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31截稿:“大美房山 禅意云居” 北京云居寺首届“樱花杯”诗词大赛
“大美房山 禅意云居”北京云居寺首届“樱花杯”诗词大赛征稿启事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和展示北京云居寺深厚独特的历史文化,讲好云居文化故事,北京房山云居寺文物管理处特举办“大美房山 禅意云居”——云居寺首届“樱花杯”诗词大赛征稿活动,进一步扩大云居寺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一、比赛主题:
本次比赛以“大美房山 禅意云居”为主题,用诗歌作品讴歌并展示云居寺别具特色的人文景观和自然风貌。题材可以是云居寺的历史故事、民俗节日、人文风情、环境景观、四季风光、特色活动和防疫工作者风采等。文章须生动活泼,兼具艺术性、文学性和创造性,适合大众阅读习惯。
二、
主办单位:
北京云居寺文物管理处
协办单位:
北京房山区作家协会
北京房山区诗歌学会
三、比赛时间:
2020年7月5日开始,截稿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四、参赛规则:
1.参赛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符合主旋律。
2.主题紧紧围绕云居寺的文化、历史、风景展开。
3.参赛人员不限,广大华文文学爱好者均可参赛。
4.题材范围:诗词、散文、报告文学。
5.诗词长度在五十行之内,散文2000字之内,报告文学5000字之内,每人至多投三个稿件。
6.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不得出现摘抄、盗用等行为。不得出现一稿多投现象。如发现入选作品非原创,存在拷贝抄袭他人作品的,云居寺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作品递交人承担。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使用权归房山云居寺文物管理处,云居寺文物管理处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诗集、网上展示、主流媒体播放等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作品截稿后,云居寺文物管理处将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获奖及入选的电子版作品,如有文章格式问题或受损,作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9.电子版投稿作品经邮箱发送后,请向管理处电话确定,格式受损或传错地址的,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此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房山云居寺文物管理处所有。
11.作者交寄参赛作品,主办方即视为参赛者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
12.对于参赛获奖的作品,云居寺将在有关媒体发表或举办优秀作品诵读展示。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 3名:各奖励15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
二等奖6名:各奖励10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
三等奖9名:各奖励5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
六、投稿联系方式:
1.网上投稿发至电子邮箱:51378540@QQ.com
发送成功后要经电话联系确定。(注明云居寺首届樱花杯诗词大赛) 如文件过大,也可电话联系使用其它网上发送方式。
2.联系人:李丹阳 于久东
联系电话:
010—61389999
15010260928/1326173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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