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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实施方案 》

湖北省教育厅 教育信息化100人 202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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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结合湖北省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工作实际,湖北省教育厅编制《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实施方案》。


来源 | 湖北省教育厅


01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实施方案 》

—、 试点目标

推进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全体师生充分利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提供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就业信息,变革教学方式、学习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探索建立平台建设整合共享和可持续运维模式,优质资源多元供给和有效利用模式,学习应用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模式,系统提升智慧教育平台公共服务效能,推进基于数据驱动的教学评价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更加开放灵活的与数字湖北建设相适应的智慧教育新生态。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融合创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 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中心,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进一步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推动湖北教育数字化转型。

(二)坚持应用为王,服务至上。以推动教育场景应用为主线,促进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构建教育教学新模式,强化信息技术常态化应用 。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推进建设和运维,持续关注和优化师生用户体验 ,不断提升师生、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

(三)坚持多方联动,资源共享。以加强多领域协同发展为统领,构建政府 、学校 、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机制,推进区域、城乡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协调发展 。坚持智慧教育平台的非营利性,充分运用政策资源配置能力,不断丰富优质资源供给,探索形成各级平台之间的资源协同机制, 实现资源” 能进能出、能上能下” 。

(四)坚持协同推进,安全为要。统筹协调市、县、学校积极参与试点,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坚持底线思维,将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 充分利用好已有成熟、可靠的技术手段建好各级平台 。制定保障平台安全 、 稳定 、高效运行的安全标准和技术标准,确保安全运行 。加强内容审核和产权评估,确保产权清晰无争议。

(五)坚持务实求是,力戒形式主义。科学统筹好使用线上教学资源与线下教育的关系,避免给教师、学生造成不必要的负担,避免一刀切用线上资源取代线下授课,影响教育教学效果 。严禁以试点名义要求学生、家长购买平板电脑等设备并以此区分智慧班、非智慧班 。

三、 试点任务

(一)扩大优质资源有效供给。充分发挥我省数字资源建设成效,集聚教研、电教、学校、融媒体等多方优势,打造荆楚“四名”(名师、名家、名校、 名课)精品资源 ,积极向国家平台提供优质在线课程、实验资源等,满足学校师生多样化学习需求。结合我省荆楚文脉、长江文化、三峡风情、民族非遗、自然风貌 、红色传统等地方特色,大力推进体育、美育 、劳育资源供给和使用。发挥湖北科技大省、科创重镇的优势,重点打造优质科学教育、工程教育、创新素养教育资源 。加强抗疫知识、心理健康教育和引导的资源建设和使用 。建立向上与国家平台和向下与市县校平台的双向协同、全域贯通的资源汇聚与分发机制,实现向国家平台一键式提供优质特色化课程资源,向地方和学校一键式推荐和输送优质资源 。

(二)推进平台资源融合应用。优先服务师生和社会急需,指导各地各校在抗击疫情、课堂教学、教师培训、辅导答疑、课后服务等工作中,广泛使用国家平台提供的优质资源。运用平台资源服务” 停课不停学 ”,助力深化“ 双减 "、赋能教学、改善人才培养质量 。加快智慧校园、智慧教室、虚拟仿真实验室、虚拟教研室 、智慧图书馆建设,打造在线智慧学习空间,拓展智慧化应用场景。

(三)探索平台应用有效考评方式 。坚持效果导向,用平台跟踪分析各地区 、各学校的平台资源应用情况,更好掌握各类平台、各项课程和资源应用推广情况。充分运用点击率、分享数、好评度、师生评论等平台用户使用数据, 对平台优质资源进行筛选推荐。建立用户反馈意见建议的通道,深入研究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在使用过程中集中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平台、优化资源。

(四)实施数据驱动教育评价改革。充分运用国家和省级智慧教育平台大数据跟踪学生学、教师教、学校管的全过程。开展精准评价、诊断、改进,为师生发展成长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探索建立基于用户认可度的优质课程资源遴选规则,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将优质资源的使用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评价 ,让广大教师从拼分数、争帽子、发论文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巩固深化破“五唯”改革成效。

(五)促进人才培养数字化转型。探索将学校日常管理、安全保障、防疫情况、课堂评估督导、学生体质测评、体美劳育进展、教师评价考核等数据接入平台打造学校管理、教育分析评估的综合平台。充分利用慕课与在线教育等数字化手段,结合课时认可、学分认定、学习成果积累转换等,推动教学方法革新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探索形成新的数字教育标准。

(六)探索可持续运维模式。进一步发挥政策机制指挥棒作用、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学校自主供给的能动作用,依靠各大运营商,不断夺实教育数字化的保障条件和物质基础,有效探索非营利型的运维模式;加强对教育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支持,为推进平台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提供优质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实现多元投入、协同推进。

(七)推动智慧教育成果更大范围共享。依托国家和湖北智慧教育平台探索跨区域、跨学校协同育人机制,促进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向边远、薄弱、民族地区输送,缩小“数字鸿沟” ,发挥智慧教育的“ 倍增效应 ” “溢出效应”,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助力强县工程 。

四、 工作安排

全省各地要把国家智慧教育平台资源的充分应用与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加速推进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努力实现全体学校、全体教师、全体高校学生平台应用全覆盖,引导有条件的中小学学生和家长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 。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平台应用数据的监测、分析 、 考评 ,指导各地以试点为引领,成为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的探索者、 创新者和实践者 。

(一)笫一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9月底前,湖北智慧教育平台基本建成,实现与国家平台对接互通。印发整省试点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10月底前,召开整省试点工作启动推进会议,开展平台应用培训。根据试点县(市区)、学校实施工作方案,遴选确定首批试点县(市区) 和学校。各试点县(市区)、学校按照选定的试点任务,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平台的应用研究与实践。非试点县(市区)、校要对照试点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国家、省平台的资源内容、功能作用和使用方法等培训推广,促进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国家、 省平台,推动学生和教师高效便捷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 。全省学校、教师、学生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注册上线率达到50%以上 。

12月底前,对标国家平台开展版块规范、功能修订、界面优化、模块增设等相关工作,改造升级湖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湖北智慧教育平台建设。在服务自主学习、教师备课、双师课堂、作业活动、答疑辅导、课后服务 、教师研修、晒课评比、家校交流、区域管理、疫情防控、助力“双减“深化等应用场景形成初步应用成果。全省学校、教师、学生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的注册上线率达到80%以上。

(二)笫二阶段 (2023年5月底前)

遵循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相关管理规范、 内容规范和技术标准 , 按需推动建设市、 县 、 校智慧教育平台, 有效衔接各级平台相应版块。梳理省级平台现有资源, 强化资源分类整合 。启动实施优质特色资源遴选新机制 , 补充省级平台优质资源, 并向国家平台推送我省特色资源。

对首批试点县(市区)、 试点学校进行中期评估, 开展资源有效应用深度研讨 , 总结交流成功做法和有效模式 , 开展第二批试点区域和学校遴选工作 。

根据前期应用效果, 进一步优化完善省级平台功能 , 保持与国家平台共性功能迭代和数据互通 。加大平台应用培训力度 , 将平台资源常态化应用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要求 , 全面提升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利用率 。开展多形式数字化转型交流研讨、 晒课比拼, 总结一批典型案例。全体学校、 全体教师、 全体高校学生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注册上线, 有条件的中小学学生全部注册上线。

(三)笫三阶段 (2023年10月底前)

省级通过优秀案例遴选、现场会等方式,总结推广平台应用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模式 。出台平台资源遴选 、审核、应用、运维、监测等系列规章制度或规范性文件,健全制度体系。初步构建国家、省、市、县 、校五级贯通和联动的智慧教育平台体系,在区域、学校产生一批高质量的实践案例和成果。确保平台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产权归属明确清晰。

对市(州)教育局、各高校进行平台数据考评,开展各地试点工作调研和验收评估,总结提炼试点区(校)工作经验和做法,推动全省所有区域、学校全面开展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工作。数字化转型在学生中形成意识、在教师中形成观念、在学校中形成模式,对教育教学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的全方位系统性重塑初显成效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基教处、职成处、 高教处、科技处、学生处、省教科院、就业指导中心、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省电教馆)等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省电教馆)。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本次试点工作,迅速成立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 ,各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实施 。

(二)重视过程管理。按教育部总体部署,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湖北整省试点周期原则为1年(约2022年10月—— 2023年10月)。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研究、领会教育部关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系列文件精神, 推进所有区域、学校开展智慧平台的应用工作, 指导首批试点县区(学校)围绕省级试点方案 , 聚焦试点目标,细化试点内容 , 明确试点任务清单和进度安排 , 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做好过程通报。各地要将平台常态化应用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和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各试点县区(学校)要及时上报试点工作动态,总结试点经验、做法,省教育厅将定期编印工作简报通报各地进展。三是做好评估验收。按总体安排,省教育厅试点工作专班将对照各试点县区(学校)任务清单,组织对试点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将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纳入教师培训范畴,列入全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平台,面向广大师生、家长、学校深度宣传智慧教育平台的资源、服务和创新方式,引导师生常态化使用平台资源。各地要充分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召开研讨交流会,宣传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做好第二批试点单位的推荐工作,逐步扩大我省试点范围。

(四)加强安全防护。坚持底线思维,将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强化网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以及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内容审核和产权评估,排除风险隐患,确保各地门户网站等接入国家、省级平台后的安全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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