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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今日机动车尾号2和7限行

2017-01-17 西安交通发布


昨天下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预计19日开始,随着气象条件好转,我市重污染天气将逐步缓解减弱。但是,今日机动车依旧限行,零时起,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于1月15日20时发布了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6日上午,经气象、环保相关专家结合中省最新预报结论会商分析后认为:16日-18日,全市以多云到阴天为主,近地层湿度较大,静稳环流形势维持,扩散条件继续转差,预计未来两天我市空气质量将维持在重度-严重污染水平。19日开始,随着气象条件好转,我市重污染天气将逐步缓解减弱。

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昨天下午13时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Ⅲ级应急响应及橙色预警各项防护、建议性措施的基础上,迅速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环保部门督导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市发改委督导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督导所属供热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再减排30%;工信部门督导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信息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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