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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监察体制改革释放反腐效能:从留置到宣判仅用36天,黑龙江留置第一案一审宣判!

2018-01-21 监察委前沿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严格把握各类环节 有效运用多种措施
黑龙江留置第一案一审宣判


1月18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开庭对全省留置第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马文彬犯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赃款人民币52.85万元由扣押机关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上缴国库。


2017年12月12日,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成为黑龙江省首个成立的监察委员会。12月14日,南岗区监委受权对马文彬采取留置措施,对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这是该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实际工作中,南岗区监委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科学分工,严格把握外查、谈话、陪护、监控以及使用监委各种文书等环节,有效运用谈话、询问、讯问、调取、扣押、鉴定、留置等多种调查措施固定证据,仅用5天时间就将案情全部查清,并于2017年12月18日移送南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查,马文彬在担任松北区对青山中心卫生院院长期间,自行确定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以虚列支出的手段,给职工多发绩效奖励工资人民币49.35万元,其中自己独得39.47万元;马文彬还与会计刘彬(另案处理)共谋,以虚增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的方式骗取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3.50万元。


经南岗区检察院审查,该案案情清楚,证据确凿、事实清晰、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达到起诉标准。12月27日,南岗区检察院以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对犯罪嫌疑人马文彬依法提起公诉。此前,马文彬已被依纪依规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8年1月15日,南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从实施留置到依法宣判,该案仅用了36天。(记者 徐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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