《考证》不会早于杨懋珩的改任时间。因此清抄本《考证》并非曹锡宝所说乾隆四十七年正月办竣的本子。
其三,清抄本《考证》署名页题“原纂官:中允衔编修臣王燕绪,翰林院编修衔臣朱钤,翰林院检讨臣何思钧,翰林院庶吉士臣仓圣脉”,根据王燕绪、朱钤等人的职名,可推断清抄本《四库全书考证》的成书不会晚于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纂修四库全书档案》载,乾隆四十七年正月十一日“奏缮校四库全书第一分完竣,除总校之少詹事陆费墀屡次蒙恩不敢仰邀议叙外,应将总校、编修原任中允王燕绪请旨赏给中允职衔,总校、庶吉士、散馆归班中书朱钤请旨赏给编修职衔,总校疏忽部议降调原任编修仓圣脉请旨赏给庶吉士,总校、检讨何思钧请旨准其加二级”。第一份《四库全书》完竣后,王燕绪等人即被赏给职衔,但均未实际任职,这与清抄本《考证》署名页相符,因此若能准确知晓以上四人何时脱去职衔便可推断清抄本《考证》抄写完成的时间下限。《纂修四库全书档案》录有《谕第二分全书校缮完竣总校王燕绪等著加恩授职》称“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第二分四库全书校缮完竣,办理尚属迅速,其承办之总校王燕绪,著加恩于服阙后,遇有中允缺出即行补用,朱钤著即授职编修”,此时,办理第二份四库全书完竣,朱钤因而实授编修职,清抄本《考证》抄写完成的时间下限当在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如若不然,朱钤定不会署“编修衔”。
综上,清抄本《考证》的抄成时间有一个较为准确的范围,即抄写完竣于乾隆四十七年四月二十四日至十一月十八日之间。这与《考证》的进呈时间非常接近。《纂修四库全书档案》明确记载《考证》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进呈,“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臣永瑢等谨奏,为《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告成,并改定《总目》、编次《考证》均经完竣,恭折奏明事……又《四库全书考证》,亦据纂修官王太岳、曹锡宝等汇总排纂,编成一百卷,装作十函,理合一并进呈……其《总目提要》及《考证》全部,臣等均拟缮写正本,于文渊阁中间东西御案上次第陈设。此系全书纲领,未便仍分四色装潢,应请用黄绢面页以符中央土色,俾卷轴森严,益昭美备。其文源、文津、文溯三阁,俟书成后照此办理”。因此初步判断清抄本《考证》应该为进呈本。另外,乾隆四十七年正月王太岳、曹锡宝因办竣《考证》而授职候补司业,曹氏自定年谱也称乾隆四十七年春正月“办理黄签考证告竣”,因而《考证》应早在乾隆四十七年正月即已完成。而根据清抄本《考证》所署馆臣的职名判断,该本不是最初办理完竣的本子,而是重新抄写的。结合《四库全书》的办理过程,即是再次誊抄,则很有可能是为了进呈皇帝御览。
当然,上述以职衔推测内府抄本《考证》为进呈本,只能证明首页的署名形成于乾隆四十七年夏秋间,似不可将其径视为与抄本内容同时形成。但笔者在查阅文渊阁本、武英殿本《考证》后发现,文渊阁本《考证》未题任何署名,武英殿本《考证》题“知县臣杨懋珩、知县臣缪琪”,将体现二人具体任职的语句全部删去,这显然说明了在武英殿排印《考证》时,“进士现任江苏长洲县知县”或者“进士现任广西平南县知县”等带有明确实时性的称谓已不合时宜,故而权以“知县”称之。而这恰能反推清抄本署名页的任职时间与清抄本《考证》内容的抄写时间是一致的。
其四,仔细翻阅清抄本《考证》,其版心著书名“四库全书考证”,鱼尾中著卷数、该卷书名及页码,完全遵照《四库全书》用以进呈的著录格式,而且抄写工整、体例整饬,从其版式来说,当为进呈本。现今发现的四库进呈底本的装潢及行格版式也可以为《考证》的版本鉴别提供佐证:李国庆先生曾发现天津市图书馆藏有四库馆的誊清本《公是集》、《闽小记》等,其格式完全与四库本相同,并且其上贴有黄签以供进呈,其版式为上书口题“钦定四库全书”,每半叶8行,行21字,红格白口,四周双边,眉端有佚名签批。除行数有异外,其他与《考证》版式完全一致。另民国十年江西熊罗宿影库本《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其底本即为四库进呈本,且亦为红格白口,左右双边版式。再者就纸张方面来说,清抄本《考证》的纸张洁白、质地细腻,似是棉纸的一种,红格棉纸乃是四库进呈本以及底本的专用纸张。从现存的四库进呈本来看,用以进呈御览的书籍均以红格界栏装潢,以示与其他稿本区隔。结合这一点,清抄本《考证》的装潢版式当为进呈本无疑。
其五,傅増湘先生《藏园群书经眼录》卷六记载“四库全书考证一百卷,清内府抄本,朱阑精楷,是乾隆修书底本,在聚珍本前”,傅先生虽未直接言及清抄本为进呈本,但其称乾隆修书底本,即已表明清抄本《考证》乃是文渊阁本誊录的底稿本。
综上所述,清抄本《考证》中馆臣所署职衔的时间与档案记载的进呈时间接近、装潢版式以及抄写体例符合进呈本的一般特征,因此,应为四库馆臣办理完成后进呈御览的抄本。
二、清抄本《考证》的修改时间
在初步廓清清抄本《考证》的性质后,有必要进一步考辨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涂改以及墨笔修改。抄本中的校改究竟何时形成,又持续到何时?若能考辨清楚这个问题,则进而可以了解《四库全书考证》的办理流程以及与其他书籍办理的区别等。在《四库全书》修纂过程中,馆臣编辑书籍形成校签,然后选取一些校签进呈乾隆帝御览,称为黄签,而《四库全书考证》即是将进呈后的黄签汇编成帙。《考证》成书后,作为一部书籍再次呈送御览。因此,根据《考证》的成书流程,清抄本《考证》中的修改无外乎两种情况:其一,四库馆臣办理书籍时(汇编黄签时)所进行的校改,以供进呈御览;其二,进呈之后发还四库馆进行的复校。笔者初步推测当为进呈发还之后的校改,与四库修书时无涉。具体缘由分述如下:
推测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为四库馆臣办理书籍时形成,其实并不符合实际。张升先生认为四库馆臣将办理书籍进呈皇帝御览时,多将黄签粘贴进呈。清人叙述也确实证明了四库馆以黄签进呈之事,“清乾隆三十七年修《四库全书》,各省采辑及私家呈进之本,均由四库馆缮书处先行录附,送纂修诸臣考订粘签,再缮录正本,以黄色纸钞誊签注按语,粘贴其上,赉呈御览”。清抄本《考证》中存在很多校签,而且多处注有致误的页数、行数,与进呈御览的黄签格式几无异处,若循此言,清抄本《考证》中粘贴的校签可能为办理书籍时形成。但仔细考辨校签,其中有“送来考证三本,务祈案班期校出交馆为祷。王、胡二位老先生照,浴德堂公具,十一日”,“写本四册俱未考证”,“样子一本查收,与来人一字”等,这些校签显然是馆臣的修改、校对的日常记录,若进呈御览,断不会将相关机构的校书流程等一并呈送。此外,进呈御览而粘贴的校签,一般都署有校对者姓名的木记,以备赏罚,但清抄本《考证》中仅有五条校签署有“马启泰签”,且为墨笔书写,而非木记,从这点来说与前述进呈黄签有别。最值得商榷的一点,办理书籍中黄签随书进呈,之后将黄签撤下入《考证》,这一办书流程早已成为共识。但《考证》在进呈时再将校签随书进呈御览,明显不合常理,难道再将其中校签撤下补入《考证》?翻检清抄本《考证》,并未有将该书的校签再补入书中的记载,因而《考证》在进呈时可能没有校签随书呈览。同时,据上文论述,清抄本《考证》进呈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而此时第一分四库全书业已完竣,办理书籍之事早在第一分四库全书抄录之前即已结束(除了一些敕撰书籍如《满洲源流考》等),因而猜测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为办理书籍时形成,明显与实情不符。
因此,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不是随书进呈的,而其中的校改应该为进呈之后,具体当是为抄录入《四库全书》以及武英殿排印时而进行的校改。
首先,清抄本《考证》署“纂辑官”王太岳、曹锡宝,实已透漏出《考证》的办理详情,即仅是将王燕绪等人办理书籍时的校签汇编,选取其中较为重要的黄签辑为《考证》,因而对于王太岳、曹锡宝等人来说,“辑”才是唯一工作,无需详加考订。
其次,清抄本《考证》中的校改时间在进呈之后,这一点从档案记载可窥见:《纂修四库全书档案》载“《全书总目》、《简明目录》及《考证》各部,现在进呈只系稿本,应俟发下后,另行赶缮正本各四分,预备陈设”,故尚需“另派《总目》、《考证》上行走之誊录二十九名、供事十二名,上紧赶办”。从此条档案来看,《考证》明显在进呈后又经修改、缮写,因而推测清抄本《考证》中的校改为进呈之后所为存在事理依据。同时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亦可与档案记载相印证:《考证》中有两处校签分称“刻本三卷、黄本三卷俱详加校对”、“写本四册俱未改正矣”,校签言及黄本、写本,均指进呈本而言,“详加校对”明显表明《考证》又经馆臣复核,与前称“稿本”对应,因而从这些记载来看,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与《纂修四库全书档案》记载相吻合。《考证》虽于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进呈,但据乾隆帝谕旨,该本只系稿本,并未最终定稿,而这两处校签也可说明清抄本《考证》为进呈后的修改本。这与四库馆办理其他书籍的程序完全不同。据张升先生考证,四库馆办理书籍,首先由提调将底本分下给分校,分校校好后,分给自己负责的誊录,誊录抄好后,再交回分校,分校再校此誊抄稿。分校校好后,再交复校,复校校好后汇交提调,若没有问题就装订正本。这些抄成的正本还要由总阅或总裁抽阅,然后进呈乾隆御览。或许由于《考证》乃黄签的汇纂,各条考证内容早已随各书进呈皇帝御览,因而其成书并未严格按照四库馆的修书程序,而是直接由王太岳、曹锡宝将各条黄签纂辑进呈,未经分校、复校覆核。
此外,校签的内容更能说明该抄本的校改是为了抄录《四库全书》以备庋藏和武英殿排印。书中诸多校签、涂改以及墨笔删削,为文渊阁本以及武英殿本《考证》采纳,如清抄本《考证》史部卷四十四第十页作“刊本赤讹色,据宋志改”,校签作“志应改作史”,文渊阁本及武英殿本《考证》据此改正。但有些讹误的记载,由于馆臣没有以校签形式签出,武英殿本《考证》竟也因袭。如《诗集传名物抄》,清抄本《考证》该卷目录中作《诗传名物抄》,而在叙述具体内容时作《诗集传名物抄》,覆核武英殿本《考证》,此处疏误与清抄本本相同。这说明武英殿本《考证》除了吸收校签做出修改外,其他内容完全遵此抄本排印。但文渊阁本《考证》除了吸收校签内容外,更进一步作了校勘,将馆臣未及措意的错讹改正。显然,从各版本源流来看,清抄本中的校签、涂改被文渊阁本、武英殿本吸纳,讹误也有很多被继承。因此,清抄本的校签及涂改,目的是为了抄入《四库全书》和武英殿排印,当在发还之后办理武英殿刻书之时。
再次,清抄本《考证》中有五处校签称“马启泰签”,校签内容分布在卷九十一、九十二两卷中,其他校签并未署馆臣姓名。而武英殿本《考证》各卷均题有校对官姓名,卷九十一、九十二又恰是马启泰,可以断定武英殿本中的校对官即是清抄本中校签及校改的题写者。既然武英殿本中的馆臣就是清抄本《考证》的校改者,且这些馆臣的姓名更完整地保存在武英殿本中,故可从武英殿本中的馆臣署名推测清抄本校改的大致时间范围。武英殿本《考证》列有校对馆臣17位,分别是吴裕德、王锡奎、玉保、吴璥、祝堃、吴廷选、马启泰、朱攸、章宗瀛、吴鼎雯、缪晋、文宁、俞廷抡、崔景仪、蒋攸铦、彭元珫、陈嗣龙,其中王锡奎、文宁、吴廷选、崔景仪、蒋攸铦为乾隆四十九年进士,并于乾隆四十九年五月初二日或授予庶吉士,或授予编修,“乾隆四十九年五月初二日内阁奉:上谕新科进士王锡奎、蒋攸铦等……俱著为翰林院庶吉士”,他们应是在进士及第后才参与校书的,也就是说凡经这几人之手校签及涂改的《考证》应在乾隆四十九年之后。其中蒋攸铦的生平为考订校签题写时间提供了进一步的线索:《清史稿》载蒋攸铦“乾隆四十九年,成进士,年甫十九”,由此可知蒋攸铦为乾隆三十一年生,至乾隆四十七年方才十七岁,尚未进士及第,若于《考证》进呈前(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即已参与四库馆校书,必定引得时人的倾羡与称颂,但不管是馆臣的日记、文集,还是时人的题跋、来往书札,均不曾言及年仅十七岁的蒋攸铦参与四库馆校书之事。此外,戴震曾以举人身份参与四库馆办理书籍,只因其学问淹博才有此征辟,蒋攸铦年甫十七且尚未获得功名而参与四库馆校书,显与常理难符。同时,翻检蒋攸铦年谱,明确记载“乾隆五十年充武英殿协修官”,由此表明蒋攸铦参与《四库全书考证》的校对工作定在乾隆五十年之后。因而可以据此判断清抄本《考证》中的很多校签、涂改当是乾隆五十年之后形成。
在这十七名馆臣中,吴裕德、彭元珫本为提调官,其参与校书则是接替章宗瀛、缪晋之后而任职武英殿的,《纂修四库全书档案》录《仪郡王永璇等奏请以吴裕德彭元珫充补纂修空缺折》称“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臣永璇、臣彭元瑞、臣金简谨奏:查武英殿原设额缺纂修十二员,现出有编修章宗瀛告假一缺,编修缪晋丁忧一缺。今于本月初二日奉旨:吴裕德、彭元珫准其捐复中书,仍准在办书处行走。钦此。该员等感激天恩,即日到殿行走,应请即以吴裕德、彭元珫充补章宗瀛、缪晋所遗纂修二缺。至四库全书尚有未竣事件,该员等向系熟手,即著其敬谨承办,以赎前愆。为此谨奏请旨”,奏折明确称吴裕德、彭元珫参与武英殿校书在章宗瀛告假及缪晋丁忧之后,因此馆臣名单中录有吴、彭二者,必在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后,结合上文考订蒋攸铦任职武英殿协修官的时间,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及涂改的下限至少应在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
以上论述明确考辨了清抄本《四库全书考证》中的校签、涂改在乾隆四十七年进呈之后,也就是说其中的修改上限定在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后,据其中校签的馆臣名录又可推知其修改的下限当在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而此时《四库全书考证》适值武英殿排印,因此其中的校签、涂改也被殿本《考证》采纳。
三、清抄本《考证》中的校改内容
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涂改多达数百条,几乎每卷均有校改痕迹,其内容涉及对原文讹误的校正、脱误的补漏、衍误的删削、互倒的乙正以及无效考证条目的剔除、增加新的考证等,除此之外,还有众多校签内容是对《考证》格式的修改,诸如顶格书写等。在粘贴校签之外,馆臣还直接以墨笔圈涂,表明某字有误。这些校签、涂改标记,大部分为文澜阁本及武英殿本《考证》所继承。在校签中,馆臣以卷数、页数、行数甚至具体某字表明校改处,唯恐再次致误,其采取此法原因很简单,《考证》本身各条目均是依据史籍改正,若不做区分,极易混淆原文,如清抄本《考证》卷三十八第三十页《唐才子传》条有校签作“三十页四行,第二庐鸿疑有错”,这里将原文中的“庐鸿”与讹误的“庐鸿”区隔,其用意是不使誊录者难觅讹误处。兹以表格形式将各种校签及涂改类型分述如下:
1.讹误型校签
卷次页数书名 | 校签内容 | 备注 |
卷十六第十页 《梁书》 | 骛讹鹜,卷十四。 | 原文作“刊本骛讹骛”,第二“骛”显误,当作“鹜”。 |
卷二十八第三十页 《宋史》 | 三十页后一行,《宋史》神宋似应改神宗。 | 原文作“案《宋史》神宋本纪”,当作“神宗本纪”。 |
卷四十第四十二页 《西湖志纂》 | 四十二页前六行,蹄讹啼。 | 原文作“浅草才能没马啼”,当作“蹄”。 |
卷六十四第四页 《稗编》 | 第四页后十行,“体”改“休”。 | 原文作“案,何体《公羊传序》”,当作何休。 |
卷六十六第九页 《御定渊鉴类函》 | 上“月”应改作“正”。 | 原文作“《夏小正》月月,雉震呴,呴,鼓其翼也”,据查,该句引自《夏小正·正月》,第一“月”当作“正”。 |
卷六十六第九页 《御定渊鉴类函》 | 陆碧云,去“碧”字,反极阴于天律,“阴”字未填。 | 原文作“陆碧云喜斋赋,肃有祷于人谋兮,反极□于天律”,查《御定渊鉴类函》卷十一,作陆云、反极阴于天律。 |
卷六十六第十二页 《御定渊鉴类函》 | 峡类梁萧子范,‘峡’讹‘穴’。 | 原文作“穴类梁萧子范”。 |
卷六十六第十二页 《御定渊鉴类函》 | 言之不臧,讹‘藏’。 | 原文作“言之不藏”,‘藏’当改作‘臧’。 |
卷六十六第二十一页《御定渊鉴类函》 | 刊本‘藝’讹‘褻’,‘褻’字误。 | 原文作“据褻文志改”,‘褻’当作‘藝’。 |
卷七十五第十页 《分类补注李太白集》 | 据许氏《说文》改,应改据《尔雅》改。《尔雅》在先,不应反引《说文》。 | 原文作“据许氏《说文》改”。 |
卷八十八第三十二页《西河集》 | 赋改贼 | 原文作“明季献赋蹂躏”,当作“献贼”,指张献忠。 |
2.脱误、乙正型校签
卷次页数书名 | 校签内容 | 备注 |
卷三十一第三十四页《左传纪事本末》 | 字互倒,‘互’上要增‘字’字。倒文,又‘字’略去三十一页及本页第九行。 | 原文作“刊本贾季二互倒”,脱“字”。 |
卷六十六第二十九页《御定渊鉴类函》 | 皆于中行乡射礼,‘皆’字增。 | 原文作“于中行乡射礼”,脱“增”字。 |
卷八十二第二十二页《定斋集》 | 此字上补‘案’字。 | 原文脱“案”字。 |
卷九十二第二十四页《文编》 | 第二十四页第九行,祭史彦辅文,刊本‘祭’上有‘苏洵’二字。 | 原文作“苏洵祭史彦辅文”。 |
3.衍误型校签
卷次页数书名 | 校签内容 | 备注 |
卷六十三第三十一页《记纂渊海》 | 三十一页一行末,又,此字多,应挖去。 | 原文作“又又西登陇,首获白麟”,“又”字衍误。 |
4.宜删型校签
卷次页数书名 | 校签内容 | 备注 |
卷三十第三十七页《宋史》 | 卷三十第三十七页多前一行,应删。 | 原文“下埽今据改”重复。 |
卷五十四第二十九页《六研斋三笔》 | “鸥讹沤,《列子》鸥鸟作沤鸟,‘沤’字不讹,此条宜删。卷五十四二十九、三十页前三行” | 无 |
卷五十四第三十五页《云仙杂记》 | 乐天入关刘禹锡正病酒考《佩文韵府》引《云仙别录》作乐天八关斋刘禹锡正病酒,又《子史精华》引温庭筠《采茶录》作白乐天方齐禹锡正病酒,据此则本文入字系八字之讹,齐系斋之讹。今《考证》改齐为刘,则入关是何等语,且余下菊苗韭蘆菔鲊涉云,据别本不知果何本也,此条宜删,卷五十四,三十五页,签五六行。 | 无 |
卷七十第五页《御定佩文韵府下》 | “云阪一条,《韵府》并未讹,应删” | 无 |
卷八十五第四十四页《勤斋集》 | 地震一条,删。 | 无 |
5.格式修改型校签
卷次页数书名 | 校签内容 | 备注 |
卷二十七第十二页《北史》 | 陈建条当顶格。 | 原文陈建条上空一字。 |
卷六十八第四十三页《御定佩文韵府上》 | 横箫当另行提写。 | 原文“横箫注运玑使动于下”未另行书写。 |
卷九十一第六页《弇州四部稿》 | 卷九十一误高一格。 | 原文“卷九十一”与正文同高,当低一格书写。 |
6.圈涂笔迹
以上所列校签均是馆臣对清抄本《考证》提出的校改建议,不仅包括对考证内容的核对,还体现在对格式、抄写疏误等的校正,而且均相当精审,特别是对于无效条目的斧凿,馆臣不仅详核原书,广征博引,以确凿的史实证明某条当删。如清抄本《考证》卷五十三《野客丛书》条校签称“据《唐书》及《李商隐集注》并作王茂元,此误改作王元茂,宜删。卷五十三六页前三行”,该校签依据其他史籍记载,认为原文“王茂元”无误,《考证》条目将其改作“王元茂”显然不确,故而馆臣的校改意见是“宜删”;复核文渊阁本及武英殿本《考证》,此条考证已删去。更值得注意的是,馆臣并非一味校对《考证》,遇有讹误且当入《考证》的条目时,以具体的书写指引誊录者将这些考证录入。如清抄本《考证》卷六十六第二十二页《御定渊鉴类函》条校签作“查《北齐书》,西魏以是育宝为扬州刺史,《渊鉴类函》并不讹,所讹者‘扬州’作‘豫州’耳。应将‘丘岳’仍改‘是育’,‘豫’字改‘扬’,下作‘刊本“扬”讹“豫”,据《北齐书》改’,方是”,观此校签,馆臣的校改可谓精审,既能发现原有条目的不确,又能提出具体的改正举措,极为详瞻,武英殿本《考证》于此条目作“西魏以是育宝为扬州刺史,刊本‘扬’讹‘豫’,据《北齐书》改”,完全采纳了馆臣的校签意见,但文渊阁本《考证》却仍旧文,未作修改。个中缘由,下文论述。
通过检阅校签,还发现了颇具意味的现象,部分校签似是针对前次修改的批注,这表明清抄本《考证》显然不止经过一次校改,至少由校签内容可知有两次前后相继的修改。先列表如下:
校签称“涂而未改”显然是针对之前的修改而言,当然,本文论述的范围仍是校签中体现的修改,推断其校改时间也是指此而言。至于校签中提及的“涂而未改”,涂在何时,囿于史料,恐怕很难确切的考证。但据这些校签可以推测《考证》在抄入《四库全书》及武英殿排印时作了多次校对,过程繁复,值得继续探讨。
笔者在将清抄本《考证》中的校改与文渊阁本、武英殿本《考证》核对时,虽然绝大部分修改建议已被采纳,但仍有不少校签未被吸收,先将各签胪列如下,尝试分析为何文渊阁本及武英殿本未及措意这些校签的建议。
卷数页次 | 校签内容 | 备注 |
卷三十一第七页《通鉴续编》 | 侯讹候 | 四库本未改,武英殿本已改。 |
卷五十三第四十二页《冷斋夜话》 | 东坡诗条丁晋公即丁谓,与东坡杳不相及,何从和其诗,今据冷斋夜话本,八字标作丁晋公海外诗条,又杳仍好,‘仍’讹‘作’,并改正。卷五十三四十二页后八、九行。 | 四库本、武英殿本均未改。 |
卷六十六第二十二页《御定渊鉴类函》 | 查《北齐书》,西魏以是育宝为扬州刺史,《渊鉴类函》并不讹,所讹者‘扬州’作‘豫州’耳。应将‘丘岳’仍改‘是育’,‘豫’字改‘扬’,下作刊本‘扬’讹‘豫’,据《北齐书》改,方是。 | 四库本未改,武英殿本已改。 |
卷六十六第十二页《御定渊鉴类函》 | 永平十五年,讹作‘五年’,天生民而立之君,‘立’讹‘纳’。 | 四库本已改,武英殿本未改。 |
卷八十五第四十四页《勤斋集》 | 地震一条宜删 | 四库本未删,武英殿本删去。 |
以上校签内容,或未被文渊阁本采纳,或在武英殿本中没有体现,或二者俱未照例修改。据笔者翻阅,校签涉及的内容均确属有误,如“地震条”作“按《元史·五行志》,大德七年八月辛卯夕地震,太原平阳尤甚,坏官民庐舍十万许,此文该作于是时”,其盖非考证细目,不当入《考证》,馆臣校签建议删削,殆无异议。但文渊阁本与武英殿本《考证》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原因可能在于文渊阁本《考证》誊录监生在抄录时未及措意。与此类似,武英殿本《考证》中亦有未修改处,笔者揣测均可能是誊录抄写时的轻忽所致。
四、清抄本《考证》校签的价值
《考证》自成书以后,很少受到时人及后世学者的关注,反倒认为其无用者不绝于书。清代学者徐兆玮在其日记中称“又有《四库全书考证》一部,中缺数卷,以抄配未得,留置岳家,令桂儿检出,拟付书肆装洽。书虽无用,亦足稍资考据也”,从徐氏所言不难看出其对《考证》并不关注,反而认为此书“无用”,只因“稍资考据”才重新装潢。因此,《考证》纂修完成之后,其价值未能完全体现,直至今日校勘古籍,很多学者仍忽视《考证》中的精审条目。幸得已有学者开始注意到《考证》的校勘价值,但对于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尚无人关注。
首先,如前文所述,清抄本中的校签表明《考证》的办理程序与其他书籍并不一致。《考证》系由黄签汇编而成,而黄签本为馆臣的校改记录,早已随书进呈皇帝御览。因此,《考证》并未像其他书籍一样在进呈前经过复校、总阅或总裁官等人的抽阅,而是直接进呈御览,直到抄录入阁和武英殿排印时才有校对之举,流程明显与四库馆办理书籍有别。这是“四库学”研究需要注意的一点。
其次,虽然校签将各种疏误均清晰明白地列出,但据此而成的文渊阁本、武英殿本《考证》仍有舛讹,对于这种现象的出现,誊录抄写者态度的轻忽、学识高低显然存在影响,或由于其抄写轻忽,或囿于其学识,才导致很多本已校改的讹误再次出现。笔者曾探讨过誊录监生的责任问题,但仅以四库诸阁本《山谷年谱》来做推测,未敢妄下断言;文渊阁本及武英殿本《考证》中同样存在的问题,应该可以作为一个佐证。对于誊录监生以及四库修书中的个体因素导致的书籍讹误,值得继续挖掘究讨。
最后,校签中出现的“浴德堂”,解决了学界长期的疑虑。浴德堂为武英殿修书处,清代史籍均有记载,《日下旧闻考》、《清稗类钞》、《国朝宫史》以及《宸垣识略》等均称其为词臣校书之所。今人研究四库馆的组织等,皆以为浴德堂为四库办理书籍时的修书处。虽各家均称浴德堂曾为校书之所,但究竟办理过什么书籍,不见史籍记载。清抄本《考证》中的校签明确称“送来考证三本,务祈案班期校出,交馆为稿,王、胡二位先生,浴德堂公具,十一日”,这是浴德堂办理《四库全书考证》的最直接证据,而这一校签同时也补苴文献记载之阙。
五、结语
清抄本《考证》应为乾隆四十七年七月十九日的进呈本,而其中校签及墨笔涂改的开始时间当在进呈本发还之后,最终完成修改至少应在蒋攸铦等人任职武英殿协修官及吴裕德、彭元珫任职武英殿之后,即乾隆五十二年十二月初九日。校改的用意是为了抄录入《四库全书》及《武英殿丛书》的排印,因而其性质应为四库本和武英殿本的底本。书中的校签涉及各方面讹误的修改,且大部分为文渊阁本及武英殿本《考证》吸收,至于其中未被采纳的校签,有足够理由推测应为誊录者轻忽所致。这些校签具有很大价值,不仅能够丰富四库学研究的细节,还能解决长期悬而未决的疑问。
本文蒙黄爱平教授、张升教授及项旋师兄、苗润博师兄惠赐修改意见,谨此铭谢。
选自|《文献》2017年第5期。此据作者原稿。注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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