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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抖吧!侮辱过翟欣欣的你

2017-09-19 红酋长番茄红素 张敬忠

 

颤抖吧!侮辱翟欣欣的那些单位和个人,今天起你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北青报的新闻,翟欣欣已聘请法律顾问,委托律师发声明要求停止人肉搜索。委托律师还说,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据微博认证为易胜华律师的一份声明说,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根据翟欣欣女士的授权,他们声明:……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该声明中还说:我们建议上述个人、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媒体和平台,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份声明的第7条说:我们将于2017年9月19日0:00开始,搜集、固定有关证据,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决不纵容。 


怕怕怕!好怕啊,我不懂法,我也委托不起律师,更主要的是我更胆小,于是我赶快删除了我公众号和微信朋友圈里涉及翟欣欣的所有内容。接着,我搬来一个小凳凳,坐看翟欣欣的委托律师追求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我在网络上搜索下,仅仅是新浪微博,就有那么多涉及翟欣欣的内容和信息。如下截图,其中既有中华网官微、新浪科技、华商报、电商报、厦门新闻频道等,也有知名网络大V等。


这是中华网官微:


这是新浪科技: 

 

这是华商报  

 

这是电商报:

 

这是厦门新闻频道

 

还有以下这些网络大V。

这是陈光标:

 这是陆国平先生:


这是阳民周刊总编

 再从9月7日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跳楼自杀起,至今的11天里,全国人都在评论这个事情,少说也有上亿条。信息如此繁浩,他的委托律师一个个去追究,估计这个官司要打10辈子了。悄悄问一声:这句话违法了吗?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这起案件真不复杂,事情源于2017年9月7日凌晨5点左右,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在公司附近的住所跳楼自杀,死前留下“遗书”称,自己在婚前已为女方翟某某花费几百万,领证前一天女方才告知自己有过简短婚史。


离婚后,女方以“个人有漏税行为和WePhone有网络电话功能是灰色运营”两点相要挟,索要1000万元和三亚的房子。


以下是苏享茂公布在网络上的“遗书”:

事件被舆论广泛关注,对于翟欣欣是否为骗婚和是否涉嫌敲诈勒索也一直是热议的焦点。


915晚上,苏享茂前妻翟欣欣的母亲委托了一位知情人士,通过媒体否认了“骗婚集团”的说法,并对翟某某索要1000万一事回应称:是因为不想再婚,所以提出要1000万拿回去和父母生活、养老,这1000万是在离婚协议中写好的,是双方共同达成协议的。


随后,新浪微博号苏享龙发布一篇文章,自称是苏享茂的哥哥。他在文章中说,他弟弟已于9月7日凌晨5点左右,跳楼身亡,他家人已经报警。

 

据他在微博里说,他弟弟和女方是3月30日通过相亲网认识,6月7日领证,7月16日达成离婚,仅仅2天后就办理了离婚手续。期间,累计花费近1300万元。


苏享茂方面的律师、曾经为王宝强代理起诉离婚案的律师、张起淮说,现在自己无法对案件作出任何公开表态。他认为该案之所以会引发社会关注,是因为婚姻纠纷的一些启示,比如夫妻双方因出轨、第三者等造成的家庭破裂也比较多,所以在婚姻过程中无论是道德风尚还是法制观念,所有人都需要提高。


到底孰是孰非,我们借用苏享龙在声明中的一句话:相信司法,相信社会公义。 我们也相信,坏人终有坏报;如果坏人不得坏报,只是时候不到。小心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试问,苍天饶过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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