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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2017-11-10 西安交通发布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的通知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央气象台寒潮预警信息,经环保、气象部门联合会商分析后认为:受11月9日起寒潮过程影响,我市出现了一次明显降温、降水过程,受此次寒潮影响,10-12日我市气象条件利于污染物扩散,预计未来三天我市空气质量以良好到轻度污染为主。

按照中、省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修订工作的相关规定,预测或检测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个小时以上时,可以解除预警,经报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11月10日12时起,解除我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一并终止。

请任务涉及的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于11月13日18时前,将此次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总结(纸质传真及电子版)报送指挥部办公室。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17年11月10日



来源: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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