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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女神不睁眼?| 时评:刺死辱母者

2017-03-26 啊C Cradle呓语

还不知道这个新闻的点下面的网址,或者文末的阅读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yuCwgtuEdBh4GKZPjHpkgQ

简而言之,借了高利贷的母子苏银霞和于欢,还了所有本金和一部分利息,还剩17万利息实在还不了了。以杜志浩为代表的社会闲散人员来到母子的工厂,侮辱打骂了他们两天。直到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恶心的手法侮辱苏银霞,接待室另一边的工作人员才悄悄叫人去报警。

警察来转转,说“要债可以,不能打人”,就走了,工厂的人员跑到门口,试图拦住警察,就在警察“分析情况”时,接待室传来骚动。于欢想冲出来找警察,被四个催债人员拦住,情急之下找出水果刀,在混乱中次死了杜志浩。

我的看法

1.失去最后一线希望的情况下,刺死辱母者的于欢尚且无期徒刑,那么警察要如何处置?眼前就是犯非法拘禁罪、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人,伟大的警察却无作为,这就是纳税人辛苦赚钱养的保护人民的人民警察?

2.为什么苏银霞母子要去借高利贷?银行去哪里了?经过评估有潜、有抵押的企业为什么不能得到贷款?银行的存在就是为了给有潜力的企业融资,让国家的经济发展,而不是晴天借伞雨天收伞。为什么不是让人信任的,可以借贷的银行呢?有没有可能在那个小县城,银行贷款的评估依据不是企业潜力而是“关系”的呢?

2.法律和法院的判决也有问题。法官给出的解释是“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不说主观感性的话,客观理性地说,于欢母子一直处于被催债人员非法控制的处境,警察来了没有询问,没有制止,直接离开。从任何角度说,于欢是在遭受犯罪行为后的正当防卫,他杀人时,警察还在门口忙着“分析情况”。这样的法律今天不能保护的是别人,明天不能保护的可能就是我们。制定出来法律,到底是为了羞辱人们,还是为了保护人们?

4.最根本的还是人道德缺失,那样非现实的小县城,和北上广之间相差的不仅仅是经济、物质,更是一百个新文化运动,一百个启蒙运动。有法律而没有法制,有警察而没有安全,有银行而没有正规贷款途径。

人民日报的评论


一堆鸡汤,没有一点专业素养!拜托,舆论不仅仅是觉得与伦理道德不符合好吗,而是法院按照法律也不应该那么判,这样的法律让人民觉得好危险!

也许有人想的是,管那么多干嘛,想那么深干嘛,大家不各扫门前雪,看不惯就别看,能友好的生活下去就行了。

但是,要想过上安心的生活,就必须去面对那些不愿意面对的事实,就必须带着重伤的觉悟前进!

相比之下腾讯新闻的报道专业多了:

可笑的是,济南公安是这样回应的:

为济南公安鼓掌!大家以后要非法拘禁别人、侮辱别人都去那儿哦,法制规定警察不管的!做得好!

最后,我希望舆论再一次发挥威力,让正义女神睁开眼睛,非法拘禁的人渣,受到法律的惩罚;渎职冷血的警察,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刺死辱母者的于欢,得到应有的处置,一分不能少,但一分不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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