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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辱警?拘!
警察蜀黍在执法时
公民有配合和监督公安机关
依法履职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
有些人不仅拒不配合
还对民警肆意辱骂
11月27日上午
嘉定派出所城北站接群众报警称
火车站附近公共停车位内
有一起因停车而产生的纠纷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
民警只见李某英将一张凳子放置在
自家店铺门口的停车位上
不让李先生临时停放车辆
民警劝导后
李先生便将车辆停放至其它车位上
但李某英仍不罢休
无视民警的劝导
将自己的电动车放置在李先生的车前
阻止李先生离开
当民警再上前劝导时
李某英便指着民警大声辱骂
言语极其恶劣
民警告知其已经涉嫌阻碍执行职务
一再劝导其保持冷静
配合警方工作
但李某英对民警的劝导始终置若罔闻
继续对民警进行辱骂
拒不配合工作
随后
信丰警方依法将违法行为人李某英
传唤至嘉定派出所接受调查
李某英如实陈述了自己辱骂民警的违法事实
目前
违法行为人李某英已被信丰警方
依法行政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公安机关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主动配合支持民警开展执法执勤活动
对恶意阻挠甚至公然使用暴力
或以其他各类方式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
信丰警方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发布:宣传科
“背后黑手”频作案?信丰警方:已抓!